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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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绅士先走的。李先生和莫德站在门口给他送行,我站在她房间的窗边看。她握了他的手,他对她鞠躬。然后马车载着他去马洛村的火车站。他双手抱胸坐在马车上,帽子推后,脸对着我们的方向。他的眼神一会儿看着莫德,一会儿看着我。

这个魔鬼,我想。

他没打什么手势,不需要了。他已经把计划跟我们仔细讲了一次,我们都牢记于心了。他将坐火车到三英里外的一个地方等,我们将待在莫德的房间,直到午夜,然后离开。他会在零点过半的钟声敲响时,在河边与我们会合。

那天过得跟平常一样。莫德像平时一样去了她舅舅那儿。我在她房间里慢慢踱步,看着她所有的物件——只不过这次我是在决定,哪些需要带走。我们一起吃了午餐。我们去园子里散步,去了冰房,墓地,还有河边。这是我们最后一次那么做,所有景物一如往常,只是,我们变了。我们走着,没有说话。我们的裙子有时候碰到一起,有一次我们的手碰到了,却像碰到了刺一样,立马弹开。但我不知道,她是不是跟我一样脸都红了,因为我没看她。回到房间,她静静地站着,像一尊雕像。我只是有时听到她叹息。我坐在她的桌前,桌上是她的首饰盒,里面堆满各种胸针和戒指,我面前有一小碟醋,我正用醋把那些宝石擦亮。我宁愿干这活,也不愿意闲坐着。有一次她过来看了看,然后揉着眼睛走开了。她说是醋熏的。醋也熏得我眼睛疼。

然后就到了傍晚。她去吃她的晚餐,我吃我的。楼下的厨房里,个个都无精打采。

“里弗斯先生走了,一切都不一样了。”他们说。

凯克布莱德太太的脸黑得像锅底。玛格丽特弄掉了一把勺子,她就用大勺柄打她的头,打得她尖叫。然后,我们还没开始吃呢,查尔斯就坐在桌边大哭起来,然后他冲出去,把流到下巴上的眼泪鼻涕抹干净。

“这事让他难过死了,”一个客厅女佣说,“他现在一心要追到伦敦去,当里弗斯先生的小厮。”

“你回来!”魏先生喊道。他站起来,头上往下掉粉,“你这么大的男孩了,他这种人,我真替你难为情!”

但查尔斯不肯回来,不管是为了魏先生还是谁。他已经习惯了天天给绅士送早餐,擦皮鞋,为他刷干净那些漂亮外套。现在却又要困在全英格兰最冷清无聊的宅子里,干点磨刀擦玻璃的活。

他坐在楼梯上抹眼泪,用头撞着楼梯的栏杆。魏先生走过去打了他一顿。我们听到他的皮带抽到查尔斯背上的声音,还有查尔斯的大叫。

这让这顿晚餐无比沮丧。我们默默地吃了,吃完后魏先生回来了,脸色紫涨,假发也歪了。我没跟他和斯泰尔斯太太去她的茶水房吃布丁。我说我头痛。我的头真的快痛了。斯泰尔斯太太上下打量了我一阵,然后就望向别处。

“你最近身体可真差啊,史密斯小姐,”她说,“我看,你是不是把健康都丢在伦敦了。”

我才不管她怎么想呢。我以后也不用见她了,还有魏先生,还有玛格丽特,凯克布莱德太太,都再也不用见了。

我跟他们道了晚安,然后上楼去了。莫德当然还在她舅舅那儿。她回来之前,我就按我们说好的,收拾好要带走的衣服鞋袜小零碎,都是她的。我那条褐色织布裙就不要了,我大概有一个月没穿它了。我把它留在了箱底,箱子我也不要了。我们只能背行李包。莫德找出了她妈妈的旧行李袋,皮受潮了,上面生出了一些白色的圆斑。包上钉着斗大的铜字母,大得我都能认出来,是一个m和一个l——那是她妈妈名字的缩写,和她的一样。

我在里面垫了一层纸,把它装得满满的。沉的那个行李袋——我背那个——放了我擦好的珠宝,我用布把它们都包好了,以防撞坏或刮擦。我把她的一只手套也放了进去——那只白色小羊皮手套,有珍珠扣子的。她戴过一次,以为弄丢了。我想留着它,作为对她的纪念。

我的心都碎了。

然后她从她舅舅那儿回来了。她扭着双手。“噢!”她说,“我的头好痛!我以为他今晚不会放我走了!”

我猜到她今晚会这样,已经从魏先生那里要了酒来,准备给她提神用的。我让她坐下,倒了些酒在手帕上,抹了抹她的额头。酒让手帕变得像玫瑰一样红,她的额头也红了。她的脸在我手里是凉的,她的眼皮颤动着,当她睁开眼睛,我就走开了。

“谢谢!”她轻声说,眼神温柔。

她喝了些酒。酒是好酒,我把她喝剩的喝完了。酒入体内,像火一样烧起来。

“现在,”我说,“你得换衣服了。”她还穿着晚餐的服装,我放好她的外出装,“但我们不能要裙撑了。”

因为没地方放那个。至少,取下裙撑,她裙子的长度终于正常了,但她看起来那么纤细,她真的瘦了很多。我给她穿了一双厚实的靴子。我把行李袋给她看,她摸了摸,摇摇头。

“你把什么都准备好了,”她说,“我根本想不到这些。要是没有你,我成不了这事。”

她与我对视,眼神感激而忧伤。天知道当时我脸上的表情!我转过脸去。宅子吱嘎作响,女佣们纷纷回到楼上,它才恢复平静。然后钟声传来,九点半了。她说:“还有三小时,他就该到了。”

她说这句话时,语气缓慢,有一点畏缩,就像那次她说“三个礼拜”一样。

我们把她客厅的灯熄掉,站在窗前。从这儿看不见河,但我们看着园子的墙,想象着墙外面流动的水,冷静地等待着,就像我们。我们站了一个小时,几乎一句话都没说,有时她打个冷战。“你冷吗?”我说。但她说不冷。后来,等待也开始在我身上体现出来,我开始焦虑,想着是不是漏了她的内衣,或首饰,或那只白手套,没装进行李袋。我变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躁动不安。我把她留在窗边,自己走进她的卧室,打开行李袋,把衣物拿出来,又重新装了一遍。然后,在我扣皮带扣的时候,皮带断了。皮太旧了,几乎已经朽坏。我拿出针线,粗针大线地把它缝上,当我咬断线头时,嘴里尝到咸味。

然后我听到莫德的房门打开的声音。

我的心猛跳了一下。我把行李袋在床边藏好,站着侧耳听。没有声音。我走到小客厅门边,望进去,窗帘开着,月光照了进来,房间空无一人,莫德不见了。

她没带上门,门虚掩着,我踮着脚尖走到门口,往走廊里望去,我好像在宅子平常的木板吱嘎声之外,听到了一点声音,像是远处某扇门的开和关,但我不能确定。我压着嗓子低低地叫了一声“莫德小姐!”——但就算是句悄悄话,在宅子里听起来都很响。于是我不出声了,竖起耳朵听,眼睛在黑暗里搜寻,往走廊里走了两步,再仔细听。我两手紧握,紧张得要死。但同时,我也很生气——她就是这副德行,在这个钟点自己走了,一句话一个解释都没有?

钟声敲响十一点半,我叫了她一声,又往走廊里走了两步。我的脚绊到了地毯边,差点摔倒。她对这里了如指掌,能在黑暗中行走毫无问题,我对这儿却十分陌生,我可不敢独自去找她。要是我在黑暗里转错了弯怎么办?可能再也找不到回来的路了。

所以我只有等,数着分秒地等。我去卧室把行李袋提了出来。然后我站在窗前,今晚是满月,外面一片明亮。草地从楼前铺展开来,直到墙边,墙外是河。绅士就在河上某处,当下正在向我们靠近。他会等多久?

最后,当我紧张到汗流浃背时,子夜的钟声敲响了,每敲一下都让站在那里的我发抖。最后一声留下了回音。我想,“时间到了。”正这么想时,我听到轻轻的脚步声,那是她的鞋——她出现在门口,在黑暗中脸色苍白,像猫一样呼吸急促。

“原谅我,苏!”她说,“我去了舅舅的书房。我想最后再看一眼。但是在没肯定他睡下之前,我不敢去。”

我把斗篷递给她,扣好了自己的斗篷。她看看周围,看着她将离开的一切。她的牙在打战。我把最轻那只袋子给了她,我站在她面前,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她嘴上。

“你稳住。”我说。

我突然镇定下来,紧张完全消失了。我想到我妈妈,想到被抓住前,她偷偷穿过的那些黑暗的街道和房屋。她的坏基因,像酒一样,在我血液里沸腾起来。

我们是从佣人楼梯走的。那个白天我专门上上下下走了几次,把那些会吱嘎作响的楼梯板都摸清了。这时我拉着她的手,小心她落脚的每一步,绕过了那些会响的楼梯板。在斯泰尔斯太太的小茶房和厨房门口的走廊,我让她停下一会儿,左右听了听。她没放开我的手。一只老鼠沿着壁板飞快地跑过,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动静了。粗毛地毯吸收了我们的脚步声,能听到的,只有我们裙子的窸窣声。

通往院子的门锁着,钥匙插在锁上,在转动钥匙前,我先把它拔出来,抹了一点油上去,然后我在上下门闩上也涂了油。这油我是从凯克布莱德太太的柜子里拿的,她要从猪肉铺的小厮那儿少赚六便士了。莫德看着我做这些,目光充满惊奇。我悄声说:

“这很容易,要是从外面进来,那才难呢。”

然后我对她挤了一下眼。这就是成就感啊,当时我还真心希望这活能难一点儿。我把手指上的油舔干净,用肩把门严丝合缝地顶进门框里,然后顺滑地转动了钥匙,门闩像婴儿一般柔顺地滑开了。

室外空气清冷。月光投下长长的黑色阴影,这让我们满怀感激。我们沿阴影最深的墙根快步行走,从一段段墙下走过,经过草坪的一角,经过灌木篱,经过树丛。她又拉住了我的手,我示意她在那里需要跑两步。有一次我感觉她犹豫了一下,回头一看,发现她凝望着宅子,神情古怪,半是惧怕半是微笑。没有一扇窗里亮着灯光,没有人在看。宅子看起来像是扁平的,像戏台上的布景。我让她站了几乎一分钟,然后拉了拉她的手。

“我们得走了。”我说。

她回过头,再也不看宅子。我们快步走到园子的墙边,然后沿着墙边那条潮湿弯曲的小路走。灌木丛有时拉扯着斗篷,草丛里也不时有小东西跳出来,或者从我们脚前窜过。还有蜘蛛网,像闪闪发光的水晶丝网,我们不得不把它们踩碎,那声音听起来令人难过。我们的喘息渐渐粗重起来,我们走了那么远,我怕已经走过了通往河边的门,然后小路又变开阔了一些,在明亮的月光下,那个转弯处跃入眼帘。莫德走到我前面,掏出钥匙,然后带我穿过那道门,并转身把门关上了。

现在我们出了庄园,我的呼吸轻松了一点。我们把行李放在地上,在墙边的黑暗中静静地站着。月光照着远处岸边的灯芯草,把它们映照成尖尖的箭头形状。月光下,河面几乎变成了白色,我们能听到的声音,只是水流声,几声鸟叫,还有一条鱼溅起的水声。绅士不见踪影。我们来得早了点。我侧耳倾听,悄无声息。我看看天,还有天上的星,今晚的星星好像多得有点不寻常。然后我看了看莫德,她正把斗篷拉起来挡住脸,但是,当她发现我在看她,就伸出手来拉我的手。她握着我的手,不是为了要我带路,也不为寻求安慰,她只是握着,因为,那是我的手。

天上有一颗星星划过,我们都抬头望着。

“那是幸运星。”我说。

然后传来了布莱尔钟声,凌晨十二点半——钟声传到园外,听来更清晰了。我想,大约是因为外面冷冽的空气吧。钟声的回响在耳边停留了一阵才散去。然后,在这声音之外,传来一种轻响,我们听到这响声,就各自站开了。那是谨慎的桨声,水流滑过木板的声音。在银白色的河面上,河道转弯处,出现了一条船的黑色轮廓。我看见船桨扬起又放下,捣碎的月光像一枚枚银币撒在河面上。然后,桨被举起,声音静了下来,船向岸边的草丛滑行,绅士半站起身,船摇晃着,吱嘎作响。他看不见墙边阴影里的我们。他看不见我们,但是,首先向他走去的不是我,而是她。她快速走到河边,拿起了他扔过来的绳子,努力把船拉住,直到它停稳。

我也不记得绅士当时有没有说话了。我相信,他当时也没看我,他只是在伸手拉莫德从那块几乎腐烂的跳板跨到船上之后,也向我伸出手,拉了我一把。我记得我们都没说话。船身狭窄,我们俩坐下时,裙子都拱了起来。绅士划桨转弯,船又摇晃起来,我心里突然一阵恐惧,担心翻船,担心水涌进裙子的所有褶皱里,把我们拖到河底。但莫德坐得很稳。我看见绅士仔细打量着她,但大家还是一言不发。所有这些事都在转眼间完成,船走得也很快,我们是顺水。开始河道是跟着那道墙的,我们经过了他第一次吻她手的地点,然后墙就转弯了,岸上变成了一排黑黑的树。莫德坐着,眼睛盯着大腿,并没有抬头看。

我们一路小心谨慎。这是个非常安静的夜晚,绅士尽量让船隐匿在河岸的阴影里,只有几次,在岸上的树木稀疏时,我们驶进了月光里。但是四周无人,没人看见我们。岸上有房舍的地方,都是门窗紧闭,黑灯瞎火的。有一次,河面变宽,河中心出现了小岛,有船停靠在岛边,有马在吃草,绅士就收起桨,让船无声地滑行。没人听见我们,也没人出来打探。然后河面又变窄了,我们继续前进,在那之后,就再也没有房舍,也没有船了。只有黑暗,还有时隐时现的月光,以及吱呀的桨声,绅士上下挥动的手,还有他络腮胡上白色的双颊。

我们没有在河上走太久。在离布莱尔大约两英里的地方,他把船停靠在了岸边。这就是他刚才开船的地方,他留了一匹马在那儿,马身上配了一副女式的鞍。他把我们拉上岸,把莫德扶上马,把她的行李袋在马鞍上绑好。他说:

“我们还要走一英里,知道吗,莫德?”她没有回答,“你一定要勇敢点,我们就快到了。”

然后对着我点点头,我们就上路了。他牵着马的缰绳,莫德驼着背,姿势僵硬地坐在马上,我跟在后面走。我们还是一个人都没碰到。我再次抬头看星星,在伦敦,看不到这么明亮的星星,夜空的颜色也不是这么深,这么清澈。

这马没钉马蹄铁,马蹄踏在土路上,声音沉闷。

我们走得很慢——我想,是因为莫德,怕走快了,马把她颠簸晕了。她看起来已经有点晕了。当我们终于到了他找的那个地方时——就是两三间歪歪斜斜的农舍,一座黑魆魆的大教堂——她看起来就快晕倒了。一条狗跑过来吠起来,绅士踢了它一脚,它一声哀嚎。他带我们走去离教堂最近的那间农舍,门开了,出来一个男人,后面跟着一个女人,手里提着灯。他们在等我们。那个女的就是那个把房间腾出来给我们住的,她一边打哈欠,一边扯着脖子使劲打量莫德。她对绅士行了个屈膝礼。那个男的是个牧师,乡村牧师,反正就是那类的,穿着一件脏兮兮的白袍,胡子也没刮干净。他鞠了个躬,说:

“您晚上好。您晚上好,小姐。今晚真不错,是个适合私奔的夜晚啊!”

绅士只回答了一句,“都准备好了吗?”他对莫德伸出双臂,扶她下了马。她的手没有离开马鞍,动作尴尬地滑了下来。她走开一步,与他保持着距离。她也没到我身边来,一个人独自站着。那个女人还在打量着她,打量着她苍白的脸,那张严肃、美丽的脸,脸上带着疲累,我知道她在想什么——谁都会这么想——她以为她怀孕了,怕事情暴露只能结婚。甚至有可能,绅士之前跟她谈的时候,话里话外就让她这么想。这么说对他只有好处——如果李先生想跟他对质——因为这么一说,他在她舅舅家里就上了莫德,我们可以说孩子后来流产了。

我想,要我配合他这么说,得再给我五百镑。

我站在那儿想着,甚至当我一边恨着那女人这么打量莫德的时候,却一边在盘算着这事。我恨那个女人,也恨我自己会这么想。那个牧师走过来,又鞠了一躬。

“都准备好了,先生,”他说,“只是还有一点小小的——关于我们为此做的特殊安排方面——”

“是的,是的。”绅士说。他把牧师拉到一边,掏出钱包。马晃了晃头,旁边农舍里跑出一个男孩,把马拉走了。他也看了一眼莫德。但他先看了莫德,接着看我,最后却对我举帽行礼。当然,他没见着她骑马,我身上穿的是她的裙子,看起来一定像是个千金小姐;而她站在那儿一副衣衫破旧、垂头丧气的样子,看起来像个佣人。

她没看见这些。她低头看着地面。牧师收下钱,装进袍子底下的内袋。然后搓着双手。“一切顺利,”他说,“这位女士需要去换换衣服吗?要不要先去房间看看?还是,我们现在就进行仪式?”

“我们现在就进行。”绅士抢着回答了。他取下帽子,顺了顺头发,仔细地把几缕带卷的发梢别到耳朵后面去。莫德木然地站着。我走过去,把她斗篷的帽子整理好,把斗篷也拉拉整齐。我用手拂过她的头发,她的脸。她不愿看我。她的脸是冰凉的。她的裙摆都黑了,像是在做丧服的染料缸里蘸过。她的斗篷溅了泥。我说,“把你的外手套脱下来吧,小姐。”因为我知道,她在里面还戴着一副白色小羊皮手套。我说,“结婚的时候,您最好还是戴白手套,别戴棕色手套了吧。”

她由着我把那双手套脱了下来,然后抱胸站着。那女人对我说,“没有花给小姐拿着吗?”我看看绅士,他耸了耸肩。

“你要花吗,莫德?”他满不在乎地问了一句。她没回答。他说,“行吧,我们不介意有没有花了。先生,你看现在是不是——”

我说,“你至少该让她有花吧!哪怕是一枝呢,让她拿着进教堂!”

要是那女人不提,我完全没想过这事。但是现在——天啊,连一朵花都没有,他就这么娶她为妻了,这太残酷,太可怕,这突然让我难以忍受。我的声音听起来几乎有点失控了。绅士看着我,皱起了眉头。牧师有点好奇,那女人一脸惋惜。然后莫德抬眼看了看我,慢慢地说:

“我想要一束花,理查德,我想要一束花。苏也必须有花。”

她每说一次花,这个字听起来就奇怪一点儿。绅士叹了口气,向四下里望着,脸上显出不耐烦。牧师也到处看。那时大约一点半了,没有月光,周围一片漆黑。我们站在一块湿乎乎的带着泥水的草地上,草地边上是黑色的荆棘丛。那里面就算是有花,我们也没法看见。我对那个女人说:

“你就一点东西都没有吗?没有盆栽的花吗?”她想了一下,然后快速走进屋去了。最后她捧出来的,是几枝干了的叶子,圆圆的,一先令硬币大小,白得像纸,在细细的枝条上颤颤悠悠,那枝条也仿佛随时会断。

那是银扇草13。我们都站在那里看着它,没人说它的名字。然后莫德把它们接过去,分了一些给我,大部分还是她自己拿着。在她手里,那些叶子颤抖得更厉害了。绅士点了一支烟,吸了两口就扔掉了。烟头在黑暗里闪着光。他对牧师点点头,牧师提起灯,带我们走进教堂大门,经过一条小路,两边是些东倒西歪的墓碑,在月光下投下深深的长长的黑影。莫德和绅士一块儿走,他挽起了她的手臂。我和那个女人一起走。我们是结婚见证人,她的名字是克林姆太太。

“你们走了很远吧?”她说。

我没回答她。

教堂是燧石砌的,就算在月光下也非常黑。里面刷了白石灰,但已经变黄了。教堂里,在祭坛和条凳座位旁边,点了几支蜡烛,蜡烛周围有几只飞蛾,有几只蛾子死了,粘在蜡上。我们没坐,直接走到祭坛前。牧师站在我们面前,手里拿着《圣经》。他眨巴着眼睛翻开书,含混不清地念着。克林姆太太的呼吸声粗重,像马一样。我站着,手里握着那枝可怜的、弯了腰的银扇草。我看着站在绅士身边的莫德,手里紧紧握着她的银扇草。我曾吻过她。我曾压在她身上。我的手曾抚摩过她,进入过她。我叫过她珍珠。她是除了萨克斯比大娘之外,对我最好的那个人。我本来要去毁了她,她却让我爱上了她。

她就要结婚了。她害怕得要死。很快就没有人关心她了,再也没有了。

我看着绅士看着她。牧师对着《圣经》咳嗽。现在进行到了他问有没有人有任何理由反对这对男女结婚的部分,他抬起眼睛看看,那一秒钟,教堂里一片沉默。

我屏住呼吸,一言不发。

于是他接着进行下去。他看着莫德和绅士,问他们同样的问题,说,既然最终审判日到来时他们必须坦白所有的罪恶和秘密,与其等到那时不如现在就坦白。

又是一阵沉默。

于是他对着绅士说“你是否愿意”那一堆话——“你是否愿意娶她,忠于她,直至死亡?”

“我愿意。”绅士说。

牧师点点头。然后他对着莫德,问了同样的话。她犹豫了一下,然后才回答。

“我愿意。”她说。

然后绅士的样子仿佛轻松了一点。牧师从衣领里伸长了脖子,用手挠了挠。

“谁来做托付仪式?”

我一动不动,直到绅士转身看着我,用脑袋对我示意。然后我走到莫德身边,他们教我怎么把她的手交给牧师,然后他再交到绅士手里。我一万个不愿意,宁愿由克林姆太太来做这事。莫德脱了手套的手指冰凉僵硬,像蜡做的一样。绅士握着她的手,牧师念一句,他跟着说一句。然后莫德握着他的手,把同样的话又说了一遍。她的声音那么纤弱,那些话就像烟一样升起,在黑暗里飘散了。

然后绅士拿出了戒指。他再次拉起她的手,把戒指套在她手指上,一边做,一边跟着牧师念他的宣誓词,说他将敬重她,给予她他所有的财物。戒指在她手上显得别扭,在烛光下看起来是金色的,但是——我后来看清楚了——那是假货。

彻头彻尾的假货,没有比这更差劲的了。牧师又念了一段祈祷词,然后举起两手,闭上眼睛。

“上帝保佑你们两位的结合,”他说,“无人将你们分开。”

仪式完成。

他们就这么结婚了。

绅士吻了她,她站在那儿摇晃了一下,有点恍惚的样子。克林姆太太嘀咕道:

“她都不知道发生了啥事儿,你瞧瞧她,她以后就知道了——像他这么个如意郎君,嘿嘿嘿。”

我没看她。要是我扭头看了她,说不定就一拳招呼上去了。牧师合上《圣经》,带我们离开祭坛,去存放登记簿的房间。在这儿绅士签了名,莫德——现在是里弗斯太太了——也签了她的名字。克林姆太太和我在他们下面签名。绅士已经教过我怎么写史密斯,但是,我还是写得歪歪扭扭,而且以此为羞耻——居然为这事儿羞耻!房间昏暗,有一股子潮湿味。横梁上有些响动——可能是鸟,可能是老鼠。我看见莫德望着那些阴影,好像害怕有东西会飞出来。

绅士挽起她的手臂,带她走出教堂。一片云飘过来遮住了月亮,夜更黑了。牧师和我们握了手,对莫德鞠了一躬,然后就走了。他走得很快,一边走一边脱袍子,里面的衣服是黑的,他看起来就像灭掉烛光一样把自己熄灭了。克林姆太太带我们去她的房子。她提着灯,我们在后面高一脚低一脚跟着,她家门口低矮,绅士一头撞上去,把帽子撞掉了。她带我们上楼梯,歪斜的楼梯很窄,我们的裙子都快挤不进去了,楼梯顶上的走廊也小,只有一个柜子那么大,我们几个人全都挤在那里,莫德斗篷的袖子卡在克林姆太太的灯罩上,被烧焦了一块。

这一层有两扇关着的门,通往两间小小的卧室。第一个卧室里,地上铺了一张毡子,上面摆了张窄小的稻草床垫,这是我的房间。另外一间里放了一张大一点的床,一把扶手椅,一个衣柜,这是绅士和莫德的。她走了进去,眼睛望着地板。房间里只点了一支蜡烛。床边的地板上放着她的行李袋。我走过去,把她的东西一件一件拿出来,放进衣柜里。克林姆太太说,“哟,好高级的内衣!”——她就站在门边看。绅士站在她身边,表情奇怪。原先是他教我怎么打理内衣的,现在,他看着我拿出莫德的胸衣和袜子,看起来几乎有点害怕。他说:

“我到楼下去抽最后一支烟。苏,你帮她把这儿铺排好,行吧?”

我没答他。他和克林姆太太下楼去了。他们的脚步声比雷还响,把楼梯、地板和门板震得地动山摇。我听到他走出去,划了一根火柴。

我看着莫德。她还握着银扇草。她向我走了一步,飞快地说:

“要是等会儿我叫你,你会过来吗?”

我从她手里拿下花,然后脱下她的斗篷。我说:“你别想太多。很快就完事的。”

她用仍戴着手套的右手抓住我手腕。她说:“你听我说,我是认真的。你别管他做什么。要是我叫你,说你会过来吧。我会给你钱的。”

她的声音奇怪。她的手在发抖,却紧紧地抓着我。想到她要给我钱,哪怕是一个铜子,我都好难受。我说:

“你的药呢?你看,这儿有水,你喝一点药吧,这样你就能睡觉了。”

“睡觉?”她说。她笑了起来,笑得喘不过气,“你觉得,我想在我的新婚之夜睡觉?”

她甩开我的手。我站在她身后,开始为她脱衣。我脱下她的裙子和束胸之后,转过身去,小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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