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鬼开的客栈(1/2)
秦历三十年,夏初。京都龙将府邸。
帝国第一大将——龙将项武常年征战在外,很少回京。但此番他必须回京,一是汇报战果。二是布局,帝国对江湖武林即将有一个大动作。
不过此刻项武喝着茶,他的心思不在面见陛下汇报战果上,也不在会见宰相共商大事上。于自己府宅中,他依旧穿着战甲,所以喝一口茶,也是伴着金属的声响,仿佛无时无刻都要杀人。
茶是好茶,但他的眉头却一直皱着。旁边的管家老徐知道,自己的主人肯定是什么问题想不明白,这个时候他默不作声,等着主人问自己。
到茶入嘴边,那抹苦涩融进舌头时,项武说道:“奇袭铁黎国那云骑队的那个计划,确实很妙。”
老徐点头道:“的确是好计策,果断迅速,但计策再好,也需要一个能执行好计策的人。这次奇袭,若不是靠着主人盖世武艺和用兵如神,文人的计策终究是纸上谈兵。”
项武眉头皱的更紧,说道:“可你知否,这次行动虽然成功,但我本当回不来了。”
老徐诧异,虽然战场上的事儿他不知道,不过他一直知道主人乃是朝廷第一大将,有他在,几乎是不会失败。
他也知道,主人手底下有个文人书生,那书生虽然不打仗,可却着实为主人奉献了不少退敌制敌的好计策。这一文一武不知被敌国多痛恨。
项武说道:“雾囚谷一战,朝廷派我去,本就说明了处于劣势,但其凶险程度还是超过我预计,我与书生不谋而合,都认为当奇袭。”
“事实也证明,奇袭是对的。只不过铁黎国的云骑确实是精锐中的精锐,我们损失也很大。并且被断了回路。于是只能从阎王臂那条险道上走。”
老徐听到阎王臂时不禁问道:“传说那条路尽是穷山恶水,且食人猛兽不计其数,据说肉体凡胎绝无可能走过阎王臂。主人竟然能从那里返回。当真乃神人。”
项武摇了摇头,说道:“我一生杀了铁黎国那么多人,落在他们手里必然生不如死。倒还不如死在这荒郊野岭,做个恶鬼来得自在。这阎王臂起先我也不以为然,虽然抱着必死之念,但还是想走出去,其中跟着兄弟们也的确经过不少穷山恶水,豺狼虎豹再凶猛,又怎敌我特意挑选的奇袭营精锐。”
项武忽然叹了口气说道:“那阎王臂,若我带足了军粮,虽然会狼狈不堪,但也绝对能过,可那时我与众将士都是险中逃离,哪还有半点粮食,而那时走出阎王臂至少得用七日时间,可不出三日,众将士便将饿死。”
老徐额有冷汗,问道:“那主人是如何走出这险地的?”
项武眼睛微眯,他忽然问了一句不着边际的话:“老徐,你说这个世间可有鬼神?”
老徐说道:“这老奴可说不好。”
项武并不在意老徐如何说,他只是忽然想这么问。
“如果没有鬼神,为何那日在阎王臂的深处,会忽然出现一间客栈。除了鬼神,又有谁会将一间客栈开在方圆千里皆是险山恶水的地方?”
老徐也惊得无语,自己的主人竟然在命在旦夕时有这样的遭遇。但久居朝唐,即便是老徐也知道,鬼神这种东西,本就不存在。他自己也为主人干过不少血腥事情,手上也沾过血,要说有鬼神,大概鬼神也从来不会找上他们这样的人。
老徐说道:“这间客栈不管如何,都救了主人的命,老奴这便命人去阎王臂找寻。”
项武摇了摇头,眼睛精光连闪,说道:“我回来后第一件事便是命手下将士搜索,然而他们沿着我回来时的路线走去,却并未发现任何客栈,那书生也说,再有钱的商人,也不会把客栈开在那样的地方。”
老徐这下明白为何自己主人问这么一句了。
这客栈,竟然凭空消失了,这若不是鬼神,是什么?
老徐沉默片刻后说道:“主人,此事不简单,可需要老奴传话给天机阁?”
项武沉思。良久之后他说道:“算了,作罢。这事便只有我与那数十名将士知晓,你我都知道,天机阁虽然能查出来,但手段未免偏激。此事就这样算了吧。”
老徐点头,应声是。此事便算告一段落。
但这世间可是真的有鬼神,同样的问题还出现在许多其他地方。
福津城位于帝国东南,乃是帝国最乱的一座城,盗贼与乞丐最多的地方。因此,也叫乞丐城。无数江湖中人触犯了法律便会来到这么一个地方寻求庇护,但等着他们的只有两种结果,从此逍遥法外,或者过着比帝国大牢更恐怖的生活。
这个乞丐因为打小出生在福津城,所以叫阿福。帝国的江湖没有丐帮,但乞丐依然是每一个江湖不可缺少的一环。
这一日,依照惯例,阿福当开始给自己的几个新部下吹吹自己的光荣事迹,或者讲讲江湖奇闻异事,证明自己已经开始闯江湖了。
“我福爷虽然是个乞丐,可是福爷我享受过的待遇可不是一般乞丐比得了的。”说话时他眼比天高,好不得意。
手下一个小弟道:“老大肯定是吃过了城西铺老李家的烧鸡。”
另一个小弟说道:“老大一定是喝过了城东张酒鬼家的酒。”
也有小弟拍马道:“我看城中嬉春阁的姑娘也看上了老大。”
吃喝嫖,虽然阿福也蛮想的,不过还是做出一副很生气的样子,说道:“瞧你们这点出息!福爷我可是住过一等一的客栈的人。那日福爷我外出练功,竟然在城外荒野处见到一家可比得上京都至尊阁的酒楼。即便如此,那客栈老板,见了福爷我,那也是好吃好喝的供着。烧鸡美酒女人,那是应有尽有。”
其实阿福虽然是在吹牛,但也离事实不远。那****被城里另一伙乞丐势力驱赶,竟跑到向来很少人去的东郊,因为东郊那片林子很扰人辨别方位人称忘归林。结果阿福被困三天,饿的眼冒金星。
却忽然看见不远处竟有一间客栈,那客栈虽然看着陈旧,却也不比那些酒楼差了几分。而当老板看见自己时,竟也真的十分客气,虽然那饭菜确实不怎么好吃就是了,可是总比饿死了好,而且,对方居然只收了一个铜板,要知道,自己可是一等一的乞丐,每天几十个铜板上下。
再由那老板指了指路,阿福总算度过了这一劫。
这时却有个小弟问道:“老大,谁会把客栈开到东郊啊。而且还在忘归林里。”
听了这话阿福不高兴了,不过为了让这几个小弟知道自己的厉害,他决定冒险再进一次亡归林。
于是阿福说道:“居然敢质疑福爷我说的话?我今天就带你们去一次忘归林,带你们好好享受一番。”
阿福心想,别说这几个傻小子,就连自己也没见过至尊阁,所以也不会被拆穿谎话。而且那饭菜虽然难吃,不过一个铜板怎么也比拿去买馒头好。更何况人生在世,面子二字。
一听自己老大这么说,众人倒有几分相信了,于是这七八名乞丐,就动身去东郊,寻找那可比至尊阁的客栈。
一路行来缓慢,因为害怕迷路,几个乞丐倒也精明,沿途做了不少记号。只是待到阿福走到那日客栈所在处时,却傻眼了,哪里有什么客栈,鬼都没有一个。
所以说,人生在世,变数二字。阿福若是以往发现自己丢了面子,必然是恼羞成怒要用拳头证明自己福爷这个人物的。但这会儿不同,他没理会几个小弟的小声抱怨和嘲讽。
他发呆良久,然后愣愣说道:“完了完了,难道大爷我见鬼了?”
此后阿福再也不提这事儿,仿佛感觉被不干净的东西缠上了。要是有谁,敢拿这事儿开玩笑,阿福定然是二话不说,一顿拳头招呼。
至此,这事也就放之任之,毕竟,除了那些真正遇到客栈的人,谁也不会相信这个世间真有这样的事情。
同样的事也发生在某个进京赶考的书生身上。那书生不知江湖险恶,竟被自己的车夫给出卖,抢去了盘缠和马车马匹,只留下几本书。原本不算长的旅途此刻变得遥遥无期。
然而或许命中注定要遇到贵人,书生居然在路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遇见一家客栈。那客栈老板也是同龄人,虽然饭菜不怎么好吃,可是能住上一宿,填饱肚子,已经让他万分感激,说了自己的遭遇后,老板也十分理解,竟只要了自己一本杂书作为费用。
那一晚书生睡得很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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