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二十一、白日(1/2)
天色将明。
一片静谧之中,奥敦格日乐猛地睁开了眼睛。
缓了片刻,待到眸中的狂乱恍惚都安定下来之后,他悄无声息地起了身。
里衣已经完全被汗水浸透了。他打开床脚的行囊,取出一套干净的里衣,然后,伸手将已经黏在身上的衣物退了下来。
刚过十六的混血少年,身躯颀长,皮肤莹白,然而,这份美感却被身上纵横交错的道道疤痕破坏殆尽。
纤长却粗糙的手撩着衣襟,在距离心脏不远处的弹痕上微微停顿,然后毫不犹豫地离开。
这一身疤痕过了好几年仍不见消减。或许,终此一生,它们都将和那时不时出现的可怖梦靥一起,时时提醒自己,有些人,有些事,永远都不能、也不可以忘记。
换好里衣,着了外衫与轻甲,奥敦格日乐将换下来的衣物扔进床下的盆子里,拎了佩刀,转身出了营帐。
北地初春的黎明,空气干而冷,让人顿觉神智一清。他深深地吸了几口,才觉得因为噩梦而变得沉郁的心情开阔了些许。
说起来,他已经很久不曾梦见当初在雅克萨城内的旧事了。
他是被掳至罗刹人军中的蒙古女子生下的孩子,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何人,甚至连个名字也没有——现在的名字,只不过是他当初被询问的时候,随口答出的、那个早就疯癫着死去的、该被他称作母亲的可怜女人的名字。
那时的日子是混沌一片,挨打、做活、吃饭、睡觉……每天都是这四件事,经年不变——尽管,后两者占的分量实在是小得可怜。
彭春围城的前一天,他因为没干完活儿而挨了三十鞭子,并且被剥夺了那一天的唯一一顿饭。第二日被压上去守城的时候,他发着高烧,浑身无力,以至于后来浑浑噩噩一头栽下了城墙去。
好在雅克萨城本就不高,他又是正好掉在了城下的尸首堆上,才捡回了一条性命——不过,断掉的那几根骨头和靠近心脏那一枪,也着实让他痛苦了很久。
可他却无比的感恩这痛苦。
当初阿列克谢·托尔布津投降之后,彭春依照康熙旨意,将俘获的罗刹人全数放还,城中被掳去的奴隶虽然被解救安置了,但他们这样的混血儿彭春却不敢随意留下。排查到最后,只有少量的、基本看不出罗刹血统的、会说蒙语或是达斡尔、鄂伦春土话的小孩子被收容,如他一般的、面相上一看便有罗刹血统的,则被与俘虏一起放还。只有他,因为伤势太过严重,而被暂时留在了清军营中。
没有人对这一决意表示不满——因为这样的长相,他们早就饱受新满洲军中那些丧家失土的兵士们的愤恨,又因着身份,处境也没见得比当初在雅克萨城里做苦工的日子好了多少——当心中所以为的救赎破灭之后,人到底在哪里,又有什么分别?
那些人麻木地随着罗刹军远退雅库茨克,然后在托尔布津卷土重来时被命令修建新的雅克萨城,再然后……因为托尔布津担心他们与清朝有所勾结,而被全部无情地杀死在他们刚刚修建好的城池之下。
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他刚刚从阎王手中抢回了自己这条贱命。他凭借着不知道哪儿来的勇气挣扎到彭春面前,求他留下自己,救自己一命。那年他不过十二岁,因着长期缺衣少食,身材干瘪瘦小,看起来不过七八岁模样,又因着重伤初愈,脸上不见一点血色,青白似鬼。彭春到底还是不忍心,因此默许了他留在清军营中。
伤完全好了之后,他被送到了新满洲游哨营——探哨,绝对是各种兵种中死亡率最高的一个。他人小力弱,全无练武基础,又是一副令人憎恶的长相,被送到这里,跟明确地告诉他让他自生自灭没有任何区别。
可自生自灭……好不容易才捡回了条命的他,怎么可能就此甘心!
用沉默隐忍回应所有的歧视侮辱,用能动的所有时间来学习一切保命的方法,用一年半的时间为自己挣得一个可以活得像人的空间,然后,用一个机遇,获得那些高高在上的人的青睐——清军第二次攻城之时,正是他用火炮击毙了城头上探查敌情的托尔布津。
他用功劳、才干和军人都会欣赏的坚韧性格换得了彭春的关注,也因此,他在军中的日子变得更加好过了起来。但是这对现在的他来说,已然不够。他需要一个合法的、独立的身份,哪怕是新满洲八旗的旗籍也好,只有这样,他才能在这场战争之后真正作为一个自由的人存在,而不是做一个肆意飘零的浮萍,或是哪家高门大户养下的狗。
可这个,偏偏不是彭春等人敢轻易给他的——原因无他,正是他这张带了太多罗刹人特征的脸。若他生成一副清人面貌,随便与他个户籍,不过是封口的事儿。可因着他这张脸,任谁都会担心会莫名其妙地背上个里通外敌的罪名,更别提彭春他们这样的手握军权之人。
所以,他只能等。等接下来的战争给他一个实现自己愿望的机遇。
——然后,他等来了一个少年。
一个明明出身皇家,却总把情绪都装在眼睛里,像不知事的小孩子一般,全不掩饰自己澄澈率直视线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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