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6章 怜悯(2/2)
由于母亲的室韦血统,汉人相貌应有的圆润之外,他眼神深邃鼻梁高挺,即便多年军旅肤色也只是稍显黝黑。国字脸庞眉如大刀,髭须匀称浓密颌下留着一抹山羊胡,仅仅是安坐主位一言不发便威仪凛然,连发髻附近略显散乱的发丝,看上去也给人一种就该是那样的感觉,此时爱子心切的举动又令人觉得其极富人情味,哪怕这只是笼络牙兵军心的临场发挥。
扩大搜索范围的游骑在往南的方向发现了弗莱特和“小唐”,当即认出其中一人乃是军主唐祝的义子,于是回转的同时遣人先一步回报。此时骤雨劲头已缓,仍淅淅沥沥下着,天空是如鱼鳞一样的卷积云,很难预料接下来是风雨交加还是天朗气清,只有经验丰富的老行伍才能凭借云彩斑、块的细节做出正确判断。
刨去跟着波尔查胡乱打转的那段,被库吉特骑手揪到时,弗莱特背着“小唐”走了还没二里地,距离拉格纳等人分散突围后也才半个多钟头。仓促编制的草鞋泡了水后根本不经穿,没走多远便散断开来,弗莱特光着脚一瘸一拐的跟在骑手们的马后,而被认出来的“小唐”早在第一时间就被接到了马上同骑,之后他就像透明的空气一样,没人过问他半句。只有当他实在跟不上了,拖后的那一骑停下等待才让他感觉到自己的存在,他怨气冲天却不敢表现出来,只觉得好心没好报。(这段别看有点扯,现实里很多真事比这更狗血更没人信,一句话好人难做。)
在牡蛎港这个走私商人聚集的地下集镇,拉蒙的地位虽然不是说一不二,但在由一众各有来头的大商人组成的自治组织中也算得上一言九鼎。这种自治形式借鉴自同样新兴不久的同业行会制度,有些类似联席会议,通过对大多数人利益的维护进而形成地区性的商业垄断,除了自身没有可靠的武力倚恃,不得不寻求诸侯支持外,更因为组织度的不完善,利与弊都非常明显。不过对于普通平民来说,如拉蒙这般在诸侯之间迎来送往并被视为座上宾的富裕商人,绝对称得上是大人物了。
可在库吉特人避雨的临时营地里,拉蒙别说跟唐祝搭话了,连见面都只能远远眺望,跟他接洽的仅是个连幕僚都算不上的帐前小吏。除了了解到一些库吉特人与海寇发生冲突的来龙去脉,那小吏的大多数言辞都是敷衍拉蒙,好在家破人亡又东山再起的经历让他深知能屈能伸方能成事,他并未急着求见唐祝取得私人间的提前接洽,而是对那小吏姿态极低的奉承讨好,同时送出预先备下的礼单,并提出一道前往牡蛎港的邀请,然后耐心的回到自己的帐子等候召唤。
回到帐子的拉蒙并未闲着,而是抓住这个空隙对拉格纳进行拉拢,就在两人谈及之前的交战详情、冈定与阿拉西斯二世议和的详细内容时,发现弗莱特和“小唐”的库吉特游骑返回,两人的交谈也暂时被疾步出帐高声问询的唐祝所打断。
“累及军主忧心,皆重贵之过,请与败军之罪并罚,咳、咳咳。”被同骑骑士的搀扶下马的“小唐”第一时间跪伏在地,不顾牵动肺腑伤势手脚并用膝行至唐祝面前,一副备感关怀激动不已的样子。
跟在后面不远的弗莱特看得直在心中暗骂MMP,要不是他几次救助,“小唐”早就一命呜呼了,到现在一句谢都没落下,而且这会他才知晓,对方连名字都没说实话,显然是不信任他,他顿时满心觉得不值。
“汝非大将,并无过失,况败而未逃,当以勇酬功。”义子恰到好处的配合,让逢场作戏的唐祝不禁对眼前仅略有印象的少年刮目相看,不过心思稍转便有所释然,能被他从数百牙兵中挑入出使的扈从队伍并收为义子,显然是有些过人之处的,只是这样的人在帐前太过寻常,至于当初为什么选中此人,一时间记不起来罢了。
“待到班师,可入执戟、秉钺二都,此外另有金帛赏授。”对唐祝来说,所谓的升赏不过是三言两语,可对于在众多牙兵中早先仅是充作后备的“小唐”,却是得以成为能随扈左右的真正意义上的亲兵,这意味着更多的升迁机遇,而且唐祝作为独掌一镇的大将,几乎难有亲冒矢石的时候,作为亲兵工作内容多是奔走传令、监察众军,远没冲锋陷阵来的凶险。
“小唐”,不,此时应是小字阿双的唐重贵,于众目睽睽之下大出风头,虽有种种机缘巧合,但在多为粗莽武夫的一众牙兵中,勇力并不出众的他却能够在军主唐祝心中留存些许印象,既有眼力劲又能应对得当,要知道他不过才十六、七岁。也许假以时日,他必能施展才华振翅高飞,但眼下他却尚未逃脱死亡阴影的笼罩,即便他表现的足够成熟老练,但年纪毕竟摆在那,听闻得到提拔后他一时狂喜,心情激荡之下伤势发作,很快便呕出血来,早先淤积的血块随着呛咳从口鼻喷涌而出的场面着实骇人。
正所谓做戏做全套,这样的变化唐祝虽然有些意外,好在军中有随行的医师,急令召来后却发现擅长的是金疮溃烂,一般的筋骨跌打也能应付,唯独这种急性的内脏损伤不拿手。伤在肺腑的“小唐”再次内出血后气息不畅,止血的丸散难以喂服,生效更是需要时间,而这一刻跟死亡赛跑的他最缺的便是时间。
生在武将家庭,唐祝十三岁便随父祖上阵,独自掌军亦有近三十载,其间既有披坚执锐摧锋陷阵,也有运筹帷幄克城破敌。正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他见识过的伤亡场面各种各样数不胜数,但没有哪个将士当面或暗地里骂他是屠夫,因为他懂得合理的交换,用言辞、财帛、名位、厚恤来换取部属的奋力拼杀,让士卒心甘情愿的为他流血搏命。
乱世中人命贱如草芥,从中原汉地到异国他乡的卡拉迪亚,大多数底层士卒为求一口吃食果腹,便将热血挥洒在沙场上,身前濒死的义子抓着他的手眼中满是对生的渴望,他摩挲着对方手背上的刺字突然想起将其选入出使扈从的原由,也想起了这小子原本的名字,唐二二。之所以取这名是因为其生在七月十五,父母旁人都觉得不吉利想要将其溺死,是他下令将其养在军中,怕旁人想起这茬故意苛待又起小名阿双,说什么血气旺杀气重镇得住,实则是一时怜悯。在他看来一个苦命儿罢了,没有选择的从一出生就入了军,注定一辈子的厮杀,连重贵这个大名都是他之前挑选出使扈从时才给起的。
“阁下,我的商队中有名随行的修士,医术还算精湛,不妨找他来试上一试。”眼看那才出了风头的少年转眼间便出气多进气少,远远喊话的拉蒙其实没抱什么希望,纯粹找个搭话的机会而已,顺带再结个善缘,反正瞧那随军医师满头大汗的样子显然已是束手无策,就算治不好也怪不到他头上。
“唤他过来罢,唉。”唐祝径直用卡拉德语作答,并未通过部下转译,这无疑是一种敲打,更表明先前的不予会面完全是刻意为之,他并非因拉蒙的商人身份有所蔑视,而是深知此类豪商逐利枉法,国家观念淡薄,只因利益瓜葛才对他巴结讨好,在尚未盘清牡蛎港这些商人的根底前,过早的接触只会被其蒙蔽甚至利用。
那个拉蒙口中的修士很快来到近前,单看长相便令人忍不住赞叹,真是好一个壮汉,这人并非诺德人老哈克瑞姆和奥拉夫那种高壮,身高不过一米七五上下,但身材却是那种胖大的类型。他穿着件异常宽大的褐色亚麻长袍,手臂、胸腹却撑的有些紧绷,右手上缠着一串长念珠,脖子上的挂着个大的夸张的木制十字架坠饰,腰上还挂着个圣水瓶,左手持着根不管怎么看都像是大棒子更多一些的长柄手杖,毫不掩饰的又或者说是刻意在彰显他的修士身份。
不过弗莱特却有种感觉,对方镂空的手杖杖头上似乎少了什么物件,金红色的头发剃成了圣彼得式的土星环,让他怎么看都有种莫名的喜感,而且身上散发出一种让他忍不住想要亲近的感觉,他不禁打了个哆嗦,赶紧清除掉脑海中浮现出的捡肥皂画面。而恰在这个时候,那大胖子修士有所察觉般扫视过来,浓密短粗的眉毛下,一双圆睁的大眼好似深井一般黯淡,只在视线转移时才有亮光闪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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