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佣兵的野望(2/2)
安格斯耸耸肩:“我相信吉利克一定会很高兴的。”
“而我还得忍受你那位教士朋友的道德劝诫。”女边伯哀叹一声,“如果我怀孕的话,他一定会搬出律法,用石头砸死我的。”
“我走了。”安格斯从武器架上取下皮革剑带和锁子甲,衣衫蓬乱地离开了女主人的房间。
安格斯很喜欢在军营,即便在达戈贝特某次“不小心”泄露给自己,那些士兵的旧主“风雅大师”雷诺就是女边伯的上一个情人后,他依然喜欢和士兵们在一起。
罗伯特·马利特给他的那本手册也成为他训练间歇的读物,虽然他本能上更信任养父的教导,但书里那些冷冰冰的文字几乎有一种控制人心的力量,仿佛穿越了时空的神谕,专横地令人服从并相信。
玛蒂尔达也从不回避在他面前谈论雷诺——那个“老私生子”,而安格斯是她的“小私生子”。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拒绝我的钱,雷诺一个上午花出去的就比得上你一年的军饷。”有一天,她这样对他说。
安格斯记得自己随后报复性地像一把小刀一样扎进了她的身体,让她再也不敢随意开玩笑。
我是父亲的儿子,莫莱的继承人,我只卖我的剑——我不是出卖身体的私生子。
然而诺曼人的话适时地涌上脑际:你不止有一把剑。
然后他又想起女边伯丝绸一样光滑的大腿,于是下体立刻坚硬如铁,走近军营时,安格斯才将杂念驱逐干净。
作为一个佣兵指挥官,他最初接手的与其说是军队,不如说是一支仪仗,由于某个涂脂抹粉的“风雅大师”的个人爱好,这些家伙既缺乏打仗的经验,又缺少良好的声誉,他们都是些追随主君出入宫廷的漂亮兵人,全身上下干净得如同棋子一样。
但是安格斯不肯屈从他们毫无道理的遁词,更不打算当一个漠不关心的傀儡,最初是为了保命,他用长剑强逼着这些人进入敌营偷袭,好在那时候托斯卡纳叛军经历半天厮杀,加上骤然遇袭,猝不及防,他靠着个人武艺毫无困难地解决了残敌的抵抗。
等到正式成为这支军队的首领,安格斯就开始纠正任何营中的错误,他首先将雷纳喜欢的那种华而不实的轻薄盾牌全部扔掉,让士兵们使用北方人的筝形盾,然后让他们练习列成密集阵型作战的本领。在让大家都全身披上铁甲训练,树立起百万一心、无坚不摧的信仰后,安格斯已经将部下们的习性完全转变过来,他们不再将钱财浪费在漂亮的衣服和餐具上面,而是更加乐意投资到银光闪闪的胸甲和马具,只有精致的女人依然是士兵们无法摆脱的弱点——安格斯自己也并无立场指责这些男人。
好在一个盔明甲亮的武士似乎比一个穿金戴银、涂脂抹粉的混混更能赢得女人的芳心,士兵们沾沾自喜之下,也就忘记了平日训练的苦楚,纷纷追求起扮演意志坚强、勇猛剽悍的硬汉形象来。
安格斯经过一名向自己举矛行礼的卫士,随手按住自己的剑柄。
下一次,我会保护好她的,高地武士应该守卫自己的女人,哪怕来犯者是罗马皇帝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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