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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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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来的时候,大约是我到布莱尔的两个礼拜后。虽然只是两礼拜,但是在生活日复一日毫无变化的布莱尔,时间过得安静而漫长,我感觉足足过了双倍的时间。

不过呢,这段时间足够让我了解宅子里的各种规矩,让我习惯了和这里的佣人们相处,也让他们习惯了和我相处。开始一段时间,我没弄明白他们为什么不喜欢我。我会走到楼下的厨房,见到人就会打个招呼说“你好吗?”我会说“你好吗,玛格丽特?”或者“还好吧,查尔斯?”(他是打杂小厮),或者“今天还好吧,凯克布莱德太太11?”(她是厨师,这是她的真名,不是开玩笑的,没人笑话她)。查尔斯会看着我,好像吓得不敢回话;凯克布莱德太太则会用一种恶毒的语气说,“哦,我可是好得很哪,谢谢。”

我想,也许是我的到来让他们有了怨气,因为我会使他们想起伦敦的一切光鲜事物,可他们守在这安静的穷乡僻壤,永远也见不到了。然后有一天,斯泰尔斯太太把我拉到一边,对我说,“希望你别介意,史密斯小姐,我有几句话跟你说。我不知道你上一位主人家是怎么管理的——”她每次跟我说话都用这句开头,“——我不知道你们在伦敦是怎么做事的,不过,在布莱尔,我们都很注意维护这宅子的规矩……”

原来,凯克布莱德太太认为我先跟厨房女佣和打杂小厮说早安,而不是先跟她说,是对她的侮辱。查尔斯则以为我对他问早安,根本就是在笑话他。这些无聊透顶的鸡毛蒜皮,真够让猫儿都笑死。但对他们来说,简直是你死我活的大事。我想,如果你能预想的四十年余生,也就是端端盘子,烤烤面包,你也会觉得这是天大的事儿了。总之,我看明白了,我要是想跟他们相处下去,就得谨言慎行。我给了查尔斯一点巧克力,那是我从波镇上带来还没吃的。我给了玛格丽特一块香皂。至于凯克布莱德太太,我给了她一双黑色的长袜,那还是绅士让菲尔从赃物仓库帮我搞来的。

我跟她说,我希望大家都别往心里去。然后,早晨在楼梯上碰到查尔斯,我就眼望别处。打这之后,他们都对我友善多了。

这就是佣人。佣人说,“一切为了主人,”其实说的是“一切为了自己”。我最受不了的就是这种两面派习气。在布莱尔,他们都多少有些手脚不干净,他们那些鸡零狗碎的小把戏,会让真正的扒手脸红——比如说,扣下给李先生熬肉汁的肥肉,偷偷卖给屠户家的小厮,凯克布莱德太太就这么干。或者,把莫德内衣上的珍珠扣子扯掉藏起来,说扣子丢了,玛格丽特就这么干。我只用了三天时间就看穿了他们的所有小花样。说到底我还是不愧为萨克斯比大娘的女儿。再说那个魏先生:他鼻子上长了一个痘——在波镇我们把那叫作酒疙瘩,你觉得以他的身份,怎么长出那玩意的呢?他有李先生酒窖的钥匙,挂在链子上,你都没见过哪把钥匙用得那么溜光发亮!还有,我们每次在斯泰尔斯太太的房间吃完饭,他都会装模作样地收拾盘子——他以为没人看他,我可看见了,他把所有酒杯底剩下的酒倒进一个大杯里,然后喝个一干二净。

我都看见了——不过,当然,我没跟人说。我不是到这儿来惹麻烦的。他喝酒喝死了也不关我的事。反正我大部分时间都是跟莫德在一起。我也渐渐习惯了她。她是有些吹毛求疵的小古怪,但那都是小事,很容易就能将就。对于勤劳的我,做好这些小事易如反掌:我帮她收拾裙子,整理发卡、梳子和盒子,还干得自得其乐。我以前习惯给婴儿穿衣,现在渐渐习惯了给她穿衣。

“抬下胳膊,小姐,”我会说,“抬一下这只脚,站这儿,好,这边。”

“谢谢你,苏,”她总是轻轻地说,有时她会闭上眼,“你真了解我,”她会说,“我觉得你对我了如指掌了。”

的确,我不久就对她了如指掌。我知道她的好恶,我知道她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比如,厨师要是老送煮鸡蛋上来,我就下去告诉她,送汤,不要鸡蛋。

“清汤,”我说,“能多清就多清,行吗?”

厨娘苦了一下脸,说:“斯泰尔斯太太会不喜欢的。”

“又不是斯泰尔斯太太喝这汤,”我回答说,“而且斯泰尔斯太太又不是莫德小姐的贴身女仆,我才是。”

后来她就送汤上来了。莫德把汤喝得精光,“你为什么笑?”她吃完,紧张兮兮地问,我说我没笑。她放下汤匙,跟以前一样,为了手套又皱起眉头。汤汁溅了一点在手套上。

“只是一点水而已,”我看见她的神色,对她说,“没啥大不了的。”

她咬着嘴唇,把手放在腿上坐了片刻,偷偷看了几眼自己的手指,越来越坐卧不安。最后她说:

“我觉得,汤里有点油……”

好吧,我与其坐那儿看她着急,不如到卧室去给她取一双干净手套。“让我来吧,”我帮她解开手腕上的扣子。尽管一开始她不让我碰她脱了手套的手,但后来——既然我说我会很小心——她也就让我碰了。她有一把模样做得像飞鸟的银剪刀,她指甲长了,我就用它来帮她剪。她的指甲软,非常干净,像小孩的指甲一样,长得很快。我剪的时候,她的手指会跳一下。她的手,皮肤柔嫩,但就像她身体的其他部分一样,柔嫩得都不太对了。我每次都忍不住想,这要被粗糙的、坚硬的物件碰到,会多受损伤。看她把手放回手套里,我就放心了。剪下来的指甲屑片掉在我大腿上,我用围裙兜住,倒进壁炉。她会站在那里,看着它们烧成黑色。我从她梳子和刷子上拉下来扔进火里烧掉的头发,她也这么看。看着发丝在炭上像虫子一样扭曲,燃起火焰,变成灰,她会皱起眉头。有时我站在她身边和她一起看。

因为在布莱尔庄园,实在没啥其他可看的。可看的只有这些:烟囱里升起的烟,天上飘过的云。每天我们会去河边散步,看水的涨落。“秋天它会涨水,”莫德说,“河边的灯芯草全会被淹,我不喜欢。有些晚上河上会起白色的雾,一直弥漫到我舅舅家的墙边。”她颤抖了一下。她总是说“我舅舅家”,从不说“我家”。地面松脆,被我们的靴子踩陷,她说,“草都变脆了!我想,河快要结冰了,可能已经结冰了。你看见它在挣扎了吗?水想流,寒冷想把它冻住。你看见了吗,苏?你看,在这边草丛里。”

她看着,皱起眉头。我看着她的脸,她脸上的动静。我说,就像我说那汤,“小姐,不就是水嘛。”

“只是水?”

“对呀,褐色的水。”

她眨眨眼睛。

“你冷了,”我说,“回屋里去吧。我们在外面待得太久了。”我挽起她的手。当时,我就这么做了,什么也没想,当时她的手臂显得有点僵硬。不过,第二天,或者是再后一天,她挽了我的手,动作不再生硬。再往后,我们就自然而然地牵起了手……我不知道。我只是后来回想这件事,记起这些。那时候我只知道,开始我们分开走,然后就并肩而行了。

虽然他们个个叫她小姐,其实她只是一个女孩,一个从没尝试过玩乐的女孩。有一天我整理她抽屉时,发现了一叠扑克牌。她说那肯定是她妈妈的。她只会分花色,其他什么都不懂。她居然把j叫“骑士”!我教了她一两个我们波镇玩的比较简单的扑克游戏——全四牌和吃磴之类的。我们玩了几次,一开始就赌点火柴什么的,后来我们在另一个抽屉里找到一些珍珠母贝做的筹码,有鱼形的,钻石形的,还有新月形的,就赌起了那些。那珠母手感细腻清凉——手,指的当然是我的手,莫德还戴着她的手套。她出牌的时候,会把牌放得中规中矩,边和角都和下面的牌对得整整齐齐。过了一会儿,我也开始这样做起来。

我们一边玩牌,一边聊天。她喜欢听我聊伦敦,“真的那么大吗?”她问,“还有戏院?他们把它叫什么?游艺园?”

“还有饭馆,还有各种各样的店铺,还有公园,小姐。”

“公园,像我舅舅的园子那样?”

“有那么点像,”我说,“当然了,里面满满的都是人。小姐,你出大,还是小?”

“我大。”她出下一张牌,“满满的,你说?”

“我比你大。看,我三,你二。”

“你打得真好!——满满的都是人,是吗?”

“当然了,但是天色很暗。你要切牌吗?”

“天色暗?你肯定?我以为伦敦是很明亮的,都点着亮灯对吧,我想,是煤气灯?”

“那些大灯亮得跟钻石一样!”我说,“在戏院里和舞厅里。在伦敦,你可以跳舞到天亮,小姐!”

“跳舞,苏?”

“跳舞,小姐。”我看见她脸色变了。我放下牌,“你是喜欢跳舞的吧,小姐?”

“我——”她的脸红了,她垂下眼,“从来没人教过我。你觉得,”她抬起头,“在伦敦,我的意思是,”她很快地加了一句,“如果我能去的话,你觉得在伦敦,我不跳舞,也能算是上流淑女吗?”

她的手放在嘴上,带点紧张。我说:“我想,应该可以吧。不过,你想学吗?你可以找一个舞蹈老师。”

“我行吗?”她有点迟疑。然后她摇了摇头,“我敢肯定……”

我猜到她在想什么,她在想绅士,她在想如果他知道她不会跳舞会怎么想。她在想他可以在伦敦结识的其他女孩,那些会跳舞的女孩。

我看着她沮丧的样子。过了一两分钟,我说,“你看,”我站起身,“其实很容易,你看——”

我跳了几个舞步给她看,几种舞的舞步。然后我让她起身,让她和我一起试试。她在我的手里像一截木头,有一点惊惶地盯着脚步。她的鞋绊着了土耳其地毯的边,我把地毯挪开,然后她的脚步移动得自在些了。我带着她跳了吉格舞还有波尔卡。我说,“看,我们现在是不是像在飞?”她紧紧抓着我的裙子,我恐怕裙子都快被撕坏了,“这样,然后这样,我是男士,记住。当然了,以后你和真的男士跳,会更好——”

话没说完她又绊了一下,我们跳开,各自跌入一把椅子。她的两手放在身旁,呼吸有些急促。她神采飞扬,脸颊潮湿,裙子蓬开,像盘子上画的那些荷兰女孩。

她看见我的眼,对我笑了,虽然她看起来还有一点惶恐。

“我会,”她说,“我会在伦敦跳舞的,是不是,苏?”

“你会的。”我说。在那一刻,我是相信的。我拉她起身再跳。只是后来,我们停下来后,她觉到了冷,站在壁炉前暖手,只是到了那时,我才想起,当然,她是永远没那个机会了。

因为,我知道她的命运——知道得一清二楚,而且正帮忙把它变成现实!——我知道她的命运,就像知道一个故事或者一场戏里人物的结局。她的世界是那么奇异,那么安静和封闭,使真实的世界——那个平凡的,尔虞我诈的,我坐着大嚼猪头肉喝着热酒,听萨克斯比大娘和约翰弗鲁姆笑谈我从绅士这笔横财里发达了该如何挥霍——那个真实世界,离这个世界那么远,远得它的艰难都失去了意义。起初我会对自己说,“绅士来了,我就做这个”或者“等他把她搞进疯人院,我就做那个”。我会这么想,然后看见她,那么单纯和美好,这些念头就会消失,然后,我会去帮她梳头或者整理她的裙带。我并不觉得愧疚——不是很愧疚,也没有在那时愧疚。我只是觉得,既然我们要在一起相处那么多时间,就尽量对她好一点,少想一点她的将来,这样比较容易,感觉上没那么残忍。

当然,对她来说是另一码事了。她满怀期待。她喜欢谈论,但更多的时候,她沉思默想。我能看到她脸色的变化。晚上,我睡在她身边,感觉到她心中的念头在翻来覆去,我感觉到她变热,想象着也许她的脸也在黑暗中变红。我知道她在想着绅士,算着他多快会回来,想着他是不是在想她。我能告诉她,他在想。可是她从来不跟我谈论他,从来没提过他的名字。她只是有一两次问起我姨妈,就是那个说是当过他保姆的,我真希望她没问起过,因为提起姨妈我想到的是萨克斯比大娘,这让我很想家。

然后到了那个早晨,我们收到消息,他就要来了。那是个普通的早晨,只是莫德起身后一直揉着腮,表情有点痛苦。也许,那就是人们说的征兆?我也是事后回忆才想到的。当时,我见她揉脸,对她说,“怎么了?”

她的舌头在嘴里动了动。“我觉得,有一颗牙,好尖,划伤我了。”

“我看看。”我说。

我把她拉到窗边,她站在那里,让我捧着她的脸,用手在她牙龈周围轻轻按压,我一下就找到了那颗牙。

“是啊,尖得就像——”我刚开口。

“像蛇的牙,苏?”她说。

“我本来想说尖得像针,小姐。”我回答说。我去她的针线盒里找来一个顶针。一个银顶针,和那把银剪刀是一套。

莫德摸着腮帮。“苏,你认识的人里面,有被蛇咬过的吗?”她问我。

你能说啥?她想事的路数就是这么古怪。也许是因为住在乡间的缘故。我说没有。她看着我,再次张开了嘴。我把顶针套在手指上,用它磨着那颗牙,直到把牙尖磨平。我见过萨克斯比大娘好多次这样给那些婴儿弄牙齿,当然了,婴儿们会扭来扭去。莫德一动不动地站着,仰着脸,粉红色的嘴唇张开,一开始她闭着眼,后来就睁开眼看着我,脸也红了。她的喉咙因吞口水而上下起伏,我的手指因为她的呼吸变得潮湿。我磨好用拇指试了试。她又吞了一下口水。她眼皮颤动,然后,她看着我的眼。

正当她看着我时,传来了敲门声,把我们俩都吓了一跳。我退开一步。是一个客厅女佣,她端着托盘,上面放了一封信。“给莫德小姐的。”她行了一个屈膝礼说。我望了一眼那字迹就知道是绅士写的,心往下一沉。莫德的心情应该也如此吧,我猜。

“拿过来吧。”她说。然后加了一句,“顺便拿一条披肩给我好吗?”她脸上的潮红已经褪去,虽然腮上我按过的地方还红着。当我把披肩披到她肩膀上,我感觉到她在发抖。

我在屋里走动,不动声色地观察着她。我拿起了书和靠垫,收起了顶针,关好她的匣子。我看见她把信翻了过来,摸来摸去,当然,她戴着手套,不可能撕开那信。然后她偷看了我一眼,垂下手——仍然发着抖,却假扮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仿佛这根本就无关紧要,但这一切动作正说明了这很重要。她脱下一只手套,用手指掰断封蜡,从信封里取出信来,用裸露的手拿着信笺,读了起来。

然后,她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我拿起一个靠枕拍拍灰尘。

“是好消息吧,小姐?”我说,我觉得我有必要来一句。

她犹豫了一下。然后说,“很好,”她回答说,“对我舅舅来说是好消息,是里弗斯先生从伦敦写来的,你觉得怎样?”她泛起微笑,“明天,他就回布莱尔了!”

那笑容在她脸上挂了一整天,就像是画上去的。下午,她从她舅舅那里出来,也不做针线活了,也不和我去散步了,连牌也不玩了,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有时站在镜子前,抚平自己的额头,摸摸丰满的嘴唇——几乎一句话都没跟我说,几乎就不看我。

我还是把牌拿了出来,自己玩。我想起绅士在兰特街那个厨房里,把k和q的牌放在桌上,给我们讲起这个阴谋。然后我想起丹蒂,她妈妈——最后淹死的那个——能用牌来算命。我曾经见过她算命,很多次。

我看着莫德,她还站在镜子前梦游。我说:

“你想知道你的未来吗,小姐?你知道吗,从牌里可以看出来的。”

这话让她转身,目光从镜子里自己的脸上,移到我脸上,顿了一下,她说:

“我以为只有吉卜赛女人才会算。”

“你别告诉玛格丽特或斯泰尔斯太太,”我说,“你知道吗,我奶奶是个吉卜赛公主。”

不管怎么说,我奶奶真有可能是吉卜赛公主呢,谁知道呢。我把牌重新放在一起,伸手递给她。她有点犹豫,然后走过来,在我身边坐下,把裙子抻开放平:“要我怎么做?”

我告诉她,她必须坐好,闭眼一分钟,去想心里最关心的事物,她照做了。然后我说,她必须拿着牌,把头七张抽出来,面朝下放在桌上——我记得丹蒂的妈妈是这么做的,也许是九张,不管了。莫德在桌上放下了七张牌。

我看着她的眼睛,说,“好了,你真的想知道你的未来吗?”

她说,“苏,你让我害怕!”

我又说了一次,“你真的想知道未来吗?牌面告诉你的东西,你必须遵从。如果你要牌给你指路,又不跟从,会很背运的。你能不能承诺,遵从牌里揭晓的命运?”

“我承诺。”她小声说。

“好,”我说,“在我们眼前展开的,将是你的命运。我们先来看看第一部分。这些牌代表你的过去。”

我翻开头两张牌,第一张是红桃皇后,然后是黑桃三。我记得这牌,因为在她闭上眼睛的时候我已飞快地看过牌了,谁在这种情况下都会这么干。

我研究了一会儿牌,说道,“嗯,牌面有点惨。这里有一位模样好看心地善良的女士,你看,这里是分离和抗争的开始。”

她瞪大了眼睛,然后把手放在喉部,“继续说。”她说,脸色变得苍白。

“我们来看看,”我说,“下三张牌,它们代表你的现在。”

我动作花哨地翻开了牌。

“方块国王,”我说,“是一位严肃的老先生。梅花五,是干渴的嘴。这黑桃骑士嘛——”

我故意拖延着时间。她倾身向前。

“黑桃骑士,”她问,“代表什么?”

我说他代表一位骑马而来的年轻男人,心怀善意。她看着我,带着一种惊奇却又相信的神情。这神情几乎让我感到难过。她开口了,低声说,“现在我真的害怕了!别翻开后面的牌。”

我说,“小姐,我必须翻,要不然你的幸运就会溜走。看这儿,这几张牌显示了你的未来。”

我翻开第一张,是黑桃六。

“一趟旅程!”我说,“也许,和李先生出行?或者,一趟心灵的旅程……”

她没有回答,只是坐在那儿盯着翻开的牌。然后,她小声说,“翻最后一张。”我翻开了,她先看见牌。

“方块皇后,”她说,突然皱起了眉头,“她代表什么?”

我不知道。我本来该翻出一张代表情人的红桃二的。但不知怎么的,做牌的时候弄乱了。

“方块皇后,”最后,我说,“我认为,代表大笔财富。”

“大笔财富?”她把身子往后靠,环顾四周,她看看褪色的地毯,黑色的橡木墙板。我把牌收起来洗了。她拍了拍裙子,站起身来,“我不信,”她说,“我不信你奶奶是吉卜赛人。你长得太白了。我不相信。我也不喜欢你算命。这是仆人们的游戏。”

她从我身边走开,再次站在镜子前。虽然我希望她能转过身来,对我说句好话,她却没有。她站起来的时候,带了一下椅子,然后我看见了那张红桃二,它掉到了地上。她把脚踩在牌上,鞋跟把牌上的花点压出了凹痕。

凹痕很深。在后来的几星期里,我们再玩牌的时候,我总是一下子就能认出那张牌。

但是,那天下午,她让我把牌收了起来。她说看见这牌让她眼晕。那天晚上她也有点心烦意乱。睡上床后,又叫我给她倒了一杯水;我站着脱衣服的时候,看见她取出一个小瓶子往杯里滴了三滴。那是安眠药。那是我第一次看见她吃那药。药让她打起了哈欠。我第二天早晨醒来的时候,她已经醒了。睡在那里,把一缕头发拉到嘴边,望着帐幔顶上的花纹。

“帮我用力刷刷头,”当我为她梳洗时,她对我说,“用力刷,把光泽刷出来。哦,我的脸怎么这么苍白!帮我捏捏,苏,”她把我的手指拉到她脸上,按了下去,“捏我的脸,别怕弄出瘀青。我宁愿青一块紫一块,也不愿意看着一脸苍白!”

她眼神暗淡,可能是因为安眠药。她皱着眉头。我说,听她说到青紫什么的让我难受。

“您站稳别动,不然我怎么给您穿衣服?——对,这就对了。您今天穿哪件?”

“灰色那件?”

“灰色那件显不出您眼睛的颜色,我们看看,这件蓝色的……”

蓝色那件衬托出她美丽的金发。她站在镜子前,看我帮她把裙子收紧,扣上扣子。我从下一路往上扣,见她的脸色渐渐舒展。然后她看着我,她看见我的褐色麻布裙子。她说:

“你这裙子太朴素了,苏——是吧?我觉得你还是换一条好。”

我说:“换?我只有这一条。”

“你只有这一条?哦,天啊,我已经看厌了,你在那位好心的艾丽斯女士那儿都穿什么了?她从来没把她的裙子给你一条吗?”

我当时就觉得——当时我认为那么想是对的——绅士把我坑了,只给我一条体面裙子就把我送到了布莱尔。我说:

“小姐,是这样的,天使一样仁慈的艾丽斯小姐,手也比较紧,她把那些好点的衣服都收回去了,要带去印度,给她那边的贴身女仆用。”

莫德眨了眨眼,显出遗憾的表情。她说:

“伦敦的小姐们就这样对待佣人吗?”

“只是那些吝啬的人是这样啦,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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