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中的之谶(1/2)
三月的春分节气,秦岭西岳一带霜化露浓,风和暖阳,万物生发。桃李风情,春风绿岸,播种好时节。
由淮南一路北上来,百姓安居,满江水稻循序渐进为麦苗,葱绿色铺天盖地染上云霄,齐齐整整一层叠一层,如阶梯一般。惟是那一方山乡野里止步于这生机重重,隐匿于世为云深不知处。田埂凄然,许久闻不见鸟语花香。
田地荒了一块又一块,从一众户落间穿梭过,竟找不到一只家禽牲畜。邻与邻静悄悄的,无半点鸡鸣犬吠和人声的嘻笑寒暄,只有来自阡陌交通的土阜一声声叹气,如那大地厚重而深稳。一花一叶,一树一菩提,跟着它一起哀伤地颤抖。
手里折扇的扇坠上有荧光泛起,照亮出自新天条现世的这三年多来,三千大世界中,百姓芸芸若刍狗,受尽一切苦难。
寸心听到许多说话声,男女老少、喜怒哀乐、嗔恨痴念……无数种音色混合在一起杂乱无章。似是远方而来,空洞失真,却从她耳脉里一遍遍穿刺过去,又似乎尖锐深刻得就发生在眼前。
“西岳圣母娘娘在上,我自问一生无大过错,却是年近中老不得一子赡其身后事……如今妻子怀胎两年又七月,难道,真的是会是个鬼胎么……”
……
“你这老家伙怎么还不死!?天下死那么多人唯独不死你,老鼠都啃光了脚趾头还苟延残喘着连累我们家!”
……
“都饿不死了,还种田做什么?干脆蒙头睡大觉,睡他个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娘,我好饿……我想吃饭……”
“现在村里种庄稼的越来越少了,人也跟着变得越来越懒惰,饿得疯了就去抢别人家的存粮。唉,眼看孩子饿得直哭,长生有什么用……还真是活着不如死了。”
……
“大夫!大夫!我求求你救救我孩子吧……他连续发三天高烧,病得眼睛都看不见了!”
“都多少年没人看病了,我哪来的钱进药材啊!不就是瞎了么有什么大不了,死了才好呢,死了才是他的福气。”
……
曜石默然,折扇子随着这里的山水一起失色。
三首蛟,你也在为他们感到伤心么?敖寸心沉吟地想。
他们的一生抵同于神明弹指一瞬,所有人的命运,包括她自己在内,早已被神明注定掌握。如果死亡是苦难的终点,她是不是该亲手送他们一程?
为一人,奋不顾身,倾尽所有……即使堕入魔道,违背初心,也是情有可原的吧……
原本温暖的朝阳照耀在每家每户的小瓦房上,显得凄惨而诡异。一路上见不到有一个行人,每座房子都紧关着门。
太阳越升越高,日近三竿时,听到有少年的欢笑声。
那样的笑声太过单纯美好,似乎是深渊中的一道光,似乎从不属于这里,将寸心自极暗之夜中拉拽出。她都以为是自己听错了,正不以为意时,周边的房门传来响动,里面有村民陆陆续续出来。
有双手而懒得去自食其力,有病痛而不想过用药求医。三四年来,坐山吃空,颓靡等死,以至于每个人的脸上颧骨高凸,双骸下陷,眼窝深深,竟然全身到脚一块肉也不见。蜡黄色的薄皮附在骨上,走起路摇摇晃晃,怕是风一吹就要倒了。
精瘦程度有些骇人恐怖,一双双眼睛空洞无神黑白不分明,直到出来看到对门的邻里,互相对望时混浊的双目泛起亮光。
寸心还不能明白那样的目光意味着什么,只悄然降下云头隐去身影尾随众人身后。
空气中有药香散来,又是甘甜又是苦涩。十二三的少年站在夹着微醺香气的风里,如每个曾经年轻过的人一样,明媚又狡黠,心比天高,自诩超凡绝世,要踏破凌霄,天下大可去得。
年轻真好啊……寸心不由感叹,远远望着那张粉嫩嫩的小脸,望见那脸上唇角边有黑色血迹正缓缓流下,然后脸色逐渐发青。明显是已经中毒不浅,却不知是靠什么支撑着还没倒下,且驮着一担子汤药,看起来奇重。
村民们倒没什么太大的病症,可能是由伤风受寒所引起,却没人有那个意识要去治一治,拖到越后病毒扩散开,了不起酿成传染迅速的疫症,倒也能医。那小孩儿体质不错,想来是懂得些医理,虽有剧毒在身却也不见气息紊乱。光顾着高兴,应该是这些减轻疫症的草药也并不好得。
人多眼杂,她不好直接显身于众面前对凡人造成惊扰,扇子捏在手中,又不禁嗤笑自己明明是来打家劫舍的,何苦还拘上这种小节。两厢矛盾间,一众人正扶墙着歪成三两团,恐怕是受瘟疫折磨,现下已虚弱得站不起来了。
难怪会干瘦成这样,走路都成问题的话,根本没有力气寻找足够的食物和水源。堆积成一处,如一具具被风化后的干尸,却是因为不死不灭,所以枉留有呼吸心跳,和一声声痛苦凄凉的呻吟。
那小孩儿发完药,也担着木桶磕磕绊绊往村头远去。寸心一路跟随,直到远离人群,僻静一处,他毒性发作,轰然倒地。
还记得,他是敖寸心漫长神生中,唯一最印象深刻的一个凡人。或许是因为他身上的隐忍和坚韧像极了那位,而那位的纯真笑容一夜之间消失时,正好如他一般大。
又或许,是预感到来日的往后余生里,她会对他有所亏欠,且这笔债,沉重到需要倾尽所有、七生七世才能偿还。
他叫刘熠,是村里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小孩儿。当他再无法支撑,躺在地上仰面朝天看着晌午的日光;当日光晃住眼,霓色的布料红中泛紫,紫里透红,拂过睫尖。他第一反应就是自报家门,发誓组上三代为人清廉,求神仙姐姐不要拉他去西方极乐世界。
寸心想这孩子倒是忠厚,呆呆愣愣很是逗人。这厢手上正运气,银针过穴,逐渐把他体内的淤毒排净,那厢笑意止不住,不忘纠正。“叫姐姐就差辈儿了,叫婆婆罢。”
“……我与神仙之间也能攀辈分么?”
寸心笑吟吟着眼眸一转。“沉香你知道的吧?”
“知道啊,他爹是我隔辈的二大爷,去年过年跟他的神仙老婆搬去华山了。”
原来是这样,杨婵拖家带口去了她自己的修炼道场,估摸是对村里的事一无所知,难怪山下景象酿成这副田地。“是了,沉香的媳妇是我闺女,刘先生自然是我亲家。”
刘熠一脸惊悚,“这……这不可能!姐姐看起来与沉香老婆一般年纪……怎么能是……”
“嗯,也是。若觉得实在叫不出口,大妈大婶也行,左右显得年轻。”
眼见这傻孩子一脸无话可说,寸心也不知一肚子笑点从何而来,自顾自边想边大笑起来,脑子里‘大妈’一词幽幽回荡。想是,若她从一个龙族少女终出落成老态龙钟,那杨戬岂不是也从白衣少年变成千年老大叔?果然在时间面前,众生不过尔尔。
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今日她要大开杀戒,左同他人无任何干系,报应也且报在她一人头上便好。
敖寸心,你想好了么?真的要犯天下之大不为?明知脚下是悬崖万丈,你也要往下跳?
那你何苦还要救他呢……
刘熠所中为柳叶夹竹桃,入药为慎,叶与茎皮更是剧毒非常,误食会心悸亢进失觉而死。这小孩是体质强健免疫力又够好,故而才能在这样乌烟瘴气的情况下无病无灾的……但不代表,可以由着自己作死找毒药吃吧。
还以为是个懂医的,却是连这一点常识都没有,如此浅显常见的毒物也能沾上。
寸心禁不住纳闷,问他无端吃毒药做什么。
“那是毒药么,我倒不知。”刘熠笑嘻嘻着,似乎对自己中毒之事毫不在意,只把自家的药桶背上身往一个方向去,应该是要归家。
兴许是明知自身不湮不灭长命百岁,故此有恃无恐地不爱惜发肤。呵,凡人的德行,诟病太多孽障太深,没有物我如一的认知,如何担得与物同寿的重量,到头来还不是享受过分以至无可承受,反而是一种福禄减损。
她不大不小算是个仙。神仙一生太过漫长,长得令她有些绝望,长到一望无际望不尽终点,那个所谓天涯海角水天一色,她永远到不了的地方。凡人于寸心而言,与一众神态度一样,不过是渺小的一种生物罢了。如是俯视土中蚯蚓一般,淡然望着它一百次撞向危险誓死不回头,只单觉得,可怜又可笑。
殊知,她又何尝不是牢中困兽,此时此刻,正被天上的另一双巨大的眼睛慈悲而嘲讽地望着。
说到底,同是局中人罢了。如那蝼蚁只甘于此,她差一点就开始信奉。
“村里郎中也病倒了,我不懂药理,只能一种种尝试。一月下来,都不知道吃过多少毒药了。”
刘熠还在前面走,语气平静得似乎是在说别人的事情一样。
前有上古大神神农氏尝遍百草万福于世,今有一小儿余习效之,当真可敬可佩。寸心赞许着颦颦点头,凡人这种生物在她心中的形象一下伟岸不少。原是棋盘游子,也有不甘于此的,重重希翼化作一道光,照亮了她的前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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