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大雪山 (八)云极峰下(一)(1/2)
到考试之前的三个月中,我的生活里只有几件事儿:、做题、睡觉、吃饭以及跑步。这感觉如同我最初在河岸边上长跑一般,疲惫得近乎窒息,空白的大脑仿佛被删除了所有其他的记忆与功能,只剩下一点儿意识,麻木地、本能地驱动自己重复着仅有的几件事情。
考试很顺利,出了考场之后我只有一个念头:谢天谢地,这件事情终于过去了。考得好不好我已经全然地不在乎。有时候太大的代价会抵消收获的乐趣,历尽磨难的恋人即便最终能够在一起,印象更深的怕也只是其中的曲折与痛楚,考试也是如此。就算半个月以后出来结果,我考上了,我想我也不会特别高兴了。
我编辑了一条短信“我考完了”,发给了云戈、小牧和杨简行。
几秒钟之后杨简行的电话打了进来,她似乎是在什么不能大声喧哗的地方,用手挡着嘴巴,压低声音问我:“考完了?怎么样?”
“还行。”
“太好了,晚上犒劳你一顿,你想吃什么?”我有些有气无力,她却兴头十足,“辣的?川菜?开瓶酒过把瘾怎么样?”
“好。”我笑答。
接着是小牧:“你马上买票回来,有活儿派给你。”
“什么活儿啊?”
“回来给我当伴娘。”
“啊!定好日子了?”
“对啊,下周六,早就定好了。我跟乐天儿选这日子就为了等你,怕影响你考试一直没跟你说。赶紧回来啊!伴娘礼服我都给你买好了,赶紧回来试试。我先帮你试过了,跟人家说好了不行可以换。当伴娘你可不能白衬衫、牛仔裤、运动鞋地就给我跑来了,再背着你那个可恶的骑行包……”她兴奋地一个劲地说着。
“我这就去买票!”我大声嚷着。
挂断电话,我飞奔到去往河堤路上必经的售票点,顺利地买到了第二天晚上的票。出了售票点,接到了云戈的短信:先回去参加小牧的婚礼,替我祝福她和乐天儿,然后来找我。短信的后面,是一个地址和详细的乘车方法。
第二天,开心的杨简行照旧把我的旅行箱放在了她家里,我们一起在街上乱转了一天,胡吃海喝、大声吹牛皮,晚上她送我上了回家的火车。
“我论文写完了,五月底答辩。哎,真遗憾,你就是顺利考上,秋天入学的时候我也滚蛋了。咱俩没机会再一块儿、也当不成室友了。”
她不无遗憾地说道,但马上又振作了起来,换上了开心的口吻:“不过也没关系,我找到的工作就在北京,一起吃吃喝喝继续当酒肉朋友总还是可以的。”
我临上火车前,她又嘱咐道:“你要是考上了,我替你去研究生处把通知书领了,他们打电话给你,你确认把通知书给我就行。见到云戈问他好,还有,去那么偏僻的地方要小心安全。哎,你真是的,我要是你妈绝对管着你不让你跑那种地方去……”
“想得容易!我妈才管不住我呢。”我笑着说道。
告别了杨简行,在火车上睡了一夜,我到家了。
此时的北国正值姑冼,微风凉爽,草木尚未及膝,火热而疯狂的夏日正蓄势待发。到家的第一天,我去了南湖。桦林尚带枯寒,阳光从林木间坠落下来,照耀在刚刚长出的新草上。小路上铺满了陈年的落叶,却不像秋天的落叶那样轻薄脆弱,而是湿润柔软,被踩踏的时候毫无声响,只默默地沉陷下去。我一路踩着落叶穿过桦林,到了湖边,找到了曾经让我看到春天的那一排柳树,站在树下,吹着湖上的风,看着远处一动不动的小船与荒芜的水榭,想想那些若有若无的心事。
桦林的另一边车马如川,但在这里只能听到些许不甚清晰的回响,像干透了的水痕一般隐约模糊。消磨了一个无所事事的下午后,考试的压抑和疲惫烟消云散。
小牧与乐天儿的婚礼在我到家的第五天,这对儿即将结为连理的成手爹妈害怕自己的忙乱让小菘觉得被冷落,特意拜托小菘最喜欢的“万能的小庭阿姨”陪着他。早上小牧的妈妈送这孩子去上学,晚上我去接他回家,陪他一起做功课,继续为了他的语文习题而恼火,绞尽脑汁地思考到底是告诉他听老师的话,还是别拿老师的话当回事儿。尴尬时间长了,觉得很丢脸,索性躲进厨房,做些好吃的哄小菘和泡泡开心,也顺手做了些小牧喜欢的东西冻在了她家的冰箱里。晚上回到家,我很认真地睡觉,用褪黑素和酒很快把作息时间从六点钟睡觉掰到了六点钟起床。
婚礼日到了。凌晨四点钟我就爬了起来,陪着小牧去化妆、换礼服,一切程序都照着习俗来。客人陆续到了酒店,爆竹热烈地炸裂着。仪式之前,我陪着小牧走进酒店大堂,花童小菘在后面牵着她的裙裾,戴着领结的泡泡一路摇着螺旋桨般的大尾巴横扫一切。
客人们都进了酒店之后,大门口迎宾的地方安静了下来,小牧暂时放下了新娘子的仪态万方,转头看着我,脸上挂着一副调皮的神情,调侃地说道:“小庭,我头一次看见你穿裙子和高跟鞋呢……你的样子就像我小时候养的猫穿了袜子那样,手脚都不协调了,好几次我觉得你走路都顺拐了。跟你说,这一上午我都担心你自己把自己绊一跤然后我忍不住狂笑起来怎么办……”
“没良心的,还说风凉话,要不是为了你我才不会把自己弄成这样呢!”我嚷着。
我们说笑着,互相看着,伸出手来,像幼儿园和小学里最常见的一对好朋友那样拥抱在一起。
“小庭,我今天结婚了。”小牧的脸颊红红的,闪着爱情的羞怯的光彩,搂着我的脖子,咬着我的耳朵,像只微醉的、兴奋的小猫一般幸福地说道。
我笑着拍着她的手臂,不经意间抬头,看到了外面晴朗的天空和几片闲云。
“天气真好啊!”我这样说着,想起些人与往事,心中有些忧伤,可是也很幸福。
婚礼仪式十分简短,新郎新娘交换了戒指,互相宣誓,接着大方地把小菘介绍给宾客:“这是我们儿子。”
宾客们大多知情,他们热烈地鼓起掌来,两家的老人不住地轻轻地擦着眼睛。我的眼泪也忍不住涌了上来——感谢上天见怜,这一家人终于苦尽甘来。
仪式之后,小牧跟乐天儿挨桌敬酒,很快到了我这一桌,微醺的乐天儿带着酒劲,一脸的兴奋。我看着他们,张张嘴巴,憋了半天,只说了句“新婚快乐”就没词了。乐天儿依然热切地看着我,等着我憋出点新词儿来,过了一会儿他凑近了问道:“你是不是想告诉我不许欺负小牧?”
我笑道:“这个我还真不担心,小牧哪里是那么好欺负的。”
“呃,我刚跟小牧好上的时候,她跟我说,我要是敢欺负她的话,你一定会带着肖云戈过来把我海扁一顿。她还说我这样的三个加一起也骂不过你,五个绑一块儿也打不过肖云戈。然后呢,我们俩这好几年,有点儿什么风吹草动的她都马上跟你商量。其实我一直都觉得你特像她哥……”
我傻了片刻:“其实她生日比我大几天……放心不会打你的……”
小牧在一边大笑,笑得头上插着的玫瑰花都快掉下来了,周围的人纷纷回过头来看着这个豪爽的新娘子。
“大哥你放心,我一定会对她们娘儿俩好的。”乐天儿略压低了声音,既玩笑又认真地说。我心中充满了感激,拍了拍他的肩膀,仰头喝干了手里的一大杯白酒。
“小庭,等你结婚的时候我给你当伴娘!”小牧搂着我亲昵地说,“咱们不管那些规矩,伴娘必须是最好的朋友,什么未婚不未婚啦!还有啊,小菘和泡泡可以给你当花童。”
我下意识地四下望了望,想看看小菘和泡泡在哪里,旋即想起他俩早就吃饱喝足跑外面玩儿去了,两家的叔叔舅舅好几个人在后头跟着这两个调皮捣蛋的小家伙,一路大呼小叫。我又回头来看着小牧,吐了吐舌头:“开玩笑,婚礼真是折腾死人了,都陪你折腾过了,我可不想再来一回。我这辈子要是还能嫁出去的话,就约上各路狐朋狗友,找一路边摊,大家围一圈,撸串儿喝啤酒,喝得差不多了交换戒指就行了。”
“都说了这婚纱到时候给你穿着,你穿着这身婚纱去路边摊啊?”小牧嚷着。
“那有什么不行啊?这不你都给我找好花童了么?在后头给我拎着不沾地不就行了……”
“唉,好吧好吧,不过你可抓紧点儿。别拖个十几二十年的,我儿媳妇都有了还得满脸老褶子去给你当伴娘……”
“不要这么不自信嘛!到时候说不定我褶子比你还多呢……”
我们三个不停说笑,忘乎所以,直到后面有人拉了拉小牧的衣角,我们才恍然反应过来。小牧吐了吐舌头,赶紧跟着乐天儿又给其他宾客敬酒去了,我也坐了下来。从早上四点钟折腾到现在,我必须吃一顿饱饭了。
婚礼的第二天,小牧和乐天儿带着小菘出发到南方度蜜月去了。我也出发了,向着西北方向,去寻找云戈。
清早,飞机从东北平原起飞,掠过脚下大片深绿色的耕地与地平线处的矮山,直至飞入云层,飞向这个国度广袤的西北边疆。穿出云层,宇宙清透,天空闪烁着青金石般的湛蓝色,太阳抛下灼热的金光,抬头一望,赤色千寻。我把舷窗拉下来一半,遮挡着直刺双目的阳光,眯着眼睛,看着飞机在贴近云层的地方飞行。脚下白浪翻滚,遮蔽着浩大的人间。
几个小时以后飞行高度开始降低,一阵恍惚与眩晕之后,飞机奋力地挣脱了云层。云层之下,是人间的边缘,一个被弃逐的世界。群山连绵起伏着,贫瘠的土地袒露着决绝的仓灰色,干枯的河道四散交错如强壮的躯体上隆起的血脉。远方的巨大峰顶覆盖着万年不化的冰川,像一位被放逐的法老,孤独威严地坐卧在苍凉的大地之上,坦然面对着太阳掷下的万丈金光。我目不转睛地看着,那震撼与迫近的感觉难以形容。
下了飞机,换乘火车。依然服役的老式车厢里充满了烟尘的味道,如当年的破罐头盒子电车般喘息着攀爬与降落,蠕动着一路行过荒凉的戈壁与草滩,远处的雪山屏息凝神地静默着,宽悯地注视着我孤独的旅程。一夜之后我下了火车换上长途客车,又一天一夜之后,刚过中午,我到达了云戈指定的地方。
这是一个孤落的小镇,几栋错落的土石房屋沿着一条窄而暗的老街分布着。我的脚踩到这片陌生土地上的时候,云戈离我仅几步之遥。我抬起头来,看到他把手插在口袋里,几步走到了我身前。
“嗨!小狼!”他认真地看着我,柔和地微笑着,向我伸出手来。
我们紧紧拥抱在一起。他还是那样结实,肌肉的轮廓透露着常年的高强度锻炼带来的耐力与爆发力。我埋首在他的怀中,嗅到他身上久离烟尘的味道。抬头看看他的脸,瞳仁明亮,神情依旧,只是长到快要及背的头发有些凌乱,一脸的胡子拉碴。我看了半天也不知道这算是更有男人味儿了,还是仅仅变得邋遢了。
我从他的怀抱里松脱出来,笑着:“你终于有点儿浪迹天涯的味道了。”
云戈笑笑,没说什么,一手接过我的骑行包,一手揽着我的肩膀,带着我向小镇外面走去。
“我们去哪里?”我问道。
“前面那座山。”他抬手指了指。
我顺着他指给我的方向望去,远方接连着白云的地方有一座高大的山脉,几个错落的山峰簇拥在一起,峰顶的积雪如太阳般发出金色的光芒。浮云不断地掠过,不断地被尖锐的峰顶劈开。
“还行,不算太远。”我说。
“走着你就知道了,望山跑死马。”
“那就走呗,谁怕谁啊!”我轻松地说。
“不用走,那里。”他又指了指前方,同时喊了一句,“柳浪,我接到她了。”
被云戈称为“柳浪”的是一个看上去比我们略大上几岁的年轻人,和云戈一样高高的个子,有着模特般修长匀称的身材,也是那般的胡子拉碴,一副烟火沧桑的样子。我走到近前想打个招呼,那人却只是侧过脸来淡淡地扫了我一眼,又把头转回去看着前方。我有点儿尴尬地站着,不知道该说一句“你好”,还是该默不作声。
云戈拍了拍我的肩膀,示意我没关系,然后告诉我:“上车!”
我瞪大了眼睛看着。
“马车都不认识了吗?”云戈笑着。
“我们……坐马车去吗?”
“看着近,离着远,走不过去的。”那个叫柳浪的人坐在赶车人的位子上,头也不回地说道。云戈一踮脚迈了上去,回头伸出手来把我拉上了车,柳浪立刻催动了马匹,车轮“吱呀吱呀”地响了起来。
我好奇地仔细看了看,这老马车不知道有多少年代了,粗木板风化得只剩下粗壮的纤维,布满了深深的裂缝,打磨得光光溜溜,车板上铺了些干草。这应该是运货的马车,样子跟几千公里以外的东北的马车一样,三面的矮车围上可以坐人,只是我不敢坐在那上面,只敢坐在车板上靠着车围。
马车在草地上走得稳稳的,我们渐渐远离了小镇,周围一个人也没有。
我做梦一般地看着周围。高山融雪灌溉了这里的植被,草场丰沛,连绵不断,一直向前延伸,径直地连接到远方雪山脚下的林带,再往上,在雪山拦腰处,是清晰的雪线。暮春的时节里,空旷的地带还有些微微的凉风,草木却已然有了繁盛的迹象。
“这是什么地方?”我问道。
“前面那座雪山,登山的人有个编号,k582。我们的营地就在那里。”云戈说道。
“营地?登山?”
“嗯。那里常年都有很多登山的人,有专业运动员——比如柳浪这样的,还有的是来旅游的,还有些自杀的人也来。”
“自杀的?”
“是啊,恋爱失败、炒股赔钱,学哲学走火入魔的,诗人不想活的……”
我忍不住地笑。
“那你在这里做什么?”我又问云戈。
“不做什么,看这里挺好,就留下来了,呆够了再说。”
我们走出很远了,后面的小镇已经完全看不见,可前方的山峰还是那么遥远。它就像浮在水面上一般,我们每向前一步,它就向后漂移一步。
我忍不住问:“柳浪是运动员吗?那你呢?你爬过那座山吗?”
“我上去了几次都是因为有事儿,否则我才不爬呢。”
“为什么?来了都不爬?”
“登山很危险,特别是那座山。不太高,平日里也还好爬上去,但是雪崩多。到了一半的地方有一个巨大的悬崖,底下是不知道多少万年堆起来的雪,掉下去准没命,尸体都找不回来。闲的没事儿玩这个命干什么,我还想留着这条命去看看别的地方、干点儿别的事情呢。”
“那不叫玩儿命,那叫挑战自我。”前面赶着车的柳浪慢悠悠地说道。
“就是跟自己较劲嘛。”云戈笑着说。
“人最大的敌人是自己,所以要战胜自己。”我学着书上的口径笑着补充了一句。
“‘战胜自己’的另外一个意思不就是被自己打败了么?”云戈回应道。
老马边走边打着响鼻儿,摇着耳朵,高抬腿、轻落步,脚步里带着跳跃,马车“咿咿呀呀”的声音听着很可爱。我像一块儿小松饼一样被直射在头顶的阳光烘烤得浑身发烫、昏昏欲睡,眯着眼睛听着云戈与柳浪的对话,一边迷糊着一边在心里暗笑,想着这哥俩儿真是有劲头。
最后云戈笑着说:“好啦,不说了。咱们每次说到这个问题都杠上。”
马车一路摇晃着前行,眼前与周边的所有物事都一成不变,雪山依然远远地漂浮在前方,好像大人逗弄刚刚会爬的小孩子一般。小孩子往前爬一步,大人就往后退一步,却又张开怀抱诱惑他,鼓励他继续爬。最初的兴奋渐渐散去,我开始觉得乏味了。
走了很长时间之后,云戈与柳浪换了位子,柳浪跳上车坐在我旁边的车围上,高高地俯视着我,鼓手肖云戈驾起了马车。
我看着云戈宽阔的肩背,有些恍惚地回想起从小到大都喜欢从背后看他,还有每一次这样看他的时候他的样子。正有些感慨,身边一直沉默着的柳浪突然毫无征兆也没做任何铺垫地直接问了一句:“你为什么叫‘小狼’?”
我只得转头看着柳浪,答道:“绰号而已。”
“那你为什么有这么个绰号?”
“我三四岁的时候有一次跟人打架,打不过就上牙,旁边有个在内蒙古插过队的知青说了一句‘这孩子怎么跟个小狼羔子似的’,后来云戈他们就叫我‘小狼’。”
“你的朋友都这么叫你吗?”
“也不都是,我有个学法律的朋友,她从小就叫我‘小庭’。她说‘小庭’才是女孩子的名字。”
“那我是叫你‘小狼’还是叫你’小庭’?”
“你看着办好了,都行。”
“我叫你‘小庭’好了,我也觉得这才是女孩子的名字。”
“嗯,没问题。”
柳浪看着我,仿佛想了想似的又问道:“你喜欢‘小狼’这个名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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