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杨钊犯忌请求改姓名 仙芝好战兵败怛罗斯(五)(1/2)
石国王子远恩哭诉于大食,大食的阿拔斯国王也称黑衣大食,接待了远恩,他们正想向东扩张,有这样的好机会,不能不利用。阿拔斯立即对石国王子许诺,大食军队已经做好准备,捕捉战机,在有利的时候,袭击唐朝安西四镇,为他报仇。
高仙芝得知后,与封常清、段秀实商议,封常清说道:“与其守株待兔,不如主动出击,趁其不备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打痛了他们,就不敢贸然进攻我国的边境了。”段秀实说道:“大食强大,单靠安西的兵恐难打胜。元帅要强攻,就得争取朝廷增兵。”
高仙芝采纳了封常清的建议,决定先发制人,主动进攻大食。他立即上奏,唐玄宗接到高仙芝的奏折,看过之后对大食的扩张十分气愤。立即批准了他的计划,但没有唐军增援,要他调动附属国的军队,全面击退大食的蚕食。接到圣旨,高仙芝率领李嗣业、段秀实等大将,及正规军两万,加上拔汗那盟军和葛逻禄部军队各五千人,攻击大食。
唐朝要在中亚树立霸权就必须击败大食国,而大食国已经崛起,要完全控制中亚地区,也要树立军威。这是一个传统的强国与一个新兴的强国之间的战争,为了建立霸主地位,就必须击败对方的挑战。
这场战争,不可避免,对双方来说,都是只能胜不能败的。如果一方落败,将失去对西域小国的控制,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
唐朝主将高仙芝,具有山地作战的经验,副将李嗣业勇猛异常,别将段秀实足智多谋。但高仙芝出动安西都护府八成以上的兵马,想以不足唐朝二十分之一的军队,打败正在掘起的大食国,多少有些轻敌。
虽然在唐代时,中**队无论装备、素质、士气还是将帅能力都达到了冷兵器时代的一个高峰。但不作全国性动员,单凭高仙芝区区三万军队,就发起进攻,完全低估了对手的实力。
当时唐军野战常用的阵形之一是“锋矢阵”,冲在最前面的是手执陌刀,勇猛无畏重装骑兵带领轻装步兵,冲击敌军阵地,接着是步、骑兵突击。后列则有弓弩手仰射,掩护军队冲锋。这种战法就象二战时期的炮火掩护,坦克冲击,步兵掩护跟进的战术一样。攻击有序,配合默契,一举能够完全击溃对方。
陌刀的攻击力极为可怕,列阵时“如墙而进”,肉搏时威力不减,李嗣业便是一员善使陌刀的猛将。骑兵方面则是轻重骑兵结合,一般使用马槊和横刀。重甲骑兵使用马槊,兵器长,有效攻击距离远。横刀短,便于近身肉搏。唐代改进了冶炼技术,灌钢法取代了百炼法,使铁制战刀更加锋锐。
唐军的铠甲抛弃了魏晋的具装铠,演变为以明光铠为代表的唐十三铠,重量减轻了许多,而防御能力却有所提升。
唐军的抛射兵器弩,是当时最先进的远程打击兵器。中国的弩早在秦汉时期便已独步天下,到了唐朝更加成熟完善,其射程与威力远非寻常弓箭可比。
唐军的基本战术是‘侧翼迂回,前后夹击。’唐军将步兵列阵的威力和骑兵强大的机动性能通过‘畜力化运载步兵’这一创新完美的结合到了一起,发挥了历史上最强大的“反骑兵军团”的威力。
高仙芝之所以敢大胆进攻,依赖的就是唐军的战斗力,几次远程攻击的成功也使他自信加大。但大食国不同于西域小国,他们的步兵列阵之时用长矛配盾牌,是传统的装备。大食国的大马士革刀在世界上享有盛誉,步骑两用的阿拉伯弯刀锋锐无比。当时就享有盛名,唐杜甫就在《荆南兵马使太常卿赵公大食刀歌》里面称赞阿拉伯刀“吁嗟光禄英雄弭,大食宝刀聊可比。”
大食国骑兵的装备也是长矛加盾牌,并且装备弓箭。与唐朝相比,大食国的军力处于下风,唯一优势在于骑兵。阿拉伯马乃当时世界上最优秀的马种,呼罗珊又是波斯故地和阿拔斯王朝起家之处,当地战士性情剽悍,骑术精熟,再加上不亚于阿拉伯本土战士的宗教狂热,其素质在全国也堪称精锐。大食国骑兵主要是轻骑,虽然盔甲较差,但保证了机动性。其武器包括弓箭、长矛、剑等,锋利无比,很适合马上作战。
双方都是志在必得,但这是不对等的军事较量。唐军只动用了二十分之一的军队,而且深入腹地。大食国几乎是全国动员,倾所有军力进击唐军。
三万大唐联军长途奔袭,深入大食国七百余里,探知其怛罗斯城③只有少量军队防守。高仙芝命令,立即向怛罗斯城进军,想一举拿下这座空城,作为他们进军的桥头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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