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故人长绝(1/2)
2004年9月,教育部宣布我校与工业大学合并,组建新矩州大学,并决定年内完成对我校申报“211工程大学”的评审工作,消息传来,全校欢腾,啤酒瓶、白酒瓶以及各种锅瓢甚至被子从宿舍楼上砸了下来,以庆祝这一盛事,终于成为重点大学了!二本的分数进来,一本的文凭出去,谁能不高兴?然而这些似乎并不关我卵事,因为9月19日,我最好的朋友,也基本是我唯一的朋友习敬轩死了,我接到瑾的电话时,万荣邦从二手市场淘来的那台只能看图像不能听声音的破电视,正在播放十六届四中全会开幕式画面。
他死在家里的车库里,用橡皮管将排气管的尾气连通到驾驶室,那天是星期天,他和瑾住在家里,第二天早晨瑾叫他到校上课找不着人,才在车库里发现的,车里的循环播放着的cd只刻录了一首歌曲——保罗和加芬克版的《斯卡布罗的集市》。
葬礼很简单,因为死的是年轻人,没搬进屋,直接就拖火葬场了,当天火化后就送去了凤凰山公墓,上山时,瑾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和一条黄色的裤子捧着他的骨灰盒走在最前面,我则跟在她的后面,再后面就是他的家人和亲属,大家全程都没有说话,也没有哭声,我木然地跟着瑾亦步亦趋地踩着石阶往上爬,习敬轩的死对我的打击太大了,那时我真想不通他为什么要死,就像那时的我没有读懂《挪威的森林》里木月为什么要死一样。
瑾全程都没有说话,从山上下来时,我想约她吃饭安慰安慰她,她拒绝了,第二天去朝阳村他们租住的房间时,她没在,电话亦无法接通。我就在她们租住的房子住了下来,等了大约一个多月,她都没回来,床头的墙上挂着一张她和习敬轩拍的婚纱照,我睡在另一头,每晚看着她们的相片发呆,那段时间觉得精神像失常了一样,每晚都会梦见我去火车站送瑾,她穿着葬礼时的衣裤,提着一袋橘子,然后慢慢消失在火车站的入口处,如此这般,我觉得有些害怕,也猜想她肯定走了别处,就向老板预付了一年的房租,搬回了寝室。
我想毕业后回老家去教书,所以实习的地方就选在了我高中毕业时的涪川中学。
正如一位长者说过,其实母校就是这样一个地方,你可以骂它,甚至也自认为自己确实很讨厌它,但他却是深深存在于你心灵深处的一个东西,我们即使别说什么摇篮之类高大上的,但他至少承载了关于你的一段记忆,而且不可磨灭。
根据我的情况和要求,学校安排带我的老师是我高中时的物理老师,姓张,一个矮胖矮胖的中年男子,还是和教我们高中时一样,话虽然不多,且看起来也和蔼可亲,但有一种莫名的魅力或者说威慑力,只要他上课,全班同学没有一个敢吱声。
他让我坐最后一排,先听几节。待到下课时,才有机会和他在走廊上攀谈了几句。
“有什么困难吗?”他问。
“还没有,只是还不太习惯久坐,已经静不下心来了。”我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烟来,分他一支后,给他点上。
“我基本都是上30分钟,后面15分钟留给大家做作业,布置作业的时候,你就可以出来了,也不用一直在里面坐着。”
“也没事,习惯就好。您还是那习惯,中途都要出来抽支烟。”我笑了笑回答道。
“我今年教两个班,一班和三班,一个星期有16节课,没课的时候你就不用来了。”他边说边从书的夹层里找了一张课程表给我。
就这样上了几天后,那两班的同学也都知道我是实习老师了,下课后总会围着我问一些诸如大学生活究竟怎么样之类的问题,我当然胡扯了一番,大体是不用每天都上满课之类的,后来就有同学拿参考书问我物理题,因为三年多没接触高中物理了,差不多全忘了,所以一下课我就赶紧溜之大吉。
由于那样干坐着也实在没有意思。开始时我还每天都去,上了一段时间后,下午我就压根不去了,张老师也没打电话问过我,我也懒得给他请假,就这么混混霍霍过了一个多月。我当时租住在一个远房的七姑家,她家有个女儿,卫校刚毕业,年龄上来说是我表妹,人很漂亮,每天就带着我到处玩,白天不是旱冰场就是网吧,有时也带我去她的亲戚家(她家的直系亲戚也基本是我家的旁系亲戚),晚上基本都是在ktv唱歌,她同时有很多男朋友,而且每个都带给我认识,每次见面完后她就会给我讲这人xing功能咋样,阳wu大不大之类的,我真佩服她的演技,因为对她每个人都很亲热,连我都觉得累,她却沉醉于中乐此不彼。她当时交的男朋友中,其中一个叫张恒的,是我初中同学,后来他俩还结了婚,不过她的一切我从未给张恒提起半句,他当时在城北街开了一间网吧,自然每次去都不收钱的,还负责中午饭,因为去的次数比较多,我也有些不好意思,他没有专职网管,我就说我来给你当网管吧。他说,你高兴就好。
说是网管,其实只要会一个ghost函数就行了,电脑有什么问题,一个ghost重装,就这么简单,他里面的几个服务员都是小姑娘,见我不爱多说话,也经常拿我开涮,有时客人喊:“喂,网管,倒杯水来。”本来这是服务员干的活,但那就个小姑娘就得寸进尺了,“喂,易网管,喊你倒水呢?没听见吗?”这时,表妹就会站出来说话,“搞错没?搞错没?”我总觉得她那样做,不好,所以只做了几天,我也就没有再给张恒当网管了。不过也通过张恒,我碰到了以前的一个老朋友。
有天下午张恒打电话告诉我说,我们一初中同学结婚了,问我要去还是不去?
一问才知道,是陆秋歌,他显然不知道我和陆秋歌有过那么一段过去,因为当时我们基本没有给任何同学提过这事。
结婚的习俗,在我们那里农村和城市还是有稍许区别的。在农村,女方家头一天请客,男方第二天一早派车来接,迎娶新娘到家后再请客。如果在城市,则是在同一天,女方家是早上,中午时分男方派车来接,下午在男方家请客,但有一个共性,就是新郎不能亲自去接,一般都是新郎的兄弟或至亲带人来接。由于我们是陆秋歌的朋友,所以必须一早就去女方家吃酒。
县城很小,我和张恒没多久就到了。路上还约了几个初中同学,大家凑钱买了些东西,当然无非就是鲜花、布娃娃之类,记得还有套床上用品。
陆秋歌穿着一套白色的婚纱,带着一朵小红花在门口迎客,见我们到来,她很是高兴,过来用手抓着我的右胳膊嘘寒问暖的。
“读大学了就把我忘了?”她打着趣。
“没,怎么会呢?”我用左手轻轻推开她的手,因为她这个举动,很多人都盯着我看,我觉得怪不好意思的。“那时又没有手机,电话薄又弄丢了,所以联系不上。”我接着说。
“我在你qq里发了很多信息的。”
“那个qq密码弄丢了,就换了,你应该看到的,那个qq从没有上线过。”我接着说道,“你好像长高了。”
“拜托,我今年才21哎,肯定在长的嘛?”
“那这么早结婚?”我说了这句话又感到不对,赶忙补充说道,“能早结婚多好,我们还得继续读书。”
“我工作都两三年了嘛,闲着也是闲着,觉得合适就接了呗。对了,你怎么知道我结婚的事情的?”她停了一下,又说道,“你和初中同学都有联系,就不和我联系?”
“没了,你说过的嘛,和我做朋友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性格孤僻的,一种是没有朋友可做的人,……”然后我简略地像她叙述了我来实习并遇到张恒的大致过程。最后我问道,“新郎我认识吗?”
“不认识,是我小姑们单位新考来的同事。”
“你厉害,一来你就抓住了。”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本能地抬起手准备拍她的肩膀,但在那种场合,又觉得很不合适,所以刚抬起一半就放下了。
她看着我的动作,会心地笑了笑。
“你小姑呢?”我问。
“在里面呢。我带你去。”她说着,要过来拉我的手。
我向后退了两步,说道,“没事,我自己去。”
她笑了笑,点头说道,“好吧。她在里面整理嫁妆,进去里面第二间。”
我走进去是,叶知秋正背对着门整理嫁妆,我用手拍了拍她,她回头一看是我,一怔,笑着问道:“你怎么来了?”
我把刚刚给陆秋歌讲的情况大致又给她复述了一遍。
“需要我帮忙吗?”我问。
“不用,不用,你站着就好。”
“你结婚没有?”我问
她回头对我笑笑,说道:“结了又离了。”她没等我开口,又继续说道:“对了,没孩子,人是你上次在我家碰到的那个,原因是我和我大学的恋人出轨被他知道了。”
“你一次性说完了,我们的谈话怎么继续下去?”我顿了顿继续说道:“你倒挺坦白,你应该说夫妻感情不和什么的。”
她回过头来笑了笑,说道:“是我的错。”“你呢?怎么样?”她问。
“老样子,那你现在和谁过?”
“一个人,还没有找着合适的。”
“我的意思是你那个恋人。”我用手比划着说,“大学那个。”
“他有妻室的。”
“没离婚?”
“她媳妇不知道,他是想两个都要,而且在另一个不知道的情况下。”她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回头来笑了笑。
“你到挺开明的。”
“是傻,嗯,也不是了,主要是一时冲动,对,还是一时冲动。”她强调着说。
“你呢?”她问。她的意思是问我有没有女朋友。
“没有。”我答。
“那我们俩凑合着过吧。”她说完后,又继续补充道:“不用结婚的,你不必担心。”
“我原意和你结婚的。”我斩钉截铁地说道。
她回头看我一眼后,没有说话,又继续低头整理东西。
“我说的是真的。”我认真地补充说道。
她突然停下了手,说:“我现在很后悔刚刚告诉你那些。”
“我能理解。”我说,“我真的很想你,以前就是因为顾虑了很多东西,所以我错过了你。”
“谢谢,我也是。”她用手捂了捂脸,然后又继续低头整理东西。
待里面的东西全部打包完成后,她就站了起来,我跟着她走了出去,到大厅后,她指着一个凳子对我说,“你先坐着吧,我去招待其他客人,等接亲的人来了后,我们一起去吃饭。”
“行,你不去送亲?”我点了点头说。
“不去了,坐个车满城转,有啥意思。”她嘿嘿地笑了笑说道。
说实在的,我也着实想不透为什么结婚时,非要找几十辆车满城转。一是浪费钱,再一个造成交通拥堵,再者说车也不是自己家的,要么借要么租,因此就算是想显摆也不能成其为理由啊。
叶知秋走后,我就去找了张恒,他正和几个初中同学在那吹牛,我说过,我是个性格孤僻的人,不善言谈,所以就在那坐着听他们瞎吹,当然所有老同学聚会都一样,不外乎就是侃自己又开了家什么餐馆、赌场和酒楼之类的显摆之事罢了。
待到迎亲的队伍到达之后,主人即安排吃饭之地,酒足饭饱后回来就等着吉时发亲了,待司仪宣布吉时已到,对方就会进来三个人,通常是两女一男,男的在前面,这人一般是新郎的平辈至亲,因为在农村,新娘的父母会哭着喊着我的儿我的幺什么的,因此会认为是在骂接亲的,所以一般是新郎的亲兄弟之类的人,城市倒不会,父母一般会当着此人对新娘说几句诸如要孝敬对方父母、要家庭和谐之类的话,待交待完毕后,后面跟着的那俩女的,其中一人会打开手里的红伞遮住新娘(我也不知道这代表什么),另一人则扶着新娘往外走(农村的新娘这时通常会大哭,所以需要人扶,城里即便不哭亦保留了该习惯),待新娘上车后,其余接亲的人等就会进来搬嫁妆,待迎亲的队伍走后,女方家庭随即会安排十来人跟在后面,名曰送亲(不能有父母),待送亲的队伍走后,女方这边的事情也就结束了,亲戚些则各自走散。
因为是中午,我和那几个初中同学走出来后就各自分开了,张恒叫我去他的网吧,我也找理由拒绝了,回到七姑家里时,我那表妹正在院子里玩,看见我就非要拉着我去河街旱冰场玩,进了旱冰场,里面几个小混混模样的人玩得正嗨,见我表妹长得漂亮,就故意来撞她逗她,不管是否是恋人,毕竟是我带的人,我肯定不爽,就指着其中一个领头的骂了几句,那人把旱冰鞋脱了就往外跑,我也赶紧把旱冰鞋脱掉,此时全场人都看着我们,老板也赶紧走了过来,刚刚出去那人进来时手里拿着一根“千担”(和扁担的区别在于,扁担是方的,千担是圆的且两头是尖的,比扁担粗更扛压,我们这里的棒棒军习惯用这挑东西),二话不说对直向我打来,我急忙往旁边一闪,千担就打在旱冰场边的铁扶手上,嘴里叫着,“在涪川没有人敢骂我张麻子。”
我火一下上来了,右手按住千担,嘴里骂了句“我管你妈张麻子李麻子。”然后上前就要开打,旱冰场老板赶紧上前把我俩分开,对那人说道,“易晴川,扎伊们同学。”不知那人是听了易晴川还是扎伊这名字,反正气焰立刻就灭下来了,然后讲了声“对不起”就走了,后面那群小混混则作鸟兽散。
经过这么一闹,就和表妹沿着河街闲逛。
“你刚才真有面子。”她说。
“要啥面子,他们先撞你,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嘛。”
“其实我和他们都认识的。无所谓了。”
“那你刚才怎么不讲?”
“你们那么快就打起来了,我根本没有机会嘛。”
“他跑出去拿千担的时候,你就可以喊他的嘛。”
“我其实是想看你打架时究竟是什么样子?”
我气不打一处来,就懒得理她,跳上一个刚过来的三轮车走了,留下她一个人在那里傻笑。
没坐多远,叶知秋就打来电话问我在哪儿,我说,河街呢?她就叫我在桥下等着。
没多久,她就到了。
“去哪儿?”我问。
“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
我跟着她往前走,没多久就到了趸船上。
“这趸船有什么好玩的?”我问。
“我调到水警队当队长了,这上面二楼有我们一个警务室。”
“你在这上面上班?”我跟着她边走边问。
“没有,在公安局,这里是一个警务室,这段时间都没有人,到了热天就安排几个水性好的在这里值班。”因为现在是十一月,天气已经转冷,河里没有人游泳了,所以没有安排人,她想表达的是这个意思。
我跟着她转过拐角楼梯,上了二楼,中间一间房间写有水警队三个字,她掏出钥匙打开了门,里面就一张桌子和一张床,墙角有一台饮水机,很干净,桌子上放有一个台灯和几叠文件,墙上挂有一套警服、一顶帽子和一条警棍。她见我我站在门口,没有进去,就招手说,进来吧。
“怎么感觉像进了派出所一样。”我跨步进去笑着说道。
“这里本来就是派出所嘛。”她边说边打开抽屉找东西。
“该不会找枪吧?”我笑着问。
“对,找枪枪毙了你。”她笑了笑说道,“找钥匙了。”
“你还别说,我现在看着你们这警服警棍就怕。”
“被打过。”她已经找到钥匙,起身拉着我往外走。
“没有,但看着就怕。”我答。
“专门设计的嘛,让人看着就有威慑力。”她边锁门边说。
“你不是说有几个人值班吗?怎么只有一套女警服。”
“旁边那间也是分给我们的,这间我专用。”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有些得意。
“去哪里。”看着她受理拿着的钥匙,我问。
她走到栏杆边,指了指趸船后面的摩托艇说,“随便。”
“你会开摩托艇,技术如何?”我问。
“马马虎虎。”她说着双手放在我的肩膀上,在后面轻推着我往下走。
“别把我俩都淹死了。”我回过头笑着对她说。
“你不是说要娶我吗?死就死呗。”
“拿给我骑呗,到达摩托艇边后。”我说。
“夏天呗,这天气,如果真掉下去,咱俩真得死。”
我点了点头。
她骑在前面,发动摩托艇,我则坐在后面,用手搂着她的腰。
穿过乌江大桥后,她就开始加速,那种感觉真的无法形容。不是摩托艇有多爽,而是同行的人那么美!
“哎,有多少码?”我大声地向着她喊道。
“嗯,你说什么?往河边看。”风声太大,她显然没有听见我在说什么,她要我往河边看的目的是要我以河岸为参照物就不会感觉到有多快。
此时夕阳倒映在水面上,波光粼粼,像铺了一层金子,摩托艇像一把利箭从上面滑过。我把头斜靠在她的后背上,双手搂着她的腰,突然感觉自己的灵魂像离开了自己的驱壳一样,从上往下看,蜿蜒曲折的乌江里,摩托艇像一条狂怒的鲨鱼怪叫着扑向前方,而我和叶知秋则如驾驭鲨鱼的神仙眷侣一般。
当晚我就住在了叶知秋那里,后来直接没去了七姑那里,理由是学校给分了寝室。
她每天按时上班,我则按时去学校实习。
到了十二月的时候,我终于不用只坐着听课了,张老师听我上过几节后,但凡遇到新课,就叫我上30分钟,他则坐在下面听课,然后用最后15分钟在讲台上对我的课进行点评,这样的方式既有益于我,也有益于学生。
由于要上课,所以每晚回家后我都要备课到很晚,叶知秋见我很认真,就问我说:“你是不是很想当老师,记得你以前读高中时都没这么认真。”
我摇了摇头说:“不是,我一点也不想当老师,张爱玲说过,‘教书很难――又要做戏,又要做人。’而且这东西就像做ai一样,开始几次还行,但每天都要对着那帮同学反复讲同样的问题,那就味同嚼蜡了。”
“那你干吗这么认真?”
“我只是觉得只有这样,仿佛才有家的感觉。”
她看着我表示不解。
“比如你看到我工作时,帮我披衣服,帮我倒水等。”
她会心地笑了笑说道:“你不工作我也帮你做这些事情的。”
“感觉不同,不过我没有工资。”我有些尴尬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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