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斗殴(1/2)
这时庄向秋走过来,听到后怒道:“你才像螃蟹,我就低头找一下钥匙,哪有像你们一样横行霸道的。”
另一个小青年盯着庄向秋丰满的胸脯,眼珠子差点掉出来,他使劲吞了一口口水,淫笑着说:“美女,包夜么?哥有钱,经验丰富,价钱随便开。”
庄向秋俏脸一板:“嘴巴放干净些。”
小青年嬉皮笑脸地说:“吆喝,美女还很辣,我就喜欢你这个调调,今晚陪哥,包你爽一夜,怎么样?”
庄向秋:“滚。”
李正一趁着缓气的功夫冷眼旁观,发现这两个混子一直只说话,不动手,觉得很意外。如果是偶然事件,一般混子只怕早就动手动脚,就算废话连篇,但能占手脚便宜的时候绝对不会含糊。
道上混的大抵可以分为四类人:
第一类是顶层的老混子,这些人城府极深,等闲不会变脸,更加不会动不动就喊打喊杀,他们只动嘴。
第二类是真正混社会的打手,这一类人通常很少说狠话,只动手不动嘴,因为他们知道动嘴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第三类是靠脑子吃饭的,他们轻易不会得罪人,别人得罪他,本着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轻易也不会翻脸,但只要被他们逮到机会,阴起人来绝对不会手软。
第四类就是未入门或刚入门的混混,这类人通常都喜欢放狠话,打架斗殴是常事,但很少有下死手的心思,偶尔出现死人事件,多数都是热血上头失手打死人。
最后这类人闹事时,首先都是在言语上占点便宜,期间会动手动脚。这里动手动脚指的是毛手毛脚推推攘攘,而不是真的直接动手开干。
眼前的两个小青年很明显属于第四类人,按理说不可能像现在这样,手脚干干净净,只一味地口头上占点便宜。所以李正一才觉得有点不正常,两人给他的感觉就像打游戏丢减益状态拉仇恨一样,只嘲讽绝对不动手。
“走吧,不要跟这些人一般见识,跟他们说太多话,会拉低自己的智商。”李正一拉过庄向秋的手,朝一边走开,想绕过去。
庄向秋被李正一拉着右手,稍微挣扎一下,也就顺从没有挣脱,配合着往外走。
大背头刚才一直没说话,眼见李正一要走,心里有些发急。他们两个本就是酒吧混混请来故意闹事的,对方给的任务是让李正一先动手,然后弄进去关几天。如果对方不上钩,就把事情搅混,先弄进所里再说。
大背头是有点犹豫的,因为他不敢在清石酒店门口附近明目张胆地闹事。但这时候如果让开身子让两人过去,那任务就完不成,好处当然也就没份。
所以大背头只略一沉吟,便伸手一拦:“犯了事就想走吗?道歉都没一声,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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