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t es,it l e(1/2)
去往省城的国道边上,间隔地种着一些林荫树,在这秋老虎最猛烈的季节里,给行人增添了不少的方便。
阿旁怀和省公安局的司机小王蹲在一棵树下的阴凉地方,一人拿着一把扇子对着自己狂扇。
小王目瞪口呆地看着阿旁怀的女儿阿秀又一次从面包车里钻出来,这次她拿出一个热水瓶,还有套在一起的两个塑料杯,不急不慢地走到他们俩面前,给他俩一人倒上了一杯,“给,王……叔,爸爸,这是我早上准备的冰镇绿豆汤,你俩喝点消消暑。”
小王有点不好意思地接过来,听说阿秀才上高二,估计也就是十六七岁的年纪,自己才二十五岁,虽然跟阿旁怀是同事,可毕竟跟阿秀年龄差距不大,这声叔叔,他实在有点心虚。
“阿秀,你别叫我叔了,我跟你年龄相差不大,这样吧,你爸跟我,我跟你,都各论各的,不掺合,不然我都觉得自己被叫老了。”
阿秀听了一笑,嘴角弯起,可红润的嘴唇没有漏出一点牙齿,很是秀气,有一种这个年龄的少女身上极为罕见的婉约明丽,让小王眼前一亮。
阿秀不再说话,将热水瓶放在他俩面前,再一次钻进面包车里,这次她从车里拿出了一个背包,从包里一叠报纸,分了一些给阿旁怀和小王,自己也拿了几张,在另一个树荫下,仔细铺好,然后从包里拿出了一本书和一把折叠的纸扇,悠闲地看起书来。
小王被她这一个接一个的举动,弄得瞠目结舌,“老阿,你这姑娘,有点意思啊!”
阿旁怀,是n省下属的一个县级市的一位老刑侦,因为屡破奇案,被破格调动进入了省局的刑侦大队工作,和小王是刚出炉的新同事。而小王因为奉命到县级市去送一些资料,大队长就嘱咐他回头时帮阿家父女搬个家。
小王是天没亮就从省城出发的,路上开了四个多小时,等送完材料再到阿家已经十一点多了。按他的意思,拿了东西直接上车就走,在路上找个餐馆随便解决午餐,这样下班前就能赶回省局宿舍了。
可偏偏这个阿旁怀这个漂亮的女儿一会说忘了这个,一会说忘了那个,一直磨蹭到了午饭时间,还让阿旁怀打电话叫了外卖,三个人饱饱地吃了一顿,一直到过了下午一点,那姑娘看了看手表,才说了声“走吧”。
结果小王就发现她所谓的“忘记”的东西,都是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热水瓶、蒲扇、雨伞、零食包、手电筒还有一个不知道装了什么的满满登登的大背包。小王当时就腹诽,漂亮女儿事真多,瞧阿旁怀只敢抱歉地朝他笑笑,不停地跟他打招呼,却一句让女儿快点的训话都不敢说。
上路了之后,国道才跑了三分之一,面包车就趴窝了。小王挠着脑袋大呼蹊跷,这车前两天才做完保养的,明明什么问题都没有,怎么会趴窝?可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国道边上,连个人影都没有,想买口水喝都买不着,小王无比庆幸刚才三个人已经吃过午饭了,不然,这没了空调的车热得跟烤箱似的,又饿又热,那可真的要受罪了。
然后,他就看见阿秀跟动画片的万能机器猫似的,从她那一堆杂七杂八的东西里面,掏出了两把蒲扇给他们,然后就是上面发生的事情了。
小王经常跟着刑侦的人跑,某些神经比一般人更敏感,随口开了句玩笑,“老阿,你姑娘难不成能掐会算,知道我们今天车子要趴窝,所以才准备这些东西?”
他说这话的时候,正歪着脑袋看阿秀,没看到阿旁怀闻言眉头微微一皱,立刻又掩饰了下去,在小王肩头热络的拍了一掌,“我姑娘要是能掐会算,怎么会让我们今天出门?哈哈。”
小王一想也对,转过头来,摸了摸自己的高平顶,嘿嘿的自嘲笑了。
而在他的左后侧,阿秀从书中抬起头来,撇了阿旁怀一眼,大有“不听我言,吃亏在眼前”的意思。阿旁怀忙讨好地朝自己姑娘笑笑,没办法,姑娘跟早就他说过今日不宜出门,出门必要出事,他知道自家姑娘言出必中,所以提前把笨重的家什都送去了货运公司的仓库,准备明天跟姑娘一起坐长途汽车去省城的。可一早就接到了大队长的电话,说小王正好空车,把他跟姑娘一起接上,他实在找不着借口推脱,只好感谢一番,乘坐小王的顺风车。
阿秀知道了之后,摇摇头感慨地叹了一声,“it es,it will e。”
阿旁怀傻眼,“姑娘,能感慨点你爹听得懂的吗,你爹连英文字母到底是二十四个还是二十七个都不知道。”
阿秀背对着他挥挥手,“还是那句老话,该来的总要来的。”然后去找邻居借锅熬绿豆汤了。
小王虽然在树荫下坐着,可是担心着车子,又不知道修车公司的拖车什么时候能来,手中一把扇子扇地飞快,可是却越扇越热,他也不知道自己今天怎么这么焦躁,总觉得有事情要发生似的,不停地东张西望。可是阿秀就坐在他左边不远的树下,他张望间总是视线会从她身上扫过,不知怎的,视线慢慢就在她身上驻留了,只见她只是打开那把折叠纸扇遮在额前,视线一直停留在课本上,左手的纤细白嫩的手指随着目光一行行地往下滑落,然后移到另一侧,然后轻轻地将书页翻过,仿佛她并不是坐在这个燥热的马路边的草地,而是一个古代的仕女坐在自己的书房里,度过悠闲的下午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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