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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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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洛伦丝把悲伤的往事告诉我后,奎尔特街的日子变得不一样了。弗洛伦丝似乎比过去轻松愉快,仿佛把过去告诉我是卸下了一个巨大的包袱,现在她四肢舒展了,后背也挺直了。有时她还是会沮丧,有时她也会一个人出门,然后思虑重重地回来。但她不再掩饰自己的忧郁,也不再掩盖其中的缘由,比如说,她会告诉我她是去给莉莲扫墓了(正如我猜的那样)。很快她就经常提起这位死去的朋友,比如“莉莲听了一定要笑死了”,或者“如果莉莲在的话,我们就可以问她了,我敢说她一定知道”。

她近来的愉快情绪感染了我们所有人。我们小家的气氛变了——以往我觉得家里很舒服,后来才发现其实一直弥漫着关于莉莲的记忆,还有拉尔夫和弗洛伦丝的悲伤——现在一切都变得明朗起来,仿佛我们穿过了冬天的迷雾和雨雪,走进了风和日丽的春天。当弗洛伦丝微笑着,或者哼着歌,或者抱着逗西里尔的时候,我看到拉尔夫凝视着他妹妹,目光变得温和,有时候会高兴地靠过去亲她一下。哪怕是西里尔似乎也感觉到了家里的变化,变得更活泼、更满足了。

然而我却变得痛苦、焦躁又心事重重。

我没法控制这种感觉。仿佛弗洛伦丝卸下了重担,却给我背上了一个新的包袱。在她向我坦白的那天,我的思绪被搅乱,心中百感交集,并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更怪异而矛盾。我同情她的遭遇,看到她如今变得轻松多了,我也和她哥哥一样高兴。我很高兴她最终向我打开心扉,把这一切告诉了我。但是,哦,我真希望她的故事不是这样!我没法喜欢这个悲剧的莉莲,因此每当她如此虔诚地提起她时,我只能掩饰自己的不悦。或许我把她想象成了姬蒂——每当我想起她那个怯懦的男人,眼前出现的就是沃尔特的脸,但是想到她挑起了弗洛伦丝的激情,想到弗洛伦丝和她同床共枕了那么多个夜晚,却从未转过脸去亲吻她的嘴,我就浑身发热,蠢蠢欲动。为什么弗洛伦丝这么在乎她?我盯着照片里的埃莉诺马克思,没法不去想那就是莉莲的形象,直到这张脸被我盯得变形。她和我十分不同,弗洛伦丝不是说了吗?她说没有什么比我和她如此不同更让她高兴了!我想,她的意思是说莉莲又聪明又优秀,她知道“合作”这种词的意思,根本就不用问。但是——那我是什么呢?我只是干净整洁罢了。

嗯,在那个晚上以后我就不那么爱干净了。我当然再也没去拍打过莉莲那块浮夸的地毯,并且乐于看到人们踩在上面。看到它的颜色变得灰暗,我心里就生出一种可怕的快感。

但是我会想象莉莲在天堂里编织了更多地毯,这样弗洛伦丝有一天就会坐在上面,把头枕在她的膝上。我想象着她在书架上摆满散文和诗集,这样她和弗洛伦丝就可以肩并肩地边走边读。我看到她在天堂的小小后厨里支起了一个火炉,这样我就可以在她俩牵手的时候炖牡蛎了。

我看着弗洛伦丝的手——以前我从来没有做过这种事——想象着如果我是莉莲,我会让它去做什么。

于是我再次情难自已。我曾经说服自己相信弗洛伦丝是个圣人,她有着圣像般暗淡而模糊的四肢,圣人的温暖可望而不可即。但是现在,听说了她伟大的爱,仿佛她突然没有穿圣袍就出现在我面前,让我无法移开视线。

有一天晚上,夜深了,拉尔夫和他的工会朋友出去了,西里尔也在楼上熟睡。弗洛伦丝泡了澡,洗了头,然后穿着睡衣坐在客厅里睡着了。我帮她把洗澡水倒进厕所,然后热了点牛奶。她歪着身子坐在那里,头往后靠着,胳膊沉重地垂下,手摊在大腿内侧。她的呼吸很沉重,几乎是在打鼾。

我站在她身旁,手里拿着冒着热气的杯子。她把头上的毛巾摘下来了,头发散落在椅背的花边上,就像弗拉芒画派笔下圣母玛丽亚的光环。我想我从来没见过她披散的头发如此茂密,于是端详了很久。我以前以为她的头发是一种沉闷的赤褐色,但其实并不是赤褐色,而是混合了上千种金黄、褐色和黄铜的颜色。它们卷曲着,饱满而富有光泽。

我从她的头发看到她的脸,她的睫毛,她宽宽的粉红色嘴唇,她下巴的轮廓,还有细嫩的肌肤。我看到她的手,想起她曾挥手驱赶格林街六月的热气,又想起那时握着她的手,想起那温暖的亚麻手套握着我的手的触感。今晚她的手也是粉红色的,被水泡得有些皱。她的指甲——我想起她以前很喜欢咬指甲——现在很整齐,没有咬痕。

我看了看她的脖子。非常平滑白皙,脖子下面的睡袍露出了一个v形,隐约可见她胸部的曲线。

我看了又看,感觉到自己胸口升起一阵异样的翻涌,一种我好像已有一千年都没有感觉到的悸动。随后身体靠下的部分产生了另一种类似的感觉……杯子里的牛奶开始晃动了,我怕洒出来,于是把两个杯子小心地放在晚餐桌上,悄悄离开了这个房间。

我每走开一步,胸口和两腿之间的感觉就愈发明显。我感觉自己就像一个把抗议的娃娃锁进箱子里的口技艺人。我走进厨房,靠在墙上,颤抖得更厉害了。直到弗洛伦丝醒来,惊讶于桌上的牛奶都凉了,泛起了浮沫,我才闻声走进客厅。那时我仍旧红着脸,身子在颤抖,她看见我说,“你没事吧?”我只能说,“没事,没事……”我一直躲着不去看她脖子下方的v形轮廓,因为我知道自己再看一眼就会忍不住上前亲吻它。

我来奎尔特街是为了变得像普通人,现在却比以往都更像个女同性恋了。确实,当我向弗洛伦丝坦白后,就开始留意周围的人,发现自己被女同性恋包围着,简直不相信自己过去都没有注意到。弗洛伦丝有两个做慈善的朋友,那两人似乎就是情侣。我想她一定是把我的事告诉她们了,因为她们再次来家里的时候我就发现,她们看我的眼光完全不一样了。还有安妮佩奇,我再次见到她的时候,她用胳膊环绕着我的肩膀说:“南希!弗洛丽告诉我你也是!我的天啊,我从来没有这么吃惊过,也没有这么高兴过……”

尽管我最近对弗洛伦丝的着迷有些令人苦恼,但能感觉到自己的欲望再次燃起还是非常美妙的——我女同性恋的部分被擦亮并发出声响,像一个烧着煤的引擎一样。有天晚上我梦到自己穿着过去的禁卫军制服在莱斯特广场闲逛,头发还是像军人一样短,裤子的纽扣后面塞着一只手套(实际上,是一只弗洛伦丝的手套,我每次看到它都会脸红)。我以前在奎尔特街也做过这样的梦,当然,并没有手套的细节。但是这一次,当我醒来,我感觉到头皮一阵刺痛,大腿内侧瘙痒不断,我抚弄着自己的小发卷和花里胡哨的裙子,觉得有些恶心。那天我去了白教堂市场,回家的路上我在一家男装店门口徘徊,对橱窗充满了渴望,额头和指尖不停冒汗。

于是我想,为什么不呢?我进去了——或许裁缝以为我是在给我哥哥买衣服——我买了一条斜纹棉布裤,几条内裤,几件衬衣,一对背带和几双系带的靴子,然后我回到奎尔特街,找到一个以一便士的价格给人剪短发的女孩,对她说:“剪掉,都剪掉,快,趁我还没改变主意!”女同性恋对剪发这种事情很容易多愁善感,但是我清楚地记得那一刻——她剪掉了我的鬈发,但仿佛不是她在剪头发,而是我的肩胛骨下面有一对翅膀,现在我已血肉丰满,她让我展翅高飞……

弗洛伦丝那天晚上回来的时候心不在焉,根本没注意到我究竟有没有头发,但拉尔夫的话让人充满希望:“哇,这头发剪得真是帅气!”她也没有看到我的斜纹裤子,因为我对自己保证,为了不吓到邻居,我只在屋子里做家务的时候才穿,当她每天晚上从斯特拉特福德回来,我已经换回裙子,系上围裙了。但是有天晚上她回来早了。她是从厨房后面的院子里进来的,而我正在窗前擦玻璃。那是一面大窗户,分成两扇,我正在逐个擦着窗格。我穿着斜纹裤子和衬衫,领口敞开,袖子卷到手肘,胳膊落满灰尘,指甲也是黑的。我的脖子出汗了,上嘴唇也是湿的,于是停下来擦了擦。我把头发梳得很服帖,但是因为晃来晃去就散开了,额头上的一缕头发总是挡住眼睛,于是我不得不用嘴去吹,或者用手腕去抹。我已经擦完了所有窗格,就剩我面前的那一个,当我开始擦的时候吓了一跳,因为弗洛伦丝正静静地站在窗户的另一边。她还穿着外套,戴着帽子,背着挎包,但她一直注视着我,仿佛——哦,自从第一次和姬蒂一起穿上晚礼服,已经有太多人用仰慕的目光看过我,所以我不知道为什么她看到我会脸红。为什么弗洛伦丝看到我的斜纹裤子和平头会脸红呢?

但是,就像姬蒂,她的欲望有多令人快乐,就有多令人痛苦。看到我的眼睛,她低下头走进了屋子,只是说:“哦,你把玻璃擦得真干净!”这真是好极了,终于,在不经意之间,我让她看到我,并且渴望我了。那么一瞬间,当她的目光与我相遇,我又燃起了新的激情,并看到了她的回应。这激情让我晕晕乎乎,心中一阵刺痛,身上燥热不已,我又紧张又充满渴望,不由得颤抖起来,变得虚弱。

然而,当我再次看到她,她的眼睛变得暗淡,还避开了我的目光。我便再次想到,当她还在为像莉莲这样的人悲伤时,又怎么会在乎我呢?

日子就这样过去了,这一年也越来越冷。圣诞节到了,我没有在奎尔特街过节,而是在弗里曼特尔之家过的,弗洛伦丝为她的女孩们举办了一个晚宴,需要人帮忙给烤鹅抹油,还要洗盘子。新年到了,我们举杯庆祝1895年的到来,又为我们不在场的朋友们干杯——当然,她指的是莉莲。我从来没有告诉过她我失去的那些朋友。一月份我们给拉尔夫过了生日。巧的是,他的生日和戴安娜是同一天。当我笑着看他打开礼物,我想到了安提诺乌斯的半身像,不知道他那冰冷的目光是否还俯瞰着费里西蒂的热闹,戴安娜会不会看着他想起我。

但是如今我在贝斯纳尔格林已经十分自在,自在到快要不相信自己曾在别的地方住过,也无法想象不在奎尔特街生活会是什么样的。我已经习惯了邻居家的声响和街上的喧嚣。我一星期洗一次澡,其余的日子都习惯了用盆来洗漱,就像弗洛伦丝和拉尔夫一样。戴安娜的浴室已成了我陌生而遥远的记忆,就像天堂之于堕天使。我还留着短发,照计划穿着裤子在屋子里做家务,至少持续了一个月左右,但后来我穿着裤子走出了房门,邻居们都看到了。既然这个街区的人都已知道我穿裤子,我也没有必要在晚上再换回裙子。没有人介意这个,毕竟在贝斯纳尔格林的一些人家,有任何衣服穿都是一种奢侈,你经常能看到女人穿着丈夫的外套,有时候男人还会裹着女人的披肩。隔壁蒙克斯太太的女儿见到我就会尖叫。拉尔夫的工会朋友们辩论的时候看到我就忘了自己讲到哪儿了。拉尔夫自己有时也会拿着一件衬衫或者一件法兰绒的背心下楼,委婉地说:“我在衣柜最下面找到了这个,南希,你会不会用得上?”

至于弗洛伦丝——嗯,我越来越多地看到她注视着我,就像那天她看到我擦玻璃一样,但她总是——总是移开视线,目光又变得暗淡。我想让她一直看着我,但不知该怎么办。我曾经为了戴安娜把自己变得粗俗,我曾经没心没肺地和泽娜调情,但是在弗洛伦丝面前,我又变回十八岁时的紧张焦虑,生怕冒犯了她正在褪色的悲伤。我想,如果我们是玛丽——安妮该多好啊!如果我还是个男妓,如果她是个紧张的苏荷区绅士,我只要把她引到一个隐蔽的地方,解开她的扣子就行了……

但我们不是玛丽——安妮,我们只是一对羞涩的女同性恋,在欲望和行动之间犹豫徘徊。冬天过去了,时光慢慢流逝,埃莉诺马克思仍然在墙上严肃地看着我们,落满灰尘,却不会老去。

变化发生在二月,一个安静而普通的日子。我去了白教堂,去了市场——我的常规路线。回到家时我是从后院进去的,发现后门微微开着,于是轻手轻脚地进了屋子。我把包裹放在厨房地上,听到客厅里有声音,是弗洛伦丝和安妮。家里的门都半开着,我可以清楚地听到她们的交谈:“她在印刷厂工作,”是安妮在说话,“绝对是你这辈子见过的最俊俏的女人。”

“哦,安妮,你总是这么说。”

“真的。她坐在桌旁,手下压着一张纸,阳光照在她身上,令她看起来闪闪发亮。当她抬头看我的时候,我握住她的手说:‘你是淑布莱德赫?我叫裘德。’[61]”

弗洛伦丝笑了,她们都在杂志上读了这部小说的最新章节。我敢说,如果安妮知道这个故事的结局,就不会开这个玩笑了。弗洛伦丝说:“那她是怎么回答的?是不是说不知道谁是淑布莱德赫,她可能在另一个办公室?”

“才不是呢。她说:哈利路亚!然后握住了我的手。哦,然后我就爱上她了,我敢肯定!”

弗洛伦丝又笑了,但看上去若有所思。过了一会儿,她嘟囔了几句我没有听到的话,安妮笑了,说话的声音也带着笑意:“那你的帅叔叔呢?”

叔叔?我不明就里,把手放在炉子上烤火。什么叔叔?我一点也不觉得自己在偷听。我听见弗洛伦丝啧啧了两声。“她不是我叔叔,”她清楚地说,“她不是我叔叔,你清楚得很。”

“不是你叔叔?”安妮说,“那样的女孩——头发那么短——在你家客厅里穿着斜纹裤子走来走去,像个砌墙的小工……”

听到这句话,我也顾不上自己是在偷听了,轻声快步地走进门廊,更仔细地听她们说话。弗洛伦丝又笑了。

“我向你保证,”她说,“她不是我叔叔。”

“为什么?为什么不是啊?弗洛丽,我简直对你绝望了。你现在的所作所为也太不自然了。这就像——就像厨房里明明有烤肉,你却只吃面包喝清水。我说,你要是真不想让她当你叔叔,就为你的朋友想想,把她让给想要的人吧。”

“你别想!”

“我谁都不想,我已经有淑布莱德赫了。不过,你看,你确实喜欢她。”

“我当然喜欢她。”弗洛伦丝轻声说。我听得十分仔细,简直可以听到她在眨眼和咬嘴唇。

“那好啊!今晚把她带到‘男孩’。”我敢肯定她是这么说的,“把她带到‘男孩’。你会见到我的雷蒙德小姐……”

“我不知道。”弗洛伦丝说。然后是一阵沉默。当安妮再开口的时候,语气完全不同了。

“你不能为她悲伤一辈子。”她说,“她肯定不想看到你这样……”

弗洛伦丝又啧啧了两声。“爱一个人,你要知道,”她说,“并不是在笼子里养一只金丝雀。不是说你失去了一个爱人,再去找一个替代她就行了。”

“我觉得你恰恰应该这么做!”

“那是你做的事,安妮。”

“可是,弗洛伦丝,你总可以把鸟笼的门打开吧,就打开一点点……你家客厅里就有一只新的金丝雀,正用漂亮的脑袋撞着门栏呢。”

“那要是我让新的进来,”弗洛伦丝说,“然后发现我没有像喜欢原来那只一样喜欢它呢?想想吧——哦!”我听到她打了安妮一下,“我不敢相信你都把我绕进去了,竟然把她比作一只鸟!”我知道她说的是莉莲,而不是我。我扭过头,希望根本没有听到这些。客厅里安静了几秒钟,我听到弗洛伦丝把勺子放进杯子里搅了搅。然后,在我踮着脚退回厨房之前,她又小声说起来:

“不过,你说新金丝雀在朝栏杆探头,你真的这么想?”

我踢倒了一把扫帚,于是不得不叫了一声,拍了拍手,假装我刚到家。安妮跟我打招呼,说茶煮好了。弗洛伦丝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一眼。

安妮很快就走了,弗洛伦丝一晚上都在忙着看文件。最近她配了一副眼镜,因为眼镜会反光,我一晚上看到的都是镜片上映射的炉火,并不知道她的目光投向哪里——是看我,还是她的名册。我们像以往一样道了晚安,但躺下以后都没有睡着。我听到她在楼上辗转反侧,还去了一次厕所。我想她可能会中途停在我门口,听我打鼾。我没有叫她。

第二天早上我太累了,没有时间仔细观察她,但是当我把煎锅放在炉子上准备煎培根的时候,她过来了。或许是怕声音从门廊传到房间里,被她哥哥听见,她走到离我很近的地方,非常小声地对我说:“南希,今晚跟我出去好吗?”

“今晚?”我打了个哈欠,皱着眉头看着培根,培根太湿了,放进热锅里便滋滋冒着水汽,“去哪儿?你确定不是又去募捐?”

“不,不是捐款。完全不是工作,实际上是——享乐。”

“享乐!”我从来没听她说过这个词,这个词听起来仿佛突然变得色情了。或许她也是这么想的,因为她有点脸红了,拿了一个勺子把玩起来。

“电缆街上有个酒吧,”她继续说,“里面有个女士俱乐部。女孩们称之为‘船上的男孩’……”

“哦,然后呢?”

她又看了看我,然后移开了了视线。“嗯,安妮会去,她说还会带上几个新朋友,可能是露丝和诺拉。”

“还有露丝和诺拉!”我高兴地说,她们是一对成为情侣的女性朋友,“那么都是女同了?”令我吃惊的是她点了点头,十分认真地说:“对。”

都是女同性恋!这个想法让我浑身一热。我有十二个月不曾置身于都是女性情侣的场合了,都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这个技能了。我该穿什么呢?该以什么样的面貌出现?都是女同!她们会让我变成什么样呢?会让弗洛伦丝变成什么样呢?

“你会去吗,”我问,“如果我不去的话?”

“我想我会去的……”

“那我肯定去。”我说道,赶紧把目光移向冒烟的培根,这样就看不见她到底是高兴、满意还是不在乎。

我度过了焦躁的一天,拿出了几件毫不起眼的长裙和短裙,希望能找出一点被遗忘的女同元素。当然,只有我的斜纹裤子还算特别,但我干活时已经弄脏了。穿这条裤子也许能在卡文迪什俱乐部引起轰动,但对于东区的观众来说还是太大胆了,于是我不情愿地把它放在一旁,换了一条短裙,一件男式衬衫,还有立领和领带。我洗了衬衫和立领,并给它们上浆,然后用洗衣粉洗得发亮。领带是真丝的,非常好的真丝,拉尔夫从工厂里拿给我的,上面只有一点瑕疵,我拿去犹太裁缝那里修补好了。丝绸是蓝色的,很衬我的眼睛。

当然,我收拾完晚饭的餐具才换衣服,然后把可怜的拉尔夫和西里尔撵进厨房,好在客厅的火炉前洗澡穿衣。我心中焦虑又激动,喜悦又不安。尽管我穿的是裙子、胸罩和衬裙,却觉得自己像个为心上人打扮起来的小伙子。我在扣扣子、系袖扣和领带的时候,一直能听到楼上地板的响动,还有衣料的摩擦声,简直无法不觉得那是心上人在楼上为我梳妆。

当她终于推开门走进客厅,我目瞪口呆地看了她一会儿,简直不知所措。她换下了上班时穿的裙子,穿了一件女式衬衫、一件背心和一条短裙。裙子是冬天穿的厚裙子,黑紫色的,看起来非常暖和。背心颜色浅一些,衬衫接近红色。她的领口上别了一枚领针,是几颗石榴石镶着金边。这是那年我第一次看到她脱下了黑色和棕色的衣服,她看起来焕然一新。红色和黑紫色衬托出她嘴唇的红润,让她的鬈发看起来金光闪闪,显得她的脖子和双手更加白皙,让她大拇指指甲盖上苍白的月半圆变得粉嫩。

“你看起来,”我笨拙地说,“非常俏丽。”她脸红了。

“我最近太胖了,”她说,“穿不进新一点的衣服了。”然后她看了看我的衣服,“你看上去真时髦。这领带真是衬你啊!除了,这里皱了,这儿。”她靠近我,捏着领结抻了抻,我的喉咙立刻就感觉到了她的手指。我想把手插进裤兜,摸了摸自己的臀部,才想起来穿的是裙子。“你真是毛躁。”她温柔地说,仿佛是在给西里尔穿衣服。但是我注意到她的面颊并不是苍白的,声音也不太沉稳。

她给我系好了领结,又退回去。

“我还得弄弄头发。”我说。我拿出了两把刷子在水罐里面蘸了蘸,把头发梳到后脑勺,梳得又服帖又顺溜。我在手上涂了些发油——现在我也有发油了——在头上抹,直到头发感觉到重量,闷热的屋子里也都是发油的气味。这期间弗洛伦丝都靠在客厅的窗边看着我,当我弄完以后,她笑出声来。

“我的天,真是一对美女!”这时拉尔夫从走廊里过来了,西里尔跟在他身后,“我们都认不出她们了,是不是,儿子?”西里尔向弗洛伦丝张开双臂,她嘟囔了一声,把他抱了起来。拉尔夫环抱着她的肩膀,用十分温和的声音说,“真是漂亮,弗洛。我有一年多没见过你这么漂亮了。”她高兴地抬起头。那一刻他们两人看起来就像是中世纪肖像画里的骑士和淑女。然后拉尔夫看向我,笑了。我都不知道我更爱哪个了,是他还是他妹妹。

“那么,你会照看好西里尔吧?”弗洛伦丝焦虑地说。她把西里尔抱给拉尔夫,开始系外套的扣子。

“我想我会的!”她哥哥说。

“我们不会太晚回来的。”

“你们尽情玩吧,多晚都行,不用担心我们。路上小心就好,那几条必经之路还是挺乱的……”

从贝斯纳尔格林到电缆街的旅途确实让我们穿过了几个伦敦城最贫困、最脏乱的街区,这段旅程通常不会让人心情愉快。我认得路,因为我经常和弗洛伦丝一起来这里,我知道哪个法院最冷酷无情,哪个工厂让工人干最重的活,哪个出租房里住着最悲伤绝望的家庭。但那天晚上我们是出去玩——就像弗洛伦丝说的,是为了享乐。尽管这么说可能有些奇怪,但我们这一路确实十分愉快,好像我们路过的风景都和以往不同了。我们路过了好多卖琴酒的小摊、廉价剧场、咖啡店和酒吧,今晚它们都不再沉闷无聊,而是闪闪发亮,充满了温馨明快的色彩,传来阵阵欢声笑语,还有啤酒和肉汤的香味。我们看到了拥抱的情侣,帽子上缀着樱桃的女孩,她们的嘴唇也和樱桃一样红。孩子们捧着冒着热气的纸袋,里面装着牛肚、猪蹄和烤土豆。谁知道一两个小时候之后他们会回到一个怎样悲伤的家庭呢?然而在这一刻,他们给这个街区增添了一种神奇的魅力——迪斯街、斯克莱特街、黑尔街、时装街、管道街、可乐街、品客因街、小珍珠街——所有他们走过的地方。

“伦敦城今晚看起来可真快活!”弗洛伦丝惊讶地说。

这是因为你,我想说,为了你和你的新衣服。但我只是冲她笑了笑,挽着她的胳膊。“看那件外套!”我说。我们经过一个穿着黄色毛毡外套的男孩,在布里克巷的阴影下,明亮得像一盏灯笼,“我曾经认识一个女孩,哦!她肯定会喜欢那件外套。”

我们很快就到了电缆街。向左走,然后向右转,在这条路的尽头看到了一个酒吧,我猜这就是目的地了。那是个低矮的建筑,屋顶是平的,门上紫红色的阴影下有一个煤气灯,还有个花哨的标志——护卫舰,这提醒了我,我们已经离泰晤士河很近了。

“这边。”弗洛伦丝拘谨地说。她领我走过大门,绕了一圈,从后面一个更小更黑的入口进去。一个坡度很陡的楼梯把我们带到地下,那里肯定曾是个地窖。最下面有一扇磨砂玻璃门,门后那个房间——“船上的男孩”,我记得是叫这个名字——就是我们要去的地方。

房间不大,但很阴暗,我一直在借着光考量屋子的面积,滋滋作响的火焰、煤气灯、玻璃、镜子,还有吧台的白蜡烛照亮了它们之间的阴暗。我猜屋里大约有二十个人,有的坐在一排小凳子上,有的靠在柜台上,有的聚在最远、最亮的角落里,那边好像是一个台球桌。我不想再看了,因为我们来了以后,他们都抬起头看,我突然不好意思起来,不知道他们会怎么看我。

我低下头,跟着弗洛伦丝走向吧台。吧台后面站着一个方下巴的女人,正在用一块布擦啤酒杯。她看到我们,放下了杯子和毛巾,笑了笑。“哦,弗洛伦丝,又看到你真是太好了!你今天真漂亮!”她伸出手握住弗洛伦丝的手,高兴地看着她。然后她转向我。

“这是我的朋友,南希阿斯特利。”弗洛十分羞涩地说,“这是斯温德尔斯太太,酒吧老板。”斯温德尔斯太太和我互相点了点头,笑了笑。我脱下外套,摘下帽子,用手捋了捋头发,斯温德尔斯太太看到我的动作,眉毛扬了扬,我希望她是在想,就像安妮佩奇说的那样,嗯,弗洛伦丝找了个新的叔叔,没错!

“你想喝什么,南希?”弗洛伦丝问我。我说和她一样就好,她犹豫了一下,要了两杯朗姆酒热饮,“咱们拿过去坐着喝吧。”于是我们走过房间,走向一张两条长凳之间的桌子——地板上有沙子,我们的靴子踩在上面咯吱作响。我们面对面坐着,搅拌着杯子里的糖。“那么,你过去是这里的常客了?”我问弗洛。

她点了点头,“我好久没来了……”

“哦?”

“自从莉莲去世。说实话,这种地方还是年轻人来卖弄风骚的。我没有这种心情……”

我盯着自己的朗姆酒。突然,我身后的椅子上爆发出一阵笑声,吓了我一跳。

“我说,”一个女孩的声音,“‘这种事情,先生,我只和朋友做。’‘埃米莉佩廷格尔’,他说,‘你让她舔你舔了一个半小时’—这肯定是假的,但是,‘舔是一回事,先生,’我说,‘这又是另一回事。如果你想让我……她,’”她一定是比了个手势,“‘那你得付给我钱,很贵的。’”

“那他付钱了吗?”又一个声音说。第一个说话的人顿了顿,可能是喝了口水。“要是没有你就抽我!”她说,“要不是那个混蛋从兜里拿出了一个金镑,放在桌上,像你这样满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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