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2/2)
我发现,他的心跳声好听至极,就如母亲小时候给我唱的摇篮曲似的,特别的令人放松。
我迷迷糊糊地刚要睡着,却听到他在我耳边说:“西,别睡,山区寒凉,这里又没有被褥,很容易着凉的,你要真的想睡,我们就回玲姨那儿睡吧。”
不,我不想去玲姨那儿。我巴不得和他就这样相互依偎着,一直到海枯石烂,天荒地老呢。
我扑扇着眼睛,装出一副清明的样子说:“我不困,”
沈奕可刮了一下我的鼻子,说:“既然不困,就给我讲讲你的家乡,你的童年,还有……你的父母吧。”
我下意识地颤抖了一下,一直以来,我一直都把那些犹如剜肉剔骨般的往事深深地封存在记忆的最深处,不让它们浮出水面,一片一片地来凌迟我的心。
我从来不给别人讲我的从前,因为忌讳,也因为害怕,我不想别人同情我,更不想别人把我当成不祥之人。可现在,那些前尘往事却狠狠地踹着我的脑袋,逼着我不得不打开了记忆之门。
以我奶奶的话说,我生来便是一个不详之人,原因是我老妈临盆之际,一只乌鸦可着劲儿地对着她哀鸣了整整一下午。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刚把那只乌鸦赶走,我就呱呱坠地了。她当即便断言,我这个丫头片子,就是那倒霉的乌鸦转世为人的。
她极力教唆我父亲把我扔到野狼坡去,但父亲看我生的白白净净,娇憨可爱,便死活也不肯再听信她的金玉良言。
奶奶大怒,狠甩了我老爸一个耳光后,就把我们一家赶出去另立门户了。
我爸妈带我来到毫不起眼的零度小镇,然后拿出所有的积蓄开了一个小小的饭店。日子虽然清贫,但她们把我这个唯一的女儿当公主一样宠溺。我身上穿的,永远是小镇最时髦的衣裙,我手里的玩具,永远是最新潮,最流行的。
我家门前,是一条青石板铺就的狭窄小巷,弯弯曲曲的,就跟在房舍之间蜿蜒穿梭的蚯蚓一样。我和邻家姐姐刘小月非常喜欢在这条小巷里奔跑,因为鞋底敲打在石板上的声音,犹如琴键上奏响的一串串音符,清脆而又绵长。
有时见我们嘻嘻哈哈的玩的欢畅,刘小月的弟弟刘小亮也会拖着鼻涕跟在我们的后面,一口一个姐姐地跟着疯跑。
我到现在依然清晰地记得,刘小月那乌黑光亮的马尾辫,在后背上一甩一甩的俏丽模样。
十七岁之前,我以为我是全天下最幸福,最任性,也最肆无忌惮的人。因为只有我一个独生女,我老爸老妈宝贝的跟命根子似的。为了不让我受人欺负,我刚满八岁,我老爸就连威胁带恐吓地把我送进了散打馆。
我一看既成事实已经不能更改了,便退而求其次地开始贿赂教练了。我的教练是个满嘴烟熏味的中年人,尤其是那一口大黄牙,一看就是为烟草行业做了多年贡献的积极分子。
我从小就很善于察言观色,当即便把我老爸给我的压岁钱取出来,一咬牙就给那老烟民整了一盒软包装的大中华。烟酒店里的老板还以为我是拿去孝顺我老爸的,还直夸我又孝顺又体贴。
从此,只要那老烟民一逼我做那种蹲马步或者压腿之类的高难度动作,我就会乐呵呵地递上去一根香烟,满脸谄媚地说:“教练大人,你歇会再陪我练好吗?”
这个方法屡试不爽,那老烟民只要一见到香烟,黑黢黢的大脸立刻跟变戏法似的变的和蔼可亲起来。
长此以往,这老烟民也看出我是一坨扶不上墙的烂泥了,当下便改变方针,只教我一些赖以防身的花拳绣腿。遗憾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把那个教练教我的大多数招数都给抛诸脑后了,而直到现在都记忆犹新的,就是他苦口婆心传授给我的武林秘籍了。第一条,单打独斗时,要忘记自己是女孩,专攻对方的裤裆,因为不管多么强悍的男人,那儿都是他的死穴。第二条,遇到真正的强者,二话不说,撒腿就跑。
因为那些武林秘籍,我就跟如虎添翼似的,在我们那条小巷里可谓打遍天下无敌手。往往不出三天,便有家长带着鼻青脸肿的孩子上门去讨伐我。
为此,我还有了一个很不雅观的外号:祸秧子。
别说别人了,就连我老妈,气急了都会一边在我的额头上练一指禅,一边一口一个祸秧子的骂的不亦乐乎。
刘小月也愤愤地说:“死丫头,你就作吧,我要有那么好的爸妈,才舍不得老出去闯祸呢。”
刘小月一直就很羡慕我,常常说我上辈子烧高香了才会有福气做我老爸老妈的宝贝孩子。我知道她的羡慕是发自内心的,因为她的爸爸刘叔叔是个酒鬼,每次喝醉酒的时候都把她打得遍体鳞伤。
刘小月不止一次地对我说,她想杀了她那个禽兽爸爸,也想杀了她那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弟弟刘小亮。
杀她爸爸我没有意见,像那种醉生梦死的酒鬼死了也活该,但杀刘小亮我就不愿意了。刘小亮浓眉大眼,虎虎生威,因为是家里唯一的男孩,从小被家人当宝贝一样宠。就连他那总是醉醺醺的爸爸,看到他都是肉呀肝呀的一阵乱啃。
虽然被人百般疼爱,但刘小亮却没有丝毫的骄纵跋扈,他总是安安静静地跟在我和刘小月的身后,叫刘小月大姐,叫我小西。
我挥着拳头提醒过他很多次,我比他足足大了三岁,他应该叫我姐。
可他总是微笑着摇摇头,固执而又腼腆地继续叫:“小西,小西。”
而我一旦教导他长幼有序时,他都会俏皮地扮一个鬼脸,然后柔柔地来上一句:“我知道了,小西。”
瞧,这么可爱的小男孩,我怎么忍心让他成为刘小月刀下的冤魂呢?当然,我了解刘小月,像她那种手无缚鸡的女孩,最多也只是逞逞口舌之勇而已。
纵然如此,但我的心里还是极不舒服,一想到刘小亮屁颠屁颠地跟在她后面殷殷地叫大姐,而她却对那么单纯善良的小男孩憎恨到不共戴天的地步,我就觉得是一种罪过。为此我不少在刘小月面前为刘小亮鸣不平,但刘小月到底大我五岁,一张嘴就把我那还没来得及脱口而出的长篇大论给封杀了:“我告诉你小西,我和刘小亮就是典型的既生瑜何生亮?如果不是他的横空到来,我也不会像个灰姑娘似的在家里没有半点地位。你说,我该不该恨他?”
我心想你这话说得多新鲜,要恨你也应该恨把刘小亮制造出来的始作俑者,你的爹娘呀,恨一个无辜的孩子干什么?但这番话我只敢在心里溜达,却不敢在盛怒之下拳头紧握的刘小月面前公然说出来。
我爸妈经营的小饭店面积虽然不大,但味道正宗,环境整洁,价格公道,凭这些朴实无华的优点,几年下来倒也拥有了一批忠实拥趸,小饭店的生意日益兴隆,而我呼风唤雨的公主生活也越发的丰富多彩。
只要一有空闲,我爸妈都会带着我搭车去县城,他们带我去玩零度小镇没有的游乐园,带我去吃零度小镇没有的汉堡薯条,临返回时,还不忘带我去买零度小镇没有的新款衣裙。
而每次采购新衣,我必会央求我爸妈也给刘小月也置办一套,她已经是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我真不忍心让那些破衣烂衫埋没了她的光采。
刘小月每次收到我送的新衣时,眉眼弯弯的都极度兴奋,也只有那样的时刻,我才能在她的身上看到一个纯真无邪的少女模样。
如果可以,我真想用我的绵薄之力,把她那难能可贵的幸福无限拉长。
又过了一段时间,刘叔叔以女孩子读书没用为由,就拒绝再给刘小月缴纳学费了。正当我努力鼓动我老爸义务资助的时候,刘小月连招呼都不打一声,突然就出去打工了。
刘小月走后,我着实失落了一阵子。毕竟做了她十几年的小跟班了。她这猛不丁地一离开,我觉得连石板小巷都聊无生趣地跟僵死的蛇一样了。为此,我还故作凶狠地逼问过刘小亮,可那孩子一脸懵圈,一看就知道也是个被蒙在鼓里的主。
没有刘小月的日子,刘小亮便顺理成章地当起了我的小跟班。他总是伴随在我的左右,叽叽喳喳地问我很多无厘头的话题,比如“小西,你皮肤怎么那么白?”再比如“小西,你怎么那么漂亮?”
切,我还需要他絮絮叨叨地在旁边提醒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我老妈本来就是零度小镇出了名的第一美人,作为她的女儿,我又怎么可能基因突变成为贻笑大方的无盐女呢?
事实上,从我十三岁起,每天收到的情书和玫瑰都快绕地球一圈了,难道这还不能说明本小姐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吗?
那些写情书送玫瑰的行为虽然令我烦不胜烦,但至少我还会考虑到他们的自尊给予最起码的隐忍和尊重。但对于那些公然调戏我的孟浪之辈,我就没有那么好的素养了。凭借着教练教给我的那些武林秘籍和与生俱来的几分小聪明,我不少教训试图调戏我的登徒浪子,但最出名也最让人口口相传的,却是刘小月曾经提到过的那几件事。
首先被我整的是二狗子,那小淫贼,居然敢翻进我们家的院子里偷看我睡觉。于是,我故作不知,灭掉灯,再悄无声息地从房间里溜出来,绕到还正在努力往我房间瞄的二狗子身后,一板砖就给他拍晕了过去。
然后,我把他拖到外面,扒光了他的衣服,寒凉如水一样的秋季里只给他留了一条小内裤,把他吊到了一棵粗壮的大树下面。
当第二天他的家人大呼小叫着把奄奄一息的他放下来的时候,当众人都在纷纷猜测谁是凶手的时候,我和刘小亮躲在暗处,笑的连腰都直不起来了。
那时,刘小月还没有消失,她虽然什么也没说,但还是一下子猜出来就是我干的。
再接着,我又毫不留情地惩罚了小霸王。那小霸王仗着家里有几个臭钱,天天张牙舞爪地跟条疯狗似的。
有一天,他聚集了一帮狐朋狗友在我家门口,口口声声地说要和独孤求败的祸秧子单挑。
我老爸当时还在饭店,根本不知道家里有一大帮半大孩子在闹事。我老妈一看到那阵势,浑身哆嗦着几乎都快吓哭了。我顿时怒发冲冠,奶奶的,怎么挑衅我都可以接受,但唯独不能接受有人恐吓我老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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