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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的高中 (二)中提琴手顾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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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的生活依然轻松,虽然课程一点点地开始加重,作业也慢慢多了起来,但在课余时间,校园里依然有一种难得的生活气氛。年级里大多数人都会加入一两个学生社团,每个星期三下午有两节课的时间是社团活动,人们可以跟一群有共同爱好的朋友们一起享受属于自己的乐趣。

军训回来的第二个星期的星期三下午,社团开始招募新人。操场上摆满了桌子作为签报处,各个社团的成员在人群里走来走去,鼓动游说新人加入,那情景比我后来在大学里看到的还要热闹。云戈拉着我和白子哥哥在操场上转来转去,逐个地打听那些社团到底都是做什么的。

“小狼,那儿有个音乐社团,里面有一起排合唱的,还有四重奏。你不想去吗?”

“不想。每天练琴已经花很多时间了。”我指了指前方,“那里有个什么好像最火爆,不知道是什么。你们看那里那么多人。”

“嗯,那是体育社,云戈你想去吗?”白子哥哥问道。

“没兴趣。你们看那边那个,手工?做手工活吗?串珠子什么的?不适合我们吧?”云戈说道,然后转过来坏坏地笑着,看着我:“小狼,要不你去吧,培养一下淑女气质?”

“讨厌。”我狠狠地挖了他一眼。

“你那么笨,连穿针都不会,学学有什么不好嘛!”

白子哥哥伸手在云戈肩膀上拍了一下:“好啦,别老欺负女孩子。”云戈得意地嘿嘿笑着。

“要不这样吧,小狼,你看那边。”白子哥哥抬起了手,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了过去。

“呃,生活组?什么意思?”

云戈抢着说:“教你做饭洗衣服,什么什么的啦。”他顿了顿,慢条斯理地补充道:“嗯,我觉得吧,你去学学也行,上次你炒的鸡蛋差点把我们俩吃死。”

我有点儿委屈:“你妈妈每次做木樨肉的时候我都在一边看着,我就是像她那样炒的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么难吃。”

“所以让你去学学嘛。你要是会做饭的话,将来你的男人一定很幸福。在有人脑子犯糊涂肯娶你之前,我们也能沾沾光。去吧去吧。”云戈很殷切地说,白子哥哥在一边笑。

我四下环顾,攒动的人群乱哄哄地围拢在各个签报处前,看着就像后来壮观的毕业招聘会。只是高中生们还知道要把那些宣传单拿在手里或是扔进垃圾箱,经历过大学教育以后,他们就直接把没用的单子扔在地上了。

没有史老师,读书会对我没什么吸引力了。我迟疑了一会儿:“好吧,那我就去生活组好了,要是我能学会做好吃的就太好了。那你们呢?”

“我们还能干什么,画画呗。连洗衣服做饭的组都有,肯定也会有美术组了。”

所谓的生活组,其实还真的就像白子哥哥和云戈说的那样,主要是内容是家政内务。这一组的成员差不多都是女孩子,拿不准主意的小牧也跟风报了这个组。组织活动的学姐们事先会像老师备课那样查找资料、准备授课笔记,在活动课的头一刻钟里讲讲世界各地的家务和饮食趣闻,剩下的时间就交给我们实践。有时候是大家一起根据菜谱学做一种点心或肉干之类的东西,在心中记得牢固了以后回家去实践,并在下一次课上把成果拿来与大家分享。更多的时候是某个同学把自己的秘方拿出来教给大家,如果条件可以的话还会当场动手。隔了多年,我已经不大记得当时都学过些什么了,就像我也早已把高中课程的内容忘得一干二净,只记得在那几个星期的生活组活动里把我原本就大概会做的泡菜做得彻底精熟,并在后来的二十年时间里一直享受着自己的好手艺。

每当我们这些女孩子凑在一起摆弄那些水嫩的萝卜和白菜的时候,都会清晰地听到对门教室里音乐社团的排练。多数时候是合唱,基本上由一些极度热爱音乐又没有受过什么训练、甚至五音不全的人组成,那些刚刚过了变声期的嗓子凑在一起,攒足了力气吼得山响,把《五月的鲜花》唱得像劳动号子。唱到高音处,时不时会有某个控制不住气息的声音尖锐地冒出来,像某种动物的怪叫声,这边生活组的姑娘们立刻忍不住笑起来。有时候合唱队会挑战一下自我,唱些有难度的作品,比如分声部的合唱,可唱着唱着,也都唱成了一个调了。如果唱个什么转调比较多的作品,最后就会变成大家集体跑调,通常是所有人都跟着那个嗓门最大的人跑。虽然我们这边削萝卜皮的姑娘们唱起歌来也未必好多少,可听到别人跑成这样,还是忍不住狂笑,有人会笑到连手里的萝卜都快要拿不住了。一个月以后,我甚至都说不清楚去参加活动课是为了做泡菜还是为了欣赏跑调大合唱了。

可是某一天,对面教室里传过来的却不再是合唱,而是弦乐器“咿咿呀呀”调弦的声音,一根根琴弦松弛了又绷紧、绷紧了又松弛,我甚至可以听到音叉振动发出的标准音和弦轴拧来拧去发出的“吱呀”声。每一把琴、每一根弦都在试探着、摸索着、犹豫着,寻找自己的位置。那些银丝般的声音像插在瓶子里的花束枝条般松散地聚拢在一起,细弱而又充满了巨大的疏离感和私密感,让我感到某种奇怪的谐和与抚慰。

南腔北调的大合唱自此被精细的弦乐四重奏取代。有时候我说不出来他们拉的具体是什么作品,只是感到很好听。重奏的声音比合唱的声音小了很多,但我仍然可以听得出那些受过良好训练的乐手们娴熟的指法和弓法,所有的声部都被交代得舒展而果断,就像用削得很锐利的眉笔在白纸上描画出来的纬线一般清晰,牵展衍替,分驳咬啮。我很喜欢这样跟随着弦乐的节奏做自己的事情,只是有一次小牧有些不解地问我:“你为什么不参加音乐社?”

“去唱跑调大合唱啊?好让你在这边一边削萝卜一边笑个半死?”我嘻嘻哈哈地说道。

“你从小学琴,唱歌还跑调吗?”

“我自己唱歌绝对不跑,但如果旁边有个比我嗓门大的跑调,我就不会唱了。”

“那不参加合唱,你会拉小提琴,可以参加重奏啊。”

“重奏跟独奏是两回事儿,我没参加过重奏,基本上什么也不懂。人家该嫌我笨了。”

“哎,你去试试嘛,人家嫌你笨你再回来么。”

“你这个笨蛋,这也算是鼓励啊?你应该说‘不会的你不笨’……”

“哦,对对。不会的你不笨,人家不会嫌你的。”

“后补的不算。”

小牧吐了吐舌头,做了个鬼脸:“那你就这么听着,不觉得手痒痒么?”

“嘿,这你就不知道了。”我扬了扬手里的水果刀,得意地说,“自己拉琴跟听别人拉琴是两回事儿,感觉非常不一样。以前除了上课的时候老师做示范以外,我很少有机会离这么近听别人拉琴。”

“那有什么不一样呢?不都一样的琴吗?”

“我也说不清楚。云戈老嘲笑我拉琴跑调,据说音准不好是因为耳朵不好,可是别人拉琴只要稍微跑一丁点儿,我马上就能听出来。我自己拉琴再跑调我都觉得还过得去,可是别人一跑调我就受不了。”

“那听别人拉琴不是很难受吗?你干嘛还要听?”

“不难受啊!我可以一脸正义地谴责他们跑调,那感觉特好!”我坏坏地笑起来。

小牧跟着笑起来:“你这个缺德鬼!”

深秋的一个下午,我走出活动课教室的时候,一个人拦住了我。我仰头看了看,那是个看上去和我差不多大的男孩子,中等身材,长着一张端正的、线条柔和的脸,略略卷曲的中短发。谈不上有多么英俊,眼眸里却流露着善良与温和。他安静地站在教室门口,下意识地摆弄着手里的琴箱。

“你好,我叫顾况,高二·四班的。”他很大方地直视着我,声音不大,口气却很从容。

我仰着头,好奇地看着他。他比我高一个年级,不知道找我能有什么事情,而且还带着琴。我很有礼貌地回答道:“嗯,你好,我叫李过庭。”

“嗯,我知道,我认识你,我来是想找你帮一个忙。”

“帮忙?我能帮什么忙?”

“我是对面教室里重奏组的。我们乐队里原来的小提琴手有一个退出了,所以我们现在没有第一小提琴,你可以加入吗?”他很直接地问道。

“乐队?”我奇怪地问道,“你怎么知道我会拉小提琴?”

“我有几次见过你拿着小提琴箱,有时候是你哥哥帮你拿着。琴箱有点旧,好像用了好几年的样子,把手上的痕渍跟你的手也刚好吻合。所以我猜你会拉小提琴,对吗?”

我哑然。每天拿着琴箱过市,居然还以为没人知道我在学琴。

“可以吗?”对方温和地追问到。

“呃,但是,我拉得可不怎么样……”我马上心虚起来,有点儿尴尬地回答。

对方见我没有直接拒绝,很是高兴:“没关系、没关系,只要你肯加入就好。”一秒钟以后他又突然反应过来似的说道:“我不是说你拉得不好没关系,我是说……”

“嗯,我知道,你不用解释,还这么紧张。”我笑着打断他。

“那就好。那……你答不答应呢?可以加入我们吗?”他很热切地看着我。

我迟疑了。实在不想在每天练琴之余还要加上乐社的曲子,何况对于重奏我什么也不懂,这让我毫无信心。我借着走廊里暗下来的光线的掩护,看着这个有着一位古代诗人的名字的男孩子,他的目光里充满了期待,眨着深褐色的眼睛,长长的睫毛闪动着,像一头善良温顺的动物。我不知道该怎么拒绝才能不让他失望。

“可以吗?”他还是很耐心,可我最招架不了的就是别人对我有耐心。

“让我想想,想好了告诉你。”

对方有一点儿失望,但是马上又恢复了信心:“好,你决定好了一定马上告诉我。”

我看着他,轻轻点了点头。

他转身要离开的时候,我伸手拦住了他:“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

“打听的。”他小心翼翼地说,“这样私自打听你的名字你会不高兴吗?”

“没有,这有什么好不高兴的,好奇问问而已。”

对方小小地松了口气:“开始的时候我别人问高一·二班那个会拉小提琴的女孩子叫什么,可我身边的人都不知道我指的是谁。后来我就到处问那个个子高高的、长得很结实很帅的鼓手叫什么,认识他的人很多,我很容易就打听到他叫肖云戈。我接着打听总跟肖云戈在一起的那个女孩子叫什么,别人就告诉我你叫李过庭。”

“哦,是这样。”

“嗯,别人还告诉我,那个总跟你们在一起的男生叫裴丹青,是你的哥哥,肖云戈的铁哥们儿。”

听到他提到白子哥哥,我立刻警惕起来,很认真地看着他,想听听他接下来会说什么,倘若他出言不逊,我会立刻用眼神狠狠捅他一刀。

“我总看见你们在一起,很开心,真羡慕你们。”他很诚恳地说。我没说话,他又接着说道:“那我先走了。下周三我在这里等你,你一定要加入我们啊。”

我放下心来:“那好,下周见。”

对方挥了挥手,微笑着转身离开。

接下来的整整一个星期,我一直在想同一个问题:要不要加入。那个叫顾况的家伙,他长得也不算英俊,而且也没有别的看上去很特别的地方,却毫无理由地让我有一种没法拒绝的感觉。可是毕竟课业会越来越重,我又没有当演奏家的天份,花这么多时间赔在琴上似乎不太值得。我翻来覆去地盘算,犹豫了很久,终于还是决定了:不加入。

第二周的活动课上,我依然听到了对面教室传来的四重奏,那声音一直在轻轻地撩拨着我。我摆弄着手里的水果和水果刀,认真地聆听,从几个交错分合的声部里仔细地分辨中提琴的声音。那声音是那样醇厚干净,结实的琴弦起振柔和、温纯内敛,像一个成熟的年轻男人,温柔内向而又浓郁热烈,清淡渺茫,可又柔韧结实,裹挟着穿透与割裂的力量,带着一种强大的、不断远离又不断逼近的感觉。

以前我从来没有留意过中提琴的声音,可今天这声音让我突然觉得小提琴的声音很讨厌,像个叽叽喳喳的贵族小姐。

活动课快要结束的时候,乐声停了下来,一个人简短地总结了几句之后,翻合乐谱的窸窣声和锁扣琴箱的声音传了过来。当我也收拾好自己的东西走出教室的时候,果然看到顾况如约在门口等着我。他还是安静地站在那里,抚弄着他的琴箱。我不由自主地停下了脚步。

“嗨!你好!”他开心地冲我打招呼。

“嗯,你好。”我小声地回答,却很没有底气,为了即将说出口的拒绝感到抱歉。

他靠过来,贴近我站着,深褐色的眼睛里闪烁着光泽:“你想好了吗?可以加入我们吗?”

我抬头看着他——他的个子没有云戈那么高,可我也还是得抬头看着他。我已经做好决定了,我要做的就是坚定地告诉他:“不!”

可我却迟疑了,怎么也说不出这个“不”字。他的脸庞干干净净的,带着自信而从容的神情,眉宇清淡舒朗,目光如星,刚刚的琴声仿佛还像酒神的藤蔓一般柔韧地缠绕在他的指尖和手腕,带着光影闪烁和跳动着。我看着他流溢着年轻与温和的脸,几秒钟之后,仿佛被催眠了一般,莫名其妙地说了一句:“我加入!”

对方立刻笑起来。他把琴箱放在肩上,搓着两只手:“那就说好了啊!你可不许反悔哦!我们平时各练各的,每周三一起排练。”

接着他把肩上的书包打开,拿出一叠纸:“你的谱子。”

我迟疑了一下,伸手接了过去。

“你都准备好了?你就知道我会答应你吗?”我问道。

“没那么确定,不过没有死心。”

他挥了挥手,开心地说了句“下周见”,转身离去。

我独自站在安静的走廊里,心中充满了懊悔:不是做好决定了不加入吗?为什么又莫名其妙同意了。那意味着我要花更多的时间练琴,并且做好因为跑调而被嘲笑的准备。我完全不知道该如何驾驭那些高难度的作品,也不知道该怎么适应乐队。我没有任何这方面的经验,而且都想好了拒绝为什么却又答应了……我转身回到教室,把谱子对折了一下放进书包,趴在窗台上发愁。

“你想什么呢?发什么呆呢?”小牧的声音在我背后响起,她用手拍了拍我的肩膀。

“没什么。有人邀请我加入乐队,我本来想拒绝的,可是稀里糊涂地又答应了。”我沮丧地回答她,转过身来坐在座位上,靠着窗台,抱着胳膊。

“啊,乐队?我们对面那个弦乐四重奏吗?你答应他们啦?”

“是啊。”

“既然答应了就好好练琴呗。”

“可是我怕我练不好,他们选的那些曲子都好难。你知道有些作曲家就是上帝派来刁难演奏家的,他们选的都是那些人的作品。”

“你想太多了,没关系的,再难的曲子不也是人练出来的。”小牧安慰我道,“去试试吧,没试怎么知道自己不行。”

“那我要是跑调了你不许偷笑。”

“哈,其实我听不出来跑调,是你告诉我他们跑调的。”小牧捂着嘴乐起来。

“那每次你跟着我笑什么啊?还笑得那么前仰后合的。”

“我也不知道啊,你说他们跑调了,还抱着棵大萝卜趴在那儿笑得要死,我看你那样儿就忍不住跟着笑了。”

“那好吧,我就试试。真的不行再说。”

“就是,去吧去吧。”小牧摇晃着我的手,“你们要是开演奏会,我一定去听,还送一只眯眼儿熊给你。要是你哪个音拉跑调了,我就使劲鼓掌、大声叫好,这样别人就听不出来了。”

“讨厌的家伙,你就不能忘了跑调这茬儿啊?”

“是你整天跟我‘跑调、跑调’地唠叨嘛。你总抱怨自己拉琴跑调,别人跑调你也笑得半死,弄得我现在觉得不跑调都不对劲了。”小牧使劲撞着我的肩膀,“哎,我说,你就别想了,好好练就行了。”

我看了看小牧没心没肺的样子,只得横下心。先练练看,不行再说。

晚饭之后我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打开琴箱,翻开谱子放到谱架上,拿好琴和琴弓,想了想,又忍不住停了下来。我把琴和琴弓放在桌子上,走到窗前拉开窗帘。月光如秋水一般倾流进来,闪动的波光在墙壁上凉凉地、沉甸甸地晃动着。我倚在窗前,看着桌上的琴和琴弓,那隐约的轮廓看上去安然而静谧。我认真地看着,忽然觉得迷离起来。

从我还是个荒原上光着脚丫子疯跑的野孩子开始,就习惯了每天练琴,每周去上琴课。在我妈看来这是一件很雅致的事情,可是我从来没有认真过,坦率地说也从来没有喜欢过,只是不讨厌而已。我习惯了在白子哥哥和云戈画画儿的时候有一件能在他们身边做的事情,除此之外,琴对我来说就没有什么别的用处了。喜欢上以后,和他们在一起的时候练琴也不那么用心了。待到搬进城里,在客人面前的几次拙劣表现招致了父母的训斥之后,我更加对琴有些疏远和抗拒。如是地,一晃,便浪荡过了初中的三年。我的第一把琴小得就像孩子的玩具,连同第二把琴,如今早已不知去向。第三把琴也已经用了很久,我无数次把它握在手里、抗在肩上,可现在,在这安静的夜晚和如水般冷冽疏浅的月光里,它看上去如此陌生。精心打磨的鱼鳞云杉琴身在月光下泛着黯淡柔和的光泽,像一块儿幽深斑斓的长闪石。这光泽每夜闪烁在我的身边,可此刻我却觉得仿佛从来没有见过一样。

难道我真的要开始认真练琴了?就因为一个叫顾况的小子邀请我加入他们的乐队,而我莫名其妙地答应了?我有那么多需要恶补的功课和那么多还没有解决的问题,我一直想着等到我上了大学不用再练琴的时候就可以不了了之,现在却真的要认真对待了?实际上我跑调的问题没有那么顽固,只要集中注意力就没什么问题,问题是我总是很容易就走神。执着琴弓,几弓之后我的脑子就会分成好几股,各自飞向不同的地方,两只手下意识地控制琴弦和琴弓,却全然忘记了自己在干什么。我知道自己有这样的问题,但是从来没有太在意过,反正我也只是在琴上打发时间,又不想怎么样,何必那么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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