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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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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她说,“我这儿也没什么舍不得的东西,你得另外有一件日常的裙子,也许还得有一件换着穿,假如——假如我们有访客的时候,是不是?”

她把脸藏在衣柜门后面,说道。

“你看,我觉得我们俩尺寸差不多。这儿有两三条裙子,我没穿过,也不会再穿了。你喜欢长些的裙子,我知道。我舅舅不喜欢我穿长裙,他觉得长裙不健康。但他不会介意你穿什么的。这儿,你只需要把腰围放一点就行了。你会做吧?”

当然了,我干惯了拆补的工作,缝线的针脚也能做得很干净。我说,“谢谢您,小姐。”她把一条裙子举在我面前,这是一条奇怪的橘色天鹅绒裙子,有皱褶和宽大的裙摆,看起来就像在女式裁缝店里被一阵怪风吹胀了。她看了看我,说:

“来,穿来试试看,苏!你看,我来帮你。”她走过来,开始脱我的衣服,“你看,这事儿我也能做,和你一样。现在我是你的贴身女仆,你是小姐!”

她一边做着,一边有点紧张地笑了。

“啊,你看看镜子,”最后,她说,“我们就像两姐妹!”

她把我的旧裙子脱掉,把那件怪怪的橘色裙子从我头上套了下来,她让我对镜子站着,她则在我身后扣着裙扣。“吸气,”她说,“用力吸!这条裙子的腰有点紧,但它能为你塑造出小姐的身形。”

当然了,她自己的腰身很细,她比我高一英寸。我的头发颜色更深。我们看起来不像姐妹,但都是一副傻样。我的裙子短得露出了脚踝,要是我现在这样子给波镇的男孩看见了,我宁愿一头撞死。

但是这儿没有波镇男孩,也没有波镇女孩。这天鹅绒质量上乘。我站在那儿,把裙子的皱褶拉开,莫德跑到她的珠宝盒里翻找胸针,然后给我别在胸前,她歪着头打量我。然后,客厅传来了敲门声。

“那是玛格丽特。”她说,脸色涨红了。她叫道,“到起居室来,玛格丽特!”

玛格丽特进来,行了个屈膝礼。她看着我,说:

“我是来取回托盘的,小——噢,史密斯小姐!这是你吗?我简直分不出你和小姐了,我发誓!”

她红了脸,莫德——她站在床边帐幔的阴影里——看起来像小女孩一样,用手遮住了嘴。她笑得花枝乱颤,两眼放光。

“要是,”玛格丽特走后,她说,“要是里弗斯先生也像玛格丽特一样,把你认成我呢?那我们该怎么办?”

她又笑得发抖了。我望着镜子,微笑了。

被人当作小姐,也是一件成就,不是吗?

我妈妈会喜欢的。

再说了,反正到最后,她的裙子珠宝我都能随便挑,现在只不过提早开始而已。我留下了那条橘色裙子。她去她舅舅那儿时,我坐下来,放开裙子前襟,修改了裙腰,我可不想为了十六英寸的腰勒伤自己。

“啊,你现在真好看,不是吗?”我去接她时,莫德说。她站在那里,打量着我,然后拂了拂自己的裙子,“可这儿有灰,”她叫了一声,“从我舅舅的书架上蹭来的!唉,那些书!那些可恶的书!”

她几乎要哭了,绞着双手。

我拍走了灰尘,真希望能跟她说,她根本没必要为这操心。她就算穿麻袋,就算脸脏得像挖煤的,只要银行里她名下有一万五千镑,绅士就一定会要她。

我知道这些,却要在她面前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真的很难受。要是换了别的女孩,她肯定只会觉得这事很滑稽。我说,“您觉得不舒服吗,小姐?要我给您拿点什么吗?要我给您拿个小镜子,照照脸吗?”她说,“不舒服?我就是觉得冷,我就是走动一下让血液循环起来。”还有,“镜子?苏,我要镜子做什么?”

“我就是觉得,今天你看自己的脸,比平时多得多呢。”

“看自己的脸!我为什么要对自己的脸感兴趣?”

“我不知道,小姐。真的。”

我知道他的火车下午四点到马洛村,我也知道威廉英克去接他了,就像当初他去接我一样。三点钟,莫德说她要坐在窗边做点针线,那儿光线好。当然了,那时天都快黑了,可我什么都没说。在咯咯作响的堆着发霉沙袋的窗边,有一个小小的铺了垫子的座位,那是全房间最冷的地方。但是,她在那儿坐了一个半小时。披了一件披肩,打着战,眯着眼,做着针线,不时偷偷地往通向宅子的路上望一眼。

那时我想,如果那不是爱,我就不信了。如果那就是爱,那恋人们就是傻白鸽和呆鹅。幸好我不是恋人。

最后,她把手按在胸口低呼了一声。她看到有车灯走近,那是威廉英克的马车。这让她站了起来,离开了窗边,站在炉火前,握紧双手。随后传来了马蹄踏在沙砾地上的声音,我说,“是里弗斯先生吧,小姐?”她回答说,“里弗斯先生?时间已经这么晚了吗?啊,我想是吧。舅舅该有多高兴!”

她舅舅先接见了他。她说,“也许他会传我去,跟里弗斯先生道个欢迎。我的裙子怎样?要不我换那条灰色的?”

但是李先生没有传她。我们听到楼下房门开闭的声音,又过了一个小时才有一个客厅女佣上来,通知我们里弗斯先生到来的消息。

“里弗斯先生在他住过的那间房间安顿好了吗?”莫德问。

“是的,小姐。”

“里弗斯先生舟车劳顿,累了吧?”

里弗斯先生传信来说,他不算太累,期盼与莫德和她舅舅共进晚餐。在那之前,他就不打扰李小姐了。

“我知道了,”然后莫德咬了咬嘴唇,“请转告里弗斯先生:如果,在晚餐之前,他能来她客厅一晤,她丝毫不觉得是打扰……”

她就这么说了大约一分半钟,磕磕巴巴,脸色绯红。最后,客厅女佣明白了意思,领了吩咐去了。一刻钟后她回来了,回来时,身边跟着绅士。

他走进房间,一开始没看我,一双眼都落在莫德身上。他说:

“李小姐,我这副风尘仆仆的样子承蒙接见,是您一贯的好心。”

他言谈温柔。至于什么风什么尘,他身上根本没啥尘,我猜他已经很快到房间里换了衣裳。他头发服帖,胡须整洁,双手干净,只是在小指上戴了枚简单的戒指。

他看起来名副其实,就是一位英俊、正直的绅士。当他最后望见我时,我对他行了一个屈膝礼,甚至有点害羞了。

“这不是苏珊史密斯嘛!”他说,打量着我的天鹅绒裙子,嘴唇上翘,显出笑意,“我差点把她看成一位小姐了,真的!”他来到我身边,拉起我的手,莫德也走了过来。他说,“我希望你喜欢你在布莱尔的工作,苏。我希望你在新的主人面前表现良好。”

“我也这么希望,先生。”我说。

“她表现很好,”莫德说,“她真的表现很好。”

她说这话时,语气里透着一点紧张和感激——就像你和陌生人谈起你的狗,只是努力在把话题继续下去。

绅士握了一下我的手就放开了。“当然,她肯定会的。其实我该这么说,有您作为楷模,谁会不变好?”

她脸上的红本来已经褪去,现在又红了。“您太好了。”她说。

他摇摇头,咬着嘴唇,“哪位男士能忍住,”他低声说,“不对您好?”

现在他的脸也和她一样红了。我觉得他一定有个憋气的法子,让血都冲上脸。他双眼紧盯着她,后来她也看着他,笑了起来。

当时,我第一次感觉到,他曾经说过的话是对的。她真的很美。我看到站在他身边,眼望着他的莫德,是那么美丽,纤细。

傻白鸽和呆鹅。钟声响了,他们吓了一跳,慌忙把目光移向别处。绅士说,他已经叨扰太久。“我们晚餐再见吧,和您舅舅一起?”

“和我舅舅一起,是的。”她低声说。

他对她鞠了一躬,然后向门口走去。几乎快到门边时他仿佛才想起我,然后像表演哑剧似的,上下拍打着口袋,摸出一枚钱币。他拿着一先令,示意我过去拿。

“给你的,苏,”他拉起我的手,把钱币放在我手心。这是一枚假币,“一切都好?”他小声问,以防莫德听到。

我说,“哦,谢谢您,先生!”然后我又行了一个屈膝礼,并且挤了一下眼。这两件事儿真不该一起做,我不建议你这么干:因为挤眼让屈膝礼东倒西歪,屈膝礼也肯定让挤眼没了效果。

不过,绅士应该没注意到这些。他只是面带满意的微笑,又鞠了一躬,然后就走了。莫德看了我一眼,然后沉默地走进卧室,关上了门——我不知道她在里面干什么。我就坐在外面,直到半小时后,她叫我为她更衣赴晚餐。

我坐在那儿,玩着那一先令。“好吧,”我想,“假币也跟真的一样发亮。”

但我心里有些失落,不知为什么。

那天晚餐后,她在客厅给她舅舅和绅士念书,大概待了一到两个小时才出来。那时我还没进过那个客厅,她没跟我一起时做些什么,我只是从魏先生和斯泰尔斯太太吃饭时的闲聊中听来的。晚上我就待在厨房,或者在斯泰尔斯太太的小茶房混时间,一般都挺无聊的。但是,那天晚上却不同。我走进楼下的厨房,发现玛格丽特用两只叉子叉住一大块烤猪腿,厨娘凯克布莱德太太正用勺子往上浇蜂蜜。“蜂蜜火腿,”玛格丽特噘着嘴念叨着,“里弗斯先生最喜欢了。”凯克布莱德太太说,给里弗斯先生做吃的真是件开心事儿。

她把旧的羊毛袜换成了我给她的那双黑色丝袜。客厅女佣们也换上了有漂亮褶皱的帽子。小厮查尔斯把头发梳得服服帖帖,分界弄得跟刀锋一样直,他坐在火炉旁边的凳子上,吹着口哨给绅士擦着皮靴。

他和约翰弗鲁姆一样年纪,但他长得白,不像约翰那么黑乎乎的。他说,“斯泰尔斯太太,里弗斯先生说在伦敦能看到大象,您觉得呢?他说,在伦敦他们把大象圈起来关在园子里,就像我们把羊关在羊圈一样。一个小孩儿花上六便士,就可以骑大象。”

“噢,上帝保佑!”斯泰尔斯太太说。

她在领口别了一枚胸针。那是个葬礼胸针,有黑色的毛。

大象!我想。我能想象,绅士来到他们中间,就像凤入鸡群,让这帮小鸡仔们兴奋得乱扑腾。他们说他英俊潇洒。他们说他比那些公爵还出身高贵,对仆人礼数周全。他们说,像他这样一位聪颖的年轻人肯再来庄园,真是莫德小姐的幸运。要是我站起来,告诉他们真相——他们是一群白痴,里弗斯先生就是个恶棍,他就是来找莫德骗婚,卷走她的财产,然后把她关起来,不管她死活——要是我站起来告诉他们这个,他们肯定打死都不信。他们会说我疯了。

他们永远会相信一个绅士,而不会相信我这样的人。

当然了,我也没打算告诉他们这些。我心知肚明就行了。后来,斯泰尔斯太太在茶房吃布丁,静静地整理她的胸针。魏先生拿了报纸去厕所看。今天的晚餐,他必须上两份优质红酒,他是我们当中唯一一个不高兴看到绅士到来的人。

至少,我认为我是高兴的。“你是高兴的,”我对自己说,“只是自己不知道而已。单独见到他的时候,你就会感到高兴了。”我以为,一两天内我们就能找个机会碰面,哪知两周之后才找到机会。因为,在没有莫德带领的情况下,我没有理由一个人去宅子里那些体面的区域。我从来没去过他的房间,他也没来过我的。而且,布莱尔的生活是那么循规蹈矩,就像一台精确运作的机器,你很难去改变:清晨的钟声把我们叫醒,在各个房间,我们进入规定的动作,直到夜晚的钟声送我们上床入睡。地板上仿佛刻好了一条条轨道,我们顺着它运行。宅子旁边仿佛有个巨大的手柄,一只大手扭动它,给宅子上满发条。有时候,当窗外雾气笼罩,昏黑一片,我就想象着那手柄,几乎能听见上发条的扭动声。要是发条停下会怎样?想到这儿我甚至有点害怕。

在乡下住久了,人就会变成这样。

绅士的到来,使这台机器的运作兴奋起来。发条在咔咔作响,人们在轨道上颤动了一下,仿佛想寻找新轨道,然后,又继续运转,流畅如常,但运作的背景发生了一些变化。莫德不再去她舅舅那儿伴着他整理笔记、为他朗读了,她就待在自己房间。我们坐着做针线,或者玩牌,或者出去散步,去河边、紫杉林、墓地。

至于绅士,他每天七点起床,在床上吃早餐,查尔斯给他送去。八点钟他开始做李先生的图片整理工作。李先生在旁指导。他对那些图片和他对书一样痴迷,专门辟了一个小房间出来让绅士做这工作,这房间比书房还狭窄阴暗。我想那些图片一定很古老很珍贵。我从来没见过它们。没人见过。李先生和绅士随身带着钥匙,不管他俩在房间里还是在房间外,始终锁着房门。

他们工作到一点,然后吃午饭。莫德和我在别处吃,午饭时我们总是沉默。她有时什么都不吃,只是坐在那里等。到了一点三刻,她会拿出绘画的东西——铅笔、油彩、各种纸,还有一个木头三脚架——把它们准备好,按始终如一的顺序,排列整齐。她不让我插手。如果画笔掉了被我捡起来,她会把所有的东西都拿起来,重新铺排一遍。

我学乖了,动眼不动手。然后我们就听着钟响。两点的钟声响过一分钟后,绅士就会到来,给她上那天的绘画课。

开始时他们就在小客厅里。他把一个苹果、一个梨、一个水罐放在桌上,一边看她在纸上画它们,一边点头。她拿笔的动作比拿铁铲轻松不了多少。可是绅士会拿起她画得乱七八糟的纸,偏着头或转着眼珠说:

“我得说,李小姐,您发展出自己的技法了。”或者,“跟上个月比,速写的进步真大啊!”

“您觉得是吗,里弗斯先生?”她会红着脸说,“梨会不会画得太瘦了?我是不是该多练练透视?”

“透视嘛,是有一小点问题,”他会说,“但您有天分,李小姐,这比技术重要得多。您能看穿事物的外表。我都有点不好意思站在您面前了!我怕,您的双眼会看穿我的心思。”

他会说这类话,开始时大声,然后变成欲言又止,带着喘息的甜言蜜语。而她呢,看起来就像一个离火太近的蜡像娃娃。她会重新画她的水果,这次的梨画得像条香蕉。然后绅士会说,是因为光线不充足,或者画笔不好。

“要是我能带您去伦敦,去我的画室就好了!”

那是他给自己编造出来的生活——在切尔西12的一座宅子里,一位艺术家的生活。他说他有很多出色的艺术家朋友。莫德说,“也有女艺术家吗?”

“当然有,”他回答说,“因为我认为——”然后他会摇摇头说,“哎,我的想法比较奇特,不是人人都接受的。你看这儿,这条线可以力度大一点。”

他走过去,把手按在她手上。她转过脸看着他说:

“您不告诉我您的想法吗?您可以照实说的,我不是小孩子了,里弗斯先生!”

“您不是的,”他低声说,看着她的眼睛。然后他突然想起来,“其实,我的想法也算是温和的,”他说了下去,“是关于你们——关于女性,和创意的问题。李小姐,我认为,有一样东西,是女性必须拥有的。”

她吞了一口口水:“是什么呢,里弗斯先生?”

“是自由,”他温柔地回答说,“我给的自由。”

她呆坐在那儿,然后扭动了一下。椅子发出吱吱的响声,声音好像吓着了她,她把手拿开了。她抬头看镜子,在镜子里看见了我的眼,然后脸红了。然后绅士也抬起头,看着她,这让她的脸更红了,她垂下眼。他的眼神从她那儿移到我这儿,然后又回到她那儿。他举起双手,摸着胡子。

然后她把笔伸向画中的水果——“噢!”她叫了一声。颜料像茶一样滴了下来。绅士说,别管它了,她今天已经练习够了。他走到桌边,拿起那只梨,抹净梨皮。莫德有一把小小的削笔刀,和画笔放在一起,他取出那小刀,把梨分成了湿湿的三瓣。他递给她一瓣,自己留一瓣,最后那一瓣他摇了摇汁水,走过来递给我。

“我觉得,差不多熟了。”他说,对我挤了挤眼。

他把梨放进嘴里,两口就吃掉了。梨汁在他胡子上留下两颗白色的水珠。他若有所思地舔了舔手指。我也舔了自己的手指。莫德这一次让手套沾染了水迹,坐在那里小口地吃着水果,眼神暗淡。

我们都在想着秘密。真的秘密,假的秘密,数不清的秘密。现在,当我想厘清:当时谁知道什么,谁不知道什么,谁什么都知道,谁在作假,我不得不放弃,太难了,我头晕眼花。

最后他说,她应该试试画自然景物。我立刻猜到了他的用意。他就是想带她出去,到园子里去,到那些阴凉隐蔽的无人之处去,美其名曰教学。我想,她也猜到了。“你觉得今天会下雨吗?”她有些担心地问,脸对着窗外,眼望着云。那时是二月末,天气仍很寒冷。但是,就像宅子里的人因为里弗斯先生的到来,都精神一振一样,天气也突然变得宜人了。风停了,窗玻璃不再响了。天也由灰色变成了珍珠白,草地也变得像台球桌一样绿了。

以前的那些上午,我和莫德一起散步时,只有我和她,我们并肩行走。现在,她当然是和绅士一起走。他会装模作样地犹豫一番,然后对她伸出手臂,她会伸手挽住。我觉得她能这么自然地挽他,是近来和我挽惯了手臂的功劳。她走得还比较拘谨,但他总能使出各种小手段把她拉近。他会向她偏着头,几乎就要靠到她的。他会假装帮她拍衣领上的灰尘。开始走的时候,他们之间还留着一点空间,然后空间会越变越小——到了最后,他的衣袖摩擦着她的衣袖,她的裙摆蹭着他的裤腿。我走在他俩后面,什么都看在眼里。我背着她那个装颜料和画笔的袋子,她的木头三脚架,还有小凳子。有时他们走得离我很远,似乎已经忘了我。然后莫德会记起,转过身,对我说:

“苏,你真好!你不介意走这么多路吧?里弗斯先生觉得再走四分之一英里就行了。”

里弗斯先生总是那么说。他让她在园子里慢慢走,说在找合适的风景来画,其实就是把她留在身边,好说悄悄话。我还得背着全部器具,一路跟着。

当然了,我是他们能这么自由走动的条件。我得盯着绅士,谨防他不守规矩。

我盯他盯得很紧,同时也盯着她。她有时会看他的脸,但更多的时候她看着地面,有时看地上的花草树叶,或者跳动的鸟儿。当她这么做的时候,他会半转过身,和我交换一下眼神,露出狡猾的微笑。当她重新望向他时,他的神色已平静如常。

如果你看到当时的他,你肯定会发誓赌咒,觉得他爱上了她。

如果你看到她,你也会发誓赌咒,她爱上了他。

但你也会发现她有点害怕,怕自己那不安的心。他也不敢行动太快。他没有伸手摸过她,除了让她靠在他手臂上,或是指导她画画。他会在她身边俯下身子,看她用笔蘸颜料,然后他们的呼吸和头发会越来越近,混到一起。但是,如果他靠得太近,她会闪开。她一直戴着手套。

最后,他找到了河边那个地点,她开始在那儿画风景,每天都加一点深色的灯芯草。傍晚她在客厅为他和李先生朗读。夜里,她心烦意乱地上床,有时会多服一点安眠药,有时在睡梦中颤抖。

于是,我把手放在她身上,直到她平静下来。

我让她平静下来,是为了绅士。接下来,他会要求我让她紧张,但现在,我要让她平静,让她整洁,让她明艳动人。我用醋给她洗头,用刷子把她的头发刷得发亮。绅士来到她的客厅,打量着她,对她鞠躬,说,“李小姐,您的容貌每天都比昨天更甜美了!”我知道他说的是真心话。我也知道,他这是在赞扬我,而不是赞扬她——她什么都没做——是我,在从头到脚为她装扮。

我只能猜到这些小事。好多话他不能明说,只能用眉目和微笑传信。我们在等待单独谈话的机会,等到几乎都快绝望时,机会来了。是莫德,在懵懂不知的情况下,让我们有了这个机会。

那是一个清晨,她从窗里望见他在草坪上踱步,抽着一支烟。刚从地平线升起的太阳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

“他真高啊!”我说,从侧面望着莫德。她点点头,气息呼出在玻璃上,起了一小团雾,她用手把它擦净。然后她说,“哎呀!”——好像摔倒的惊呼——“哎呀,他的烟熄了。可怜的里弗斯先生!”

他正看着黑色的烟头,对它吹气。然后他把手伸进裤袋里,掏着火柴。莫德又擦了一下窗玻璃。

“看,”她说,“他能点烟吗?他有火柴吗?噢,我觉得他没有!半点的钟已经敲过了,二十分钟前就敲过了,他很快就要去舅舅那儿了。没有火柴,他摸了所有口袋,都没有……”

她看着我,扭着双手,好像心都要碎了。

我说,“没火柴又不会死,小姐。”

“但是,可怜的里弗斯先生,”她又说,“哦,苏,如果你动作够快,去给他送一下火柴好吗,你看,他把烟收起来了,他看着好伤心!”

我们没有火柴。玛格丽特把火柴都收在她围裙兜里。我跟莫德说了,她说:

“那就拿蜡烛去!拿什么都行!从壁炉里拿一块炭去!哦,你能快点吗?——可别说是我叫你去的,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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