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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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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立马用手捂住耳朵。

“我不喜欢她的声音,”他说,“她能不能闭嘴?能不能说话轻点?”

莫德微笑。她说,“可以的,舅舅。”

“她干吗跑这儿来打扰我?”

“她是来接我的。”

“来接你的?”他说,“钟敲过了吗?”

他拉着背心上的表链,掏出一块旧式的报时金表,歪着头听表声,张着嘴。我看着莫德,她还站在那里扣着手套的扣子。我向前走了一步,想着去帮她弄。那老头子看见了,像木偶戏里的庞奇先生9一样发作起来,黑色舌头也伸了出来。

“手指,丫头!”他大叫道,“手指!手指!”

他用手指指着我,手里的笔摇个不停,直到墨水都滴了出来。我后来发现,他桌子下面那一片地毯都是黑的,猜到他一定是经常摇他的笔。但当时他那声音太尖,模样太怪,把我的心都吓得跳出来了。我想他一定经常抽风吧。我又向前走了一步,这让他叫得更吓人了——最后莫德走了过来,把手放在我手臂上。

“你别怕,”她轻声说,“他只不过在说这个,你看。”她指给我看,我脚下深色的木地板上,在门和地毯之间,嵌着一个黄铜手指标记。

“我舅舅不喜欢佣人们看到他的书,”她说,“他们的眼光落在书上,会破坏那些书。舅舅规定,佣人们进入书房不能越过这个标记。”

她用脚尖指了一下那个标记。她的脸平滑似蜡,声音温柔似水。

“她看见了吗?”她舅舅问道。

“看见了,”她回答,收回脚尖,“看得很清楚了,她下次知道了——是吧,苏珊?”

“是的,小姐,”我说——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也不知道该看谁。这说法还真新奇,看看书页就能把它弄坏。但是,这种事我能知道多少?而且,这老头这么怪异,把我吓得不轻,他说什么事我都会信以为真了,“是的,小姐,”我再说了一遍,然后又说,“是的,先生。”

然后我行了一个屈膝礼。李先生用鼻子哼了一声,眼睛隔着绿色的眼镜盯着我看。莫德戴好了手套,我们转身离开他。

“让她轻点声,莫德。”她拉上门时,他说。

“我会的,舅舅。”她小声回答。

走廊现在看起来更昏暗了。她带我经过走廊,上了楼梯,回到三楼她的房间。简单的午餐已经摆好了,银质壶里装着咖啡。莫德看到厨师送上来的东西,做了个鬼脸。

“鸡蛋,”她说,“软心的,就像你要学着说话软声细语一样。苏珊,你觉得我舅舅怎样?”

我说,“我觉得他一定很聪明,小姐。”

“他是很聪明。”

“还有,他在编一本……大字典是吧?”

她眨了眨眼,然后点点头。“字典,是的,多年的苦心劳作。现在我们编到字母f。”

她看着我的眼,像是想知道我对这事的看法。

“了不起。”我说。

她又眨了眨眼,拿起勺子,敲开蛋壳,把顶上的蛋壳去掉。她看了看里面黄黄白白的溏心,又做了个鬼脸,把蛋推开了。“你得帮我吃鸡蛋,”她说,“你把鸡蛋都吃了吧,我吃黄油面包就行了。”

一共有三个鸡蛋。我不知鸡蛋哪里惹着她了,她这么嫌弃。她把鸡蛋给了我。我吃蛋的时候,她一边小口吃着面包啜着咖啡,一边看着我。有一点蛋黄溅到她的手套上,她在那里搓了不下一分钟,嘴里说着,“我的手指上有一滴蛋黄,你看,白色染上了黄点,真难看!”

我看见一顿饭时间她都在为这污渍皱眉头。玛格丽特进来收托盘时,她就起身去了卧室,再出来时,手套已经洁白如新了——她到抽屉里取了双新的。后来我到她卧室给壁炉加煤时,发现了那双旧手套,她把它们扔进了壁炉,手套在炉膛后面,已经被火烤缩了,看上去像洋娃娃的手套。

她确实有点与众不同。但,她有绅士在兰特街说的那么疯,那么蠢吗?我不觉得。我觉得她只是很孤单,很书呆子气,加上闷得无聊而已。谁在这宅子里住久了都会被憋成这样啊。我们吃完午饭后,她走到窗前,天色发灰,看着是要下雨的样子,但她说她想出去走走。她说,“好了,我该穿什么出去呢?”我们站在她那个小小的黑色衣柜前,翻看着她的外套,帽子和靴子。就这样耗了差不多一个钟头。我想她就是想耗时间。我帮她系鞋带时,有点手忙脚乱,她把手放到我手上说:

“慢慢来。急什么?又没人在等我们,对吧?”

她笑了,眼神却带着忧郁。

我说:“对的,小姐。”

最后,她穿了一件浅灰色的斗篷,在手套外面加上了露指皮手套。她平时常用一个皮制小手袋,里面装着手帕,一瓶水,一把剪刀,她让我帮她拎这个,没告诉我剪刀是用来做什么的——我估计是摘花用的吧。她带我走下主楼梯,往大门走去,魏先生听到响动,连忙跑出来为我们拉开门闩。“莫德小姐,您好吗?”他鞠躬问候道,然后又说,“您好,史密斯小姐。”前厅里很黑。我们一走出室外就眯着眼睛,举手遮着稀薄的阳光。

我第一次见到这大宅时,觉得它阴森可怕,那是在夜里,雾里,我本希望白天它看起来好点,哪知白天更可怕。我想它以前可能辉煌过,可现在,烟囱像醉汉似的东倒西歪,长满苔藓的屋顶已经发绿,还有了鸟窝。宅子外墙被死气沉沉的不知叫什么的藤萝爬满,藤萝枯死的地方露出了污迹斑斑的墙身。墙脚都堆着被砍掉的常春藤树桩。宅子正中是一道双开大门,但雨水使门板膨胀了,现在只能打开一边。莫德必须压着衬裙的裙撑,侧着身子,才能从门里出去。

看着她走出这阴暗的大宅,就像一颗珍珠走出贝壳,感觉有些奇异。

但感觉更奇异的,是看着她走回大宅,看那贝壳仿佛张开,又在她身后合上。

园子里没什么可看的。就是那两排通向园门的道路树,房子地基周围的一小片沙砾地。有一个地方他们叫它香料园,里面种的大都是荨麻。还有一片常年没修剪的树林,路也被堵上了。在树林边上有一个没窗户的小石屋,莫德说那是冰房。“我们去门口向里望望吧。”她说,她会站在那里,望着里面堆着的白色冰块,直到冻得发抖才走。在冰房后面,是一条泥泞的小径,通向一个废旧的红色礼拜堂,礼拜堂周围种着紫杉。这是我见过的最怪异、最安静的地方。在那里,连一声鸟叫都听不到。我不喜欢去那儿,但莫德经常往那儿走。礼拜堂有个墓园,里面都是李家先人;其中有一个简朴的石碑,就是她母亲的坟墓。

她可以坐在那儿看上一个钟头,眼都不眨一下。她带的剪刀不是用来剪花的,而是用来给坟墓除草的,她用它把坟墓旁边的草剪掉。她还会用湿手帕,把石碑上她妈妈铅色的名字擦拭干净。

她会一直擦到手腕发抖,呼吸急促。她从不让我帮忙。第一次去的那天,我想帮忙时,她说:

“给母亲扫墓,是做女儿的职责。你自己去走走,不用在这儿看着我。”

我就离开了她,自己去坟墓之间走走。地面坚硬得像铁,鞋子走在上面噼啪作响。我一边走,一边想起自己的母亲。她没有墓,女杀人犯是没有坟墓的。他们把犯人的尸体扔到生石灰里。

你有没有往鼻涕虫背上撒过盐?约翰做过这事,他会哈哈大笑地看着虫背嘶嘶作响冒出泡沫。有一次,他对我说:

“你妈就像这样,烧得嘶嘶作响,那味道熏死了十个汉子!”

我抄起一把厨房的大剪刀架在他脖子上,从那以后他再也不敢说了。我说:“血脉相传你懂吗?我身上可流着坏人的血。”当时他的表情可太精彩了!

我想知道,莫德会是什么表情,如果她知道我身上流着坏血。

但她从没问起这事。她只是坐着,盯着墓碑上妈妈的名字,我则是跺着脚在四周游荡。最后,她叹了口气,看看周围,用手揉揉眼睛,然后拉起了斗篷上的帽子。

“这地方令人伤感,”她说,“我们再走远点吧。”

她带着我走出紫杉林,走回那条小路,然后离开树林和冰房,来到园子的边缘。从这儿,如果你顺着那条沿墙的小径走,会到达一扇门。她有钥匙。穿过这扇门可以走到河边。在宅子里是望不到河的。在那儿有一个废弃的码头,一半已经腐烂了;有一条反过来扣着的小船,可以当成椅子。河面很窄,河水安静,混浊的水里有穿梭游动的鱼。岸边长着高而浓密的灯芯草,莫德在草边慢慢走着,神色紧张地凝视着草和水交界处的阴影。我猜她是害怕蛇。然后她拔下一根芦苇,折下芦苇尖,在河边坐下,将芦苇尖压在丰满的嘴唇前。

我坐在她身边。那天没有风,但是冷,周围寂静得刺耳。空气很稀薄。

“这水真漂亮。”我出于礼貌说了一句。

一条驳船经过,船上的男人们见到我们,以手触帽致意,我对他们挥手。

“是去伦敦的。”莫德看着他们说。

“伦敦?”

她点点头。当时我不知道——谁能猜得到?——那条小河竟然是泰晤士河。我以为她的意思是这条船会转入一条大河。不管怎样,想到这条船能到城里去——也许从伦敦桥下经过——我感慨起来。我转身看着它跟着河道转弯,然后从视野里消失了。船的马达声渐渐变弱,烟囱里升起的烟渐渐融入灰色的天空,最后也不见了。空气又变得稀薄。莫德仍旧坐在那儿,用芦苇尖抵着嘴唇,眼神空洞。我捡起石子扔进水里,她看着我扔石子,每次溅起的水花都让她眯眼。最后她带我回去了。

我们回到她房间。她拿了些针线活来——没有颜色,不成形状的一块玩意儿,我不知道本想做成桌布呢还是什么。我也没见过她缝别的东西。她在手套上绣名字,非常蹩脚——针脚歪歪扭扭,然后她把一半都扯掉。这让我紧张。我们坐在噼啪作响的炉火前,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我也忘了说的是什么——不知不觉天就黑了,一个女佣送了灯来;然后风大了起来,窗玻璃咯咯作响,摇得比白天更厉害了。我对自己说,“上帝啊,让绅士快来吧!这种日子一个礼拜就能把人弄死。”我打了个哈欠。莫德看见我的眼神,也打了个哈欠。这让我的哈欠打得更厉害了。最后,她把针线活儿放在一边,蜷起双腿,把头靠在沙发扶手上,像是要睡觉了。

在七点钟敲响之前,我们就这样无所事事。钟声传来后,她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揉揉眼睛,站起身来。七点她必须更衣——并且更换手套,换上丝质的——随后和舅舅共进晚餐。

她得跟他一块儿待两个钟头。当然,我没分儿看,我是在厨房和佣人们一起吃晚饭。他们跟我说,李先生喜欢在晚饭后,让他外甥女坐在小客厅给他朗读。我想,这就是他的消遣了吧,因为他们告诉我,他几乎没有客人,即使有,也都是从牛津或者伦敦来的书呆子。那种时候,让莫德为他们朗读就是他的乐趣。

“可怜的姑娘,除了读书,她还做别的吗?”我问。

“她舅舅不让,”一个客厅女佣说,“他就是这么宠她。他都不让她出门——生怕把她碰坏了。你知道吧,就是他让她一天到晚戴着手套的。”

“够了够了!”斯泰尔斯太太说,“莫德小姐要知道了会怎么说?”

那女佣就不说话了。我坐在那儿,想到李先生那红色的帽子,金色的报时怀表,绿色的眼镜,黑色的手指和舌头;然后我想到莫德,对着鸡蛋皱眉头,用力擦拭着母亲的墓碑。这是种多么古怪的宠爱方式,把像她这样一个姑娘,变成了那样。

我以为我知道她的一切。其实,我什么都不知道。吃过晚餐,我听着其他佣人说话,自己没怎么开口。然后斯泰尔斯太太问我,是不是愿意跟魏先生和她一起,到她房间去吃布丁?我说我跟他们去。我坐在那儿,盯着那些用头发做的画。魏先生给我们读了梅登黑德报上的几则新闻,听了每一条——无非是牛冲破篱笆,牧师又说了什么有趣的布道词之类——斯泰尔斯太太都会摇头说,“你以前听说过这种事吗?”魏先生则会嘿嘿笑,说,“史密斯小姐,你会发现,在新闻方面,我们可不比伦敦差!”

在他的声音之外,我还隐约听到些笑声和椅脚擦过地板的声音。那是厨娘,清洁女佣们,威廉英克还有那个打杂小厮,在厨房里吃喝玩乐。

大钟敲响了,紧接着就是召唤佣人的铃声。这就是说魏先生该去伺候李先生上床,我也该去伺候莫德上床了。

在去餐厅的路上,我几乎又迷路了。虽然如此,见到我的时候,她还是说:

“是苏珊吧?你来得比阿格尼丝快。”她对我微笑,“我觉得你长得也比她漂亮。我不觉得红头发的姑娘好看,你觉得呢?金发也不好看。我想有深色的头发,苏珊!”

晚餐时,她喝了红酒,我喝了啤酒。我觉得我们俩都有点醉,各有各的醉法。她把我拉到她身边,对着壁炉上那面银色大镜子站着,让我的头挨着她的头,对比我俩头发的颜色。“你的颜色深点。”她说。

然后她从壁炉边走开,等我给她换睡衣。

这可不像在兰特街的老厨房给椅子换衣服。她站在那儿发抖,口里说,“快点啊!天,我快冻死了!”因为这卧室跟宅子里其他房间一样,四处透风。我冰冷的手指碰到她,让她一下弹开。不过,一分钟之后手指就暖和了,给小姐脱衣服可是力气活。她的胸衣很长,有钢丝衬里。她的腰,我之前说过吧,很细,细得医生都会反对的,有点病态那种。她衬裙的裙撑是钟表弹簧做的。她罩在发网里盘起的头发,起码用了半磅重的发卡,还插了一把小银梳子。她的衬裙和内衣是白布的。在脱掉所有这些之后,她的身体像黄油一样柔软光滑。太柔软了,我想。我想象,磕碰一下她就会青紫。她就像一只没有壳的龙虾,只穿着袜子站在那里,等我给她拿睡衣。她举着双手,闭着眼睛。我转过身去,看了她一眼。她毫不在意我的眼光。我看见她的胸,她的臀,她的耻毛,她所有的一切,除了那块褐色的耻毛,她苍白得就像花园里立柱上的一座石雕。她白得几乎耀眼。

可是,那是一种让人心烦意乱的白。幸好我把她包裹了起来。我把她的衣服收进柜子里,把门按回去关上。她坐在那里打着哈欠,等我去给她梳头。

她的发质不错,放下来以后很长。我一边梳,一边把头发握在手里掂量,寻思着这头发能卖个什么价。

“你在想什么?”她说,从镜子里看着我的眼睛,“想上一个女主人?她的头发更漂亮?”

“她的头发很差,”我说,又觉得有点对不起艾丽斯小姐,“但她走路姿势很好。”

“我走路姿势好吗?”

“好,小姐。”

她走路的姿势确实很好。她的脚小,和细腰一样,脚踝纤细。她微笑了。就像刚才对比脑袋一样,她叫我把脚靠着她的脚,也对比了一番。

“你的脚也差不多漂亮。”她爱惜地说。

她爬上了床。她说她不喜欢黑暗。她枕边放了一盏带白铁罩的灯芯草灯,吝啬鬼用的那种旧式的,她叫我用蜡烛的火点上。她不让我闭起床上的帐幔,只是放了下来,敞着口,让她可以看见外面房间的动静。

“你应该不会,不会关门吧?”她说,“阿格尼丝从来不关的。你来之前,我不喜欢玛格丽特坐在门口的椅子里。我怕我做噩梦要叫她来。玛格丽特的手很重。苏珊,你的手和她的一样强壮,但你动作轻柔。”

她立即伸出手,摸着我的手指。那小羊皮手套碰到我的手,让我颤抖了一下——她已经换下了丝质手套,换上了另一副白色手套。然后她拿开了手,把手臂都放回毯子里去了。我帮她把毯子拉平整,说:

“还有什么事吗,小姐?”

“没有了,苏珊。”她回答说,脸在枕头上挪了挪。她不喜欢头发扎着脖子的感觉,所以把头发都拨到了后面,现在头发像蛇一样滑进阴影里,又直又黑,像一条绳索。

当我拿走蜡烛,阴影就像波浪涌起,淹没了她。她房间里点着一盏光线微弱的小灯,她的床陷入了阴影。我半掩上我的房门,听到她抬起了头。“开大一点,”她轻声唤道。我把门开大了一点。我站在那里,搓了搓脸。我到布莱尔才一天,但这是我这辈子过得最长的一天。我的手因为解那些系带累得发酸。我闭上眼睛,眼前还是那些衣扣。给她脱完衣服之后,给自己脱衣服真是没劲透了。

我终于坐了下来,吹熄了蜡烛,听见她翻了个身。整个宅子很安静,我清楚地听到她在床上翻来覆去,坐起身,我听见她伸手摸钥匙,插进小木匣里。听见匣子的锁咔嗒轻响,我站起身。我想,“你不知道什么叫轻巧,我可知道。你和你舅都不知道我能有多轻巧。”我轻手轻脚走到门后,从门缝望过去。她从帐幔里探出身,手里拿着那个漂亮女人——她母亲——的肖像。我看着她把肖像举到唇边,吻了一下,轻声说了几句忧伤的话,然后把肖像放回去,叹了口气。她把钥匙放在床边的一本书里。我没想到去查看那里。她把匣子锁好后放回桌上,摸了一下,两下,然后退回帐子里,再没动静了。

我看她也看得累了。我退回床上。我的房间像墨一样黑。我伸手摸到被子,拉开,钻了进去。在闺房贴身女仆窄小的床上,我缩起身子,冷得像一只青蛙。

我不知道我睡了多久。我也不知道把我吵醒的那个吓人的声音是什么。有一两分钟,我都不知道我是睁着眼还是闭着眼,因为黑暗太深,睁眼和闭眼没什么分别。只有当我望进莫德的房门,看见那里透出的微弱灯光,我才肯定自己是醒了,不是在做梦。我听到的,我想,像是有东西摔在地上的声音,然后好像又有叫声。当我睁开眼,一切又归于安静。我抬起头,感觉心跳得很快。这时又传来叫声。是莫德,她的叫声尖细惊惶,她叫着她旧贴身女仆的名字:

“阿格尼丝!噢,噢,阿格尼丝!”

我不知道我冲进去会看见什么,也许会有破窗而入的强盗,拉着她的头,割她的头发?但是,窗子虽然咯咯作响,却完好无损。房间里也没有别人。她人在床帐开口的地方,被子推到下巴下面,头发散乱,遮住了半边脸。她的脸色苍白奇怪。她的眼睛,本来是褐色的,现在却变成了黑色,黑得像波莉帕金斯10的眼,黑得像梨籽。

她又叫:“阿格尼丝!”

“是苏,小姐。”我说。

“阿格尼丝,你听见那声响了吗?门是关着的吗?”

“门?”门是关着的,“那边有人吗?”

“是个男人吗?”她说。

“一个男人?窃贼?”

“在门口吗?别过去,阿格尼丝!他会伤着你的!”

她真是被吓着了,她那么惊慌,搞得我也惊慌起来。我说,“小姐,我觉得那边没人呀。”我说,“我点支蜡烛看看。”

你有没有试过去点罩着白铁罩的灯芯草蜡烛?我老也点不着,她流着泪,不停地叫我阿格尼丝,我的手晃得拿不稳蜡烛。

我说,“小姐,您静静。门口没人。就算是有人,我会去叫魏先生上来把他捉住的。”

我拿起灯芯草灯,“别把灯拿走!”她立刻大叫,“求求你,别拿走!”

我说我只是拿到门那边去,照给她看看那里确实没人。这边她抓着床单哭着,那边我举着灯走向房门,一路哆哆嗦嗦摸到门口,拉开了门。

厅里很黑,几件大件的家具在黑暗里伏着,像《阿里巴巴》里藏着强盗的箩筐。我想,我山长水远从波镇来到布莱尔,却被强盗杀了,那才叫背运!要是那强盗还是我认识的,比如,易布斯大叔的某个侄儿呢?难说,这世道,什么荒唐事都有。

我站在厅里,恐惧地望着满眼的黑,脑子里想着这些,有点想喊一声——如果屋里真有强盗的话——叫他收手,大家自己人。当然了,厅里没人,静得像教堂。既然如此,我快步走到厅门口,望了望走廊里。走廊也是一片漆黑安静,只听见远远传来钟的嘀嗒声,还有窗户的咯咯作响声。不过,这种感觉总是不舒服,只穿着睡衣,拿着个灯芯草灯,站在这座黑暗空寂的大宅子里。就算没有贼,多半也有鬼。我赶紧关上厅门,走回莫德的卧室,关上房门,来到她床边,放下灯。

她说,“看见他没有?噢,阿格尼丝,他是不是在那儿?”

我正要回答,却住了口。因为我看见屋角,黑色的衣柜旁边,有点古怪。有个白色长长的东西,闪着微光,在那里动……这个,我不是说过嘛,我想象力很丰富。那肯定是莫德死去的妈,变成鬼在这里游荡呢。我的心跳到喉咙里,喉咙都尝到心的味道了。我尖叫,莫德也跟着尖叫,她紧紧抓住我,哭得更厉害了。“别看着我!”她说,然后又说,“别离开我!别离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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