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红楼感悟(1/2)
雨还在继续,虽然小了许多,稀稀拉拉,就那么洒着,重又落入秋雨潇潇的传统。
借着雨势,无以多余的事可做,又出不了街门,挡在院子细听巷内雨声的流淌,汇于十字街角的水流不知有多大。每一次雨过天晴,设置于城内四角和中间收集雨水的大坑,在太阳底下蓄得满满当当,再利用于蔬菜地的浇灌。
此时,陆得秀在重读《红楼梦》的空余,怎么也想不到曹雪芹与这座镇城的渊源和瓜葛。民间的说法,曹家的祖上曾是清摄政王多尔衮家族的一个包衣,满语为家奴,帐下的一马夫。后跟随多尔衮鞍前马后,立下军功卓著,并参与所谓平叛府城的血洗。屠众十余万人,惨绝人寰。以此铺就了官运的途径。曹家的富贵由此发“祥”。
之后,曹的祖上,一跃官至知府,两浙盐运使,三品;一任江宁织造。留下一支解甲归田,屯于城东的一个村庄,曹姓遗族,后人生活至今。这一支的说法,历史的久远,有待考证。
在曹雪芹的笔下,还写到一个人,入骨三分,何许人也?名唤孙绍祖,在京世袭一职,又于兵部候缺题升,是曾经得了贾府的好处。说的细致一点,迎春的夫婿。就是这个人,被曹雪芹的笔锋一转视为狼,不是一般的狼,得了志的中山狼。正是这只狼让迎春做了一年多的恶梦就走了。
贾母知苦,却没有在意孙女人生的最后一别。迎春道:“老太太始终疼我,如今也疼不来了。可怜我没有再来的时候儿了!”在坐的人却没有意识到,一座大厦也看就要倾了,曲终人散之际,还有谁会留心这句话呢?如果有人细心,迎春也不会走的那么早。仔细一下,庶出的有几人能得到家的温暖。这门亲事,贾母是不愿意的。但一想到此事,“余不多及”也就罢了。何况,贾赦还欠着孙家的五千两银子。倘若换了别人,就不是这么回事了。也是迎春的误嫁,只能这么归纳。
对于孙绍祖,肯定不是个东西。忘恩负义不说,从骨子里就是一个坏种。而孙又恰恰是这疙瘩的人。被曹雪芹的过逾直白,有抹当地人黑的嫌疑。这让陆得秀有些刮目相看曹雪芹这个人的品行了。她曾问顾先生,我们这个地方的人有这么坏吗?顾先生笑笑,非也,孙绍祖在曹的笔下只是个巧合。这一巧合,不得不让人和曹雪芹的祖上联系。如果曹的祖上和当地人没有过节,曹的下笔也不至于这么狠。把真实的地名虚一下就可以,写文章这是常识。尤以要“黑”的地方。
俗话说,夸人的时候,对着人越多越好;反之,骂人的时候越少越好,最好没人。但被骂的人一定的明白主子的心思,这才是高手。
当地人的实诚,与世虽议却无争。人再坏也不能和老婆过不去?大不了一纸休书了结,从此各奔前程。怎么会出现一只“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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