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五章 尴尬的“纸儿子”和地下室的秘密(1/1)
倪炳坤死了之后,李文忠便独自住在他留下的那栋房子里,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这栋小楼居然给他孤苦的晚年带来了无穷无尽的麻烦。本来这栋小楼属于聚义堂所有,后来因为考虑到倪炳坤对于组织的贡献,分给了他百分之五十的产权,也就是法律规定中的分权共有形式(tenant-in-common),并由他代为管理另外的百分之五十。这栋小楼一共有两层,倪炳坤父子居住在一楼,二楼被父子俩长期出租给一个华裔商人开旅馆,租金收入大部分交给了聚义堂,一小部分被留下作为管理的报酬。倪炳坤死了以后,李文忠和聚义堂对于这栋小楼的产权争议就开始了。倪炳坤生前立有遗嘱,把归属自己名下百分之五十的产权留给了李文忠。如果按照美国法律,李文忠这个法律意义上的儿子本来可以名正言顺地继承那百分之五十的产权,但是没想到他在1966年美国政府大赦期间放弃了自己作为“纸儿子”的倪姓,改回了原本的姓氏。而那个时候他已经远远超过18岁了,倪炳坤也没有办法通过法律途径收他做养子。虽然两个人继续以父子之名一起生活,但是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因此李文忠虽然手中握有“纸父亲”的遗嘱,却无法正式继承房子的产权。最开始的几任堂主因为念着倪炳坤父子本来就是旗下的子弟,同时也效力多年,因此并没有太多为难李文忠,只是要回了二楼的管理权。据说当年美国严格执行禁酒令的时候,倪炳坤靠着这栋小楼下面比蜘蛛网还要复杂的地下酒吧广场替组织赚了不少钱,如果他还活着,是没有人敢来对李文忠提要求的。但是人走茶凉,随着时间的流逝,聚义堂渐渐没有人再记得倪炳坤这个名字了,后来当聚义堂要求李文忠把一楼通向地下室的那间不足五平方的小屋也让出来,李文忠说什么也不同意,坚持认为自己作为倪炳坤的儿子,一楼应该完全属于自己所有。当王国安当上了堂主之后,他坚决要求收回那间小屋,为此动用了各种手段,不达目的不罢休。
当潘明之终于看完了卷宗之后,疑惑地问道:“王国安为什么一定要收回那一间小屋子?李文忠已经七十多岁了,身体很不好,已经没有多少日子好活了。他也没有孩子,等他死了以后,聚义堂完全可以想办法要回那另外一半的产权。”
“秘密在地下室,”明叔用凝重的神情看着他说道,“忠伯住的那半边楼下面有以前的地下酒吧广场的入口,据说从那里往下走,可以找到不少于一百个地下酒吧。听说现在这些地下酒吧有很多还在继续经营。”
“那么多!”潘明之惊叫道。
“大概一百年前美国颁布禁酒令的时候,旧金山唐人街的地下有很多贩卖私酒的地下酒吧,而他们的入口都在不起眼的角落,当时甚至有传言说,你可以在理发店的镜子后面、自家的书柜上,甚至你爷爷从中国带来的大木箱里找到去酒吧的一个入口。”
潘明之深吸了一口气又吐了出去,他并不是第一次听到唐人街的传说了,以前在南非他曾经听说在唐人街的一栋屋子下面埋葬着除屋主之外全家人的尸骨,只因为那一段时间中国人被视作眼中钉肉中刺,连墓地都经常被人捣毁,只好把过世的家人埋在地下室里。中国人就像蝼蚁一样,被人踩到泥里把血肉揉烂了捏碎了,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还要默不作声地继续在泥里爬。他从办公桌上也拿起一根烟点燃了,大口大口地抽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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