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高地之战:较量(1/2)
晚上的蓝山依旧很美,四个大男人围着篝火坐成一圈,听特克斯吹奏口琴曲,老薛和啸天犬静静地趴在一旁烤火。
丛林陷入了短暂的寂静,夜出动物开始出来活动。猞猁原本是夜间杀手,被吴帝训练地跟人一个生物钟。
面对黑夜的丛林,老薛有些躁动不安,吴帝明白它的想法,由它去了丛林。
猞猁在北美丛林或许排不上数,但在澳大利亚绝对是顶级掠食者,没有什么动物是它的对手。
这家伙肯定是上树掏鸟窝了,日落而息的各种鸟类是猞猁夜间捕食的第一选择。
詹姆士峡谷森林就在眼前,从高地往下看是漆黑一片,偶尔有亮光一闪而过,那应该是夜出动物的眼睛。
四人不会全部去睡觉,有一人轮岗,每一个半小时换一班,正好能到天亮。
通往高地只有一条路,守住入口就没有问题。
第一班是帕特里夏,第一班是最舒服的,值完之后就可以安心睡觉了,而且夜间动物基本会在上半夜觅食。
今晚没有月亮,只有整片星空。
吴帝躺在帐篷里看星星,他们所在的高地绝对是风水宝地,既能俯瞰峡谷丛林又能仰望夜空。
他耐心地寻找北斗七星,可惜没找到,找了半天才想起这是在南半球,只能看到南十字星。
北方的水手,依靠北斗星及北极星来判断正北方向,而跑到南半球,就需要依靠南十字星座来判断正南方向。
在北半球生活了二十几年,想调过这个弯还有些困难。
南十字星座由四颗星组成,名字起的很随意,分别是十字架一、十字架二、十字架三和十字架四。
因为古代天文学发达的国家都在北半球较高纬度地区,看不到南十字星座,所以对此没有观察和记载,自然就没有取名。
到后来发现,南半球“”已经形成了约定俗成的命名方法,就是星座名加上希腊字母α、β、γ,一点美感没有。
吴帝想从天空中找出几个星座,结果啥都没找到,他很佩服古代东西方的天文学家,能把那些看起散乱的星星想象成各种动物之类的。
安静的晚上容易让人回忆,他想起大学时候的事情,那个从高中追到大学没有结果的女孩,而明年一月份,她就要结婚了。
山林里不时会传来嚎叫声,像是有动物在丛林里搏斗,也可能是它们遇到了夜间杀手老薛。
布雷迪和特克斯两兄弟在帐篷里忆苦思甜,回顾小时候的事。两个帐篷头对头,布雷迪总算正经了一会,他讲起了到本迪戈之前的事。
布雷迪在成为淘金徒之前,是个洒脱的背包客,他跟随几个朋友开着辆破旧的小型巴士穿越了半个西澳大利亚。
从西海岸的珀斯开始,一直到了最北部的达尔文港,期间斜穿过西澳洲的大沙沙漠,除了加油之外就没遇到任何人。
布雷迪说那是他第一次见到沙漠,到处是沙垄和沙丘,连绵的沙垄可达数十公里,二三十米高。
他们的破巴士是无法完成这项艰巨任务的,他们骑过骆驼也徒步过。
虽然荒凉,但大沙沙漠那里是个聚宝盆,中部埋藏着数百亿吨煤矿以及各种金属矿。
吴帝认为布雷迪的队伍是冲着捡金子去的。
没人说话后,大伙就睡着了,守第一班岗的帕特里夏手握弓弩靠在篝火旁,身边放着一把步枪一把火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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