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不如跳舞(1/2)
蔡依林(jolintsai),台湾当红女歌手。
1980年9月15日出生于台湾新北,1999年签约环球唱片,同年9月发行首张专辑《jolin1019》出道。
该专辑发行首周销量就超过六万张,接连获得亚洲唱片、玫瑰唱片等销售榜冠军;并以40万张的总销量,荣获第七届新加坡金曲奖“最佳新人金奖”、第六届channelv“亚洲区年度最受欢迎新人”和台湾tvbs劲碟民选大赏“最受欢迎新人”等奖项。
蔡依林就此一举成名,与孙燕姿、萧亚轩、梁静茹并称为港台歌坛“四小天后”。
2002年2月,蔡依林改签唱片公司新力音乐与经纪公司天熹娱乐。同年3月7日,蔡依林推出个人第五张专辑《看我72变》,带来的不只是蔡依林形象上的改变,而且歌曲风格也呈现多样化;专辑在亚洲地区的销量超过100万张,凭借该专辑蔡依林在台湾g-music风云榜中获得最佳女艺人奖及最佳专辑奖。
可以说,眼前这个时间,正是蔡依林红透半边天的时候。
而这张近期正大火的《看我72变》专辑中,有多首歌曲都是节奏非常快的舞曲,而蔡依林也正是在这张专辑中,首次尝试了转型舞曲和摇滚,开启了她未来“亚洲舞娘”的第一步……。
无论从关注度、适合度上,选择她作为《劲舞团》的代言人,的确是最佳的人选。
张志帧动作很快,风行本来和索尼音乐就是战略合作伙伴,通过索尼的介绍,很快与天熹娱乐接洽,进行了代言谈判。
为游戏代言,对于此时的大部分明星而言,还是个全新的领域。
只有网易前阵子请到了周星驰为《大话西游》代言的案例。
天熹娱乐也不知道该怎么报价,考虑到吾爱音乐网在大陆音乐界的影响力,最后传过来的代言报价是400万台币/两年,比蔡依林正常的商业代言便宜了100万。
林风算了一下,擦,按现在的汇率,才合100来万人民币啊!
再过几年,蔡依林的身价可就远远不止这个数了。
林风指示张志帧,价格没问题,要是有可能的话,最好一次签四年。
游戏代言比较简单,林风又不考虑电视投放,主要就是要求蔡依林要配合游戏的宣传活动(每年两次),拍摄游戏海报等。
四年代言合同,800万台币的代言费,不论是对于蔡依林还是天熹娱乐,这时都是一笔大合同。
得到风行方面希望尽快签约的消息,蔡依林和她的经纪人,也是天熹娱乐的经纪主管蒋承缙,当天就直飞京城。
林风也给予他们高礼遇的接待,安排了张志帧亲自去接机。
叶志伟开着奔驰s320,倒是沾了光,近距离接触了一下偶像。
蔡依林的到来,也让36层的风行公司员工骚动了一下。
虽然吾爱音乐网近年影响力日趋扩大,不少唱片公司和艺人都会来这里宣传新曲或者谈合作,但毕竟蔡依林作为新晋正当红的港台“四小天后”之一,又是第一次出现在公司。
当蔡依林和经纪人在张志帧的陪同下,穿过公司走道向林风办公室走去时,不少员工都伸头探脑的,悄声议论。
林风和李东在办公室里一边喝茶,一边等着蔡依林的到来。
李东同时是风行的coo兼cfo,法律合同这一块也是他主管。
此刻李东正在向林风吐槽:“林董,你倒好,躲在36楼,私会美女,可怜我天天被michael他们弄的头昏脑胀的……”他所说的michael正是这次主承销商高盛的负责人,迈克·埃文斯(michaelevans)。
林风笑道:”现在知道15%的股份不好拿了吧,joe,梦龙那边的上市准备工作全要靠你了,我一听他们开会叽里咕噜的飙英语,脑袋就疼!再说了,你以为风行这边事情轻松啊,没看我们狼穴的作战计划安排的多紧密!”
李东乐了:“林董,说到这个我是真服了……,任洁还真给你们一人准备了一套迷彩啊!看你们那个作战会,感觉像是进了大决战的电影场景,你们还真能玩!”
林风哈哈笑道:“我们是游戏公司嘛,总要有点娱乐精神,你别说,穿上迷彩服,那种感觉一下就来了,哪天你也来试试。”
李东点头笑应:“好啊!”
说话间,敲门声响起,蔡依林到了。
………………
对于蔡依林,林风前世唯一的印象就是她是个非常努力的歌手。还有就是和周杰伦之间曾经的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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