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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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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起始,我早已熟知。那是一切错误的开端。

在我想象中,有一张桌子,桌面湿滑,全是血。那是我母亲的血。那么多血,我想象,如墨水一般流淌。我想象,为了不弄污地板,妇人们在桌下放了些瓷盆,这样一来,我母亲呼号的间隙,便被这种声音填充了——滴答,滴答——就像艰难发声的钟摆声。钟声之外,隐约听到疯子们的尖叫,看护们的呵斥,因为,这是一座疯人院。我母亲是个疯子。桌上绑着她的皮带是谨防她一头撞向地上,另一条皮带勒过她的嘴,以防她咬舌自尽。还有皮带分开她的腿,以便我从她两腿间生出来。我出生以后,她仍被皮带绑着,她们生怕她把我撕碎!她们把我放到她胸前,我找到她的乳房,吮吸起来。房间里一片寂静,只有那滴答滴答的血滴声在继续。这声音铭刻在我生命的最初,她生命的最终。因为很快,钟摆慢了下来,我母亲的胸口起起伏伏,最后,永远地沉了下去。

我感觉到了,我用力吸吮,妇人们把我从她身边抱走,我哭,她们就打我。

我在疯人院作为看护们的女儿,度过了生命的头十年。我相信她们是爱我的。疯人院里有一只虎斑猫,我想,她们养我就像养那只猫,当宠物一样,还可以用丝带打扮玩耍。我穿着和她们一样的石板灰的袍子,跟她们一样围着围裙,戴着帽子。她们给我系上腰带,上面挂了一串小钥匙,叫我“小看护”。我在她们的床上轮流睡,在她们上班时跟在她们身后,在疯人院走来走去。那间疯人院很大——对幼年的我来说很大——分为两部分,一边关女疯子,一边关男疯子。我只看到女疯子。我从来不喜欢她们,虽然她们也像那些看护一样,亲我抱我。也有疯子摸着我的头发流泪,我使她们想起她们各自的女儿。还有些疯子比较难缠,对这些人,看护们就会鼓励我站在她们面前,用棍子打,她们专门给我弄了一根小棍子。看我打疯子,看护们会哈哈大笑,说没有比这更滑稽的事了。

从这里,我学到了纪律和规矩的基础,也顺便对疯癫的态度有了认知。这些都对后来有所助益。

当我年龄渐长,懂得分寸,她们给了我一只金戒指,说那是我父亲的;一幅肖像,说那是我母亲。于是我懂得了,我是个孤儿。因为我从未感受过父母之爱——又或许,我得到太多母亲的关爱——得知此事,我并没有感觉太沮丧。我觉得,看护们给我饭吃给我衣穿,都是因为她们喜欢我。我固然相貌普通,但在那个没有孩子的环境里,就被当作了小美人。我还有甜美的歌喉,能识文断字的眼。我以为,我会一辈子当看护,逗疯子为乐,直到终老。

在我九、十岁时,我们都这样以为。我十一岁的某一天,院长把我传唤到她办公室,我以为她要给我什么奖赏。我想错了。她只是表情有些奇怪地跟我打了招呼,却不拿正眼看我。她身边有一个人,她说,是一位绅士。那时候,这个词对我无关紧要,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的意义会重大起来。“你过来。”院长说。那位绅士在一边看着。他穿着一身黑套装,戴着丝质的黑色手套。他斜着身子,杵着一根有象牙把手的手杖,上下打量着我。他的头发正在由黑变白,他脸色苍白,眼睛藏在一副有色眼镜之后。普通孩子会被他的直视吓倒,但我不是普通小孩,我谁都不怕。我径直走到他面前,他张开嘴,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他的舌尖是黑色的。

“她个子虽小,”他说,“脚步声倒很重。她声音怎么样?”

他的声音低沉,发颤,语带怨气,仿佛颤抖的人影。

“跟这位绅士说句话,”院长小声对我说,“说说你今天怎样。”

“我很好。”我说。也许我言语太大声,这位先生退缩了一下。

“行了,”他举起手说道,“我希望你会小声说话,我希望你会点头。”

我点点头,“我会的。”

“我希望你能保持安静。”

“我能。”

“那就安静点——这就对了。”他转身看着院长,“我发现她继承了她母亲的长相,很好。这会提醒她,不要重蹈她母亲的覆辙。我不喜欢她的嘴唇,太丰满,是个不好的兆头。我也不喜欢她的背,太软,而且驼背。她的腿怎么这样?我不要粗腿的小姑娘。你们怎么把她的腿藏在裙子里,裙子怎么这么长?我要你们这么给她穿的吗?”

院长的脸红了。“是女看护们无伤大雅的小娱乐,先生,只是想让她穿得和这儿的大家一样。”

“我付你钱,是给看护们提供娱乐的吗?”

他用手杖点点地,动了动下巴。他又转身看着我,话却是对院长说的,他说,“她朗读怎样?写字漂亮吗?来,给她一段文字,给我读读看。”

院长递给我一本打开的《圣经》。我读了一段,那位先生又退缩了一下。“轻点儿声!”他说,直到我把音量收成悄悄话。然后他让我在他的注视下写了一段文字。

“女式字体,”我写完后,他说,“装饰线太多。”他虽然这么说,口气里却透着欣慰。

我也自感欣慰。从他的话里我听出,我的字就像天使的字。后来,我真希望当时是胡乱涂鸦,鬼画桃符。那一手娟秀的字是我的祸根。那位先生拄着手杖,探身看我的字,他的头埋得那么低,我的视线越过他眼镜的边缘,看见了他没有血色的眼圈。

“嗯,小姐,”他说,“搬到我府里去住怎样?你别对我瘪嘴,注意点!跟我学行为举止,简洁的字体,你觉得怎样?”

我感觉就像被掴了一掌。“我才不想去。”我冲口而出。

院长说,“不知好歹,莫德!”

那先生冷笑一声。“也许,”他说,“她遗传了她母亲那不幸的坏脾气,也遗传了她娇小的脚。你喜欢跺脚是吧,小姐?好吧,我家大得很,可以给你一个远远的房间,我听不到动静就行。你在里面爱怎么闹就怎么闹,没人理你。你再也无人理会,无人记得给你食物,然后你就会饿死——你觉得这样如何,嗯?”

他站起身,掸掸衣服,但衣服上并没有灰。他不再看我,只对院长吩咐了几句。他离开后,我把刚才读过的《圣经》摔到地上。

“我就不去!”我大叫道,“他休想逼我去!”

院长把我拉进她怀里。我见过她鞭打那些狂躁的疯子,现在她只是把我抱进怀里,像个姑娘一样默默落泪。她语气沉重地告诉我,我的未来,在我舅舅那座大宅中的未来。

有些人请农民为他们饲养小牛,我母亲的哥哥请疯人院的看护们饲养了我。现在他要来把我领回去,烹调享用了。突然间,我就要抛下我的看护裙,钥匙圈,小手杖,他叫管家送来了一套衣服,我要按他的喜好穿戴打扮。她带来了靴子,羊毛手套,米色的裙子——一条讨厌的,小女孩样式的裙子,裙摆只到小腿,从肩到腰加了骨制的内衬条,使其紧绷。她帮我拉上系带,听到我叫苦,她就拉得更紧。看护们在一旁看着,只是叹气。当我被领走时,她们一一吻我,却都目光闪躲,不再看我。有个看护手快,拿出一把剪刀,剪下我的一绺头发放进她的挂坠盒里。其他人见状,夺过她的剪刀,或自己拿出剪子或刀子,又拽又拉我的头发,直到我的发根脱落。她们像海鸥一样挤作一堆,对我跌落在地的头发争抢不休。她们的吵嚷让疯子们也在各自的房间里尖叫起来。我舅舅的仆人赶紧把我拉走了。她带了一辆马车和一个车夫。疯人院的大门在我们身后重重地关上。

“怎么能在这种地方养小女孩!”她说,用手绢捂住嘴。

我不愿跟她说话。窄小的裙子勒着我,令我呼吸困难,靴子磨着脚踝,羊毛手套扎手——最后我把它们扯了下来。她看着我,一脸自得。“脾气不小啊,你?”她说。她带了一篮子织毛衣的针线活,还有一包食物。有面包卷,一小包盐,三只煮鸡蛋。她把两只鸡蛋在她的裙子上滚了滚,压破蛋壳。鸡蛋剥出来蛋白发灰,蛋黄太干,几乎变成了粉。我永远记得那味道。她把第三只蛋放在我腿上。我没吃,任由鸡蛋在我裙子上摇晃,直到跌到马车的地板上,摔坏了。“啧啧,”她说。她取出毛线活儿,不一会就歪着头睡着了。我坐在她身边,僵直着身子,满腔怨愤。马车走得很慢,旅途显得漫长。我们有时穿过树林,我看见窗玻璃上自己的脸,黯淡如血。

除了我出生于其中的那座疯人院,我从没见过其他宅子。我早已习惯疯人院的阴森和孤绝,那里的高墙和紧闭的窗。但是到达舅舅家的第一天,那座大宅的寂静,使我惊惧无措。马车在一个门前停下,两扇高高的门板从中打开,我们看着它从里面被拉开,似乎有些颤抖。开门的是一个男人,他穿着黑色丝质马裤,戴着一顶——我当时以为是——扑了粉的帽子。“这是魏先生,你舅舅的管家。”那女人说,她的脸凑在我旁边。魏先生观察着我,然后看着她。我想她一定对他使了个眼色。马夫为我们放下脚踏板,我不让他牵我的手。魏先生对我鞠了一躬,我觉得他是在取笑我——因为我见多了看护们对女疯子行屈膝礼,然后大笑。他请我先走,把我让进一片黑暗,那黑暗扑上来淹没了我的裙子。他一关上门,黑暗就变得更深。我的耳中似乎灌满了水或蜡,那是寂静,是我舅舅在这座大宅中长年养出的寂静,就像别人养出开花的藤蔓。

那女人带我走上楼梯,魏先生在下面看着。楼梯不是十分平整,地毯也有些磨损。新靴子使我脚步笨拙,绊倒了一次。“站起来,孩子。”那女人说。她把手放在我身上,我不再挣脱了。我们走上两段楼梯,越往上走,我越害怕。这宅子是那么可怕——高高的天花板,这里的墙壁不像疯人院里的平整简单没有饰物,而是挂满了肖像画,族徽盾,生锈的刀剑,镶在框中,装在箱中。楼梯螺旋上升,围绕着大厅形成一个回廊,每一个转弯处连接着一条走廊。在这些走廊的阴影中,就像蜂巢里怀着期待探头的幼虫,半暗半显地站着一些面色苍白的仆人,看着我走进这幢大宅。

但那时我不知道他们是仆人。见他们穿着围裙,便以为是看护。我以为阴暗的走廊边一定有一间间病房,关着安静的疯子们。

“他们来看什么?”我问那女人。

“噢,来看你的长相啊,”她回答说,“来看你是不是和你妈妈一样漂亮。”

“我有二十个妈妈,”我于是说,“我比她们任何一个都漂亮。”

那个女人在一扇门前停下。“漂亮不是靠嘴说的,”她说,“我说的是你真正的妈妈,死了的那个。这是她的房间,现在是你的了。”

她带我走进门厅,然后走进连着的起居室。窗户摇得哗啦作响,像有拳头敲打。这房间连夏天都很凉,而眼下是冬天。我走向壁炉,里面有一小团火——壁炉上的镜子太高,我还太矮,看不见自己的脸——我站在壁炉前,瑟瑟发抖。

“你不该扔掉那手套,”见我对着手呵气,那女人说,“英克先生的女儿也会要的。”她脱下我的斗篷,解开我头上的丝带,用一把断了齿的梳子给我梳头。我把头移开,“爱怎么挣怎么挣,”她说,“扯着痛的是你,又不是我。哎哟,那些女人怎么给你弄头发的啊!真是些蛮子!她们把你弄成这样,我都不知道怎么能把你收拾干净。好了,这儿。”她把手伸进床下,“我看你用用夜壶。过来,别扭扭捏捏,你以为我没见过小姑娘撩起裙子尿尿吗?”

她抄起双手看着我,然后用湿毛巾帮我擦了脸和手。

“我做客厅女仆的时候,就看着她们这样服侍你妈,”她一边把我推来拉去,一边说着,“她可比你懂事多了。在你先前那宅子里,他们没教你礼貌吗?”

我真想我的小手杖,有它在手,我会教她什么是礼貌!但是,从观察疯子们的举止,我学会了怎样表面服从,实则抗争。最后,她终于放开我,擦了擦手。

“老天爷,这孩子真难搞!我希望你舅舅带你回来之前考虑清楚了。他好像想着把你培养成大家闺秀。”

“我才不想做什么闺秀!”我说,“我舅舅也强迫不了我。”

“这可是他的家,他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她回答说,“行了!看看你都耽误到什么时候了!”

这时传来三下闷闷的声音,我知道这是钟声。按我的理解,这是这宅子里的某种信号,就像在疯人院里,疯子们起床,穿衣,祷告,吃饭,都要按照信号进行。我想,现在我能见着他们了!但是大宅安静如常,什么都没发生。连刚才出来看我的那些仆人们都消失了。我的靴子又在地毯上绊了一下,“走路轻点!”那女人小声说,掐了一下我的手臂,“看,这是你舅舅的房间。”

她敲门,然后领我进去。他多年前让人在窗玻璃上涂过油漆,冬日照在玻璃上,房间透进奇怪的光线。书架上一排排书脊使四壁昏暗,我误以为那些书架是浮雕墙饰。我只认得两本书,一本是黑色书脊有些磨损的《圣经》,另一本是赞美诗集,据说适合给失心疯的人读,那本书是粉红色的。我当时以为所有印刷的文字都是真的。

那女人让我站在进门处,她站在我身后,双手像爪子一样抓紧我的双肩。他们称为我舅舅的人,从书桌后面站起来,桌面被堆积的纸张淹没。他头戴一顶天鹅绒帽子,帽上有一条毛了边的绳挂着流苏。他仍戴着墨镜,是另一副颜色稍浅的墨镜。

“这位小姐,”他朝我走来,努着下巴说。那个女人行了一个屈膝礼,“她的脾气如何,斯泰尔斯太太?”他问她。

“很差,先生。”

“从她那眼神我就能看出来。她的手套呢?”

“扔了,先生,她不愿意戴。”

我舅舅走近我身边。“不愉快的开端。把手伸出来,莫德。”

我不伸手。那女人抓住我手腕,抬起我的手。我的手很小,指节圆润,我已习惯用疯人院的肥皂擦洗,那肥皂比较粗糙。我的指甲缝是黑的,那是疯人院的尘土。我舅舅捏着我的指尖,他自己的手指上有一两点墨迹。他摇摇头。

“我要是想要这么一双粗糙的手摸我的书页,”他说,“我叫斯泰尔斯太太带一个看护回来就行了。我不会专门让她带一双手套去,让那些粗糙的手变柔软些。但是,你的这双手,我要它们变软,你看着,看我们怎么把不戴手套的小孩的手变软。”他把手伸进衣袋,从中拉出一件东西——读书人用的——一串金属珠子,外面裹着丝绸,用来镇住翘起的书页。他把珠子卷成个圈,在手里掂了掂,然后猛地一下抽在我指节的肉窝上。然后,在斯泰尔斯太太帮助下,他抽打了我的另一只手。

珠串打下来如鞭抽,包在珠子外的丝绸却能避免皮开肉绽。挨第一下时我痛得大叫,像狗一样,除了痛,还因为愤怒和极度讶异。后来,斯泰尔斯太太放开我的手腕,我把手指放到嘴边,开始哭泣。

听到哭声,我舅舅皱起了脸。他把珠串放回衣袋,把双手举到耳边。

“安静,姑娘!”他说。我抽搐着,无法安静。斯泰尔斯太太掐我肩膀,那反而使我哭得更凶。我舅舅又掏出了珠串,最后我终于平静下来。

“行了,”他轻声说,“以后你不会忘记戴手套了吧,嗯?”

我摇摇头。他几乎对我微笑了。他看着斯泰尔斯太太,“你会提醒我外甥女她的新职责吧?我要她乖乖听话,使性子发脾气在我这里是不能容忍的。好了。”他挥挥手,“把她留在我这儿,你也别走远了,记着!她要是闹起来,你得马上赶到她身边。”

斯泰尔斯太太行了一个屈膝礼,假扮拉我的肩膀使我的背脊挺直,暗中又掐了我一下。风吹着云掠过太阳,黄色的窗玻璃明亮了一会儿,然后暗淡下去,然后又明亮起来。

“现在,”管家离开之后,我舅舅说道,“我为什么带你回来,你心里是知道的吧?”

我举起通红的手指,擦了擦鼻子。

“是把我培养成大家闺秀。”

他发出一声短短的干笑。

“是把你培养成秘书。你看看周围,这些是什么?”

“木头,先生。”

“是书,姑娘。”他说。他走去取出一本书,翻开来。我认得那本黑色封面的,那是《圣经》。其他的,我推测,是赞美诗集。我想,他们把赞美诗集用深浅不同的封面来包装,以便适用于不同程度的疯子吧。我觉得这真是明智的考量。

我舅舅把书抱在胸前,手指轻敲了一下书脊。

“看见这书名没有,姑娘?——站住别动!我是叫你看,不是叫你扑。”

但是书离我太远。我摇摇头,眼泪再次涌上。

“哈!”见我的无助,我舅舅哼了一声,“我知道你看不见!低头看看地板,小姐,往下看!远一点!看见你脚边那个手指没有?那是按照我的吩咐镶嵌在那的,我问过眼科医生。这些可不是普通的书,莫德小姐,不是一般人能看的。要是我发现你越过那手指界线半步,我就会把你当佣人一样处罚——要是佣人越了界,我会打瞎他们的双眼。那个手指,是清白的界线。以后,当你心智成熟,我会让你跨过的,但必须依我指示而行。我的话你明白了?”

我不明白。我如何能明白?但我已学会谨慎,点头假装明白。他把书放了回去,好整以暇地把书脊对齐。

那本书封面精美,并且——以后,我会对它很熟悉——是他的最爱之一,书名是——

但在当时,我不该超越自己的清白懵懂,这清白,我尚可保有一段时日。

说完这句话,舅舅似乎把我忘在了脑后。我在那里站了有十五分钟,他再次抬起头来才看见了我,挥手叫我退下。他书房门的铁把手不是那么容易拉,我开门关门时,铰链的吱呀声又惊动了他。斯泰尔斯太太从暗处冲出来,把我拉上了楼梯。“你也该饿了吧,”她边走边说,“小姑娘总是容易饿。现在给你一只鸡蛋,你该开心了吧。”

我确实饿了,却不愿承认。她拉铃唤来一个女仆,女仆带来饼干和一杯甜酒。她把食物在我面前摆好,对我微笑。那微笑比一个耳光更令我难受,我怕自己眼泪又要掉下来。但我强忍眼泪,用饼干塞满自己的口。那女仆和斯泰尔斯太太交头接耳一番,站在一边看。然后她们就走了,留下我一人。房间渐渐昏暗,我在沙发上躺下,头枕在靠垫上,用刚才被打红了的小手,把斗篷拉起来盖住身体。酒让我昏昏欲睡。当我再次睁眼,只看见晃动的影子,还有站在门口,手持一盏灯的斯泰尔斯太太。我带着满心惊恐醒来,感觉时间已经过了很久。我觉得钟声刚刚敲过,我相信它敲了七响,或是八响。

我说,“我想,劳驾您,送我回家。”

斯泰尔斯太太大笑。“你是说那疯人院?还有那些粗手粗脚的女人?那地方叫什么家!”

“我觉得她们会想念我。”

“我觉得她们终于甩脱你,高兴还来不及。你这胡搅蛮缠、面无血色的小无赖。过来,现在该上床睡觉了。”她把我从沙发上拉起来,开始解我的裙子。我挣脱开来,打了她一下。她抓住我的手臂,扭了一把。

“你没资格打我!你算是什么!我要我的妈妈们,她们爱我!”

“这才是你妈妈,”她扯着我颈上挂的肖像说,“在这儿,她就是你唯一的妈妈。你还有她的肖像,能记住她相貌,你就知足吧!站好了别动,你得穿上这个,才能有大家小姐的身材。”

她已帮我脱掉了那件窄小的米黄色裙子和内衣,现在又给我穿上一件胸衣,比那裙子勒得还紧,在胸衣外面给我套上睡袍。她又给我戴上一双白色的皮手套,手腕处紧紧扣上。只有我的脚是光着的。我倒在沙发上,踢着脚抗议。她把我拉起来,一阵摇晃,然后停下来。

“你听着,”她的脸红一块白一块,呼吸重重地喷到我脸上,“我也有过一个小女儿,她死了。她有一头漂亮的深色头发,她的性子温柔得像羔羊。为什么深色头发的乖小孩就该去死,为什么你这种金发的坏小孩就能活得好好的,我真的不懂。为什么你那个身家丰厚的妈妈,最后变成个废物死掉了,我却要帮她把你的手保护得光洁细腻,把你抚养成千金小姐,我也真是不明白。你装模作样的眼泪爱掉多少掉多少,永远别想打动我的心。”

她抓住我,把我拉进起居室,让我爬上那张高大的,满是灰尘的床,然后放下了帐幔。壁炉的旁边有一道门,她告诉我说,门后是另一间卧室,里面睡着一个坏脾气的姑娘,那姑娘晚上会竖着耳朵听,如果我不乖乖地安静地睡觉,她会听到的,她的手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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