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1/2)
我不由的屏住了呼吸,唯恐惊扰了他这难得一次的敞开心扉。
“后来我就被接到古宅,再接着又被送到一所贵族学校,那座所谓的贵族学校根本就是恶少聚集地,欺凌弱小,聚众斗殴,只要你但凡有一点怯弱之意,就会被人打得鼻青脸肿,头破血流。要在那样的环境下生存,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狠,比他们所有人都狠。所以,十二岁那年我和一个比我高半头男孩子打架时,我把他的耳朵都整个地咬了下来。十三岁,我把校长办公室的玻璃都给砸烂了,十四岁,五六个长期被我欺凌的男生堵在学校门口,合伙把我揍的遍体鳞伤,当时,旁边围了很多人看热闹,但却没有一个人上来帮我。”
“我浑身都是血,昏迷了再醒来,醒来了再昏迷,但最终还是凭借着顽强的意志力半走半爬地赶到了医院。医生说我伤势很重,让我住院。可我只是让他简单地包扎了一下,就摇摇晃晃地回家了。”
“第二天,我抄把锋利的匕首,孤身一人把那几个打我的男孩约到了学校后面的树林里,那时我就想好了,要么我死,要么他们死。”
我倒抽一口凉气,虽知道他定然无恙,可还是把心悬到了嗓子眼里。
“如约而来了,不仅仅有那六个打人的男孩,他们的后面,还紧跟着十几个临时拉来的同党,当那帮气势汹汹的家伙看到孤身站在那里,且又浑身裹着纱布,木乃伊一样的我时,个个都愣住了。还有几个男孩害怕有诈,当场就跑掉了。”
“我一步步来到他们面前,对着领头的那个男孩平静地说:‘今天,要么你们把我横在这里,要么就是我把你们横在这里。没有一个你死我活,谁都不准离开这里。’也不知是不是我当时的表情吓坏了他们?他们呆呆地愣在那里,就跟失去了知觉一样,趁着那个机会,我举起匕首就刺向了领头那个男孩的眼睛,紧接着又刺向了另一个男孩的胸脯,当他们倒在血泊中大声惨叫的时候,我又挥动着匕首向第三个目瞪口呆的男孩刺了过去。这一刀刺在了那个男孩的脖子上,当我拔出匕首的时候,“汩汩”流淌的血液就像打开的水龙头,着实恐怖。”
“余下的人终于反应了过来,他们不敢和我短兵相接,只拿着石头和木头像砸怪物一样纷纷砸向了我。我察觉不到疼痛,也不屑于躲闪,只是红着眼睛,举着匕首,一步一步地向他们逼近,就在那时,阿夫找到了我,他搂着血肉模糊的我,一声大吼,那群半大小子这才慌不择路地逃之夭夭了。”
“侥幸捡到了一条性命后,我决定回古宅一趟,我要让我亲爱的父亲和阿姨看看,我没有辜负他们给我找的好学校,打了架,挂了彩,却依然能够稳稳当当地走到他们的面前。可那天很不凑巧,当我摇摇晃晃地走到客厅时,却看见我的父亲正和他的老婆在沙发上旁若无人地亲热……”
我的鼻子一酸,眼前顿时模糊了。我主动地吻他的嘴,想要阻止他继续自揭伤疤。可他却把我的头搂在胸口,又自顾自地讲了下去。
“我被带到了少管所,警察说参与打架的那三个男孩,一个眼睛瞎了,一个还没脱离危险期,而另一个,则当场丧命。我的父亲匆匆赶来时,看着我的眼神,就跟看一个煞气十足的杀人魔头似的。”
“后来,我的父亲启用了大量的资金和人际关系,总算让我免除了关进少管所的厄运。但是,我却不得不离开自己生活了十四年的家乡,被迫到美国去读书和生活。”
“我至今都还记得,那天我和阿夫背着行囊准备过安检的时候,唯一来给我们送行的乔姨,那张快被泪水冲塌的脸……。”
一向在我面前讳莫如深的沈奕可,却第一次有了一种不可抑制的倾述欲望。他不停地说,不停地说,似乎想把这些年承载的记忆都一股脑儿地倒给身边的我。
可经他的嘴缓缓打开的那些画面,却让附在他怀里的我,生生哭成了一个泪人。
一直以来,我都以为十七岁便痛失双亲的我,已经是苦逼的典范了。可我没想到,耀眼夺目的豪门大少,竟也历经了那样的血腥时光,而且,比起我的经历,他甚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沈奕可擦掉我脸上的泪水,问:“傻丫头,哭什么?”
“我……心疼你。”我哽咽着说。
他捏了捏我的鼻子,淡淡地说:“爱哭鬼。”
夕阳褪去了七彩华服,慢慢地消失不见了。沉沉暮色,悄然覆盖了整片山脉。
我默默地流了一会眼泪,便在他的怀里沉沉进入了梦乡。
等我醒来的时候,周围一片寂静,一轮清冷的银月,正懒懒地斜挂在树梢上。
我本能地摸向了旁边,冷冰冰的,那具熟悉的,温热的躯体已经消失不见了。我坐起身,恐慌地叫了几声:“沈奕可,沈奕可。”
可黑漆漆的卧室里像被墨色凝固了一样,连半点回应都没有。
他又走了吗?像一阵风似的,又无影无踪地消失了吗?这一次又要多久?两个月?还是五个月?亦或许,便是遥遥无期的永不再见。我突然悲从中来,便捂着脸小声地啜泣起来。
突然,卧室里的台灯“啪”的一声打开了。我下意识地抬起头,却发现沈奕可斜依在床头,正愕然地盯着我。
我惊喜交加地窜了起来,一把搂住他的脖子,连声问:“可,真的是你吗?你真的没走吗?太好了,太好了。”
他擦拭着我脸上的泪水,灼灼目光,立刻让我之前那种故作大体的伪装无所遁形。他凝视着我,声音深沉地问:“西,你就这么害怕我离开吗?”
我慢慢地松开了紧搂住他脖颈的胳膊,用牙齿啃咬着手指,像个犯了错误的孩子似的,低声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是有意要拖你后腿的,你尽管去忙好了,我没事的。你……放心,有洛英,乔姨,玲姨在……。我一点也不害怕。”
他拥住我,长叹一声说:“西,别这样说,你怎么会是我的拖累呢?我答应你,以后,尽可能……地不再离开你的身边了。”
如果我还是当初那个不经人世的小女孩,听到这样的承诺,或许还可以欢呼雀跃,兴奋不已,可如今已为人母的我,早已经明白,承诺就像一篇美丽的童话故事,描述它的人当时肯定是虔诚的,信奉它的人当时也肯定是纯真的,可最后,却无一例外地被现实戳了个千疮百孔。
所以,我只是紧紧地搂住沈奕可的腰,只想把此刻这种触手可及的幸福牢牢地镌刻在手心里。
可我没想到,沈奕可这次还真是言而有信,居然在家里陪了我足足两个多月。
虽然大多数的时候,他都是在书房里接电话,上网,有时甚至忙的连午饭都顾不得吃。虽然大多数的时候,我都只能像个小花痴一样,偷偷地趴在窗户上看着他忙碌的身影。但我还是觉得温暖,幸福,连做梦,都是在心满意足的轻舞飞扬。
因为他的存在,连漫天飞舞的雪花都带了一种别样的风情和浪漫,而我现在最喜欢做的一项运动,便是在大雪纷飞的时候,悠然地散步,快乐的叹息,间或把手伸出斗篷,让那些微凉而又轻盈的小小飞花飘落掌心,再悄然间融化成一片潮湿。
一日,我挺着越来越硕大的孕肚,正在院子里略有些潮湿的小路上慢悠悠地行走,身后突然传来了一阵稳健的脚步声,我刚要笨拙地转身,一只温热的手掌已经轻柔地执起了我的手。“西,已经走了一会了,不累吗?”
唉,极品就是极品,只是这么随随便便地往身边一站,那些翩跹飞舞的小精灵们立刻退避三舍,自觉地变成了凸显他风流倜傥的背景墙。
我歪着头,调皮地问:“你怎么知道我已经走了很久了?说,是不是偷窥我了?”
他嘴角微微上扬,勾勒出一个性感至极的笑容,徐徐说道:“难道就只许你偷偷地趴着窗户边看帅哥,就不准我大大方方地观赏国宝吗?”
我鼓着嘴,瞪着眼,气呼呼地说:“你骂我是大熊猫,你讨厌。”
他捏了捏我的脸蛋,一本正经地说:“嗯,熊猫也是很可爱的,你不知道吗?”
我“扑哧”一声笑了起来。
那天的情景真是格外的和谐融洽,雪花轻盈,风儿柔软,就连我们手拉手共同前行的脚步声,都像扣人心弦的乐曲一样,特别的缠绵多情。
我突然玩性大起,用手心接住几片雪花,调皮地抚上了沈奕可的脸。然后看着他忙不迭擦脸的样子,开心的哈哈大笑。
他静静地看着我开怀大笑的样子,黝黑的眼眸里仿佛燃起了瑰丽的烟火。突然凑过来,吻了吻我的额头,动情地说:“西,答应我,无论以后发生什么,都不要离开我,好吗?”
这个傻瓜,难道他看不出来吗?我已经爱他爱到了骨髓里,怎么可能会舍得离开他?
我踮起脚尖,在他那两片薄薄的嘴唇上啄了一下,又啄了一下。我这样主动,本来为了表达自己决不离开他的决心的,可他的嘴唇,实在是太过绵软和性感了,一旦沾上,便心荡神迷的再也舍不得移开了。我伸出舌头,刚撬开他的牙齿,却被他果断地避开了。
他现在很害怕我这样的挑逗。两个多月了,我们天天睡在一张床上,但他却不准我亲他,更不准我抱他,甚至连拉拉手,都会被他果断地甩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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