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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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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的最后一日,我们按计划逃离。理查德的工作已完成。舅舅的图片已全部装裱入册,他向我展示,并将之视作一种犒赏。

“手工细致,”他说,“你看呢,嗯?莫德?”

“是的,先生。”

“你看仔细了吗?”

“是的,舅舅。”

“确实,手工细致。我应该会请霍陲和哈斯来看。我请他们下周过来,你觉得怎样?我们办得郑重其事一点。”

我没有回答。我想到那餐厅,客厅——又想到我自己,在某个遥远的角落。他转身看着理查德。

“里弗斯,”他说,“你愿意作为客人,和霍陲一起过来吗?”

理查德鞠了一躬,面露遗憾之色。“先生,我恐怕另有安排了。”

“可惜。你听见了吧,莫德,真可惜……”

他打开了门。魏先生和查尔斯在走廊搬运着理查德的行李。查尔斯以衣袖擦眼。“够了,赶紧干活!”魏先生粗声大气地说,踢了他一脚。查尔斯抬起头来,看见我们从舅舅的书房走出——估计他是看见了我舅舅,吓得浑身发抖,转身跑了。舅舅也气得发抖。

“里弗斯,你看见了?我受这些孽障的气。魏先生,我希望你抓到那小子狠狠抽一顿。”

“一定,先生。”魏先生说。

理查德看着我微笑。我没有笑回去。当他站在台阶上,拉起我的手,我的手在他掌中毫无反应。“再见。”他说道。我什么也没说。他便转身对舅舅说,“李先生,告辞了!”

“一表人才。”我舅舅说,见马车渐行渐远,“是吧,莫德?怎么了,你不说话了?我们重拾清静生活,你不乐意?”

我们回到宅子里。魏先生关上木板已变形的大门,客厅里顿时阴暗下来。我和舅舅并肩走上楼梯,就如我幼时曾与斯泰尔斯太太一起上楼一样。自那以后,我登过这楼梯多少次了?我的脚跟,曾在这一点上踩过多少次?在那一点上呢?曾经有多少双软鞋,多少条紧勒胸部的裙子,多少双手套,被我穿戴过,然后变小,成为过去?多少个淫荡的字句被我默默地读过——又有多少,为绅士们朗读了出来?

所有那些台阶、软鞋、手套、字句,以及那些绅士们,在我逃离后,是否将留存?我再次想起舅舅大宅内的那些房间:餐厅、客厅、书房。我想起书房刷了彩漆的窗玻璃上,我用指甲刻出那个小小的弯月,想象在它后面,再也没有眼睛向外张望。我想起有一次我从梦中醒来,幻想这宅子变成怪物将我包裹、吞没,那时我想,我无处可逃!现在我知道,我能够出逃。但我也相信,布莱尔于我将如影随形——又或者,我将对它念念不忘,当我终于远走他方,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

我想到我将成为的那个鬼魂:一个整洁,单调的鬼魂,脚步轻软,在颓败的大宅中,循着旧地毯古老的纹路独行。

但也许,我已成死魂灵。因为我去找苏,她指给我看哪些衣裙需要带走,哪些首饰她将擦拭干净,哪些行李需要打包。她做这些,一直不曾抬头看我的眼。我看着她,什么也没说。我眼里的,全然不是那些东西,而是她的双手,她的呼吸,她嘴唇的开合。而她嘴里说出的那些话,我过耳即忘。最后,她再没有什么给我看了。我们只是等。我们吃了午餐。我们去我母亲坟前。我看着墓碑,脑中一片空白。天气温暖,潮湿,我们的鞋踩过草色青葱满是露水的地面,裙边溅上了泥。

我已放弃自己,接受了理查德的阴谋,正如当年我放弃了自己,臣服于舅舅。时至今日,对这阴谋和逃离的热情高涨的,是他而不是我。我已丧失了热情。我坐在晚餐桌前,我吃晚餐,我读书,我回到苏身边,任由她更衣打扮。她递上酒,我便喝。我站在她身边,站在窗前。她心烦气躁地把重心从一只脚换到另一只。“你看那月亮,”她小声说,“多亮!看草地上的影子——现在几点了?还没到十一点啊?——想想里弗斯先生,现在正在河上呢……”

在我离开之前,我只有一件事需要完成,做一件事——一件可怕的事。想到此事,我在布莱尔岁月中那些强忍下去的悲愤,辗转难眠的夜晚,仿佛都因此获得了鼓励和慰藉。现在,逃离的时刻即将来临,大宅夜阑人静,毫无防备,我将行动。苏离开我,去看管行李了。我听见她打开了房门。这正是我等待的一刻。

我悄无声息地走出房间。我对这里了如指掌,不需要点灯,我的深色衣裙也掩护着我。我走到楼梯口,快速跨过月光在地板上投下的如地毯花纹一般的格子。我暂停,倾听,一片寂静。然后我继续前行,走到我房间对面的那条平行的走廊。我走到头,在第一个门口停下,再倾听四周,确认一切安静如常。

这是我舅舅的房门。我从未进过这房间。但正如我所预料,门把手和铰链保持着很好的润滑,悄无声息地被我推开。地毯很厚,我的脚步几乎无声。

他的客厅甚至比我的还要狭小和阴暗,墙上挂了一些陈设,房间里还有书柜。我不去看它们。我来到他的起居室门口,耳朵贴在门板上,手握住把手,轻轻转动,一英寸,两英寸,三英寸——我屏住呼吸,手按着前胸。一片寂静。我把门再推开一点,再次站立倾听。他若有任何动静,我就转身离开。有动静吗?在那一秒,毫无动静。我仍犹疑,再等了一等,听到他轻微的、均匀的呼吸声。

床上的帐幔是合着的,但和我一样,他也在床头柜上留着一盏灯,这令我略感惊奇,我从没想到他竟然会怕黑。微弱的灯光帮了一个忙,让我不必入门半步,就看见了那两件我欲取之物。在他的梳洗架上,水壶旁边,放着他的怀表链,链子上是他的书房钥匙,套在磨光了的天鹅绒套内;旁边是他的剃刀。

我快步走去把它们取到手——原本蜷成圈的表链被拉起,我感觉它在手套上滑动。千万别掉了——!它没有掉。钥匙像钟摆一样晃动。剃刀比想象中沉,并没完全关上,只折回了一个角度,刀刃仍裸露在外。我把它拉开了一点,对着灯光看。要完成我要它做的事,刀刃必须锋利。我认为它足够锋利。我抬起头。在壁炉上的镜子里,在四周一片阴影的衬托之下,我看见了自己,看见了自己的手,一手握着钥匙,一手持刀。看上去几乎就像一幅寓言画,名曰《被负的信任》。

在我身后,舅舅床上的帐幔没完全拉好,开着一条缝。那条缝里有一点微光——其实不能称作微光,只是比周围的黑暗稍微浅淡——显露出他的脸。我从未见过他睡觉的模样。他看上去形容瘦小,像一个孩子。他的毯子一直盖到下巴,毯子拉得平整无皱。他的嘴唇随呼吸翕动。他在睡梦中——满是黑色文字的梦,十二号字体,有摩洛哥皮或小牛皮封面。他在数着书脊吧。他的眼镜整齐地放在床头柜上,眼镜腿收得好好的。在他一侧眼睫毛下的阴影里,有一小块润泽的反光。剃刀在我手心,握得发热了……

但我的故事不是那路数。至少现在不是。我站在那里看着他睡觉,看了有一分钟,然后离开了。我小心翼翼,静悄悄照原路走回。我下楼梯,往书房走去。走进书房,我转身锁好房门,然后点了一盏灯。这时,我的心开始狂跳,恐惧和期盼让我眩晕。但现在分秒必争,我不能等待。我走到舅舅的书柜前,打开了玻璃门。我首先拿起《掀起帷帐》,他给我读的第一本书。我拿出那本书,打开,摊放在他书桌上。然后,我拿出剃刀,把刀完全拉开,刀刃有点紧,弹了一下伸直了,它就是为切割而生的。

然而,我还是难以下手——非常艰难,我几乎想放弃,我无法在整洁而袒露的书纸上,划下第一刀。我几乎害怕书页会发出惨叫,把我的行动暴露。但是,书没有惨叫,而只是叹息,仿佛在盼望着与自身决裂,我听到这声音,手上的动作变得迅速而真实。

当我回到苏的身边,她正站在窗边不停地绞着双手。子夜的钟声已经敲过,她以为我迷路了。见到我她已经太欣慰,无暇批评。“这是你的斗篷,”她说,“快扣好,拿着你的行李——不是那个,那个太重你拎不动。好了,我们得走了。”她以为我紧张。她把手指放在我嘴上,她说,“镇定。”然后,她拉起我的手,带我穿过这大宅。

她脚步轻柔如盗贼,她指给我方向。她不知道,刚才我也如一道阴影,看着舅舅熟睡。不过,我们走的是佣人通道,宅子的这一部分,那些没铺地毯的过道和楼梯,我不熟悉。她一直拉着我的手,直到我们来到地下室门口。在这里,她放下行李,腾出手来往锁和门闩里上了些油。她看着我,像男孩一样对我眨了一下眼。我的心抽痛。

门开了,她拉我走入门外的夜。园子变了,宅子看起来有些奇怪——当然,我从未在这个时间看过这宅子,只是站在窗前向外望。如果此时我正站在窗前,是否能看到自己,被苏拉着奔跑?我是否也同园子里草、树、石、藤蔓一样,已经苍白褪色?我犹豫了一瞬,抬头望向那窗口,心中觉得,如果我等,一定能望见我的脸出现在窗边。然后我望向其他窗户,那些窗户后是否会有人醒来,唤我回去?

无人醒来,无人唤我。苏再次拉我的手,我转身跟她走了。我有院墙门的钥匙,我们从院门出来以后,我把钥匙抛在了芦苇丛里。夜空清朗,我们站在阴影里,一言不发。就像两个等待皮剌摩斯的提斯柏32。月光映照在河上,河水一半泛银,一半深黑。

理查德一直在黑暗的那一半中行驶。船吃水很深——那是一条颜色深暗、狭长的船,船头翘起。无数次出现在我梦中的船。我看着它驶近,感觉苏的手在我手中转动。我从她身边走开,接过他扔过来的绳子,让他把我扶上了船,顺从地坐下。她也上了船,坐在我身边。她动作蹒跚,失去了平衡,他用一支桨撑着岸,固定着船。当她坐好,我们的船转了个弯,开始顺流而下。

无人说话,无人动作,除了理查德划桨。我们无声地,轻柔地滑行,滑入各自的黑暗地狱。

在那之后呢?我只记得河上一路顺风顺水,我本来还想留在船上,却被叫上了岸,他们让我骑马。若在其他任何时候,我对骑马是惧怕的,但在当时,我木然地骑上了马,听之任之,由它载我前行也好,摔我落地也罢。我还记得那燧石教堂。还有那束银扇草。我的白色手套——我脱掉手套的手,被牵来递去,然后被套上戒指,因为用力太大,手指瘀青了。我被人领着,说了一些誓词,誓词的内容我已忘记。我记得那牧师,长袍上有几块灰色的污迹。我已记不起他的样貌。我记得理查德吻了我,我记得一本登记簿,我记得拿起笔,写下自己的名字。我不记得如何离开教堂的,我记得的,是紧接其后的那一个房间,苏在为我宽衣。然后是一个粗糙的枕头和更粗糙的毯子。我流泪哭泣。我的手裸露着,戴上了戒指。苏的手指从我手中滑脱。

“你不一样了。”她说。我转过脸去。

当我再次转过脸来,她已离去。站在眼前的人换成了理查德。他在门口停了一会儿,看着我,吁出一口气,然后用手背掩着嘴,忍住笑声。

“哦,莫德,”他摇着头,小声说。他抹了抹嘴唇和胡须,“我们的新婚之夜。”他说,然后又笑了起来。

我看着他,一言不发。我把毯子拉到胸前盖好。我现在很清醒,睡意全无。当他安静下来后,我听到了房子的声音:楼梯在他脚步踩踏之后恢复原状之声,一只老鼠,或者是鸟儿,在椽子上跑动之声。这些声音让我不习惯,而这想法,一定在我脸上表露了出来。

“这里是有点怪异,”他边说边走了过来,“你别介意了,你很快就去伦敦了。那里的生活丰富多彩,多想想那里。”我不说话,“你不愿开口,莫德?别这样了,现在这时候,和我,没必要害羞。这可是我们的新婚之夜,莫德!”他来到我身边,举起双手,抓住了我枕后的床头板,摇晃起来。他用力地摇晃,摇得床腿在地板上吱嘎作响。

我闭上了眼睛。他又摇了一会,然后停了下来。但他的手还停留在我上方,我能感觉到他的注视,感觉到他的身躯——似乎透过眼皮,我都能看见他黑色的身影。我感到他在动,老鼠或是鸟儿在椽子上跑,他应该是抬头向上望去,目光追随着声音移动。然后,房子安静下来,他再次看着我。

然后,他的急促喘息来到我脸颊边,他的气息喷到我脸上。我睁开眼。“哎,”他轻声说,表情有些奇怪,“别跟我说你害怕,”他吞咽了一口口水,慢慢把手臂从床头收了回去。我退缩了一下,以为他要打我。但他没有那么做。他的目光从我的脸上移到我的脖颈。他看着,似乎一脸讶异,“你的心跳真快,”他小声说。他伸出手,把手指放在我的颈边,仿佛想测试我快速跳动的脉搏。

“敢碰我,”我说,“碰我就死。我身上有毒。”

他的手在离我脖子一英寸的地方停住了。我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他站直身子,撇了撇嘴,一副轻蔑的表情。

“你以为我想要你?”他说,“是不是?”他几乎是压着嗓子嘶声说出这话——因为,他不能大声说话,怕苏听到。他走开两步,烦躁地把头发拢到耳后。地上有只行李袋碍着了他的脚,他一脚把它踢开。“该死的,”他说。他脱下外套,拉开袖扣,极不耐烦地卷袖子,“你非得这么盯着我吗?”他一边卷起衣袖,一边对我说,“我难道没跟你说过吗,你是安全的。你别以为跟你结婚,我会很高兴——”他回到床边,“但是,我必须表现得高兴,”他愠怒地说,“这就是高兴地做出的样子,你都忘了?”

他掀开毯子,看了看我臀下的床单。“挪开一点,”他说。我照做。他坐下来,别扭地扭过身子从裤袋里摸出一样东西,那是一把铅笔刀。

一见到刀,我便想起舅舅的剃刀。我在那大宅里悄然潜行,用刀割书的事,现在想来恍如隔世。我看着理查德用指甲勾住刀背上的小槽,拉出刀刃。他神色厌恶地看了一眼那斑驳的黑色,然后把刀锋放到手臂上。他动作有些犹豫,刀碰到手时,退缩了一下。然后他把刀放下了。

“该死的,”他又骂了一声。他抹了抹胡子和头发。他看见我的眼神,“你能别这么袖手旁观吗?你有没有血,能帮帮我不受这痛啊?你有没有——那事儿,你们女人每个月都遭罪的那个?”我一言不发。他又噘起了嘴,“行,你就这副德行。我是这么想的,反正都要流血,让血流得有意义一点不好吗,可是,你偏不……”

“你是不是,”我说,“不把我羞辱致死不罢休?”

“安静点儿。”他说。我们仍然压着嗓子说话,“这是为了我们两人好,我可没见你伸出援手。”我立刻伸出手臂,他推开了,“不,不用,”他说,“我来就行,等一下。”他吸了一口气,把刀锋从手臂上往下移,移到靠近手腕处,没有毛发的皮肤上。他又停顿了一下,吸了一口气,快速地割了一刀,“老天爷!”他苦着脸叫了一声。伤口上渗出了一点血——在烛光中,白色的手掌之下,血色显得深暗。他把血滴到床上。血不多,他用拇指压着手腕的伤口,血来得快了一点。他没有看我。

但是,过了一会儿,他小声问:“你觉得这够吗?”

我审视着他,“难道你不知道?”

“不,我不知道。”

“可是——”

“可是什么?”他眨眨眼睛,“你是说阿格尼丝吧,别把她想得太有魅力了,侮辱一个正经姑娘,可不止那一个法子。你应该知道的。”

血还在缓慢地流,他咒骂着。我想起阿格尼丝给我看她红肿的嘴,我恶心得从他身边转开了身。“莫德,过来,”他说,“趁我还没有失血晕倒,告诉我,你一定在书里读到过这类事情吧?我肯定你舅舅那本天杀的索引里有这种条目,是吧,莫德?”

我勉强再看了一眼床单上洇开的血迹,点了点头。作为收尾,他把手腕在床单上擦了擦,把血迹抹开。然后他皱起眉头看着伤口,脸色苍白,做了个鬼脸。

“男人都觉得受不了,”他说,“看着自己流血,虽然只有一点血。你们女人怎么能每个月忍受一次,真是异类。难怪女人容易得疯病。你看这伤口,皮肉都分开了。”他给我看他的手,“我觉得我还是割深了点,都怪你刚才刺激我了。你有白兰地吗?我觉得一口白兰地就能治好我。”

他掏出手帕,压在伤口上。我说,“我没有白兰地。”

“没有白兰地。那你有什么?总有点药水吧?行了,看你那表情我就知道你有。”他四下张望,“在哪儿?”

我犹豫了,既然他已经说出这事,想喝药的念头也在我的胸中和四肢里游走。“在皮袋子里。”我说。他把瓶子递给我,拔出瓶塞,鼻子靠上去闻了一下,眉眼都皱了起来。“给我拿一个杯子。”我说。他找了一个杯子,往里加了一点混着灰尘的水。

“我就不用这样了,”我往里滴药的时候,他说,“你这样喝就行了,我要效果来得更快的。”他从我手里拿过药瓶,揭开伤口,直接往裂开的伤口里滴。药水刺激,他一脸痛苦。药水流出来了一点,他舔到嘴里,叹了一口气。然后他半睁半闭着眼睛,看着我喝完药打了一个冷战,仰倒在枕头上,还把杯子抱在胸前。

过了好一会儿,他笑了。他大笑着说,“‘时髦夫妻的新婚之夜’,在伦敦的报纸上,他们会这么写一笔的。”

我又开始打冷战,便把毯子拉高一些。被单落下来,盖住了血迹。我伸手去拿药瓶,他的手比我快,把瓶子推到了我伸手不可及的地方。

“不,不行,”他说,“你现在这么和我作对的情况下,不行。今晚这药我保管。”他把药瓶放进衣袋。我已疲惫得没有气力去争抢。他站在那里,摸着脸,打了一个哈欠,使劲揉着眼睛。“我真累!”他说,“已经过了三点了,你知道吗?”我不说话,他耸了耸肩。他站在床尾,垂眼看着我身边的位置,犹豫不定。然后他看见了我的眼神,假装吓得打了一个激灵。

“要是早上醒来,我得把你的手指从我脖子上掰开,”他说,“我也不会吃惊。算了,我就不冒这个险了。”

他走到壁炉旁,用舌头舔湿手指,捏熄了蜡烛。然后他坐进扶手椅,缩成一团,把大衣当毯子盖在身上。他咒骂这天气的寒冷,咒骂这种睡法,这椅子的扶手。骂了大约一分钟,然后睡去。他比我先睡。

当他睡了过去,我便起身,快步走到窗边,拉起窗帘。月光依然明亮,我不想睡在黑暗里。但是,每一个反射着银色月光的表面,在我眼中都显得有些异样。而每当我伸出手,触碰到墙上的某个斑点,那墙身和斑点似乎都变得更奇怪。我的斗篷、外套和内衣都放进了衣柜。我的行李都合上了。我寻找,再寻找,想找一点自己的物件。最后终于在盥洗架下的阴影里,看到了我的鞋。我走过去,蹲下身,把手放在鞋上。然后我收回了手,几乎要站起身来,又伸手去摸了一遍。

然后,我睡在床上,竭力想听到熟悉的声音——钟声,钟内零件的刺耳的吱嘎声。然而此处只有些毫无意义的杂音——木板的响声,鸟儿或老鼠的细微脚步声。我仰起头,看着脑后的墙。这堵墙后面睡着的人,是苏。她若是翻身,她若是说出我的名字,我想我会听到。她若是发出声响,任何一点声响,我都会听到——我一定会的。

她没有一点声响。理查德在椅子里动了一下。月光在地板上悄然寸行。后来,我就睡着了。我睡着了,梦回布莱尔,但是那里的走廊已不是我记忆中的样子,我要去舅舅那里,迟到了。我迷路了。

在那以后,苏每天早晨都来,为我梳洗穿衣,铺排饭菜。我粒米不进,她又把它们端走。可是,就如我们在布莱尔最后的那段日子,她再也不与我眼神相接。房间狭小,她坐得离我很近,却不和我说话。她做针线,我玩牌——那张红桃二还带着我脚跟踩过的凹陷,我裸露的手指摸上去,感觉粗糙。理查德整天整天不在屋里。晚上回来,他就骂骂咧咧。他骂乡间小路的肮脏,泥土溅脏了他的靴子;他骂我的沉默,我的怪异。他骂这等待。他骂的最多的,是这带着棱角的椅子扶手。

“你看看,”他说,“看我的肩膀,看见了吗?被顶出来了——都要脱臼了。再过一个礼拜,我就成畸形的了。还有这些皱褶——”他怒气冲冲地拉直他的裤子,“我真该把查尔斯带出来。这样下去,我到了伦敦会被笑死的!”

伦敦,我想,这个词现在对我已经毫无意义了。

他隔天就骑马出去一趟,去打听关于我舅舅的消息。他抽了那么多烟,被烟熏黄的食指把黄色传染给了旁边的手指。他有时让我喝一点安眠药,但总是把药瓶收在自己手里。

“很好,”他一边看我喝药一边说,“不会太久了。哎,你越来越瘦,越来越苍白了!——苏倒是一天天油光水滑起来,像克林姆大娘养的黑脸猪。明天你让她把你最好的裙子穿上,行不行?”

我照办。事到如今,我任何事都照办,只要能快些结束这等待。我会假扮惊惶、紧张,当他躬身抚慰我,我会假装流泪。我这样做时,不会看苏——或者会看,却是绝望的窥视,看她是否脸红,是否面有愧色。她从无愧色。她的手,记忆中曾经滑过我身体,曾经进入、摇动、开启了我的手——现在,这白皙的手再触碰我时,已经毫无生气。她面无表情。和我们一样,她也只是在等待医生的到来。

我也不知道,我们等了多久,也许两个礼拜,也许三个。最后,在某个晚上,理查德说,“他们明天来。”第二天早晨,他又说,“今天他们就来了,你记得吗?”

我从噩梦中醒来。

“我不能见他们,”我说,“你必须叫他们回去。他们必须换一个日子来。”

“别添乱了,莫德。”

他站在那里穿衣,扣好领口,打好领结,外套整齐地放在床上。

“我不会见他们!”我说。

“你会的,”他说,“见了他们,你才能把这事了结。你既然讨厌这里,那现在就是我们离开的机会。”

“我太紧张。”

他没说话。他转过身,拿起梳子梳头。我抓起他的外套——找到衣袋,摸出药水瓶——但他看见了,冲了过来,从我手里夺过药瓶。

“不行,”他说,“我可不能让你半梦半醒,或者吃错了剂量,坏了我们的好事!不行。你必须保持头脑清醒。”

他把药瓶放回衣袋。我再次去抓,他躲开了我。

“给我药,”我说,“理查德,给我药吧。只要一滴,我发誓。”说这话时,我嘴唇发抖。他摇头,伸手抹平衣服绒面上因我抓扯留下的印记。

“现在还不行,”他说,“听话。努力做事。”

“我做不到!没有药,我平静不下来。”

“你要尽力去做,为了我,为了我们,莫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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