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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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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些日子里我的名字是苏珊程德。现在,那种日子结束了。

警察把我们全都带走了,除了丹蒂。他们把我们关了起来,他们自己在兰特街把厨房翻了个底朝天,搜查线索,搜钱和赃物。他们把我们都分开,单独关押,他们每天都来问一堆同样的问题。

“被害者是你什么人?”

我说他是萨克斯比大娘的一个朋友。

“你在兰特街住了很久?”

我说我就是在那儿出生的。

“在罪案发生的那个晚上,你看见了什么?”

一到这个问题,我就答得结结巴巴。有时我觉得我看见莫德拿起了刀,有时候我甚至觉得我看见她在用那把刀。我确定,我看见她摸了桌面,我记得我看见了刀锋的反光。我确定,我看见她在绅士开始摇晃时,退了一步。但萨克斯比大娘也在那儿,她动作也很快,有时候我又觉得自己看见的是她出的手……最后,我干脆老老实实地回答:我真的不知道看见了什么。但我的话其实没啥用,他们有约翰弗鲁姆的证词,还有萨克斯比大娘自己的招供。他们不需要我。在被关进去的第四天,他们把我放了。

其他人还被留着。

易布斯大叔先被带去见的法官,审问进行了半个小时。没想到的是,他出事不是出在留在厨房地上的赃物上——抹去封印和标记的活儿他干得炉火纯青——而是出在烟盒里的几张纸钞上。那些纸钞是警察做了记号的。原来,警察盯上易布斯大叔的铺子一个多月了,最后他们抓了菲尔,你们大概还记得,就是曾经发了誓,扬言再也不进监狱的那个,警察把做了记号的钞票交给了他。易布斯大叔被证实进行赃物交易,被送进本顿维尔监狱了。当然了,在那里面他认识很多人,本以为他会在里面过一段轻松日子。但是呢,世事难料啊,那些在外面因为他多加一个先令就感激涕零的扒手和盗贼们,到了里面都恨他了。我想,他在里面的日子大概过得很惨。因为我去看了他一次,他见我的时候,用双手捂着脸,整个人都变了,变得消沉沮丧。他用一种奇怪的目光看着我,我受不了了,后来就再也没去看他。

还有他妹妹,那个可怜人,警察在兰特街抄家的时候,在楼上的床上发现了她。大家都把她忘了。她被送进了一家教区医院。这个变故带给她的惊吓太大,她没扛住,就死了。

约翰弗鲁姆没有任何可证实的罪名,除了他身上的狗皮大衣是很久前那个偷狗案的罪证。他被送到托特希尔费尔兹监狱关了六天,吃了一顿鞭子。他们说监狱里的人全都讨厌他,狱卒们要抽签决定谁来抽他鞭子,还在他十二鞭的刑量上多加了一两鞭,就为了开心。他吃完鞭子后像个小孩一样大哭。丹蒂去探监,在监狱门口见的他,他一拳把她的眼都打青了。不过也亏得他,她那天晚上才逃离了兰特街现场。

我后来再也没跟他打过交道了。他和丹蒂到另外一处租了一间房间,避开了我。我只是在萨克斯比大娘庭审那天见到过他一次。

审判来得太快。在开审前几天晚上我住在兰特街,睡在自己的旧床上。有时候丹蒂会回来,睡在我身边,我也算有个陪伴。我所有的旧朋友里,就她一个人来看我。因为,当然了,其他人听了之前的传言都觉得我是个骗子。传言说,我在易布斯大叔的房子对面租了个房间,鬼鬼祟祟地住了一个礼拜。我为什么那么做?然后有人说,在案发那天晚上看见我跑出去,目露凶光。他们又说起我妈妈,说起她遗传给我的坏血。现在他们不说我勇敢了,而是说我鲁莽冲动。他们说,要是我捅的刀子,他们一点儿也不会吃惊;最后却是把我当亲生女儿一样爱护的萨克斯比大娘出来,帮我顶了罪……

我出门走在波镇街上会被人骂。有一次,还有个小女孩向我扔石头。

要是在以前,这种事一定会伤透我的心,但现在我不在乎了。我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去见见萨克斯比大娘,能见多少次见多少次。他们把她关在马贩巷监狱,我在那儿消磨了大部分时间。早晨就坐在大门口的石阶上,等着开门。跟看守聊天,或者跟她的辩护人聊天。这人是易布斯大叔的朋友帮她找的,据说他很厉害,把很多重犯都从绞架边上救了下来。但是,他也跟我直话直说,我们这个案子没什么希望。“我们最多只能盼法官看在她的年纪的分上,给一点宽大仁慈。”

我不止一次地问,“要是能证明不是她干的呢?”

他摇头,“证据在哪儿?而且,她已经承认了。她为什么要承认?”

我不知道,也回答不出。然后他就会把我留在大门口,自己快步走到街边,扬手叫一辆出租马车。他叫车的声音太大,我用手蒙着耳朵看他离开。马蹄声,车轮滚动声,川流不息的人群,脚下坚硬的石头,都让我觉得难以忍受。我每天都过得很艰难,一切都变得太嘈杂,太快,太不留情面。我往往会停下来想起绅士,想起他捂着肚子上的伤口,用难以置信的眼光看着同样难以置信的我们,“这是怎么回事?”他问。现在我也想对每一个人说,这是怎么回事?怎么会这样?你们为什么都只是站着旁观……

要是我会写字,要是我知道写给谁,我一定会写信。要是我知道他住在哪里,我也会找上法官家的门。但我什么都没做。我唯一的一点安慰,就是每天陪在萨克斯比大娘身边的时间。监狱阴森凄凉,但至少是安静的。多谢好心的看守,我在那儿能比规定的多待一些时间。我想,他们可能见我的样子,觉得我年纪小,老实本分。“你女儿来了。”他们会一边开萨克斯比大娘的牢房门,一边说。每一次她都很快地抬起头,看看我的脸,然后目光越过我的肩膀,看着我的身后,似乎不太相信他们又放我进去看她了。

然后她会眨眨眼,努力给我一个微笑。“乖孩子,你一个人?”

“一个人。”

“也好,”过了一会儿她说,拉起我的手,“你说是吧,就我和你,也好。”

她愿意就这样拉着我的手坐着,不说话。刚开始的时候我哭,我骂,我求她去翻供,可这些话把她惹得那么烦躁不安,我怕她会背过气去。

“别再说了,”她说,脸色苍白,抿紧了嘴角,“我干的,就这样。不要再跟我提这事了。”

我记起了她的火爆脾气,就不再说话了,只是抚摩着她的手。每次见她,都觉得她的手像是又瘦了一点。看守跟我说,牢里的饭,她碰都不太碰。看着她那双大手慢慢地萎缩,我有种说不出的难受。我心里觉得,一切错都可以推倒重来,如果萨克斯比大娘的手能够恢复到原来的美好。兰特街家里能搜刮到的任何一点钱我都凑起来请了律师,现在只能靠借债和典当了,我用换来的钱买了一点儿吃的,希望能引起她的食欲:小虾,熏红肠,牛油布丁。有一次我还给她带去了糖果,盼着她能想起我小时候,她给我讲《雾都孤儿》里南希的故事的时光。但她没想起,只是心不在焉地把糖放到一边,说她迟些会吃的,就像她对别的食物一样。后来,看守们叫我别再浪费钱了,她把这些东西都给了他们。

有很多次,她用手捧着我的脸,吻我。有一两次她紧紧地抱着我,像是要说什么难以开口的话,但是最后她都把话咽了下去。即使我有些话想问她——即使我心里觉得异样,存着疑惑——我也像她一样,没把话说出口。世事已够艰难,就不要让它更难了。于是我们就谈论我,现在怎么过,将来怎么过。

“你会住在兰特街的旧家吧?”

“当然了!”我说。

“没想过离开?”

“离开?不,我要在那儿等你,等到你放出来的那天……”

我没敢告诉她,在她、易布斯大叔、易布斯大叔的妹妹都走了之后,家里的变化有多大。我没敢告诉她邻居们再也不上门了,有个小女孩对我扔石头。我也没告诉她,有些陌生人会在我们家门口和窗口一站几个钟头,就想偷窥一下绅士的命案现场。我没说我和丹蒂花了多大力气才把地上的血迹清理干净。我们擦洗了无数遍,换了无数桶被血染红的水,地板的表面都快被我们磨掉了,我们看见里面的木头都被浸成了可怕的粉红,不得不停了手。我也没告诉她,血溅染了多少地方和物件——门板、天花板、墙上的画、壁炉台上的摆设、碗碟、刀叉,全都染上或溅上了绅士的血迹。

我也没有说,在我扫地擦地板时,找回了多少过去生活的点点滴滴——狗毛、杯子的碎片、小零钱假币、纸牌、门框上易布斯大叔的刀刻下的我的身高刻痕,每一件东西都让我蒙面痛哭。

夜里,如果我睡着了,就会梦到杀人。我梦到我杀了一个男的,我得拖着装着他尸体的口袋穿过伦敦的大街小巷,而且那口袋太小,装不下他。我梦到绅士。我梦到在布莱尔的红色小礼拜堂后的墓地遇到他,他带我看他妈妈的坟墓。墓上挂了锁,我手里有钥匙坯和锉刀,我得赶紧做一把钥匙出来,赶紧!但是,每次就要成功的时候,总要出点岔子,要么就是钥匙缩小或者变大了,要么就是锉刀变软了,磨不动,就差最后那几下!我总是赶不及……

“太迟了。”绅士说。

有一次,那声音变成了莫德的。

“太迟了。”

我四处看,却看不见她。

绅士死的那晚之后,我就再也没见过莫德。我不知道她在哪儿。我只知道警察拘留她的时间比我长。她报了自己的名字,名字上了报纸,当然,克里斯蒂医生也看到了。这事我是从监狱看守那儿听说的。现在已经路人皆知了,她是绅士的太太,本来是关在疯人院的,却跑了出来。警察也不知该拿她怎么办——是该放了她呢,还是把她当疯子一样关起来呢,还是怎样。克里斯蒂医生说只有他才能决定,于是他们就把他请了来。我一听到他的名字差点吓蒙了,直到现在我都不敢走得离洗澡池子太近。不过呢,结果却是这样:他只看了她一眼,身子就摇摇晃晃,脸变得煞白,然后他说自己是按捺不住心中的激动,看到她完全治愈了,恢复得这么好。他说,这证明了他的疗法是多么有效。报纸们详细报道了他的疯人院,我觉得,他因此收进了好多新的女病人,于是大发横财了。

莫德于是得到了自由,从那以后,她就消失了。我猜她是回了布莱尔。我知道她一直没回过兰特街。她一定是害怕!当然了,她要敢回来我会杀了她。

我还是在想,她会不会回来?我每天都在想。“也许今天,”我每天早晨想,“她就会回来。”然后,到了每天晚上我就想,“也许明天……”

但是,她没有回来过。后来审判的日子到了。那是八月中,那个可怕的夏天,太阳一直是火辣辣的。法院里挤满了人,空气又不流通,他们叫人每个钟头泼一次水降温。我和丹蒂坐在一起。我本来想拉着萨克斯比大娘的手,和她一起坐在被告席,我跟警察提这个的时候,他当面把我笑话了。他们让她单独坐,进出法庭的时候,她被铐上了手铐。她穿着一件灰色的囚服,使她的脸看上去几乎是黄色的了,但她的一头银发在深色墙板的衬托下,显得格外亮眼。她刚站上去时,见那么多陌生人来看她审判,她畏缩了一下。然后她在人群中发现了我的脸,就变得平静了。在审判进行中,她的目光不时回到我脸上,但我发现她也在庭内四处看着,像是在找什么人。最后,她总是会垂下眼帘。

她开口说话时,声音虚弱。她说她是在一怒之下刺杀了绅士,当时他们为绅士欠的租金争吵。

你是靠租金为生的吗?控方律师问。

“是的。”她说。

不是转卖赃物,也不是未经授权收养——也就是俗话说的拐带喂养——孤儿?

“不是的。”

然后他们传了几个男证人上来,说他们在不同时间见过她,经手各种赃物。更严重的是,有几个女证人出庭做证,说她们把婴儿给了她,可很快婴儿就死了……

然后轮到约翰弗鲁姆做证。他们给他穿了一身小职员套装,还梳了头,抹了头油,结果他看上去更像小屁孩了。他说,当天晚上在兰特街厨房发生的所有事情,他都看见了。他看见萨克斯比大娘捅刀子,她当时大叫:“王八蛋,看刀子!”他说,他看见她在捅人之前,把刀握在手里,至少有一分钟那么久。

“至少一分钟?”律师说,“你肯定?你知道一分钟有多长吗?你看看那边那个钟,看它的针走动……”

于是我们全都看着它走动,法庭上一片安静。我从来不知道一分钟有这么长。然后,律师回头看着约翰。

“是这么长时间吗?”他说。

约翰哭了起来,“是的,先生。”他边哭边说。

他们把刀也拿上了庭,让他指认。那把刀出现在庭上时,听众们发出一阵低语。当约翰点头确认,有一位女士晕了过去。刀被呈现给陪审团的每一个男士过目,律师提醒他们一定要仔细看那刀刃磨得多锋利,不是平常的刀该有的样子。就是因为刀的锋利,才使绅士伤得那么致命。他说,这戳破了萨克斯比大娘说的关于吵架的谎言,证明了这事是有预谋的——

听到这话,我差一点从座位上跳起来。但我看到了萨克斯比大娘的目光,她对我摇头,那神态是在恳求我不要开口,我重新坐稳。那锋利的刀不是她磨的而是我磨的,这个事实永远没有被说出来。他们也从没叫我出庭做证。萨克斯比大娘不会让他们找我的。他们叫了查尔斯,他哭得太厉害,抖得太厉害,法官说他不适合做证。他被送回了他姑妈家。

没有人说起我和莫德,也没人提布莱尔庄园和李老先生。没人出来指证说绅士是个流氓无赖,他企图诈骗一个女继承人的财产,他曾经卖虚假股票害得人家破人亡。他被说成一个正派的年轻人,前程无量,是萨克斯比大娘的黑心贪婪害死了他。他们甚至查到了他的家人,把他的父母也请来听庭审。说了你都不信,他以前总是吹嘘什么出身名门,结果都是瞎扯,他爸妈其实在霍洛威街上开了家小布店,他姐姐教人弹钢琴,他的真名才不是什么理查德里弗斯,也不是理查德威尔士,而是弗雷德里克邦特。

报纸上还登了他的画像,据说全英格兰的姑娘们都把那画像剪了下来,收藏在自己胸口附近。

但是,当我看着那图片,听人们说起可怕的邦特谋杀案,说起罪恶和肮脏的交易什么的,我总觉得他们谈论的是毫不相干的另一桩案子。他们说的,根本不是绅士在我们的厨房里被误伤那件事,在场的都是我们自家人。甚至在法官让陪审团退席,大家在等着结果,看着记者们分秒必争准备随时发稿的时候;甚至在陪审团一个钟头后回来,其中一人起立读出那一字结果的时候;甚至在法官在假发上盖上黑布说,愿上帝给予萨克斯比太太的灵魂以慈悲的时候;甚至在那些时刻,我都没有常人应有的反应。我不相信,我不相信那么多一本正经表情肃穆的先生们,念出那么多严肃单调的词,就这样剥夺了我和萨克斯比大娘这样的人们生活中的精神、热力和色彩。

然后我看到了她的脸,看见精神、热力和色彩已经消失了大半。她目光呆滞地看着周围,看着低声嘀咕的听众们。我以为她在找我,于是站起来举起了手。但她只是看了看我,目光却还像刚才那样,继续移动。我见她的目光在房间里游移,像是在找什么人或什么东西——最后她停了下来,目光也明亮起来,我跟着那视线一看,我看见了,在后排座椅上一个全身穿黑,正把面纱放下来的姑娘。那是莫德。我在完全没想到的情况下,看见了她。我跟你说,当时我的心一下就打开了,我想起了所有的事,心又缩紧了。她神色痛苦——这就对了,我想。她独自一人坐着,没对我做出任何表示,对萨克斯比大娘也没有。

然后我们的律师叫我过去。他跟我握手,说他感到遗憾。丹蒂在哭,需要我扶着才能走出去。当我再次回看萨克斯比大娘时,她已经垂下了头,我再看莫德,她已经走了。

在我的记忆中,接下来那个礼拜过得不像一个礼拜,而像是漫长的一天。那是无眠的一天,我怎么能睡?睡眠会带走我对萨克斯比大娘的思念,我们就要生离死别了啊!那也是几乎没有黑暗的一天,她牢房的灯一整夜没熄,我离开她的那几个钟头,我把兰特街家里的灯全点着了,我能找到的、借到的每一盏灯,都点上。我独自一人坐着,眼睛刺痛。我坐着,看着,好像她就躺在我身边。我没吃东西,也没换衣服。如果我在走路,就是匆匆走在去马贩巷的路上,只想去她身边;不然,就是刚离开她,慢吞吞地走在回来的路上。

当然,现在他们已经把她关进了死囚牢房。那里面,一直有女看守陪着她,她们两人一组轮班。她们态度还不错,就是长得五大三粗,像克里斯蒂医生那儿的护士。她们穿的帆布围裙也类似,身上也挂着钥匙。我要是和她们的眼神相接,会吓得打个战,身上的旧伤就会痛起来。说实话,就算对人不对事,我心底里也一直对她们喜欢不起来,因为,要是她们真值得人喜欢,就该开了门放萨克斯比大娘走。可是她们就把她守在这儿,等人领她出去上绞架。

但是,我努力不去想这事——可是,跟从前一样,我没法不去想这事,也没法相信这事。我不知道萨克斯比大娘有没有因此辗转反侧。我知道他们派监狱牧师去她房间了,她跟他待了大约几个钟头,但她终究没告诉我他对她说了什么,有没有给她带去慰藉。现在,她越来越沉默了,只是轻轻握着我的手;现在,她看我的眼神也越来越模糊不清,她有时候会脸红,好像内心在挣扎,有什么说不出口的话……

但是,她只对我说了一件事,希望我记住。那是她临行前的那天,也是我见她的最后一面。我去见她时心都快碎了,我本以为她会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或者抓着铁窗的栏杆,实际上,她很平静。我才是哭的那个。她坐在椅子上,我跪在她身边,头靠着她的大腿。她抱着我的头,用手指梳着我的头发。她取下发卡,把我的头发放了下来,摊到她腿上。我没心情卷头发,那时我觉得,我这辈子再也没心情卷头发了。

“萨克斯比大娘,没了您,我该怎么过?”我说。

我感觉到她的身体有一阵颤抖。然后她说,“过得更好,乖孩子,”她小声说,“比我在的时候更好。”

“不!”

她点点头,“更好,好得多。”

“您怎么能这么说?要是我一直在您身边——要是我没跟绅士去布莱尔——噢!我真不该从您身边离开!”

我把头埋进她裙子的皱褶里,又哭了起来。

“嘘,别哭。”她说。她抚摩着我的头,“嘘,好了,别哭了……”她的裙子布料粗糙,蹭着我的脸,椅子很硬,硌着我的身子。但我就这样待在那里,像个孩子一样,让她摸着我的头发。后来我们俩都沉默了。她房间墙上高高的地方有个小窗子,投进一两格阳光。我们看着阳光的影子在石板地上爬行。我从来不知道光可以这样爬行,走得像手指一样。当它几乎从房间的一边走到了另一边,我听到了脚步声,然后感觉到看守把她的手放到我肩上。“时间到,”她低声说,“跟她说再见了,好吗?”

我们站了起来。我看看萨克斯比大娘,她的眼神依然清澈,但她的脸色转眼间就变了,变得潮湿昏暗,面如死灰。她在发抖。

“亲爱的苏,”她说,“你一直对我很好——”她把我拉近,嘴巴凑到我耳边。她的嘴已经冰冷得像尸体,却像中风一样抽搐着,“好孩子——”她的声音时断时续,我差点想挣脱,别说出来!我心想。虽然我不知道,就算我把心里想的话说出来,会让她停下不说吗?我只知道,我突然害怕了起来,别说出来!她把我抓得更紧了,“乖孩子——”她的语气变得激动起来,“明天你要看着我,”她说,“看着我,别蒙着眼睛。我走了以后,要是你听到什么关于我的坏话,你就想想——”

“我会的!”我说。我半是恐惧半是宽慰地说出这话,“我会的!”这就是我对她说的最后的话。然后,看守肯定又拍了拍我,拉着我踉踉跄跄地走了出去——我都记不清楚了。我记得的是经过监狱的院子,感觉到阳光照在我脸上。我大哭一声,扭头躲着阳光,心想,这是多荒唐多谬误多可怕啊!在这种时候,这个地方,阳光依然照耀……

然后我听到看守的声音,叽叽咕咕的,不知道他说了些什么。他在问我身边的女看守,她对他点点头。

“是其中一个,”她瞟了我一眼说,“另外一个上午来过了……”

我后来才想起来琢磨她说的这句是什么意思。当时我心乱如麻,脑子一片混乱,完全无法想事。我失魂落魄地走回了兰特街,一路都躲在阳光照不到的地方。在易布斯大叔的店门前,我看到男孩们在石阶上用粉笔画着绞索——他们看见我,尖叫着跑了。我已经对这习惯了,由他们跑走,自己用鞋底把绞索擦掉。进屋以后,我站了一会儿,喘过气来,然后环顾周围。看着布满灰尘的锁匠炉,看着那些失去光泽的工具和钥匙坯,看着粗呢门帘,吊钩脱落了,勉强半挂着。我走进厨房,一路上脚下响起咔嚓声,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锁匠炉翻倒了,炉子里的煤炭和烧过的炭渣撒了一地。把地扫干净,把炉子扶起来,是再普通不过的事。不过,反正地板已经毁了,裂的裂缺的缺,警察搜家以后,翻起来的地板就这么张着口子。下面黑魆魆的,我拿了灯来才看清,两英尺下就是潮湿的土地,里面是骨头、牡蛎壳、各种爬虫和蚯蚓。

桌子被推到了厨房的一角,我走过去在桌边坐下,坐在萨克斯比大娘的旧椅子里,查理瓦格伏在椅子下。可怜的查理瓦格,那天晚上易布斯大叔拉了它的项圈以后,它就再也没叫过。它看着我,摇着尾巴。它站起来让我拉了拉它的耳朵,然后又趴了下去,头耷拉着搁在两个爪子上。

我和它一样,默默地呆坐了大约一个钟头,然后丹蒂来了,带来了晚饭。我没胃口,她也没胃口,但这是她偷了一个钱包买来的,我还是拿出碗碟,我们俩沉默地慢慢吃着,不时抬起头来看壁炉台上那只旧荷兰钟。我们记得,它就是这么不紧不慢地嘀嗒、嘀嗒,走过了萨克斯比大娘生命的最后几个钟头……要是我能够,我想去感受那每一分,每一秒。到了她该走的时候,丹蒂问,“你不想让我留下吗?你一个人待在这儿,我觉得有点不对劲。”但是我说,我就想这样待着,最后她吻了一下我的脸,走了。这里就剩下了我和查理瓦格,房子也暗了下来。我点了更多的蜡烛。我想起萨克斯比大娘,想起她灯火通明的牢房,我想起的她,不是牢里的她,而是这里,她在自家厨房里的种种:哄婴儿们睡觉、喝茶、扬起脸来让我亲她。我想起她在这儿切肉,抹嘴,打哈欠……钟还在嘀嗒嘀嗒地走,我觉得,它似乎从来没走得这么快,声音也没这么响。我把头埋在手臂里,手臂靠在桌子上。我好疲倦!我闭上了眼睛。我本来想醒着的,但再也撑不住了。我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这次,我终于睡了一个无梦的觉,然后被一阵奇怪的声音弄醒了。那是门外传来的踢踏踢踏的脚步声,还有高高低低的说话声。我在半梦半醒之间想,“今天肯定是假日,肯定有集市,今天礼拜几?”我睁开眼睛,蜡烛都烧到剩下一摊摊蜡,微弱的火焰像一个个鬼影。不过,看见它们,我终于记起了自己在哪里。现在是早晨七点,萨克斯比大娘三个钟头后就要上绞架了。我听到的那些人是去马贩巷占位置看热闹的,他们先来兰特街看看这座房子。

天亮以后,人越来越多了。“是这儿吗?”我听到他们说。然后又有人说,“就是这儿,他们说那血喷得又急又多,墙都被染红啦。”“听说被杀的那家伙叫声震天呢。”“听说那女的掐死过好多婴儿。”“听说他想赖租哪。”“听着可真吓人哪,是不是?”“他该死。”“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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