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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敛笔(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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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见自己身下的桥木片片碎裂,从远至今。

无论他如何奔跑,都始终无法跑过这不断下坠的桥。

“求求你见我一面……”

“哪怕一面也好……”

无论他如何嘶吼,那声音都像是没有传达一样。

心悦君兮知不知。

知不知?

天下闻名的神医于仲,有疾,多年无子。

但他在四十岁娶了一房芳龄十四的小妾,百般宠爱,如获第二春,第二年喜得一麟儿。深受百姓爱戴的他将好消息传出后,方圆百里皆为他庆贺。

唯一奇怪的是,这孩子出生的时候,自左背至右腿间竟有一块硕大的红色胎记,于仲以为是出生时被压得紧了,留了印子,过些日子会好,于是每天悉心揉之,结果那胎记却始终没有褪去,反而变成了朱红的模样,像极了一支笔,笔尖微微散开,就像是在漂洗一样。

于仲思索许久,最后给他取名为,于挥毫。

之后又去掉了中间一个字,变成了于毫。

最后觉得“毫”不够霸气,又成了于豪。

接着让小妾取字号,体现母子情深,情真意切。

终于,族谱上留下了这样一行字——于豪,字红笔,甚满意。于豪的满月酒摆了七天七夜,于仲身为神医自然比较注重养生,那么大的场子竟然连一坛子真酒都没有,都是草药汤。到最后一日满月酒已是门可罗雀,只有于豪穿着个兜裆裤还在台子上哭哭啼啼。

于仲老怀甚慰,从袖口里摸出了自己珍藏的陈年佳酿,自斟自饮喝了个畅快。

酒过三巡,他老眼迷茫,就见自己的宝贝儿子在那圆桌上爬啊爬啊,眼看着就爬到了边缘,再往前一步,似乎就要摔到地上……

他喝醉了,刚要起身,却是一个踉跄倒在地上。

结果于豪却没有摔在地上,因为这邪门的……竟凭空伸出了一双手!

于仲吓呆了,此刻心头如同焦炭烤着,竟反而有了股睡意。

再看,那手提着于豪将他到桌上,再过了一会儿,那人衣服角也露了出来,然后是鞋、腰带、肩带……最后才是脑袋。

那人似乎还骂骂咧咧:“云娘干什么吃的,小爷我是宠物吗?开那么小个缝让小爷钻?!啊?!”

仔细一看,那人还飘在半空呢,俺的亲娘咧,果真遇邪了……于仲觉得自己多年的心慌病要犯了,过去多有得罪神明从不进贡他是有错,现在求神拜佛还来得及吗?

再仔细看看,那人长得……似乎还挺不像坏人的,俊俏得紧啊。隔壁家老王的女儿今年都二十了,眼高于顶,说这方圆百里的男子没有一个长得能入她眼的,所以始终不嫁,要是见到了这半空中的人,一准投怀送抱!

哎哟,都什么时候了还想这些,这人虽然不知道什么路数,不知道是神是鬼,但毕竟救了自己儿子。

于仲晃晃悠悠站起来,想要给他道谢,结果大舌头了半天,突然哗啦啦地吐了。

那人的表情就如同吞了苍蝇,一脸明显得不能更明显的嫌弃。

他说:“这位……老人家?是这样哈,我呢,是个神明,神明,就是你们都会拜拜说求保佑的那种神啦。你可以叫我仓颉,今天来的目的呢,是因为一个很愚蠢的原因,反正你儿子……嗯……你儿子……是……我的……哎……让我怎么解释才好,反正就是,你儿子不是个人,他是我的笔,能让我拿回去吗?”

于仲愣了许久,久到他几乎忘记了呼吸。

紧接着,他猛地一激灵,突然有了如猛虎下山一般的力量,将自己那还在玩弄着仓颉腰带的儿子护在了怀中,然后用平生最大的声音吼道:“抓——人贩子——啊——”

仓颉如今很头疼。

他原是天界史官,即便是在美人如云的天界,他的长相也颇具竞争力,主要原因是白,不光白,而且美,更有美名“冠玉书生”,深受天界众美女欢迎。

他有一件神器名平生,是一支神笔,一字一句写尽天下事,一笔一画铭刻丹青心。

可惜他从来没有用平生做过任何一件正事,唯一的用处就是那本自制的花名册,详细绘制了天界和人间的百美图,为了这本花名册他耗费了大量心血,导致对本职工作懈怠得厉害。这之前的几百年里都用结绳的方式记录,但他经常忘记每一个结代表的意思,所以这几百年的历史也就自然无从考证。

而前几日,照例去调戏良家天女的仓颉在玩闹中不慎松了腰带也不自觉,结果平生落下了人间。

待他发现的时候,平生已经进入了轮回,并且投胎到了一个本不应该有后的神医家中,才闹出了这么一场乌龙。

他原本想神不知鬼不觉地将平生偷回去,却不料因为一贯的礼貌,一失足成千古恨,竟被神医的家丁抓住,五花大绑扔在了柴房里。

而身为史官的仓颉其实没有任何赖以自保的神力,只能看着朗朗月空,呜咽不止。

李水就在距离仓颉不远的地方,而他的目标比仓颉更加匪夷所思。

他要去寻找的是一种叫黄丹的药草,听说这种草的汁液是橙色的,涂在脸上能适当地抵消他脸上愈发纯粹的……蓝色,这也是某天他不慎将橘子和蓝宝两盆珊瑚撞在一起时,意外发现的。

……不,他绝对不是因为怕被河伯杀掉才逃出来的!

当然这也可能是理由之一……

不过最近河伯经常会陷入沉睡,待在房间里的时间越来越长,有一次甚至直接站在门前就睡着了。

直到李水走到河伯身边,他才缓缓睁开漂亮的眼眸,轻声问道:“你觉得这河水美吗?”

李水抬起头,看着透着斑驳光影的河水,回道:“第一次见到的时候觉得很美,待久了就不觉得了。”

“人也是这样的,”河伯复又闭上眼,“本神明或许是活得太久了。”

说完这些莫名其妙的话,他便睡着了。

睡之前还说了一句:“也不觉得你脸蓝了。”

你……是无论如何都要给人不痛快是吗?

总之,无论如何,李水都要找到这味草药!

……顺便找到下一个七情六欲!

话是这么说,但是,无论是七情六欲还是草药都好难找啊。

刚想找人问问,结果却被人撞了个满怀。

李水无意识地推了一把,对方就飞了出去,一直飞了几里路。

不光路人,连李水自己都受到了惊吓,他明明没有很用力啊?是突然得到了什么怪力术吗?

他急忙奔跑过去看了看那个被他打飞出去的人,发现那人此时已经面色发紫口吐白沫,李水急忙将人一把打横抱起……咦?这人为什么那么轻?

不管那么多了,李水环顾四周,问道:“你们知道这附近哪里有大夫吗?”

身边的人皆指向了南边一个高高的屋檐,这屋檐也太高太尖了,跟牛角一样……你们这里的房屋都喜欢造得那么华而不实吗?

“这可是我们这里的神医,包治百病!”路人这样说道。

来到神医的医馆,过了许久,才走出来一位老者将李水引入诊室,接着,神医便放下了菜碟,径直走了过来。

神医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像神医,大腹便便,体态臃肿,头发乌黑但胡须却有些发白了,倒有些看不出年纪了,不过这头发的颜色,怎么有点儿水墨山河的意境?

见李水表情中带着探究,神医立刻解释道:“咳,我其实头发胡子都白得早,但犬子顽劣,头发被涂黑了……”

这么说着,一串银铃般的笑声伴随着一个穿着开裆裤,手里拿着笔的小孩而来。

紧接着,一个衣袂飘飘人模狗样的男子一边喊着“别跑啊!别跑啊!”一边追了过去,手里似乎还拿着一碗饭。

然后他们又跑回来。

然后他们又跑过去。

回来。

过去。

……

神医露出了抱歉的神色:“犬子太……顽皮了。”

李水却指着那个追小孩的男人,嘴巴都快合不拢了:“那个神……神……”

神医狐疑地问道:“神什么?”

这时李水怀里的人头一偏,看起来是要不行了,李水终于想起来自己的任务,立马把人摆在了床上,双手合十:“神医大人!快救救这人吧!”

这事情还要从两天前说起。

仓颉被捆在了柴房后,神医于仲本打算等酒醒了再好好收拾此人。

哪里知道,第二天早上起来,发现前一天还在那边只会爬和睡以及吐奶的奶娃子今天已经扶着墙学走路了。

俺的亲娘啊,吃了发糕粉都没能长那么快的啊?!

但于仲好歹也是个神医,哪能这么容易就被吓住?立刻就开始望闻切,结果这脉象却既快又乱,枉他行医多年,却也诊不出一个确切来。

他连夜翻了许多医书,却一点儿头绪都没有,抱着医书便睡着了。

翌日醒来,小妾一边尖叫一边把儿子抱了过来:“他……他……他为什么长得这样快?”

是啊,才过了两天,那于豪已经长了一头乌密的黑发来,比昨日整整大了一圈。

于仲终于感觉到了不对劲。

之前一个月分明好好的,为何满月之后,却突然长得这样快?

于仲思前想后,突然想到了之前闹了满月宴的人至今还在柴房里关着,顿时有了一丝微妙的联想……

难道那人没有撒谎?

不会真是个神明吧?

于仲匆忙赶到柴房,打开以后,发现那人正躺在柴上呼呼大睡,全然没有一丝的狼狈,已经关了两天,房间里却没有半点屎尿臭味,顿时心头清明一片。

他走上前去,将仓颉身上的绳索解了下来,口中说道:“大神,之前是我误会你了。”

仓颉有些意外,问道:“究竟发生了什么?”

于仲毕恭毕敬道:“我儿子他这两日有些不对劲。”

仓颉纠正道:“那不是你儿子,是我的笔。”

于仲有些闷闷地说:“我不甚了解前因后果,但于我而言,那毕竟是我妾怀胎十月生出来的大胖儿子。”

仓颉站起来,拍拍手道:“让我去看看吧。”

不得不说,仓颉觉得于豪尽管只是一支笔,却长得很不错,唇红齿白,手长脚长,未来必定是个祸害。

他长得飞快,几乎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生长,仓颉拉着他转过身,撩起了他的上衣,就见那笔状的胎记微微凸起,红似焰火,像是随时都要喷发一般。

仓颉偏头告诉一脸茫然的于仲道:“他是我的神器,前日我碰到了他,他便感受到了我的神力,原本他就是错入了轮回之道,是上天要尽快弥补这个错漏。”

于仲有些讶异:“什么意思?”

“就是……他或许会很快长大、成人……”

于仲说:“这难道不是好事吗?”

仓颉叹口气说:“但……他也会迅速地老去……”

于仲倒抽一口冷气:“你的意思是说,我儿子只有很短的寿命?”

仓颉点点头。

“多久?”

“不足一月。”

于仲无助地捂住了脸:“为何上天要如此待我?”

仓颉解释道:“这原就是错漏,你命中本就无后,若不是我不慎落了笔下来……”

这对于老来得子的神医而言,无疑是天大的打击,他原本以为自己终于后继有人,哪里知道竟是一个只能活一个月的儿子。

如果这事是真的,简直就是镜花水月一场空。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老泪纵横,多希望这只是一场梦。

但任于仲如何不愿相信,于豪的个子确实是一天天高起来,而且聪慧程度也不是一般孩子能比拟的,事到如今,他也只能信了。

对此,他只有一个要求。

“哪怕只有一个月,至少让他留在我这里吧,让我陪着他到最后……这样,我也算有过一个儿子……”

于仲抱着看起来已经有四五岁的于豪,眼中满是期盼。

仓颉能理解他的痛苦,说道:“好,我也会在这里等候一个月的。”

原本,这应该是一个神明在人间逍遥,然后等着自己的笔阳寿尽了,和自己一起回天界的简单故事。

万万没想到的是,于豪长得白白嫩嫩,人也跟个软团子似的,像是个没骨头的,整天枕着人睡,没事就对着大人张开双臂,奶声奶气地喊道:“抱抱……”

仓颉低下头,看着抱着自己腿的于豪那双黑葡萄一样忽闪忽闪的大眼,顿时有种被无助小奶猫缠上的感觉。

他伸手将于豪抱了起来,那软绵绵暖烘烘的小身体,就这样贴在他的胸口。

这……也太可爱了吧?

仓颉顿时有了一种不太妙的预感。

果不其然,之后,仓颉发现自己的报应来了,他没有办法拒绝于豪的任何要求,总是打心眼里想要给他最好的。

某一日,于仲正在抄写笔记,尚年幼的于豪跑了过来,伸长了手臂想要够他的毛笔,于仲觉得有些乐呵,便将毛笔递到了于豪的手里。

于豪的小手抓着毛笔杆子玩了许久,转啊转,很快就转得脸上身上到处都是墨迹,变成了一个小黑人,那模样,逗得于仲笑个不停。

于豪拿着笔在纸上画啊画啊,忽然画出一个圆圆的圈来,最后一笔提起来后,那纸发出了一阵光芒,突然落下了一个玉镯子。

于仲愣住了,拿起玉镯子看了又看,虽然样子与他送给小妾的有些相似,但纹路却是不同的。紧接着,于豪第二个圈也画完了,纸上又出现了镯子……

于仲将仓颉叫来,问他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仓颉进来就见到地上一地的镯子,顿时叹了口气:“唉,说来话长。”

“怎么回事?”

仓颉将于仲拉到一边,说道:“我这神器的异能便是能下笔成真,无论画什么都会变成真的,所以他有这个能力……不奇怪,你不用担心,这些东西不该是属于人间的,不一会儿便会自己消失的。”

话音刚落,于仲手中的一个镯子就化作了一团光芒,失去了踪迹,地上的镯子也一个接一个地消失了。

只有于豪还在欣喜地举着毛笔画啊画。

仓颉说:“但为了安全着想,还是不要让他在外人面前画画吧。”

于仲点头称是。

除此之外,于豪与一般的小孩并没有什么不同,调皮捣蛋,破坏力惊人。

于是,李水就看到了现在这样的场景。

一个半大的调皮孩子身后跟着一老一少两个人,一个手端着饭,一个手中端着菜,想尽了各种方法,让他吃下去。

但于豪已经长到了最调皮的年纪,丝毫不加理会,口中说道:“你们放着吧,我饿了自然会来吃的。”

于仲从仓颉手里拿过饭碗,哄道:“你不吃饭怎么长个子呢?”

于豪笑笑说:“我看过医书了,个子天生会长的,多吃少吃,也没多大区别。爹你也别蒙我,哥你也别帮着逮我了,想吃我自然会吃的。”

是的,为了不让于豪起疑心,于仲让仓颉自称是外姓的哥哥。

“今天你不吃也得吃!”仓颉起了火,就要去抓于豪,于豪却一溜烟躲开了,一下子藏到了李水的身后。

仓颉这才抬起头,细细打量了李水,突然一震:“你这水鬼,来这里做什么?”

李水顿时奇了:“这么容易就能看出来我是水鬼?”

“废话,你的脸那么蓝。”

李水气闷,刚想说什么,忽然看见于豪拿着笔在地上画了几根横线,又画了几根纵线,变成了一个如同网一样的东西。

下一刻,那个网便从天而降,将仓颉套在了其中。

“这小孩……”李水刚要说什么,仓颉一下将他的嘴捂住,“天机不可泄露,这可不能让凡人知道。”

于仲也将于豪一把抱在怀里,拿走了他手中的毛笔,说道:“下次豪儿不可随便在外人面前画画,知道了吗?”

于豪有些委屈地说道:“可是哥哥方才说了这人是水鬼……”

仓颉回过头说:“哥哥是说笑的,这么好看的人怎么会是水鬼呢呵呵呵,我们是熟人。”

“原来如此。”于豪乐呵呵地拿着饭碗走开了。

李水听了前因后果,说道:“所以……你堂堂神明,就要在这里带一个月孩子?”

仓颉摊手道:“也不会一直是孩子,如按人类的说法,他很快就是少年了,之后一周会情窦初开,接着会变成大人,最后逐渐年迈……”

“听起来应该很快。”李水说道,“其实我听说过你的事,你是宓爷的朋友吧?”

“咦,你个水鬼竟然还知道宓爷?”仓颉恍然大悟道,“你该不会是河伯府那个水鬼吧?”

李水也奇了:“我竟这样有名?”

“当然啦,毕竟你可是摸了河图还没有……”仓颉忽然意识到了什么,话戛然而止,“啊,反正就是很有名。”

“什么跟什么?我没听懂欸。”李水茫然道。

仓颉笑笑说:“有时候,知道得多也不是好事。”

李水说:“我依然不太明白。”

仓颉道:“等你弄明白了,说不定反而会羡慕如今不明不白的日子呢。”

此时于仲已经替那口吐白沫的人把完了脉,说道:“看来你还不能带他离开,这人受了些内伤,瘀血还未散尽,需要放血诊治,得在此修养几日。”

李水有些失望:“可我还要去找草药。”

于仲说:“我虽不知你究竟是何来路,但你既然将人送到医馆,料想你总是不愿杀生的吧,我这里人手不足,你就在这里陪着这人,若是有什么情况你便叫我,多留心些就不会出人命了。”

李水点点头,只好应了。

没过两日,于豪就长成一个秀气的少年了,心智也成熟了许多,已经能与于仲和仓颉下棋论诗了。

他五官生得极为精致,穿上新做的衣裳,活脱脱一个翩翩美少年。

于豪在家里待得闷了,就说道:“我想出门玩一玩。”

于仲有些不放心:“家里待得挺好的,为何要出门?”

闻言,于豪说:“从小我就没有出过门,我也知道爹和哥哥为何不让我出去玩,毕竟我与其他的孩子不太一样,长得比其他孩子要快许多,前一日的衣服或许第二天就穿不了了,但无论如何,我还是想要出去看一看,毕竟我还从未见过外面的世界。”

仓颉抓了抓于仲的手,用传音道:“我偷偷跟着他,你放心吧。”

于仲这才点点头,往于豪身上塞了好几块银子。

于豪得偿所愿,终于走出了家门,只见他踩着轻快的步伐上了街。就如同其他小孩第一次上街一般,无论见到什么样的店面小贩他都觉得稀奇,无论是包子、糖葫芦还是枣糕,他都要买一个尝尝,脸上露出了无比天真的笑容。

不知怎么的,这让仓颉忽然想到了自己,曾几何时,他似乎也有过这样的经历……究竟是在什么时候呢?

或许是错觉吧,他可是一个神明呢。

于豪走进了一家酒馆,狡黠地笑笑,和店小二要了一碗酒。

酒很快送了上来,于豪刚想要拿起来,手就被摁住了。

“我就知道你会跟着我。”于豪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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