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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蜂巢(4)情结(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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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一叶眼中的场景:

第一幕场景: 1915年贵阳朝华女学。

一条笔直的石板路通往肃穆的灰白石制牌坊浮雕式校门。石板路两侧各有一排高大的绿叶乔木,枝繁叶茂,生机勃勃。

一名穿着浅蓝色斜襟系扣上衣、藏蓝色细布褶流苏短裙的女学生在绿树成荫的路上欢快地,像一只活泼好动的紫蓝金刚鹦鹉,朝着校门的方向一路小跑。圆润白胖脸,额前留了一排轻薄而整齐的刘海,好像毛茸茸的半开半合的卷柏团,系着黑色头绳的乌黑油亮的长辫搭在身后。为了避免书包在跑动的过程中跳动碰撞自己的身体,她把一只手按在腰间浅蓝色粗布书包上。

“唉呦”,“唉呦……,对不起”,她没来得及看清楚便撞到迎面而来的另一名也是学生妆扮,披着浅黄色针织披风的姑娘,连忙站住躬身道歉。

“王一贞,等等我。”红着脸道过歉的女子循声回头望向身后,一名和她穿着相同服饰的女孩子走过来,挽住她的胳膊。两人说说笑笑向校外走去。

王一贞家位于贵阳县并不太繁华的地段。通往王家的一条石板街七米左右宽,由一块块有半张八仙桌那般大的长方形石板排列垒起,比较平整。街道两旁商铺林立,一层或两层高,多数是全木制结构,余下的便是砖木结构,灰瓦悬山式小楼。木制门的木柱外墙面上挂着木制的白底红字招牌。饭店、钱庄、盐号和当铺为了引人注目,招徕生意,特地在一楼的顶部向街中心支出一根横杆,挂上鲜艳彩色布标,在半空中随风飘动,显眼。街边有一个露天的理发摊点和材质口味俱不好的肠旺面小吃摊店,王一贞曾经吃过一次,寡淡油沫味。路边摊的店主伙计,全由一人一肩挑。店主总是粗布灰色短褂、长裤、西瓜皮帽,腰间系着同色布腰带,或是油渍的白围布。他总是抬起一张苦瓜般的黑瘦脸,带着期盼的神色迎向来来往往的人。

街面上,黄包车、自行车、马车、骡车、独轮车,匆匆而过,木轮子蹍在路上发出“吱咔吱咔”的声音。正午时分人不是很多,穿着各异,有长袍马褂,有长衫和西服,有马褂直筒旗袍,有短褂和套裙。这条街算不上繁华热闹却也整洁有序。街道左右各分叉出一两条小巷子,巷子由高耸的砖墙夹道而成,巴掌大的青砖因年代久过而变色发黑。

在一条巷子口,王一贞微微笑着向女同学挥挥手,阳光照在两张如花似玉的笑靥上,笑容很有温度。女同学坐上在路边等候的一辆人力黄包车离开。王一贞轻轻咬着下嘴唇,带着薄薄的笑容,独自穿过巷子,向前方街头一栋硬山式两层砖木结构的半旧小楼跑去。

她迈过五六级石阶,用手摸了摸了小楼木门外两根房屋石柱,那里雕刻有模糊不清的两三道简约花纹。进入楼院便是两米宽的天井。她踩着木头楼梯上了二楼。一楼是厅堂、灶房和管家夫妻住的屋子,二楼是正房、父亲的书房和两间厢房。王一贞估摸着母亲应该在正房里,径直进去了。

一名相貌与王一贞相似的中年妇女坐在房屋正中一张正方形的雕花桌子旁。发髻上佩戴一支黄金玉珠簪,每当头有移动,簪珠便会轻轻晃动,耳垂黄金牡丹耳环,蓝紫色丝绸长袄裙和深色裤子,右衣襟边和下摆坠着一串串细珠串,绣花缎面布鞋。手腕上戴着一支白玉手镯,映衬着同样白皙的皮肤。虽没有王一贞的青春活泼,却显得更为优雅高贵。

“娘亲,我回来了。”王一贞坐在桌子对面的圆凳上。

母亲抬起头,爱怜地责备:“瞧这额头的汗水,必定又是跑回家来的。你是个大姑娘,得有个大家闺秀的模样。”

王一贞咬唇轻笑,一脸得意,“昨儿李伯伯还夸我礼貌周全、知书达礼呢。”她撒娇磨叽,从母亲袖口处取出白色绣花手绢擦额头,“娘亲,我的刺绣好看吗?”。

母亲慈爱却无奈,轻叹说道:“女红是女德,你还应多花些时间。女孩矜持、庄重,才能得到将来夫君的尊重,才能有个好归宿。”

“不嘛,女学还有两个月就毕业了。毕业后我想去师范学校继续读书。”

“女人无才便是德。和你同龄的女孩子早已嫁人生子了。”

“不。娘亲,我要继续读书。”

“书,书,你就是读书读输了。相夫教子才是女人的本份。”母亲脸色变得严肃,一气之下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一贞心中不悦,又不敢与母亲争辩,把手绢默默放回桌上,嘟着嘴走出房间,回了自己的西厢房。她的闺房陈设布置算不上精美,一张床、一个高出她头的衣柜、一个镜台、一张独脚小圆桌配置两张小圆凳,统一的木质酒红色,粗略雕刻着一些寓意富贵的图案。只有粉色的床帐被褥流露出少女的情怀。她坐在镜台前,把玩着梳妆匣里的珠链,心里只是惦记着师范学校的事情。

王一贞走后不久,穿着蓝色绸缎长袍的父亲笑呵呵走了进来。

王一贞母亲迎上去,奉上沏好的茶。待他坐定后,她问道:“老爷,今日提亲的小子和那老婆子都打发走了吧?”

“打发走了。”

“女儿和他有私情吗?”

“那小子名叫李清平,是个外乡人。一贞就读女学班级美术老师在乡下老家的侄子,也是画画的,进城投奔叔父,说是曾见过一贞两次,很喜欢我们家女儿。他的家境不太好,人嘛,看上去倒是一表人才。”

“没有私情就好办了。看人看底。一个穷小子居然有胆子上门提亲,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女儿已过及笄之年,老爷,可有适合的人家?”

“现在世道这么乱,清朝亡了,民国了,满大街都有洋人。的确应该早日给一贞找户好人家了。”王父若有所思,点点头,“哦,这个,一位西洋朋友送给一贞的礼物,说是什么近视眼镜,能治一贞的眼疾。你给她送去吧。”

第二幕场景:一座姹紫嫣红的公园里。

第二天下午放学后,王一贞应邀来到公园,她站在飞檐红漆木亭中仔细看手中的一幅铅笔简笔画,画中是她的人像。她焦急地问木亭中身着灰色长袍的眼镜男。

“清平哥哥把这幅画送给我,他人呢?他自己怎么不来。”

“李清平前日不自量力到贵府提了亲,令尊拒绝了他。他说他没有脸再见你,已经离开了。”万大勇回答。

“……”王一贞张了一下嘴,没有发出声音。稍后,她说道:“我不知道他曾经提过亲。他打算去哪里?”

“王一贞妹妹,我和清平离开此地后打算去北方投军。在这个世道画杆子比不上枪杆子管用。”

“我的叔父在北方军队,我明日修书予你,你们可以去投奔他。”

“如此甚好,免得我们像两只没头苍蝇似的。何况有你们家的引荐,定然不会有问题了。”

第三幕场景:王一贞家。

王一贞穿着镶滚边浅黄绣花宽袖大襟月白色短装和浅灰色长裙,戴着无框水晶黄铜色近视眼镜。她在八行信纸上冒充父亲之名写下对李清平和万大勇的引荐信,在父亲外出时溜到二楼父亲书房。虎爪腿红木长案右上方放着红木都承盘,一旁正巧搁着父亲最喜爱的寿山石印章。她偷偷盖上了父亲王泰宗的印字。

“云宗吾弟:

径启者:贵州人李清平与万大勇,人品诚笃,谦恭有礼,青年志气,热忱从军,特为绍介,请酌情录用为幸,专此并唯愿一切康适。别来良久,甚以为怀,家中安好,再祈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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