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二二章:我是杀人犯(二)(1/2)
“这镜子有问题?”
何遇上前,用手触碰镜面,镜子里的男人跟她做出相同的动作,甚至表情也是疑惑的。
“这个男人……”
何遇摸上自己的左耳,光滑的耳垂,什么也没有。
镜子里的男人做着一样的动作,抚摸着那黑色的环形耳钉。
昨天晚上所见所闻,还历历在目。
何遇一拳打在了镜子上,碎片满地。
门被推开,一个五十来岁的男人冲进房间,看到何遇流血的拳头和满地的碎镜片,他抄起旁边的凳子就砸过去。
何遇闪身躲开。
“你在干什么?!你以为打碎一面镜子你就能不用坐牢吗?”男人气急败坏地说道,“我和律师在外面绞尽脑汁帮你,你就不能让我们省点心吗?”
何遇后退一步,该死,自己还真的成了那个杀人犯。
见何遇面无表情,男人不由眼睛一红,本就不挺拔的身躯又弯了几个度。
“你好好呆着,爸就你一个儿子,怎么也不会让你去死的。”
何遇一屁股坐在床上,打开任务面板,通关任务:存活。
这是一间很大的卧室,比很多普通人家大得多,成套的装修,低调奢华,无一不展示卧室主人的富有程度。
整个房间的窗帘都是拉上的,何遇拉开窗帘,看到下面围满了人,还有人举着摄像机往这边拍。
有人发现了她,人群轰动。
她立刻拉上窗帘。
不一会儿,那个男人又重新回来,要给何遇一巴掌,何遇将他的手拦下。
“我不会再乱来了。”何遇说。
“你要知道你现在绝对不能出面!”男人警告她。
“我知道。”
男人离开后,何遇来到了电脑旁,打开了网页。
她需要知道这个世界、这个地方的背景。
死刑。
这是个主张刑罚的国家,基本上,杀人的后果就是死刑。
即使是谋杀案的帮凶,也很容易被判处死刑,只是死得会比较轻松。
强奸杀人案,死刑前会被游街、鞭笞、阉割,再由公民投票选择一种死刑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枪击、药物、砍头、腰斩、五马分尸……
如果可以,何遇真想给‘自己’投一票五马分尸。
“这真是个恶心的任务。”
空间里灰蒙蒙的一片,枪支等大杀伤的武器,都被禁用了。
外面的人群、警察,以及这个国家的制度。基本上,变成杀人犯的何遇,只有死路一条可以走。
逃。
何遇把这个选项暂时排在了最后面。
何遇继续汲取有关这个国家的资料背景,她发现她只有七天的时间。
七天后,她将会被警察强势逮捕,进行庭审判罪。
国家对于杀人犯有一个特别制度,更确切地说是对上层阶级犯罪者有优待:只要能交起一笔巨额暂缓金,杀人犯有七天的时间能和家人度过最后的时光,但全程要在警察的监视下,且不能踏出固定区域一步。
意思是,何遇这七天都不能离开这栋房子。
“呵呵呵。”何遇只能冷笑,七天哪里都不能去,谈什么逃跑和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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