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姐弟相见(2/2)
叶文健一回头,发现身后确实有个小板凳,就走过去坐下了。一名副官从这里经过,见状便问道:“这谁啊?”
苏秉君笑了:“舅老爷。”
副官一怔,然后笑道:“秘书长今天看着挺年轻啊!”
“你也就认识个秘书长。”苏秉君向下一指叶文健,“告诉你,这可是正牌舅老爷,姓叶。”
副官当场“嚯”了一声,专门走过来,手扶着膝盖弯腰去看叶文健的脸:“哎,你多大了?”
叶文健深深地低下头,不看他也不理他。
副官直起腰又问苏秉君:“这舅老爷是从哪儿来的啊?”
苏秉君抬手向上一指:“从天而降。”
这话刚说完,一名小勤务兵从指挥部那边跑了过来,气喘吁吁地停到了苏秉君面前:“苏队长,大帅说了,今晚和弟弟——哦不,弟老爷——也不对,弟少爷——一起吃饭。”
苏秉君皱起眉头:“这叫舅老爷,哪儿还来了个弟老爷?”
小勤务兵们看着苏秉君,倒觉得他比白雪峰更亲切,也敢和他说笑两句:“大帅管他叫弟弟,我就没反应过来。”
这些人站在太阳底下,连说带笑,而叶文健天聋地哑似的坐在一旁,只是垂着头一动不动。到了傍晚时分,众人对他总算是有了个固定的称呼:文少爷。因为雷一鸣在开晚饭前,问了勤务兵一句:“小文呢?”
勤务兵立刻出去,把叶文健带了进来。此地不通电,天一黑,就只能靠着蜡烛、油灯照明,自然是不如电灯明亮。雷一鸣抬头一看,就见他和下午相见时相比,又变了一点样子——他身上那套松松垮垮的旧军装,已经换成了一套较新的灰布裤褂,鞋袜也都齐全了,瞧着又添了几分人样。
雷一鸣今天下午回忆了一番,记起叶春好确实提过这个弟弟,并且是提过好几次,每次都是越说越生气,因为她是大他十岁的大姐,像个小妈妈似的照顾他,哪知道这个弟弟小小年纪竟狼心狗肺,她白对他好了。
她生气,说明她是真在意这个弟弟,所以雷一鸣在把他审视够了之后,忽然对着他粲然一笑,一边笑,一边又招了招手:“小文,到我这儿坐。”
叶文健低头走到他身边,坐了下来。雷一鸣拿起筷子,给他夹了几筷子菜:“吃吧!到了我身边,就和回了家是一样的,想吃什么就夹什么。”
叶文健这回微微转向了他,嘴里咕哝了一句:“谢谢大帅。”
雷一鸣抬手摸了摸他的秃脑袋:“叫姐夫。”
叶文健没有即刻喊他姐夫,而是试探地抬眼望着他,仿佛是满心惊疑,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有了个姐夫。雷一鸣由着他看,并且又给了他一个可亲的笑容。
这笑容堪称完美,他的瞳孔映着灯火的光影,光影闪烁,让他目若星辰。叶文健惊魂不定似的看着他,看着看着,惊惶散了,魂魄定了,他重新垂下头去,嘴角一动,也回了他一个笑。
雷一鸣和这种半大孩子没什么可说的,于是就又拍了拍他的后背:“吃吧,吃饱了好睡觉。有姐夫在这里,你往后就什么都不用怕了。”
叶文健拿起筷子,挑起一筷子米饭送进嘴里,慢慢地咀嚼咽了。
米饭的香味让他感到了一种刺激,他极力克制着自己的食欲,用哆嗦着的手,又往嘴里送了一筷子米饭。
然后他的精神防线彻底崩溃——他不吃菜,只吃饭,来不及似的把米饭往嘴里扒,喉咙是直的,不用咀嚼,直接囫囵着往下咽。
叶文健吃了五碗大米饭,还能继续吃,但雷一鸣怕他撑死,不许他吃了。
他是吃尽了人间苦头的孩子,熬得没了胆量和骨头,旁人不许他吃,他就乖乖的不吃了。苏秉君把他带进了一间屋子里,给了他一张洁净的小床。他幕天席地的在外露宿了三年,如今重新躺回到柔软的床上,他感到了极度地眩晕,以至于一闭眼睛,就立刻睡了过去。
这样的一张床,他睡了两夜,才最终确定了自己并不是在做梦:床是真的,饭是真的,姐夫也是真的。
除了姐夫之外,他在这里认识的第一个人是苏秉君,苏秉君的名字,他听一次就记住了,因为里头有“酥饼”两个字的发音,让他一听就又馋了起来。
到了第三天上午,他已经敢于主动往指挥部走了。他想去瞧他姐夫一眼——在知道了当下的好日子并不是梦之后,他又有了新的担忧:他怕姐夫会抛弃了他,不带他回北京去。
刚走到指挥部门口,他就听见了雷一鸣的声音。姐夫既是还在,他便放了心,悄悄地又走开了。
<h3>(四)</h3>
叶文健在这军营里住到第四天,跟着他姐夫启程回直隶去了。
雷一鸣早就觉得这一仗没法打——他这一趟进河南,只不过是服从军令而已,并不是为了追杀张嘉田。况且纵是他真想去追杀张嘉田,凭着他现在所带的这两个师,也不大够用,毕竟张嘉田今非昔比,身后已经有了靠山。
他认为自己还是得尽量保存实力,好钢要用在刀刃上,所以听闻洪霄九已经带兵进入了河南境内之后,他当即下令撤退,不打了。
在回家的这一路上,他一直把叶文健带在身边,对他是相当的和蔼可亲。叶文健这孩子倒是不讨厌,没嘴葫芦似的在角落里坐下来,他一坐能坐小半天,恨不得和周遭环境融为一体,生怕碍了谁的眼睛。
雷一鸣的专列被张嘉田炸了——炸就炸了,雷一鸣他从小到大,没受过穷,所以一方面知道钱是好东西,得拼了命地往怀里搂,另一方面又“视金钱如粪土”,不把这些身外之物往心里放。他的士兵就地调来了一列火车,把里面的座位改装了一番,充当了他的临时专列,沿着京汉线北上开向直隶。而路上无事,雷一鸣坐在车厢内的沙发上,十分清闲,便对角落里的叶文健一招手:“小文,过来。”
叶文健站起来,迈着小步走到了雷一鸣面前——刚吃了三天的饱饭,他那面颊上就显得丰润了一点儿,不那么像活骷髅了。
雷一鸣从沙发旁的小桌上拿起了一只小纸盒,里面装着美国来的箭牌口香糖。剥出一片口香糖向上一递,一直把它送到了叶文健嘴边。叶文健抬手把口香糖捏住了,低头看了看,然后把它送进嘴里。
然后他往自己嘴里也送了一片口香糖,一边咀嚼,一边又换了个舒服点的坐姿。把叶文健拽到身边坐下,虽然论年纪,他很有资格去做叶文健的爹,但此时他放低了身段,以大哥的口吻和态度,对着叶文健说说笑笑。又问他:“你姐姐常带着你玩吗?”
叶文健喃喃地说话,讲述他十岁之前的好日子——他娘就只是个娘,每天忙忙碌碌地做家事,没那个时间和情趣陪伴他,陪着他的就只有姐姐。姐姐对他很好,但他要是淘气了,姐姐也打过他几次屁股,打的时候,没人护着他,都说他姐姐管他管得对。
雷一鸣听到这里,笑了笑。叶春好这人确实是总有理,纵然有时候他觉得她没理了,双方吵过三言两语后,她也能扭转局面,重新又占了理。
他揽住了叶文健的小肩膀,又问:“你这三年来,受了很多苦吧?”
叶文健低头不说话了。
雷一鸣在他后背上摩挲了几下,隔着两层单衣,他摸到了清清楚楚的两大排肋骨。他觉得自己像是摸到了一副骨头架子,有点嫌恶,但脸上依然留着一点微笑。忽然留意到叶文健正在偷偷地斜着眼睛窥视自己,他便对着他一挑眉毛:“怎么?有话要对姐夫说?”
叶文健垂下眼帘,问道:“姐夫……你对我姐,也这么好吗?”
雷一鸣做了个惊讶的表情:“你姐姐厉害得很,现在还在家里和我赌气呢,我怎么敢对她不好?”然后他把叶文健往自己怀里搂了搂:“小东西,给你个任务,到家之后见了你姐姐,为我说几句好话,记住了没有?”
叶文健点了点头,又沉默了片刻,然后慢慢地转过脸看了他:“你……你这么好,她还生你的气呀?”
雷一鸣笑着“唉”了一声:“你姐姐的脾气有多大,你不知道吗?”
叶文健这回摇了头——他真不知道自家姐姐“脾气大”。
直隶境内如今是太平的,可因省外战事频繁,铁路线动辄就被封锁,所以连累得省内交通也出了问题。雷一鸣最终在北京西车站下火车时,已经是翌日的傍晚了。
他带着叶文健,下了火车上汽车。叶文健一直紧紧地跟着他,及至下了汽车进了雷府,他并没有好奇地东张西望,而是一把抓住了雷一鸣的手:“姐夫。”
雷一鸣回了头:“嗯?”
叶文健一路上一直像座木雕泥塑,直到此刻,他才像神魂归窍似的,哭丧着一张孩子脸:“我怕我姐骂我。”
雷一鸣笑了:“不能,这事不赖你。你当时只是一个小孩子,能懂什么?放心,真要是你的不对,不用等你姐出面,我在河南就揍你个小兔崽子了。”
这话是他笑着说出来的,所以叶文健听了,不觉得他粗鲁,只觉得他可亲。可是无论怎么讲,当时他确实是和娘一起跑了,把姐姐扔在了北京。紧紧抓着雷一鸣的手,他不肯再走——三年的流浪生活把他变成了一只惊弓之鸟,他的身体和精神都是脆弱的,禁不住他姐姐的责备了。
雷一鸣见状,便把他拉扯到身边:“不怕不怕,今晚姐夫帮你想个法子,明天再送你去见你姐姐。”
叶文健瑟缩着贴在他身边,就觉得这个姐夫太好了,太好了。
白雪峰见雷一鸣回来了,松了口气,算是卸下了看家这桩重任,及至见了叶文健,还未等雷一鸣做介绍,他就瞧出了这孩子很像叶春好。及至知道了叶文健的身份,他吃了小小的一惊。
雷一鸣把白雪峰和叶文健叫到了面前,倒是无所隐瞒,把叶文健这三年来的遭遇向白雪峰讲述了一遍。白雪峰一边听一边记,等到雷一鸣讲述完毕了,他也不等大帅下命令,直接说道:“那我是现在去见太太,还是等到明天呢?”
雷一鸣想了一下:“明天吧,今天晚了,别影响她休息。”
白雪峰立刻点了点头:“是,明天我就去见太太,把这个喜讯,还有这些前因后果,都向太太说一遍。太太是个通情达理的人,听了我这番话,怕是对舅老爷心疼还心疼不过来呢,绝对不会动肝火的。”
雷一鸣啪的一拍白雪峰的肩膀:“对喽!”
然后他又转向了叶文健:“这回真不怕了吧?”
叶文健点了点头,不说话。雷一鸣和白雪峰又谈了谈战场与家庭两边的事情,白雪峰特地告诉雷一鸣道:“子枫上礼拜交了个女朋友,说是要结婚。”
“好啊,他早就该结婚了,什么时候办喜事?”
“不用办,礼拜一交的女朋友,礼拜六就黄了。”
“哪一方不愿意?”
“子枫不愿意。”
“为什么不愿意?女方不好?”
“挺好的啊,还是大学毕业生,反正要是给我的话,我肯定愿意。”
雷一鸣听到这里,大笑了一通。而叶文健静静地旁观着,心里觉得“酥饼”比面前这个大哥或者叔叔更可爱,为什么姐夫不跟“酥饼”说笑呢?
白雪峰把林子枫这一段短命的恋爱故事讲述了一遍,然后便告辞了,张罗起了别的事情。雷一鸣站了起来,想去泡个澡解解乏,然而走出几步之后,他回过头,发现叶文健也起了身,正跟着自己。
他不知道这孩子在搞什么鬼,于是转身继续走——他在前头走,叶文健在后头跟着,他走到哪儿,叶文健跟到哪儿,也不说话。
他觉得这孩子有点可笑,也有点烦人,故而让白雪峰收拾出了一间屋子,他打发这孩子吃饭睡觉去了。
翌日上午,白雪峰在房里活动活动下巴,将嘴唇舌头也运动了一番,然后含着笑意走到了叶春好面前,说道:“太太,我有个消息要告诉您,是好消息,但是您可得稳住了神,别一激动,再伤了身体。”
叶春好正在一楼门外的廊下逗弄笼中小鸟,听了这话,便疑惑道:“什么好消息?”
白雪峰说道:“大帅在河南,偶然遇到了太太的弟弟,也就是咱家的舅老爷。大帅把他带回来了。”
叶春好一听这话,果然愣住了。
白雪峰等了等,感觉叶春好的惊讶情绪已经消散些许了,才继续说道:“大帅昨晚问了舅老爷好些话,我们在一旁听着,听得心里真是难受。”
说到这里,他叹了一声,开始讲述叶文健这三年的流浪记。讲述完毕了,他抬头去看叶春好,却见叶春好冷着一张脸,只问:“他人呢?”
白雪峰回头对着远方一招手,叶文健便从一丛花木后头走了出来。低头慢慢地走到了叶春好面前,他忽然一吸鼻子,又抬袖子一抹眼睛。
叶春好咬牙看着他,看了片刻,才发出了声音:“你还有脸哭?”她伸手指头一戳他的脑袋:“你倒是跟你娘走哇!横竖你们才是一家人,没有我的份!”
白雪峰连忙赔着笑说道:“太太息怒,舅老爷是个孩子嘛,不能怪他啊。”
叶春好当然知道他是个孩子,这事从头到尾都怪不到他身上,可不能怪他,又怪谁去?爹已经死了,没法子再去怪;继母善待了她好几年,把她从个小丫头养成了大姑娘,况且也早已入了土,她也没法怪——这个也不怪,那个也不怪,那她怪谁去?她被她的至亲骨肉扔给了债主们,难道还是她活该不成?
前尘旧事一股脑儿地涌到眼前来,她百感交集,想要发顿脾气,可一见弟弟瘦得没了人样,她又想哭——弟弟也就剩下五官没变了,外人都说他们姐弟俩长得像,好似一个娘生的。
这时,叶文健呜呜地哭出了声,一边哭,一边要去抱他姐姐,白雪峰怕他冒冒失失,再碰了太太的肚子,便想去拦,然而叶春好已经搂住了他,也哭了起来:“这几年……我也受苦,你也受苦。”
<h3>(五)</h3>
叶春好怀着五六个月的身孕,虽然并不是很显怀,但是让她去做那弯下腰的大动作,显然还是迟笨些。一手抓着叶文健的手臂借了力,她弯了腰用另一只手摸了摸他的腿,一边摸,一边抽抽搭搭地吸鼻子流眼泪,哽咽着说:“高了这么一大截子。”
然后她收回了手,不敢再摸弟弟的腿——活到这么大,没摸过这么细的腿,这哪是腿,这简直就是两根骨头棒子。直起身再去看弟弟的脸,就见他那脸上没有一点儿血色,皮肤薄得像一层纸,额角太阳穴处透出了青紫的血管筋脉。
可她印象中的弟弟,还是小小的个子,粉团儿似的圆脸,胖胳膊胖腿儿的。
“不哭了。”她伸手去抹叶文健脸上的眼泪,“活着回来了就好。”她从白雪峰手里接过了手帕,还当弟弟只有十岁,用手帕给他擦眼泪揩鼻涕。小枝从楼里跑了出来,给叶春好换了一条洁净的手帕,又在一旁伸手搀扶了她,白雪峰也赔着笑说道:“太太,您和舅老爷进楼里坐着说话吧,在外头站着怪累的。”
叶春好自己也擦了眼泪。失态是暂时的,她一边拭泪,一边强迫自己恢复了往昔的平静态度:“他一个小毛孩子,哪里就成舅老爷了?”
白雪峰笑道:“太太,人家年纪虽然小,可确实就是咱家的舅老爷嘛!”
叶春好也微微笑了:“他哪担得起一声老爷?正经连个大人都不是呢。往后你叫他的名字就成,也当他是你的弟弟一样。”
白雪峰一边笑,一边满口说着“不敢不敢”,然后和小枝一起把这姐弟俩送进了楼里。叶春好这回在那小客厅里坐下了,又去仔细看叶文健的头脸,看着看着,她忽然回头急急地支使小枝:“去拿些糖果点心来,再要一壶热牛奶。”
小枝立刻跑了出去,把那零食成盘子端了进来,不出片刻的工夫,厨房里的仆人把热牛奶也送了过来。叶文健坐在茶几旁,捏了一块点心往嘴里送,一口咬掉一半之后,他回头把剩下的半块往叶春好嘴里送:“姐,这个真好吃。”
叶春好瞬间又掉了眼泪——弟弟还和十岁那年一个样儿,家里有了什么好吃的,他能忍着自己不吃,也不让别人动,要等姐姐放学回来了一起吃。
她在那块点心上咬了一小口,然后说道:“你吃吧,还有呢!吃没了再派人去买。”
叶文健这才想起来:姐姐是阔太太了,想吃什么好东西都可以随便吃了。
叶春好让小枝把楼下那走廊尽头的一间屋子收拾出来,留给叶文健住,又请白雪峰去给叶文健买来了几套衬衫短裤和一双皮鞋、一双网球鞋。
到了下午时分,小楼里重新安静下来,叶文健进了叶春好的卧室,抱着膝盖蹲坐在大床上,和他姐姐说话:“姐,你是怎么认识姐夫的呀?”
叶春好听了“姐夫”二字,感觉有些刺耳。简单的把自己这三年的经历讲述了一遍,她虽然依然认为叶文健是个小孩子,但也坦白地说了实话:“我与他的关系,就是现在这个样子了。将来如何,我也不知道,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先把这个孩子生下来。”
叶文健歪着脑袋看她,满脸的疑惑:“姐夫那么坏吗?”
叶春好叹了口气:“日久见人心,我若不是和他做了三年夫妻,也看不透他的本质。”
叶文健不问了,伸手轻轻去摸姐姐的肚皮:“姐,你肚里的孩子,是叫我舅舅吗?”
“是呀!”
“我也能当舅舅啊?”
叶春好笑了:“你是个小舅舅嘛!”
然后她又欠身摸了摸他的光脑袋:“瘦成一只小猴儿了。先养一养,养胖一点儿了,再送你上学校念书去,这么大的男孩子,荒在家里可不成。”
叶文健低头摸着身下的真丝床单,又抬头看看他姐姐白皙洁净的面庞,然后倒头躺了下去,躺到了叶春好旁边:“姐,我现在好像在做梦似的。我还以为我再也看不见你了呢。”
叶春好看着他,向他笑了笑——他是她唯一的亲人了,比她肚子里的这个孩子还亲。她对他有感情,对腹中那条小生命却是虽有怜惜,更有厌憎。
叶文健在这幢小楼里住了下来。
他一天三顿狼吞虎咽地吃,吃得胳膊腿儿有了肉,穿着短衫短裤走出去,不会再把谁吓一跳,胳膊腿儿也都是匀匀称称的修长,和他姐姐的身材是一个款式。叶春好活得百无聊赖,如今正好让小枝买了课本回来,每天上午教他两个小时。
上午他读书写字,下午她就不管他了,由着他在这府里乱跑——十三岁的男孩子,哪能总关在屋子里?叶春好把“乱跑”当成了一种体育训练,他晒黑了或者摔几跤,她也不管他。偶尔她也嘱咐他:“要玩就在这里家里玩,不许你翻墙到外面,走迷了路,我可没地方找你去!”
叶文健答道:“我没往外跑,我就在后花园里玩来着,‘酥饼’在空地上拦了一道网,下午有空儿就来陪我打网球。”
“不许给别人起外号——‘酥饼’是谁?”
“是姐夫的卫队长,他叫苏秉君。”
叶春好对这个名字没什么印象,只道:“那也不许叫人家‘酥饼’,不礼貌。”
“他没生气,他让我叫他‘酥饼’。”
叶春好这回直接瞪了他一眼,一眼就把他瞪老实了。她有心去瞧瞧那“酥饼”是何方神圣,可是这些天外面热得像下火了一样,一到下午,树叶都晒得打了卷儿,只有叶文健这样的淘气小子才能顶着热浪出去玩,所以她只想了想,也就作罢了。
如此又过了几天,倒是连着下了几场大雨,浇得那热浪暂时退了不少。这天下午,叶春好午睡醒来,见外面是个多云的天气,并不酷热,便起身叫来了小枝,说道:“我们到后花园里逛逛去,看看和小文打网球的那个“酥饼”,是个什么样的人。”
小枝天天守在这楼里,寸步不离叶春好,也觉得怪憋闷的,所以一听这话,立刻带了手帕、阳伞,扶着她走了出去。小楼距离后花园很近,中间只隔了一道月亮门,叶春好溜达着走了过去,结果在她刚刚看到那片空地时,她猛地收住了脚。
空地上确实是东一根西一根地立着杆子,两名勤务兵正在往那杆子上挂网,而在空地一角站着几个人,为首的两人一高一矮,矮的那个穿着短衣短裤,正是叶文健;高的那个穿着一身白色运动衣,戴着一副墨镜,则是雷一鸣。叶文健回头对着身后一名拎着网球拍的青年说了句什么,然后笑眯眯的向旁挪了一步,拉住了雷一鸣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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