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1/2)
婚礼一天天接近,筱苳感觉自己的心跳随着日期的临近越发快了。她说不清楚这算是什么情绪,年纪大些以后,她便和所有她这个年龄的人一样讳言“爱”了,这个字眼包含的东西太多,以至于她不敢轻易把它说出口。
婚礼和她曾经有过的那一场完全不同。上一次她嫁给那个人,头戴的是凤冠,身穿的是霞披,红盖头遮盖住视线以至于她只能靠他的搀扶行走。
那一次,她踩碎红模板,跨过门槛和火盆,走进厅堂,拜了天地、并未到位的父母以及所谓的丈夫。那时候,她以为自己是最幸福的新娘,嫁给自己所爱的、也声称爱着自己的人。
她还记得第一次遇见那个人,是在戏台上,她第一次知道可以这样唱戏,还有这样独特的腔调。她积极地找他学习,想要了解更多,一来二去,情愫渐生。那时候她还那样年轻,头脑里全是等待着青春的热情之火将之燃烧殆尽的棉花,以为自己堕入爱河。
爱情像炫目的灯光花了她的眼睛,让她放弃了原来的戏班,甚至不介意嫁他委身为妾,随着他从北京到上海,为他放弃自己的生计,安于在不能为人知的院落像秦宫中的丽人一般“缦立远视”,盼望他的到来。
自古多情总被无情误。哪怕是她已怀有身孕,在他家的门前被粗鲁地一把从台阶上推下,他依旧站在那里,用一脸愧疚的表情企图得到对自己拒绝伸出援手的原谅而无动于衷。
那一天,她失去了第一个孩子,也摔碎了一颗心。
筱苳没有想过自己还有嫁给谁,也没有想过自己还会爱上谁,她以为自己已经没有爱的能力和力气了,知道那个大雪纷飞的上午,那张纸条承载着年少的记忆到达她的手中。
第一次遇见竺笙,是什么时候呢?她不太记得了,她只知道他是她一个忠实而慷慨的戏迷。
如果说继璇发现了她的才华为她提供了舞台,那么竺笙大概便是让她真正成为花旦的人。
那时候,“竺少爷花重金捧一个叫何筱苳的戏子”传遍大街小巷,连继璇也打趣她,但在当年的她看来,竺笙与那些花钱捧戏子作小女人的老爷们没什么不同,不过就是年轻一点罢了。
那一天,也不知竺笙买通了多少人,竟然直接就跑到她的梳妆室,把刚刚下台来卸妆的她吓了一跳。
那是她第一次认认真真地打量这个少年,他个子比她要高半个头,很瘦,皮肤不黑也不白,五官极具岭南味道,颧骨高高的,使得下面的面颊像是凹下去一块。
他的眼睛黑亮黑亮的,他声音低沉、掷地有声:“我竺笙,有朝一日,定会娶何筱苳为妻。
“夫人?夫人?“
“欸,抱歉我走神了。”筱苳朝镜子里的侍女安慰地笑笑。
“你看这个发簪怎么样?”说着,她拿出一个白玉簪子插到筱苳梳好的头发上,簪子上带有两串流苏。
“嗯,可以。我都无所谓的,你们看着办。”
“我们这不是怕你不喜欢嘛。”小妾说道,“毕竟你当年可是当中好手,论搭配啊,谁能比得过你呢!”
“你就别打趣我了,我也只是略懂皮毛。”
“夫人,车到了。”
“知道了!”
……
玻璃雕花的大厅门被从两边缓缓拉开,筱苳一袭贴身的白色蕾丝婚纱,头戴白色婚纱遮盖脸庞,双手戴着白色羊皮手套,左手无名指上戴着一枚璀璨的戒指,双手一同拿着一束捧花。
她缓缓抬起眼皮,穿过长长的走廊看向尽头处站着的穿着合身的剪裁得体的黑色西装的竺笙。她看见他含笑的眼睛,看见他胸口处的花,看见他没有说出来的话。
那一瞬间,仿佛穿越了时间,回到多年前那个夜晚,少年突兀地出现,坚定地预定她的后半生。
在宾客的掌声与或真或假的恭喜中,竺笙牵起了筱苳的他多年前就朝思暮想寤寐求之的手。他看见她看起头,透过头纱的薄帘看着他,就像当年脸上是五颜六色的妆,抬起头来看他一样。
“被你说中了。”她说,笑了。
“是。”
“我,”她踮起脚凑到他耳边,说出他一直渴望想要从她嘴里说出的话——
“爱你。”
……
收到筱苳寄来的结婚照的时候,继璇还躺在医院的床上,勉强能抬起手把照片放到眼前,借着头后面的窗户透进来的眼光细细端详这照片。
看上去笑得足够幸福呢。
继璇放下照片,皱了皱眉,左边胸膛的位置还是很疼。
小时候继媛就喜欢跟着男孩子们打鸟,弹弓玩得很好,准头好得不得了,好几次家里的野味都是她打下来的。这一次,子弹射中了离心脏十厘米的地方,她又得到了苟延残喘的机会。
她花了很大的力气,才劝阻北川去追捕凶手。她宁可自己死在继媛的手里,也不愿意她因为自己落入日本人的手里。
她的秘密,还没有告诉继媛,继媛不能死。
继璇长长叹出一口气,缓缓闭上眼睛。这到底是幸还是不幸呢,活下来真的比死去好过吗?
“阿璇,”病房的门被砰地推开,北川三步并做两步地疾步走到窗边,抓住继璇骨瘦如柴的手,“真的没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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