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当年事(4)(2/2)
“我司潜这辈子,是不会活的让自己后悔的,况且我喜欢你。”
凉风吹乱了司潜的头发,让年轻的孛马看不清他的眼睛,却永远记住了他的声音。
太史令不肯改史书,与众臣激辩,惹怒了君王,被下狱。
诬罔罪名,按律当斩,偏偏帝王一怒之下令判宫刑。
傻瓜的名字,叫司潜。
他以同样的执拗三年前把一个无根底的孤女娶进了家。
他被下狱的那晚,舒萱坐在空荡荡的雕花木床上,想了许久。
比方,哪怕她能闯进天牢带许他一世安平,他会答应吗。哪怕她能让帝王放了他,他会跟她走吗。他的义,明明是她爱上他的原因,却成了他与她此生最难跨越的壑。
舒萱把自己埋在了被子里,呜呜抽泣,风吹起她的声音,尽是司潜啊司潜。
月色弥漫,往事难堪处,夜阑灯灭时。
她终究不能眼睁睁他被辱。
她带着自己的角进了帝宫。
帝王在高高的王位上,俯视着台下的女人。
她说,她的夫君是神兽——孛马。只有他的角能指引通向敦头山的路,而敦头山上有无尽的金玉,只有孛马能将其带回,如果帝王想北征,她的夫君就不能死。
非但如此,她还说,孛马曾是上古神灵,不要以龙威压之。
回到敦头山,把自己埋入了雪地里,把自己的血脉隔断,血满过雪地山脉,化为金玉。
在白茫茫的大雪里,她突然发觉,她这生,来时有多冷,去时就有多冷。
只有那个傻瓜,真的温暖过她。
他从云端跌下来,蓝衣上满是血迹。
“漆雕盛!”
飒沓惊呼,赶紧化了原身接住了他。好在他还醒着,没什么大问题,只是体力不支了。
她松一口气,转而骂他“你不要命了是不是!还回这里干什么,让我替你收尸吗!”
漆雕盛却不似往常那般与她嬉笑,面无表情的哑着嗓子说“这回我走到狐岐了。一样的飞雪,无草木,遍山的金玉。”他自嘲的笑了“可我连她的样子都忘了。”
飒沓是只孛马,白身牛尾,额上一支独角。
她居在墩头山上,此地风雪四季,寸草不生,却是满山的金玉晶石。北望可见群山起伏,南望便可见那镜面一般映着天空的无边海。
然而她走不出这座山,也从没有人走进这座山。直到有一天漆雕盛闯了进来。
于是她知道了,她之所以走不出这里,是因为每座山之间都有一个结界。而他闯过了结界,带着重伤的代价。
他走过了很多个这样的山,每一次都会伤上加伤,可是他还是疯子一般在结界之间前进,因为他在找一个人。
一个姑娘,一个他爱的姑娘。一个他亲手封印的妖兽。
飒沓将自己的手指咬破,挤一滴血到漆雕盛的口中——她的血可以愈伤。
“我来到这里的第一个月,忘了自己的身份。”漆雕盛疲惫地说。“后来我忘了她的名字。现在,又忘了她的样子。”
可是他还记得,他在找她。他还记得有一个人就在这里等他。或许就在下一个山头上。
“这个地方在吃你的记忆。”飒沓说。
“或许是我们的。”他蹙眉“你真的是生来就在这个地方吗。”
飒沓摇头“我不知道。”
漆雕盛笑了“不知是福。如果可以,我找到了她,就送你去我的世界,可好?”
他笑得那样轻松,可是飒沓想,他连她的样子都不记得了,怎么找得到她。
漆雕盛还是个人类的时候,是星苑中最年轻的神官。
而他的姑娘,是位被渚国覆国的王姬。
她在遇到他之前就从了军,却不是为了抱负或是功名,而是为了数年之后在渚京坑杀十六万,满城无活口。
灭族覆国,这四字必然血腥凄厉的让她夜夜无眠。不然她不会走上那条成败皆是绝境的路。后来她后悔过。因为她遇到了漆雕盛。可在那之前她已经绝望,没给自己想过退路。
她将自己变成了妖兽。
漆雕盛理解她,然而他身为大神官,却必须杀了她。
他怀着最后一点私心将她封入古书上提到的监狱,期冀着再次找到她。为此,他不惜将自己也变成妖兽。
可是这监狱,出了他意料的尽责。
那是一片山,每座山都是一片监狱。南望是一片海,唤作邱泽。
这里风雪四季,连火都是冷的。
有座山叫做敦头山。山上无草木,多金石,旄水出焉,注入邱泽。
山上有一只孛马,唤作飒沓,白身牛尾,额上一支独角,其音如呼。
这里的人都没有回忆。
天空洗过一般蓝的纯净。
他又一次出发了。
他不知道,她也没有回忆,早忘了自己的样貌。
一苍雅惊叹于面前的山岭,整个山无一草木,俱为怪石,璞玉为地,琳琅作溪,自己竟从未发现这一奇山,连连惊叹。小鹿啾啾声从石顶传来,胜遇理理羽毛,小眼睛乱转。孛马一如既往午时方醒,一睁眼被胜遇激动的眼神吓了一跳,胜遇边蹦跳边把生人出现在山中的消息复述一遍又一遍。孛马伸出手,轻轻梳理着乌发,嘴角抿出了一个小梨涡。苍雅寻访群山,只为寻悠闲一隅,这日下了大雪,天地一白,山峦如象,悠悠地绕到阳面半山腰,竟有温泉,天然轮廓,只用几块石头稍作修改,秀致又自然,正中间雪背玉肌,乌发飘散,淡淡硫磺味中搀着股迷醉的味道,云一样的柔软,石头的香气。苍雅转身,耳根飘起一抹红。二又一次来到山中乱逛,他终于遇上了这山中神秘的女子。“你有事吗?”这个清冷的女子说。苍雅还在怔忪之中,久久没有回答。孛马等了半刻,转身,离去。仍然是优美的背影,白衣翩然,乌发曳地,恍若人间仙子。而她刚刚面对他时,浅灰的异瞳,额顶的小角,过于白皙的肤色,又都揭示着她的身份。妖类。苍雅看过不少人妖相恋的话本,但他甚至不太相信鬼神之说。这个可爱的女子,树尖挑着的小小花环,温泉里雕刻成小狗的石屿,还有干净的稻草小屋,明知是妖,他还是不能自已的被这些可爱的痕迹吸引,越来越沉迷。三这一次他说出了口,在懊恼了许多天后终于再次遇到她,在她避开之前开口。“姑娘,敢问你住在此山中吗?”孛马从未与人类进行过对话,她克制住腮边的红晕,淡淡开口:“嗯。”苍雅在袖中偷偷握拳,鼓起勇气:“敢问,姑娘……芳名?”“……”孛马第一次与生人交谈,十分不习惯,况且面前的男子着装分明是得体君子,举止却青涩莽撞,尤其是……话多。“姑娘可觉得口渴?这里有一条小溪。”“姑娘……深冬甚是寒冷,恕在下再次多言……姑娘还是多添衣几件。”“姑娘……”,苍雅结结巴巴,伸出背在身后的手,“此乃糖葫芦……”“……”苍雅惊喜的看到孛马终于没有一如既往的漠视他,而是盯着他手里的糖葫芦,目不转睛。苍雅第一次见到孛马笑,只是轻轻一笑,苍雅愈发无法自拔。这日苍风在大门处拦住了弟弟,在晨曦初现的时刻,苍风皱着眉头:“你爱寻访群山,是你的自由,但在近日家国渐露危机,北夷已蠢蠢欲动,而我大梁尚无足够的军饷军粮,风声渐紧,别天天出去买糖葫芦了。”“你跟踪我?”苍雅蓦地沉脸。“……你的反应很不对。”苍风看着面前与自己八成相似的弟弟,陷入沉思。四铁甲在春日下熠熠生光,细柳营一如传言中的肃穆有序,墩头山自开天辟地以来,第一次承载这么多人,孛马静静的坐在漆黑的石洞里,头顶有咚咚的脚步声,震耳的号令声,叮当的挖掘声……孛马成为又一个流浪者。“向西处搬,西北处最安静。”胜遇在黑暗里出声。孛马伸手挽起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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