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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我的家庭生活 (十四)白云峰之旅(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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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的生活像层层叠叠的影子,它们精密而真实地叠加在一起,不断地在我的眼前晃动着,我让无法质疑地明白,我的生长就是由这些幻影般的往昔构成,而我的来路决定了我的去路。我有某种被注定的感觉,可是又不甘心地想要挣脱。

我放下了心中沉沙般的往事,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用来应付毕业论文,也同时用这样的方式躲避云戈。他依然对我很好,没有什么尴尬或怨恨,举止自若,只是变得更加沉默。

我没日没夜地忙于阅读与写作,每天把自己累得筋疲力尽,希望晚上入睡的时候可以快一点儿。只是即便如此,我仍然有很多睡不着的时候。我试过酒,试过安眠药,有时有效果,有时没效果。睡不着的时候我不再有清醒时的意志,我头脑里所有乱纷纷的影子像无数鬼魅一般飘出来,围着我,像围着一堆篝火般地尖叫与舞蹈。我彻底地变回我自己,被所有的往昔纠缠捆缚,困顿狼狈,无路可逃。

静夜,我在朦胧中又想了往事,小时候挨打的地方仿佛被开水烫过了一般地疼了起来,我又想起了站在冰天雪地里想求得一死时的感觉,想起了幼嫩的泡泡,想起了我洁白善良的哥哥,还有慈祥的阿妈。这一切似乎并没有多远,每一个片刻依然栩栩如生地在我眼前晃动,那些温柔的话语仿佛下一秒钟就要在耳边响起。我像失去知觉的垂死之人,大大地睁着眼睛,看着眼前的黑暗。小时候每次挨打,我都发誓这一次绝对不哭,每一次最终都会哭出来,然后痛恨自己没用。现在才知道,眼泪是多么宝贵的恩赐,只是当我们长大了,命运就会把这礼物收回。

我爬起来,披了件衣服,走到前厅的时候,看到云戈的房门底下还透着暖黄色的灯光,房间里很安静,什么声音也没有,不知道他为什么也还没有睡着,又或者是睡着了却忘记了关灯。

我站在黑暗里迟疑了很久,倘若我现在走过去,轻轻地敲敲门,即使他睡着了,也绝不会吝惜自己的时间。他会起来,披上一件衣服,坐在我身边,耐心地听完我所有的话,然后伸出手来拍拍我的肩膀,柔和地安慰我——可是,我要跟他说什么呢?泡泡吗?还是白子哥哥?或是阿妈?倘若他还没有睡着,原因也就是这些,我为什么还要再说一遍呢?就算他揉揉眼睛爬起来,笑一笑,安心地听我说话,我要说的这些他不是也早已经知道了吗?

我站了很久,直到冷得有些受不了。我进了厨房,轻轻地把门关上,拿起菜篮里的洋葱,放下砧板,拿起刀。我知道自己现在的样子,就像云戈说的那样,又傻又可怜,可我别无选择。

我剥掉洋葱皮,切掉洋葱头弃置一边,然后用刀切了起来。先是对半剖开,然后切成细丝,最后再用手拢着切成碎末。一股盐酸般强烈的味道直直地刺到我眼睛里,我的耳朵里轰轰作响,大颗的眼泪不停地涌出来,滚烫地淌过冰凉的脸颊,流到下巴上汇聚起来,痒痒的,最后掉落到衣襟上。浅红色的衬衣滴上眼泪的地方变成了深红色,仿佛有血滴了上去一般。

我拼命地切着洋葱,放肆地流泪。我并不软弱,我只是想要完成这悲伤的过程。

哭够了,洗洗脸,回到房间里躺下,终于睡着了。

第二天我起来的时候,云戈不在家。厨房里的砧板上堆着前一夜我切好的洋葱,云戈应该并没有注意到。我犯了难——阿妈教给我的洋葱牛肉用的是粗洋葱丝,我不知道这么多细碎的洋葱末可以干什么。看看窗外,阳光晴朗,尽管照不进我的房间,可这世界毕竟明媚。哭够了也睡足了,我又有了信心,初春的太阳让我觉得实在是没有理由就这么沮丧而认命地把好好的洋葱末扔掉。我打开了电脑,连上了网,想看看洋葱末可以用来做什么,搜索了很久之后,终于有了主意。

我拿上钱包,跑到不远处新开的电器城,挑了一台不大的烤箱,接着在超市里买了一些蔬菜,又在外国食品柜台选了些香料和奶酪。

回到家,云戈已经回来了。我跟他打过招呼,换了衣服,一头扎进了厨房。我用开水烫掉番茄那层塑料纸一般的皮,去掉番茄籽,细细地切好;用一块儿黄油润过炒锅之后,把番茄和前夜切好的洋葱末都倒了进去,翻炒之后加入一桶番茄膏和一点儿水,最后用糖、黑胡椒碎和披萨草调好了味道。

“披萨酱?你是要做披萨吗?”云戈在我身后问道。

“是啊,别捣乱,我这儿和面呢。”我挥了挥沾满面粉的手,“出去出去!做好了叫你,做好之前不许捣乱。”

云戈笑了:“好吧,你还真是能耐,这么快就敢做这么复杂的东西。我可等着啊!”

云戈在美国好几年,肯定对披萨熟悉得很,想糊弄他大约不会像用不伦不类的中餐糊弄美国人那么容易。我做了一次深呼吸,鼓励自己:披萨而已,能有什么难的,意大利的女人不是都会做。只不过因为我是中国人,好像就多难了似的,就像意大利女人会做醋溜白菜她的邻居也会很吃惊一样。

我很快发好了面,炒好了牛肉粒,刨好了奶酪。一切居然都很顺利,把披萨放进烤箱的时候我松了口气,万分感激阿妈教给我的基本烹饪技术,让我没有像小牧说的那样,每次雄心勃勃地买了一大堆东西,却做得一塌糊涂,沮丧之余大骂几句,然后全部丢到一边。

披萨上桌的时候,我叫了云戈,他洗了手,坐在桌前,一脸热切地看着我手里拿着的轮刀。

“看你那样儿,像一只等着开饭的小狗似的。”我取笑道。

云戈学着小狗的样子吐了吐舌头,指着被我切得大小不均的披萨:“主人、主人,大的、大的!”

我很久没有看到他笑了,真的是很久。从呼伦贝尔回来之后,整整一个冬天,他几乎连话都不怎么说,哪怕倒一杯水给我,也只放在桌子上,然后用眼神或手势示意一下。我一直小心翼翼地观察着他,他只是沉默,我看不出别的什么——愤怒、痛楚,或是沮丧。他照旧做着所有事情,只是很久没有笑过了。眼下我看着他难得一见的笑脸,心中隐隐地不安,马上挑了块儿大一点儿的披萨铲起来放到盘子里递给他。他接到手里,三口两口,下去一大半儿。

“嗯,味道真好,很正宗!”他一边嚼一边口齿含混地夸奖道。

“当然了,我的手艺可不是吹的。”我得意地说。

“你怎么不吃?”他伸手来要第二块儿的时候问道。

“肉馅的。”我回答,一边又铲起一块儿放到他的盘子里。

“那为什么不做蔬菜或者水果馅的?”

“蔬菜和水果长时间焗烤以后有股子剩菜的味道,闻着就像学校食堂门口的泔水桶似的,我不喜欢,所以做了肉馅的,也没在奶酪上面放洋葱和辣椒。”

“那就这样,我吃着你看着?”

“是啊。”

“那我只有肉馅披萨吃吗?不能给口蔬菜吗?”

“这个。”我把手边的东西往前推了推。

云戈拧着眉毛:“黄瓜蘸酱?”

“嗯。”

“……有点儿配不上吧?”

“不用‘有点儿’,就是配不上。披萨要配浓汤和沙拉,可我今天能把披萨做好都不错了,别的等下一次吧。”

饱餐之后,收拾好了桌子,云戈很自然地把碗碟洗干净控在了沥水篮里,我泡好了茶,端着走出厨房,放到了餐桌上。我们一起喝茶,聊天,随便地说着些闲话,直到喝光一壶茶,回到各自的房间忙碌。

一切又恢复到了原来的样子。我不时地用披萨当晚餐,做得越来越熟练。云戈平日不大讲究吃穿,但似乎是很喜欢披萨的味道,心情仿佛也跟着好了很多。我们又可以说说笑笑,只是某些事情,很默契地,谁也不提。

披萨真是一种寂寞的食物啊!每当我难过而又没有眼泪的时候,就去切洋葱,切了洋葱就去炒披萨酱,炒了披萨酱就去烤披萨。我告诉自己,其实一切都没什么大不了的,第二天的太阳照常升起,我依然有一颗坚定无畏的心,依然可以认真地面对生活。我是哭过了,可那不是因为我软弱,而是因为我切了一颗洋葱。

云戈似乎一直都没有发现什么,只有一次,他大口嚼着披萨的时候仿佛很无意地问了一句:“炒披萨酱要用洋葱是吗?”

“嗯。”我答了一声。

他没有再问什么,我也没有再说什么。

天气开始暖和了,平稳的生活和再次开朗起来的云戈让我彻底地放下心来。我每隔几天烤一张披萨,除此之外的所有时间和精力都放在了毕业论文上,没日没夜。我在自己专业方面的基础谈不上很好,好在入学之后因为身边有杨简行这个活生生的样子逼着,一直没敢荒废,加上导师的信任和耐心指点,拼过了许久,慢慢不那么吃力了。我很快上交了论文,并被告知了答辩日期。

答辩的那天,云戈陪在我身边。走进教学楼之前,我仰起头来,告诉他:“云戈,我不害怕提问的导师,不害怕观战的同学,可我怕你。你看着我,我会紧张。所以,你在外面等着我好吗?”

“好!”他点点头,笑着,站在教学楼前的一地阳光里,就像小时候我在同一栋楼里上琴课,他跟白子哥哥在同一片阳光下等着我那样。教学楼重新装修过,早就换了模样,学校的围墙也重建过,当年的花坛也早已没有踪影,一切的一切都已经完全不一样,可他还是像从前那样等着我。答辩结束我走出教学楼的时候,看到他把两只手插在牛仔裤口袋里,拢起嘴唇,做着吹口哨的样子,远远地站在当年的树荫下。

他看到我,立刻迎了上来。“怎么样?”他笑吟吟地问道。

我做了个胜利的手势。

“太好了!”云戈非常高兴,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来回搓着,“要不要庆祝一下?喝一杯?想去哪里?”他一连串地问道,语气里带着掩饰不住的兴奋。

“我哪儿也不想去。”我轻声答道,“云戈,我们散散步,直接回家,好吗?”

他马上安静了:“好!我们回家。”

此时还未到傍晚,阳光还有些许热度,好在我们背对着太阳。云戈是那样高大而结实,一路上我看着地上的两个影子,忽然想起高中的时候小况对我说过的话:“你跟肖云戈站在一起的时候,像是大提琴的脖子上挂了个哨儿。”

我忍不住对自己笑了。

云戈说起了别的话题:“小狼,你接下来还有什么事情必须做的?”

“办各种手续,包括毕业手续和留校手续。”

“留校的事情定下来了?”

“嗯,导师说只要通过答辩就没什么问题。我们学院在扩招,非常缺人,特别是我这个专业,可能要连续几界从毕业生里留人。”

“那你以后是正儿八经的大学教师了?恭喜啊!”

“多谢!”我笑道,“那你呢?”

“我?”

“嗯,你不想找个固定的工作吗?”

“固定的工作?”

“是啊,比如大学教师。现在各处都在建立流行音乐专业,我们学院也在筹建流行音乐二级学院,教师非常缺,你的学历足够找到很好的工作。”

“……没想过,现在这样不是也挺好。”

“是没什么不好,可是总要晚上工作,时间长了很辛苦。”

“没事儿,习惯了就没什么了。”他答道。

我正在想接下来还能说些什么,云戈把手放在了我的肩头:“小狼,我认真地跟你说一件事儿。”

他认真的口吻让我莫名地紧张起来:“什么事儿?”

“你这几天有时间吗?我是说就眼下这几天。”

“就这几天?还真没什么事儿,办手续也要等别的系答辩结束。怎么了?”

他正色道:“我们应该像之前约定好的那样,去一趟白云峰。”

我哑然。

我立刻想起了在自中转站回程的公共汽车上我跟云戈的约定,算了算,已经是前年的事情了。去年的春天,我们陪伴着阿妈,再一次忘记了春天。今年的春天,我忙着自己的论文,忙着躲避云戈的目光,又一次忘记了春天。

我哭笑不得:“就是想看看春天是怎么来的,仅此而已,多简单的事情,我怎么就是记不住呢?”

“没关系,还有明年、后年,机会多的是。不过,已经许下的必须兑现。”

“好,我完全同意。”

“那刚好你这几天没事儿,去准备一下,带好需要的东西,我去查询一下路线和车次,尽快出发——说好了的,不许坐车,自己用两条腿爬上去,马上要看到天池的时候立刻往回走,不能看见一滴天池水。”云戈坚决地说道。

“好,没问题。”我答道。

只隔了一日我们便出发了。坐过了一夜火车,宿下之后起了个大早,又坐过了几个小时汽车。一番折腾之后,站在山脚下昂首仰望的时候,正是一个晴朗的上午,明媚的阳光从流溢着湛蓝与金黄的天空中扑洒下来,夏日的熏风不断地吹在我们身上。

“老天——有这么高么?”我有点儿傻眼。

“我查了,2691米。”云戈说道。

“那是海拔啊!”我忿忿不平地嚷道,“那是从海平面上算的——从山脚下也这么高吗?我觉得这都能有三千米了……”

“别想了,爬吧。你就是自己吓唬自己呢,这里又不能直接看到峰顶,哪里知道有多高。”云戈说道。

我咬了咬牙,把背包里的水拿出来一口气喝掉,远远地把空瓶子扔进垃圾箱,伸手把帽檐拉得低低的。

“爬就爬,谁怕谁啊?”

云戈笑了笑,立刻跟上,我们并肩出发了。

刚开始的时候,脚下有一条整修过的路,我一边向前走一边向四下里观望。夏季是长白山脉最好的季节,山野烂漫,树木与绿草长满坡谷,野花羞涩而繁密。我们穿过一片绵密的岳桦林的时候,勾连起来的树冠遮蔽下的浓荫里有一种常年不见阳光的森然,苔藓散发出湿寒的味道。我的额头上不停地渗出汗水来,身上却奇怪地一点儿炎热的感觉也没有。

“据说长白山里有很多名贵药材,快看看能不能挖到人参。”云戈玩笑道。

“就怕没碰到名贵药材,碰到珍禽异兽了。”我也开玩笑地回应他,“比如出来个熊瞎子什么的可就热闹好玩儿了。”

“熊来了跑啊。你每天跑步都多少年了,跑得比我还快,怕什么。”

“你以为人能跑过熊啊?我听人说,被熊追上了跑是没用的,要爬树。”

“爬树?难道熊不会爬树吗?”

“熊当然会爬树了,但是熊很笨,爬上去了下不来。人比熊轻,可以爬到很细的分支上去。林子很密,就可以顺着跳到旁边的树上,再从旁边的树上下来逃跑。”

云戈不怀好意地笑着:“熊笨下不来?我怎么记得你爬上树了也下不来呢?”

“谁说我下不来了?”

“你不是有一次被村子里的大白鹅追上树了下不来了吗?”

“那是我小时候……”我恼火地说,转头几步跑到了前面。

云戈独自乐了一会儿,跟在我身后。走了很久以后,我们走出了密林。又走了很久之后,前方没有修好的路了,只有一条之前的登山者踩出来的路,不算太清晰,能够辨认而已,在前方的一大片高山苔原上勉强地延伸着。

这里的植被稀疏了很多,一些最常见的野花四下散落。再往前看——准确地说,再向上看,植被几乎完全消失不见,只有一丛一丛类似苔藓的稀疏植物,地表裸露着,黑乎乎的,却不是肥沃的黑土地那般油亮的黑色,而是隐隐不祥的焦黑色。再往上看,最高处,那略有些烟云缭绕的地方,大约就是峰顶了。

“没那点儿绿色的话看着跟火星表面似的,这些石头的颜色好奇怪。”我说。

“火成的,大约就是这样的颜色。”云戈说道,眼睛看着前方。

山势到了最陡峭的地方了,而且,路还很长。没有树荫慈悲的遮蔽,阳光毫无遮拦地暴晒在前方每一寸道路上,我们即将途径的每一块儿石头都被晒得滚烫,带着怨毒地向外散发着热量。我跟云戈齐齐地注视着前方,都没有说话,我不知道他的想法是怎样的,总之,我的心里泛起了畏惧。几个和我们一样的徒步攀登者陆续跟了上来,到了这里,也不约而同地停下了。

我无比后悔两年前跟自己打了这个赌。

“多好的太阳啊!晒得人浑身暖洋洋的。走吧!”云戈轻松地说道。

众人应声出发。我无奈地跟上,小声嘀咕:“你真是体格好,说得这么容易。”

“要不怎么样?说得无比沉痛就好走了啊?”

“也是。”我振作了一下,换了副口气,“那就愉快地出发吧。”

可是也就走出了百十来米,我就没了这幅轻松。没有植被,阳光暴晒,黑色和灰色砂砾的反光特别强烈,我几乎要被烤干了,眯着眼睛,也不大看得清什么。非但如此,脚下的路——其实根本没有路——也非常不好走,流沙遍布,一步一滑,山势又越发地陡峭。最后在一个同行者的倡导下,我们结伴沿着“之”字形路线前行。队伍慢慢地拉开了距离,体力不支的被甩在了后面。我脑子里什么念头都没有了,只剩下一点点炽热而模糊的意识,朦胧地挪动双腿向前走。

力气快要耗尽的时候,我们到达了峰顶。

观景点就在我们头顶上方不到十米的地方,人很多,大部分都是乘坐越野车从另外一条路上来的。同行的人向着从上面刚刚走下来的人打听情况,对方纷纷说着天气真好。

“看得可清楚了。”有一拨人拿着专业摄影设备,一身长枪短炮外加一头汗,一边往下走一边兴高采烈地说,“今天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连对面山峰上的每棵树都看得清清楚楚。这会儿到雨季了,整个夏天,上来十趟有八趟什么也看不见,要不也就看到锅盖那么大一块儿,听说有人在这里等一个月都白等。”

同行的人受了鼓励,一下子又都来了精神,纷纷手脚并用地爬上了最后的十米,然后,我听到了他们的欢呼声。

我跟云戈站在原地,暴晒着,面面相觑,都在心里剧烈地斗争着,有点儿想要耍赖。

“累半死爬上来,还难得好天气,不看真可惜。”我嘟囔着。

“别抱怨了,还不是你出的缺德主意。”

我恼火地站直了腰,看着跟我一样满头大汗的云戈:“你知道我为什么出了个这么损的主意吗?”

“为什么?”他一边擦着汗一边问道。

“因为我当时觉得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再忘了,就算我忘了,你也会记得。”

云戈叹了口气:“你知道当时我为什么马上就同意了吗?”

“为什么?”

“因为我也觉得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再忘了,就算我忘了,你也会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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