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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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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些念祷告,”她说,“求天父宽恕你吧。”

然后她拿起灯走了,我被抛入一片可怕的黑暗。

如此对待一个小孩是一种恶劣行径,直至今日,我依然这样认为。当时,我痛苦地躺在那里,心中充满凄凉和恐惧。在一片死寂中,我努力倾听。在黑暗中,我感到眩晕、饥饿、寒冷、孤独,而黑暗是那么深。我眨眼,黑色的眼皮与周围的黑暗相比都变得明亮。胸衣紧箍着我。指关节在皮手套里被勒得瘀紫。大钟里的零件运作,不时发出些轻响,钟声按时鸣响。于是我想象这大宅某处有一群疯子,看护们正看守着他们,并极力在这想象中抓住一点慰藉。然后我开始在这宅子各处行走。也许在这里,疯子可以自由游荡,也许某个女疯子会走错房间,来到我的卧室?也许睡在隔壁的坏脾气女孩也是个疯子,也许会跑过来下重手掐死我!实际上,这个念头在脑海中一出现,我就听到了声音,压抑着的声音,从近处传来——近得异乎寻常,我觉得有千万张鬼鬼祟祟的脸,在帐边偷窥,千万只手在四处摸索。我大哭起来,身上的胸衣使我连眼泪都无法流得畅顺。我很想静躺着一动不动,那些四处走动的疯女人们就不知道我在这儿了。但是,我越想静,就越感烦乱。那时,一只蜘蛛或者蛾子爬到我脸上,我以为那只要掐死我的重手终于来了,我猝然一惊,浑身一颤,同时大叫起来。

我听到开门的声音,帐幔的缝隙透进光线。一张脸出现了,就在我近旁——一张和善的脸,不是疯子,而是下午给我端来饼干和甜酒的那位姑娘。她现在穿着睡袍,头发也披了下来。

“好了,”她温柔地说。她的手并不粗重,她把手放在我头上,抚摩我的脸,我平静下来,眼泪终于可以自然地流淌。我告诉她我怕疯子,她笑了起来。

“我们这儿没有疯子。”她说,“你想的一定是你之前那地方吧。你看,你不觉得离开那儿是好事吗?”我摇头。她说,“好吧,你还是对这里太陌生,以后就会习惯的。”

她拿起了灯。我见状立刻哭起来。“怎么了,你赶快睡觉啊!”她说。

我说我不喜欢黑暗。我说我害怕一个人睡。她犹豫了一下,也许在想斯泰尔斯太太。但我肯定,我的床必然比她的床软。而且,这是冬天,苦寒难忍。最后她说,她会陪我躺下直到我睡着。她熄了蜡烛,我在黑暗中闻到烛烟味。

她告诉我她名叫芭芭拉。她容许我把头靠在她身上。她说,“现在这样,是不是和你那个旧家一样舒服了?你是不是喜欢这里了?”

我说我会多喜欢这里一点,如果她每晚都陪我睡。她听了又笑起来,动了动身子,在羽绒床垫上睡得更舒服些。

她很快就睡了,睡得很沉,仆人们都这样。她散发着一股紫罗兰面霜味。她睡袍的前胸有丝带,我用戴着手套的手摸到了丝带,拉着它,直到睡着。仿佛在跌入无边的黑暗时,那是我的救命绳。

我说出这些事,是盼望你能明白是什么力量造就了我,使我成为今天的我。

第二天,我被安排待在那两间凄冷的房间里,学做针线。我忘记了对夜和黑暗的恐惧。手套让我的动作笨拙,针扎到了手指。“我不做了!”我大叫,把布扯开。然后斯泰尔斯太太打了我。我的裙子和衬骨这么硬,她打我的背,把自己手心打痛了,这多少让我感到一丝欣慰。

在初到舅舅家的日子里,我经常挨打。怎么能不被打呢?我习惯了热闹活泼,病房里的喧嚣,二十个女人的宠爱,我舅舅宅子里的肃静和规矩让我烦躁不安,火冒三丈。我想,我原本也是个温纯的孩子,是压制使我变得桀骜不驯。我摔盘砸碗,在地上哭闹打滚,把靴子踢飞。我叫到声嘶力竭,直到嗓子出血。我的任性换来的是惩罚,一次比一次严厉。我被绑住手腕,蒙上嘴巴。我被关进僻静的房间,或者被关进壁橱。有一次——我推翻了蜡烛,把沙发边的流苏熏得冒烟——魏先生把我拖出花园,擒着我走过那条孤寂的小径,进了冰房。现在我已经不记得那房间有多寒冷,我只记得一块块灰色的冰——我原以为冰应该像水晶一样透明——滴答作响。我听它们滴了三个小时。当斯泰尔斯太太来放我出去时,我已抱着自己缩成了一团,无法掰开,并且像吃了毒药一般虚弱无力。

我想,我这光景把她吓怕了。她把我抱回去,悄悄地走佣人楼梯回到楼上。她和芭芭拉一起给我洗了澡,用酒精摩擦我的胳膊。

“要是她的手废了,我的天,他会让我俩一辈子都没法翻身了!”

见她怕成这样,也算是个成就。接下来的两天,我抱怨说手指痛,又说没力气,眼见她紧张无措,我就得意忘形,用手去掐她,这一来她就知道了原来我的力气比她还大,很快又想了法子惩罚我。

这样持续了大约一个月时间,虽然在我儿时的记忆里,感觉长得多。舅舅一直等待着,就像等待一匹马终于被驯服的一刻。他不时传唤斯泰尔斯太太带我去他书房,向她询问我的进展。

“情况怎么样了,斯泰尔斯太太?”

“还是很差,先生。”

“还是脾气火爆?”

“脾气火爆,惹不得。”

“你动手了吗?”

她点头。他让我们退下。接下来就是闹更多的脾气,发更大的火,流更多的泪。晚上,芭芭拉对我摇头。

“你这小姑娘,真是太能折腾了!斯泰尔斯太太说她从来没见过你这么狠的孩子。你怎么就不能乖点呢?”

我曾经是个乖孩子,在上一个家里——可是,看看我得到的回报是什么!第二天早晨,我打翻夜壶,把污物踩进地毯里。斯泰尔斯太太挥舞着双手,大声尖叫,然后一个耳光甩到我脸上。她拖着衣衫不整,还没完全清醒的我,从起居室一直拉到我舅舅房间门口。

他见状吓了一跳。“老天爷,这是怎么了?”

“哦,简直不像话,先生!”

“不是又使蛮劲了吧?你带她来这儿干啥,我的书都在这儿!难道让她在这儿发作?”

但他还是让她说了,他一边听一边看着我。我直直地站着,一手捂着发烫的脸,头发披散在肩上。

听完后,他摘下眼镜,闭上眼睛。他的眼毫无遮挡地显露在我眼前,眼皮柔软。他用拇指和染着墨迹的食指揉捏着鼻梁。

“莫德,”他一边揉一边说道,“这事真让人遗憾。斯泰尔斯太太和我,还有全家的仆从,我们都在等你学会礼貌待人。我原以为看护们会把你教好,而不是现在这样子。我原以为你会听话一点。”他来到我面前,眨了眨眼,伸手来摸我的脸,“不用退缩,孩子!我只是想查看一下你的脸。我觉得还是烫的。唉,斯泰尔斯太太的手比较大。”他左右看看,“来人,我们有什么凉的东西吗?”

他有一把狭长的铜质裁纸刀,刀锋是钝的。他俯下身来,将刀身贴在我脸上。他态度温和,反而让我害怕。他的声音轻柔得像一个姑娘。他说,“见你受伤害我很难过,真的难过。你以为我想你遭罪吗?我怎么会?是你自己想要,你的行为证明了这一点。我想你一定喜欢被打——很与众不同,是吧?”他转了一下刀背,我颤抖,手臂上起了鸡皮疙瘩。他动了动嘴,“我们都在等,”他重复道,“等你学会礼貌待人。在布莱尔,我们善于等待,我们可以一等再等。我付钱给斯泰尔斯太太和其他仆人们,让他们等待。我是一位学者,天性如此。你看看周围,看我的藏书。你觉得这是缺乏耐心的人能做到的?我收书的来源芜杂,过程缓慢。为了几册旧书,我可以气定神闲地等上许多个礼拜,即便时日漫长,即便那些书的品相比你还差!”他干笑了一声,他也许曾有过润泽的笑。他把裁纸刀移下,托住我的下巴,把我的脸抬起,仔细地观察。然后他放下裁纸刀,走开了。他把眼镜的丝带挂在耳朵上戴好。

“我认为你可以拿鞭子抽她,斯泰尔斯太太。”他说,“若是她再闹事。”

也许小孩真的像马一样,是可以驯服的。舅舅在纸堆里埋下头去,让我们退下。我便乖乖地回房学做针线。让我畏缩的并不是鞭打的警告,而是我知道强大的耐心能有多残酷。没有什么比疯子的耐心更可怕的了。我见识过疯子做的无用功——把沙子从一个有漏洞的杯子倒进另一个,去数一件破旧衣服上的针脚,或者去数一道太阳光柱里的尘粒,往无形的账本里填写数目。若她们不是女人,而是有钱的绅士,也许她们就成了学者,还能吩咐下人做事,这都说不定。当然,这也是后来,当我完全了解了舅舅的癖好,才有了这样的念头。当天,童年的我只看到了事物的表面。但我知道那是黑暗的,也知道那是安静无声的——其实,它的本质,就是那黑暗寂静的本质,像水,像蜡,充满了舅舅家这座大宅。

我若挣扎,它会把我拉进去,吞没在其中。

当时,我不愿被它淹没。

于是我停止了挣扎。在它那黏稠的旋涡中,随波逐流。

那是我启蒙教育的第一天。第二天早晨八点,课程正式开始了。我从来没有家庭教师,舅舅亲自教我。他叫魏先生在书房里给我安置了一套桌椅,就在地板上的手指标记旁边。凳子很高,我的腿够不着地,在半空晃荡。鞋子挂在脚上,那重量让脚有些刺痒,最后就麻木了。但是,如果我动一动——或者咳嗽,或者打个喷嚏,舅舅就会走过来,用包着丝绸的珠串抽我的手。说到底,他的耐心也是飘忽不定的。虽然他说他无心伤害我,其实是经常伤害。

尽管如此,为了不让书生霉,书房通常保持着温度,比我自己的房间暖和。相比做针线,我也更喜欢写字。他给我一支铅笔,柔软的铅芯划过纸面时悄无声息,他还给我配了一只绿色灯罩的书写台灯,以保护我的视力。

台灯热了就有一股味道,炙烤灰尘的味道,一种特别的味道——日后我会憎恨它——那是我焦灼青春的味道。

我所做的工作本身非常枯燥,主要就是誊写古籍,把文字抄到一本有着皮制封面的册子上。那册子比较薄,我写满之后就用橡皮擦掉。对擦掉这事,我记得很清楚,远比抄写的内容清楚。多次摩擦之后,纸变脏了,而且脆弱易裂。一段文字中出现一处污迹,或一声纸张撕裂的声音,都是我敏感的舅舅不能忍受的。他们说小孩子怕的是鬼,但我儿时最怕的,却是上一篇文章留下的,一丝一毫没能擦干净的痕迹。

我把那叫作上课,实际上,我却没有受过和别的小女孩一样的教育。我学会了朗诵,声音柔和,口齿清晰,但从未学过歌唱。我没学过花朵和鸟类的名字,却学习了制作书籍封面的皮革的分类——比如,摩洛哥皮,俄罗斯皮,小牛皮,棉书面布;还有书纸——荷兰纸,中国纸,杂色纸,绢纸。我还学了墨水的分类,笔尖的制作,吸墨粉的使用,字体的风格和尺寸:无衬线体,古体,埃及体,十二点活字,八点活字,绿宝石,红宝石,珍珠……它们以珠宝命名,实则都是骗局,因为它们就像壁炉里的炭渣,坚硬无趣。

但我学得很快。冬去春来,我得到些小小的犒赏:新的手套,软底的便鞋,新裙子——和旧的那条一样硬,但是天鹅绒的。我被允许在餐厅进晚餐,坐在那张巨大的摆着银质餐具的橡木餐桌的一头,我舅舅坐在另一头。他的座位前摆了一个阅读架,他极少说话。但是,如果我特别不走运,把叉子滑了手或者刀子在盘子上划出了一点声,他会抬起头来,用他阴湿可怕的眼睛瞪着我。“你的手有什么问题吗,莫德?非得用餐具这样刮盘子?”

“这刀子太大太重了,舅舅。”有一次,我烦躁地回答。

他叫人把我的刀收走了,我只能用手来吃。他喜欢的菜都是带着血的肉、心、小牛腿,我的小羊皮手套变得猩红——就像在回复其原本的形状。我胃口尽失,只想喝酒。我的酒盛在一只刻着m字母的水晶酒杯里,我餐巾的银质套环上也有同样的黑色m字母。它们都时刻让我记得,不是我的名字,而是我母亲的名字,玛丽安。

她被埋在僻静的墓园里最僻静的一角——那是一个孤单的灰色石墓,其他的墓都是白色的。他们带我去看望,并且要我时常去打扫,不让它荒芜。

“你要懂得感恩,”斯泰尔斯太太把两手抄在胸前站在一旁,一边看着我修剪坟边蹿高的草一边说,“谁会来给我扫墓?到时候我肯定被忘得一干二净了。”

她丈夫已死。她儿子是个水手。她把小女儿留下的那几缕黑色卷发全装进各种挂饰里了。她给我梳头时,仿佛我的头发是荆棘,会刺着她似的。我倒希望真的是。我想,她必定觉得没抽我鞭子是件憾事。她还是经常掐我的手臂。我的循规蹈矩比激烈反抗更让她恼怒。看出这一点后,我便更温顺了,那种外柔内刚的佯装的温顺,容纳了她的伤心难过,却让这份难过更刺痛了。这刺激得她掐我——这毫无助益——骂我,但使我更得意了,因为这把她的伤心难过表露无遗。我常带她去墓园,在我母亲墓前,我故意使尽气力长吁短叹。很快——我是多么狡猾——我很快就打听到她死去的女儿的名字,然后,厨房的猫生了一窝小猫,我养了一只当宠物,用她的名字来命名。我确定斯泰尔斯太太在附近时,便故意大声叫:“过来,波莉!噢,波莉!你真是个漂亮的小家伙!这身黑色的毛皮真美,来,给妈妈一个吻。”

你看,境遇把我变成了什么模样?!

听到这话,斯泰尔斯太太眯起眼睛,气得发抖。

“把那只邋遢的小畜生给我弄走,让英克先生淹死它!”她对芭芭拉说,那时她已忍无可忍。

我跑开了,不让她看见我的脸。我想起我失去的那个家,那些爱我的看护妇们,这使热泪慢慢涌上我的眼。

“噢,芭芭拉!”我哭喊道,“说你才不会这样做,说你不会!”

芭芭拉说她不能那么做,斯泰尔斯太太把她叫走了。

“你个狡猾的不安好心的孩子,”她说,“你别以为芭芭拉不知道。别以为她看不出你的阴谋诡计。”

但是,哭到哽咽的人是她,我观察着她,我自己的眼泪很快就干了。对我来说,她算谁?我想到了我那些妈妈,那些看护妇们,她们可以来接我,救我出苦海,但六个月过去了——又是六个月,再六个月——她们人影都不见。我于是坚信,她们已经把我忘了。“想你?”斯泰尔斯太太笑了一声说道,“得了吧。我敢说,她们在疯人院已经找了另一个小姑娘代替你了。另一个脾气比你好的小姑娘。我肯定,你走了她们可高兴了。”后来,我终于相信了她的话。我也开始遗忘。在新生活面前,过去的生活逐渐模糊,或者,有时显现,扰乱目前的生活,就像被忘却的篇章中没擦干净的字迹,时而在我的抄本里浮现。

我憎恨我的亲生母亲。第一个抛弃我的人,不就是她吗?我把她的肖像装在一个小木盒里,放在床头边。然而,在她白皙甜美的脸上,我丝毫找不见自己的影子。我开始厌恶那肖像。有一次,我打开盒子时说:“妈妈,让我给您一个晚安吻。”我说这话,只是为了折磨斯泰尔斯太太。在她的注视下,我把肖像举到唇边——斯泰尔斯太太还以为我难过——“我恨你。”我悄声说,呼出的气使金相框潮湿了。那天晚上,接着那天晚上,再一天晚上,我都那么做,最后,这变成了习惯,仿佛钟表的律动,如果不做,我就会辗转反侧。然后,我必须把肖像轻轻放好,理顺缎带。如果相框挂碰到木盒内的天鹅绒衬里,我必须把它拿出来,重新仔细放好。

斯泰尔斯太太看着我做这些,表情复杂。芭芭拉来到之前,我无法安睡。

同一期间,舅舅监督着我的功课。他认为我的文字、书法、朗诵都大有长进。有时,他在布莱尔庄园招待一些绅士,他让我站在他们面前朗诵。我读的是外国文字,我并不明了其中的意思。那些绅士们——和斯泰尔斯太太一样——用奇怪的目光看着我。我已经对此习惯。我朗诵完毕,便按舅舅的指示行屈膝礼。我的屈膝礼行得很好,绅士们鼓掌,然后他们过来或握或摸我的手。他们常对我说,我有多珍稀。我也觉得自己是某种天才,在他们的注视下脸红了。

就像白色的花朵在卷曲坠落之前,先变得粉红。有一天,我来到舅舅书房,发现我的小书桌已被搬走,而他的书堆旁增加了个座位。他看见我的眼神,便示意我走过去。

“把手套脱掉。”他说。我脱掉了手套,触碰到日常物品的表面,心里一阵颤抖。那是一个冷寂的上午,没有阳光。那时我来到布莱尔已经两年。我当时还有孩童一样丰满的脸颊,尖细的嗓音,我还没有如女人一般开始流血。

“莫德,”我舅舅说,“你终于跨过那个铜手指标记,可以看我的藏书了。你将开始了解你职业的真正性质,你害怕吗?”

“有一点,先生。”

“理当如此。此事确实有危险。你认为我是一个学者,对吧?”

“是的,先生。”

“其实,我不仅是学者。我还是毒药收藏家。这些书——你看看,看清楚,仔细看清楚——它们就是我说的毒药。这些——”说到这里,他郑重其事地把手放到散乱堆积于桌面的墨迹斑斑的纸上——“就是毒药的索引。这将对他人的收藏和正式研究给予指引。当这索引完成,将成为这个领域里无人比肩的成就。我为此奉献了多年时光,进行编纂和修订;工作尚未完成,我将一如既往投入心力。我在毒药中劳作经年,早已免疫,我计划让你也对此免疫,然后可协助我完成此事。我的眼睛——你看我的眼睛,莫德。”他取下眼镜,把脸凑到我面前。见到他绵软的毫无遮拦的脸,我像上次那样退缩了一下——这次我看到了平日遮盖在有色镜片后的眼睛,眼睛表面有一层薄翳,一片乳色的混浊。“我视力越来越差了,”他戴好眼镜说,“你的视力将代替我的视力,你的手将代替我的手。因为,你赤着手就来了我这里,而在常人的世界——这房间以外那个平凡世界——但凡染指硫酸和砒霜的人,都有护罩护手。你与他们不同。这里才是你的领域。这是我的精心计划,我已给你一点一滴喂食了毒药。现在,是加大剂量的时候了。”

他转过身,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递了给我,把我的手紧紧按在书上。

“不可胡乱给人。记住,我们的工作极其独特,未经指导的人听见看见,难免大惊小怪。你要是说出去,他们会认为你思想肮脏。你听明白了吗?我已在你唇上涂了毒药,莫德,你记住。”

那本书叫作《掀起帷帐,或劳拉之教育》14。我独自坐下,翻开了书的封面,终于明白了我读过的,激起绅士们热烈掌声的内容,究竟是什么。

俗世大众把那叫作欢愉。我舅舅收集它们——收集整理,分门别类,整齐地排列在书架上,严加看管。但这事又很奇特——他收集,不是为了欢愉本身,绝非如此,而是为了满足另一种异乎寻常的欲望。

我指的是,书蠹的占有欲。

“你看这儿,莫德,”他会轻声对我说。拉开书柜的玻璃门,手指在一排书脊上滑过,那些书他都已给我看过,“你注意到这些书页上做的大理石纹了吗,还有摩洛哥皮的书脊,还有这金边?注意这封面的压花,看,”他把书脊斜过来给我看,但还是一脸爱惜,舍不得放手,“还不能给你,还不能给你!啊,看见这里没有,哥特体;这个标题,你看,红色衬出来了。大写字母用了花体,周空和版心一样宽。真是奢侈华丽!还有这个!简单的版式;但是你看这个,这幅卷首插图——”那图中是一个女人斜倚在沙发上,身边是一个男人,裸露着阳具,顶端绯红——“仿博雷尔15,非常罕见。我年轻时在利物浦的小摊子上以一先令买入,现在五十镑也不卖——过来,过来!”他见我涨红了脸,“在这儿不用女学生那套拘谨!我带你登堂入室,教你藏书之道,难道就为了看你面红耳赤?行了,不要再来那一套。这是工作,不是娱乐。如果你悉心研究形式,很快就会把内容抛之脑后的。”

他曾多次对我这样说。我不相信。我十三岁了。起初,那些书曾令我恐惧:因为,如果孩童们在长大成人的过程中,必须做出书中所写的种种,那似乎是件可怕的事——欲望渐盛,私处生出凸起和洞穴,易于冲动,喜怒无常,一心所想只是那胀痛的器官无休止的交合。我想象着我的嘴被吻封住;想象着我的两腿被分开。我想象着自己被手指挑弄,被进入……毕竟,我已十三岁。这恐惧令我躁动不安。每晚我睡在芭芭拉身边,看着她熟睡,我却开始失眠。有一天夜里,我拉开毯子,观察她胸部的曲线。然后我开始趁她洗澡或更衣时看她。她的大腿——舅舅书中说是光滑的——生着毛发而显黑;两腿之间的那处——舅舅书中说是光洁美好的——毛发最浓最黑。这令我感到困扰。最后,有一天,她发现我在看她。

“你在看什么?”她说道。

“你的屄。”我回答,“为什么这么黑?”

她仿佛遭了恐吓一般跳开,把裙子放了下来,双手护着胸,脸涨得通红。“啊!”她叫道,“你说什么!你从哪儿学的这些字眼?”

“我舅舅那儿。”我说道。

“噢!你撒谎!你舅舅是正人君子。我告诉斯泰尔斯太太去!”

她真去告了。我以为斯泰尔斯太太会打我;但是斯泰尔斯太太跟芭芭拉一样,也吓了一大跳。但是接着,她拿了一块肥皂,让芭芭拉按住我,把肥皂塞进我嘴里——狠狠地塞进去,来回擦洗我的唇和舌。

“喜欢胡扯八道,是吧?”她一边擦一边说,“跟个小娼妇小畜生一样,是吧?跟你那个废物亲娘一样是吧?是吧?是吧?”

然后她放手,让我跌在地上,自己站在那里,在围裙上不停地擦手。自那以后,她命令芭芭拉回到自己的床上睡,把连接我和她卧室的门半开着,并放了一盏灯。

“感谢上帝,至少她还戴着手套,”我听到她说,“还不至于干出更丢脸的事儿……”

我拼命刷牙漱口,直到弄破了舌头流出血来;我哭泣不止;然而还是闻到薰衣草味。后来我认了,是我的嘴唇有毒。

但很快,我就不在乎了。我的阴户也像芭芭拉的一样,颜色变深。我明白了舅舅的书里充满了虚假,也蔑视自己居然曾信以为真。我曾经发热的脸凉了下来,我不再脸红,身体也不再燥热。躁动不安变成了轻蔑不屑。我变成了舅舅希望我成为的样子,我成了一个图书管理员。

“那本《好色的土耳其人》16,”我舅舅会从书堆里抬起头来说,“放在哪儿了?”

“在这儿。”我会回答。在不到一年时间里,我已熟知他书架上每一本书的位置。我了解了他宏大的索引计划——他编撰的《阳元神与爱美神书目大全》,凡人家的姑娘在学着针黹女红,他则把我献祭给了阳元神和爱美神。

我知道,他的朋友——那些来庄园拜访的绅士们,他们依旧前来听我朗诵,我现在知道了他们是出版商,藏书家,拍卖商,他们都对他的工作十分热情仰慕。他们给他寄书——每个礼拜都在增加,还给他写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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