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门庭若市宰相府,雀罗堂前百姓家(2/2)
可人总是要死亡的,无论他生前何等之辉煌,何等之落魄,也终难逃。他死了,可江湖好汉关于他因何而死的说法却又不尽相同。有人说他是被人杀的,可这个说法又很快在一片讥笑中消失匿迹。没人能杀他,这是每一个了解他的人的共识。甚至有人说连他自己都杀不了自己。也有人说他并没有死,只是已经厌倦江湖恩仇,归隐桃源了,毕竟没人亲眼看到他的尸体。这个说法甚得江湖人认可,可了解他的人又说,他是不会归隐的。
林凡一死,江湖便疯传他的宝贝。有人拿一柄木剑,叫价五千两。有人拿一把扇子叫价三千两。可真正让那些武林高手垂涎的却是一本书,一本林凡倚恃成名的武学宝典——《剑神诀》。
贾老板很快便回来了。
可林忘我并未瞧着他身上哪儿有宝物,便问道:“东西呢?”
贾老板弯腰笑道:“林公子,您看,这可不是嘛。”说着将右手摊开,原来是一块手掌大小,镂以白头鸟的玉佩。这玉佩散发着淡淡的光芒,便如一轮新月,光芒虽不夺目,却仿佛寄存着世间至情至爱。
林忘我大失所望,拿起玉佩,在手中掂了掂,道:“这玉佩竟有这么大的魔力么?能令剑神佩戴于身,时刻不离?”
贾老板道:“林公子有所不知,这块玉看似平淡,不甚起眼,来历实则不凡。这玉取于蓝田之地,虽素雅而不失其芳,虽轻盈而不坠其重。唐朝李义山有千古名句‘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正是说此玉。”
林忘我道:“如此看来,这玉当作礼物正合适不过了?”
贾老板道:“正是。”
林忘我蓦地起身便往外走,身后仆从捧着玉佩,玉佩早已被安措在精致的盒子中。贾老板见此情形,更为恭敬地弯腰陪笑,高声叫道:“林公子慢走。”他心里早已想好了待会儿向诸葛家总管要价的数目,一万两,太多,可若是附上剑神林凡的名头便嫌少了。
贾老板是个做了十多年买卖的商贾,他当然知道怎么让自己的货物值钱起来。所以这玉虽是蓝田美玉,是否是剑神之物,他却实是不知,他只知道赚银子,他已赚了十年的银子,这十年他卖过一万匹马,他卖过三千个女子,他卖过三万匹丝绸,不一而足,每一次都稳赚不赔。
可这一次却是亏到家了。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玉佩确是林凡之物,也的确被他时刻佩戴在身。贾老板想不到这赝品竟“喧宾夺主”成了正品。可他更想不到,林凡日后竟因此玉佩险丧性命。
林忘我还没走远,堪堪走出门口便站立不动。
一个小孩,一个皮包骨头,衣裳褴褛、面黄肌瘦的小乞丐。左手端着个木碗,正在饭馆前乞食。
林忘我不知道这个小乞丐有什么好看,可他就是把所有目光都注在了他身上。眼看着这个小乞丐从饭馆讨得满满一碗饭菜,他转头道:“阿三,拿些银子给那位小乞丐。”说着朝小乞丐指了指。
阿三从怀中掏出十两银子,快步走到小乞丐面前。小乞丐正坐在饭馆台阶上吃着午饭。他今年已十一岁了,可自他出生便与乞丐这个职业打交道。他去妓院乞过食,他去布店乞过食,他也去过富绅门口乞过食。可他知道,最能有收获的还要算饭馆。镇子虽大,可饭馆只有一家,他在这待的时间长了,自然与小二也熟络些,所以今天他碗里有红烧牛肉,洋芋饺子,三鲜包子。
他已许久没吃过这么丰盛的饭菜了。
做这种职业的人,总是自由的,所以小乞丐趁着前段时间天气不错去了邻镇,可他在那里的待遇并不太好。那里饭馆既不会给他牛肉吃,那里的乞丐更不会对他友好,于是他被赶了回来。他再一次看见店小二友善的笑容,再一次吃上这家饭馆的饭菜时,心里暗暗发誓决不再离开这家饭馆了,起码吃饭要在这儿吃。
他已看见有人朝他走来,可他仍低着头吃着饭,他本就极饿了,更何况眼前这个人似乎还是奴仆——他并不觉得奴仆高他一等,起码在他看来奴仆和他是一样的。
阿三已到了他面前,将十两银子扔在小乞丐碗里,笑着道:“喏,这是我家少爷赏给你的。”
十两银子已可以买许多碗这般的饭菜,小乞丐本该高兴极了,可他看来却并不高兴,他从阿三的神情中看出了轻蔑,厌恶,高人一等的态度。他近日本就已在邻镇受够了这样的遭遇,何况他本是男儿,他身体中的血性突然让他意识到有种比金钱更有价值的东西——尊严。所以小乞丐趁着阿三还未转身,眼疾手快地将银子掼到阿三的额头上。
阿三额头登时便起了个小山头,他提起小乞丐衣襟,瞪大双眼,道:“臭叫子,你找死啊!给银子不要,要找揍。”他果真右手攥拳,直落而下,眼看着便要打到小乞丐鼻子,这一拳若打实了,鼻梁好歹得塌三分。
这一拳到底没能打下去,只因阿三已听得林忘我在他身后道:“你为什么不要这银子,嫌少吗?”
他是对小乞丐说的,也是看着小乞丐说的。
小乞丐当然知道眼前这位是镇上最有钱,最有势的林公子,连县老爷也得礼让三分,可小乞丐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嚷道:“他……他……他狗眼看人低。”他混迹市井多年,想了许久才想出这一句成语来。他立时觉得自己很不错。既有知识,又有骨气的人岂非本就不错?所以当阿三把他掷在地上后,他站起来拍拍屁股,双手叉腰,挺直腰板,俨然一副据理力争的样子。
林忘我道:“你地位虽低,却也知晓不食嗟来之食之理,实是难得。”他拾起地上十两银子后,又拿出十两银子,将银子放入小乞丐袋中。
小乞丐实未想到这位公子非但脾气出奇地好,出手也大方得很。他已不知道该如何对付这位林公子了,但他忽然想到刚刚拾起的尊严,又将脸色一板,道:“谢谢公子好意,我虽是乞丐,却也是个人,并不想被一个下人看不起。”
林忘我没能听出这句话的含义,可阿三已听出来了,他怒道:“我虽然是下人,却也不吃狗食。”阿三本以为小乞丐听了这句话后,羞愧难当,当即离去。哪只小乞丐将碗端了起来,鼻子往前凑了凑,道:“这么丰盛的午饭,只怕你这一辈子也吃不上一次。”阿三还想说什么,但已被林忘我截了下来。林忘我道:“阿三,每一粒粮食的价值不在于被谁吃,而在于有没有被浪费,你懂吗?”阿三喏喏道:“知道了,少爷。”
小乞丐笑了笑,道:“林公子,你肯定读过许多许多书,可你总该要知道一个道理。”
林忘我道:“什么道理?”
小乞丐将左手袖子卷起,露出淤青,细细一数,足有十五处之多。看到林忘我的表情,小乞丐显得很满意,淡淡道:“拳头的道理。并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听书中的道理的,尤其是我,我从未读过书,也从不喜欢读书。但我知道的道理却一定比你多。”他又道:“起码比你多知道一个拳头的道理。”
林忘我又还能说什么呢?他本就不知道这种市井道理,何况他又有必要和小乞丐争执吗?所以他选择离去。
看着林忘我一群人离去的背影,小乞丐突然觉得自己打了个胜战,所以他笑了,他已觉得赢得了自己的尊严,打败了对方的高傲,他又端起了他的木碗,碗里的东西还是那么让他有食欲。他又看了看他们离去的方向,阿三已回转了头看他,阿三突然笑了,他奇怪地看着小乞丐的木碗发出了奇怪的笑声。
小乞丐看着自己的碗,突然将碗往林忘我他们离去的方向砸去,口中骂道“妈了个巴子”,他当然知道很多天南地北骂人的话,可浓缩出来的只有这五个字。没多久,他便后悔了,他只得弯着腰去将木碗捡起来,可当他手伸入袋中后,又笑了起来。昂首阔步地走进了饭馆,拍着桌子,叫道:“小二,给我来桌上好的酒菜。”
“所以你是想知道拳头的道理么?”诸葛离看着林忘我道。
“是。”林忘我点了点头,而后又摇了摇头道:“不单如此。我想学武还因为我想保护欣儿。我是一个男子汉,如果以后连女子都不能保护,那我怎当得男子汉大丈夫?”
诸葛离眼角已有了些许皱纹。他的牙齿也已掉落了几颗,他的脰首已有了如霜如雪的银发,而这些银发仿佛蚕食了他曾经健壮的身体,曾经不屈的意志。这些现象也俱都表露着他已经老了。
是啊,美人流年岁迟暮,壮士尺晷态龙钟,一个人总是要老的,生老病死,又有谁逃得过呢?一个人若是老了,对子孙后代的喜爱也便深了,仿佛他们所要的,便是自己所要的。仿佛他们所为之高兴的,自己也能为之快乐起来。他们的要求已少了,他们的生命已短了。
诸葛离看着林忘我,蓦地想到,自己曾经又何尝不是这样?自己也曾有过如斯的年纪,自己也曾对长辈大胆地说出自己的想法。人毕竟要有自己的思想,思想便是一个人的灵魂,肉体终归泯灭,而一个人的思想、一个人的灵魂却可以震烁千古,万载不逝。一个人若有了思想,足可以说明一个道理——他长大了,他成熟了。
人总是在长大,林忘我在长大,诸葛离也同样在长大。诸葛离悲哀地想到自己已四十了,大好的韶华早已不在,这个世界的辉煌早已不属于他,可当他耳膜震荡着林忘我方才说的话时,又突然觉得,这个世界之所以能一再地辉煌下去,正是因为有前仆后继的人以他们的观点、思想去改造这个世界。
诸葛离笑道:“你第二件事是不是想娶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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