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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第 261章 在心尖上跳舞的精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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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孙英群把郑军推荐的牛筋放进嘴里后,她脑子里唯一闪过的念头就是:相信男人的话, 母猪都能上树了。

一股辛辣直冲鼻腔, 她没有尝出牛筋的软滑, 反倒是被仿佛原/子/弹/爆/炸一样的辣味冲击了大脑。

一旁还在洋洋得意地观察她的郑军也发现不对劲了。

孙英群白皙的脸蛋几乎瞬间变得粉红, 两只大眼睛圆睁, 一层雾气正在眼中慢慢汇聚。

“喂,你不喜欢吃就吐了吧!

一口牛筋而已。”郑军手忙脚乱地给她到水。

最后孙英群还是咽下去了, 主要是那块牛筋确实如郑军所说的, 又滑又软,还没等她吐呢,就顺着喉咙滑下去了。

此时的孙英群因为吃了牛筋时,上面的红油沾了一些再嘴唇上,红丹丹的嘴唇因为辣,微微张开嘴哈气。

粉俏俏的双颊, 小鼻尖上还因为辣的渗出了几粒小汗珠,最后配上一对雾蒙蒙的眼睛。

郑军突然觉得今天,饭店老板是不是给他的菜加了双倍的辣椒。

平时对他来说毛毛雨的辣菜, 今天居然让他浑身燥热。仿佛他也成了不耐辣的人, 吃点辣椒就变的面红耳赤起来。

连手上给孙英群倒水的动作都为之一顿。

“喂!你发什么呆,你要是发呆就把茶壶给我。

我说你是诚心的吧?骗我吃了辣菜,还霸占着茶壶, 不让我喝水。”孙英群红丹丹的小嘴抱怨地说道。

她已经把自己杯里的的茶水喝完了, 正端着空杯子, 虎视眈眈地盯着郑军手里的茶壶。

郑军这才反映过来, 赶紧给她倒满茶水。

可惜,被辣到的人喝热茶水,简直就是火上浇油,辣上加辣。

孙英群喝了一口热茶水之后,连形象都不顾了,直接把粉嫩嫩的小舌头伸了出来。一边伸舌头,还一边吸气,试图为自己快要麻木的舌头降降温。

郑军想也没想就把自己已经凉了的茶水递到孙英群的手里。

可怜的孙英群小朋友,大脑已经被辣味原/子/弹彻底轰平了,接过凉茶水,也不管是谁的了,一口气灌了下去。

郑军盯着被孙英群喝过的茶杯楞了一秒,但是,马上又反应过来,满心歉意的问孙英群,“你怎么样?

我没以为这么一块小辣的牛筋你都受不了。对不起呀。”

已经灌了两杯茶水的孙英群基本上已经缓过来了。

眼里的雾气还没退去,抬眼看向郑军,“我真怀疑,你妈做的那种清汤寡水的饭菜,怎么能养出你这么一条奇葩的舌头。”

听到孙英群已经开始调侃他了,郑军也知道,孙英群应该是没事了。

“不瞒你说,我以前也不能吃辣。

还是在新兵营里,我下铺的哥们是个四川人。他妈给他带了好多四川的咸菜,好几坛子。

几乎每个坛子里都是满满的辣椒,有红的有绿的,我们那时候几个人一起吃饭,就喜欢用他妈给带的辣椒拌饭,特别香,特别好吃。

从那以后,我就变得无辣不欢了。

你要不要再试试,我跟你说,这吃辣也得练习,等你吃习惯了就离不开它了。”郑军像个卖房子中介一样跟孙英群兜售自己的口味。

“我看还是算了吧,我可不想为了吃什么辣,把自己灌成一只大水鳖。”孙英群摇了摇自己手上的茶杯。

郑军看着那只曾经是他的,现在被孙英群握在手上的茶杯,莫名地嗓子有些发干,不自觉地咽了一口口水。

强迫自己把眼神从那只茶杯身上撕下来,郑军看向桌上的菜,“那你喜欢吃什么口味的?

多吃几口,就能把辣味压下去了。”郑军嗓音干干地说道。

此时的孙英群还不知道,她今后的饭局中,每次都会雷打不动地点一道香辣牛筋。她自己从来都不会吃一口。

但是,每每当她看着这道菜的时候,就仿佛又能看到那个人还在她身边。

“对了,过年,你怎么安排啊?”郑军已经基本上吃饱了,就有一口没一口地跟孙英群闲聊。

“我?我还不知道呢。年三十怎么的也得跟老婆婆吃顿饭,之后就没什么安排了。”孙英群还在跟自己喜欢的锅包肉相亲相爱。

“我爸说了,还是想一家吃个团圆饭。

也不知道是初几,不过这次好像是去你婆婆那。”郑军爆出一条大冷门。

“啥?你哥又不再家,你老爹还真能折腾。”孙英群向天翻了一个大白眼。

“就是我哥不在家,我爸才要张罗的。

他老人家不是怕你婆婆独自在家寂寞吗。

不是我说,如果不是有两个老婆犯法,我们家老爷子恨不能,把你婆婆接我们家去。

我就奇怪了,既然这么情种,当初干啥去了。

现在,这婚也离来,太太也有了,还回头扮什么痴情郎!”郑军也应景地翻了个白眼。

孙英群给了郑军一个英雄所见略同的眼神,但是,她并没有再做过多的评论。

人家郑军是亲儿子,怎么说都行。她个当儿媳妇的可不一样。

虽然孙英群觉得郑军不会把自己的话传回家里,但是,还是小心使得万年船。

老公公,老婆婆这种生物,随便招惹不起。招惹上了,就算是不咬你,烦也烦死你。

孙英群对自家的公公婆婆向来都本着敬而远之的态度。

“我是不管这些的,顶多是帮我婆婆买买菜。

她还不一定用我。反正到时候通知我就行了。合家欢吗,一年一次,愉悦一下老人,得了。”孙英群无所谓地用筷子戳中自己盘中的肉肉。

都怪郑军,偏偏在饭桌上提这么一个,让人倒胃口的话题。害的她本来还想再吃几口松鼠鱼,现在都吃不下了。

孙英群还记得,去年合家欢的时候,秦海梅为了愉悦老人,演的那出蹩脚的碰瓷闹剧。

不知道,今年合家欢又会是谁倾情演出。。。

没了胃口的孙英群和吃饱了的郑军从饭店里出来,就直奔表行。

还是那家老字号的表店,连营业员都没变。

因为是年根底下,表店的客人比平时多了不少。

郑军进了表店就旁若无人地拉着孙英群直奔男士腕表的柜台。

这家伙也是个能挑的,孙英群觉的有几款不错,指给他瞧。

人家郑哥哥根本就瞧不上。反正就是嫌弃两样东西,不是嫌这,就是嫌那。

孙英群不得不向天翻了一个硕大无比的白眼。

“我说,送礼的人是我吧?

我这都给你挑最贵的了,你还有什么不满意地呀,啊?”孙英群用些埋怨地用胳膊肘怼了郑军一下。

孙英群应该没用多大劲,再说她一个女人能有多大劲,她又不是乌日娜。

可是郑军做戏一般地弯下腰,好像孙英群怼的不是他的胳膊而是他的要害似的。

并且还夸张地,假哭地说道,“你给我买礼物,不和我的心意。

你就是想要敷衍我。白瞎我辛辛苦苦地帮了你那么大一个忙!

真是没良心呀!老天呀!可怜可怜我这个交友不慎的人吧!”

孙英群不想在大庭广众之下,跟着这货丢人现眼,只好,敷衍地问道,“您老人家到底是想要个什么样的?

你说出来,我好照着挑呀!”

郑军这才站直的身子,从一个撒泼打滚的无赖,秒变健康向上的有志青年。

“我不喜欢圆表盘的,喜欢长方形表盘的。

最好是皮带的,也不要黑皮带的。带着显老,最好,最好是浅棕色的。”郑军大言不惭地说道。

这时候,正好年轻店员走了过来。

上次孙英群给她留下的印象太过深刻,以至于今天,这个年轻店员一眼就把孙英群给认出来了。

“他说的,不就是你上次一起买的对表吗?

怎么,你没给他呀?”年轻店员心直口快地问道。

她的话倒是把孙英群给说楞了。她买的对表当然送出去了,但是,那是给她自家老公的。

郑军有那么一瞬间被人道破心思的尴尬,但是,这家伙,脸皮厚的很,马上就把无赖耍的如火纯青。

“是!我就是看我哥带着好看,也想要一块。

怎么我哥有,我就没有吗?”郑军对着孙英群说道。

孙英群突然觉得郑军的所谓成长都是骗人的吧,这中二病,还是没治好呀!

不过,看在他也着实帮了自己大忙的份上,孙英群也就忍他这一回。

“好吧,那就看看吧!

可是,你也看到了这方表盘的表,大多都是黑皮带的。你让我上哪去给你找浅棕的呀?”孙英群也有些不耐烦了。

“要不然,嫂子给你包个五百块钱红包,你自己乐意买啥,买点啥吧。”孙英群接茬说道。

“那不行!

你打发要饭的呢?再说,买礼物就是买的那份心意。

你这明显就是敷衍我,我不干!”郑军居然在柜台前耍起横来了。

“那个,我们后面有师傅。如果挑好了手表,可以给换喜欢的表带。

但是就是得加点钱。”年轻店员弱弱地打断两人的对话。

说实话,现在年轻店员是真的相信孙英群这女人不简单了。五百块钱的红包,说包就把包。要知道,她自己一年的工资都没有五百块钱呢。

而且,这个跟她一起来的男的,应该也是个不差钱的主儿。

五百块钱的红包要是打发要饭的,那大家都别工作了,都去要饭得了。

“是吗?还有这服务,你不早说!”郑军不满地看了年轻店员一眼。

年轻店员是个小姑娘,还没有结婚,对象倒是处过。郑军这不太满意的一眼,愣是把小姑娘看的小心肝扑通扑通直蹦达。

谁叫郑军长着一对高挑的桃花眼,连瞪人都跟抛媚眼似的。

随后,年轻店员就接手了孙英群的任务,随着郑军在整个男士腕表的柜台,挑挑拣拣。

郑大爷,最后终于选中一款方表盘的腕表,但是是黑色皮带的。

他老人家又挑了一六七开,选了一对浅棕色带着暗纹的表带。店员小姑娘红着脸,进后面让师傅给郑军换表带去了。

孙英群看着郑军到处免费赠送秋天的菠菜,坏笑着用胳膊捅了捅他,“我说你差不多得了。

人家小姑娘还得找对象呢,让你撩拨的都开始春心荡漾了。

怎么,一见钟情了?”

刚才还装出一副人五人六的郑军,一到孙英群面前马上原形毕露。

狠狠地瞪了她一眼,“一见钟情?

你戏文看多了吧?我倒是想给某些人抛一抛眉眼,可惜,有的人是瞎子!”郑军狠叨叨地说道。

孙英群觉得郑军话里有话,但是就在她要继续问的时候,正好店员女孩出来了。

“好了,你看看怎么样。”店员女孩热情地招呼郑军过来看。

孙英群也凑过去,瞧了一眼,这可是她花了三百大元买的礼物呢。

不得不说,换了表带之后的这款腕表,除了一些时间刻度的小细节跟孙英群的手表不同外,几乎跟孙英群给郑承业买的腕表一模一样。

孙英群不免在心中猜测,这郑军还是暗暗跟他老哥别苗头。郑承业用的东西,他就也一定的弄到手才行。

不过看得出,郑军是真心喜欢,左摸摸,右摸摸,还把整块表放在手心里,反过来调过去的翻看。

“行了,就它吧,包起来吧!”孙英群拍板道。

“等等!”郑军匆匆打断了孙英群的话。

在孙英群即将爆发的前一秒说道,“不用包,不用包。我直接戴上就得了。”说完就美滋滋地退下自己原来的那块腕表。

店员女孩看着郑军随意地把他原来的腕表塞进口袋之时,不禁奇怪:

如果她没看错的话,郑军原来的腕表可是进口货,当时没有外汇卷,有钱都买不到的东西。而且,价钱绝对不便宜。

怎么这小子好似对待地摊货一般随手就揣在裤袋里了。

“用不用把您原来的手表包起来,我们这包装都是现成的。”店员女孩试探地问道。

“想包就包吧,反正我也不戴了。”郑军一边把戴着新腕表的左腕抬到眼前端详,一边从裤兜里摸出他原来的腕表,随手丢在柜台上。

店员女孩,再一次确定了,郑军的这块腕表没有一千块钱根本就买不下来。

此时的女孩十分不能理解郑军为什么会因为一块价钱还不到他原来腕表三分之一的新表,高兴成那副德行。

虽然他的新表对普通人来说也很贵。。。

出了表店,郑军像个孩子显摆自己的新玩具一样,时不时地把自己的左腕举到眼前看看。

孙英群感觉这货,好像走路都越加轻快了。

看来用礼物能取悦别人,这个别人并不单单指的是女人。

郑哥哥此时已经被孙英群的小礼物美的不要不要的。孙英群无声地对着天空翻了一个硕大的白眼。

“吃饱喝足,礼物也拿了。

你还有什么安排呀?”孙英群不得不打断郑军的自我陶醉。

她怀疑,如果她不出声打断郑军,这家伙可能会就这个状态,一直保持下去。

“嗯?我吗?我没什么事。

对了,你上次买的小蛋糕挺好吃的,要不要再去买点?”郑军终于放下了手腕,把两手塞进裤兜里,怂着肩走过来。

“英雄所见略同!

乌日娜这货超爱吃他们家的无水蛋糕。

还有她们家的那个小吃货,上次一个没看住,居然让旭日那小子自己吃了一个。给我跟乌日娜都吓坏了。怕他撑着自己。

好在他们家的小吃货除了晚上没吃饭,其他的倒是没什么大事。

今天,我要买五斤!”孙英群瞬间被对小蛋糕的爱点燃。

高举双臂的她,兴奋地像一个小姑娘。

依旧青春靓丽的脸蛋,在百货商场的灯光下,焕发着异样的光彩。一个漂亮的转身,让自己斜挎在肩头的小包包飞起来。

郑军的心也好似跟着小包包飞起来了一样,飞快地在胸膛里转动了一圈后,有重重地落回到原地。

砸的胸腔好疼。

此时的郑军从来没有如此嫉妒过郑承业。他不嫉妒郑承业的事业,不嫉妒郑承业所取得的成绩。他唯一嫉妒的就是,郑承业能早早地就认识孙英群。

这个仿佛是在青草尖赤脚跳舞的精灵,郑军甚至愿意用自己的一起去交换跟她在一起的时间。

孙英群雄赳赳气昂昂地向前走了几步,转头看郑军没有跟上来。反而是站在原地,发呆地看着她。

两个人之间差不多几步的距离,之间没有其他行人。

孙英群以为郑军不喜欢甜食,只好讪讪地对他笑了笑,“还是我自己去买吧?你要不要我给你带点?”

郑军这时候,才从自己脑中绮丽的幻境中走出来。

他放出一个骗到你的坏笑,快步追上孙英群,“不行,我得盯着你,免得你偷吃我的那份!”

孙英群看到又恢复正常的郑军,就又转身继续向蛋糕店走去,“我跟你说,我发现他们家的小蛋糕跟牛奶特别搭。

我现在都是咬一口蛋糕,配一口牛奶。绝了!”

“你总说这个是吃货,那个是吃货,你不觉得,你自己也是个吃货吗?”郑军含笑的声音响起。

“怎么可能,我是个美食家!

跟吃货完全是两个不同的等级好不好!请不要用吃货两个字来侮辱我的逼格好吗。。。

郑军爽朗的笑声,和孙英群不依不饶地分析吃货和美食家的区别的话语,缠缠绕绕地在两人行进的路上久久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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