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孙妈神助攻(2/2)
程安沐从楼上下来的时候孙妈正坐在客厅里看电视,带着老花镜,头发花白,手上正织着毛线,看上去就让人觉得很温馨。
“孙妈,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睡啊?”
“我睡得晚,睡太早后半夜就睡不着啦。”孙妈见程安沐过来,拍了拍自己旁边,把果盘递给程安沐,“把这些吃了,都是不上火的水果,生病了要多补充维生素才好得快。”
虽然程安沐并不想吃,但也不想辜负孙妈的好意,还是接过来一边看电视一边往嘴里塞。
电视上放的是年代剧,孙妈一边看电视一边织毛线,虽然一心二用,但手上却一点都不慢。
程安沐看了一眼孙妈在织的东西,是花灰色的,而且款式一眼看上去就是男人的。
“孙妈,你给你儿子织的吗?”
孙妈用手掸了掸织了大半的毛衣,笑道,“我儿子十八岁的时候出意外去世了,老婆子就是想给他织也织不了咯。”
孙妈虽然语气轻松,但程安沐还是吓了一跳,知道自己失言了,立马道歉。
孙妈拍拍程安沐的手,一点都没有生气的样子,“都过去了,老婆子早就看开了,而且现在我有一群小崽子要照顾,虽然不是亲生的,但在老婆子心里,他们都是我儿子。”
孙妈拿起毛衣在半空中比了比,“怎么样好不好看?这是给那小狐狸做的,这个小滑头前几天见灰熊有一件,说什么也要我给他做一件。”
孙妈说小狐狸的时候程安沐还没反应过来,但他一说灰熊程安沐就知道了,想必这个小狐狸应该就是银狐了吗,孙妈口中的一群小崽子应该就是自己在远辰仓库里见过的那几个人吧。
“真好看!”
听到程安沐说好看,孙妈笑得脸上的皱纹都深了几分,“丫头你喜欢不,你要喜欢等有空了孙妈也给你做一件,你喜欢什么颜色啊?”
“真的吗?”
程安沐满脸惊喜,直接抱住了孙妈的手臂,轻轻晃了几下,“什么颜色都行,我都喜欢!”
“好好好,我过几天就去买线,你别看这个没有店里面卖的那些毛衣好看,可是穿起来特别暖和,还不会起球,我每年都会给那几个小崽子一人做一件,少爷也有的,只是我家少爷不怕冷,做了也不见他穿,这几年就没做他的了。”
程安沐抿嘴偷笑,那陆夜白当然不怕冷了,他自己就是个大冰块,怎么会怕冷呢?
想起陆夜白程安沐看了一眼放在电视机柜旁边的钟,也不知道陆夜白是忙什么去了,这都十点多了还不见他回来。
“孙妈,这陆先生什么时候回来啊,都这么晚了……”
孙妈的老花镜从鼻梁滑到了鼻翼上,她抬手看了一眼老式的手表,好像并不是很着急的样子,“别担心,要是遇上事他们忙一夜也是有可能的,夫人你挂念着了,少爷会处理好的。”
孙妈毕竟跟他们相处这么多年了,孙妈说没事程安沐心里也就不多想了,只是关于夫人这个称呼,程安沐总觉得怪怪的。
“孙妈,其实我跟陆先生真的一点关系都没有,我是他雇来照顾松松的,我过来住也只是单纯的因为方便照顾松松而已。”
听程安沐这么一说,孙妈就知道麋鹿那小子没有骗人,陆夜白果然是什么都还没说清楚,就把人家闺女骗到家里来了,孙妈把电视的声音关小了点,也不织毛线了,把程安沐腿上的果盘放到了茶几上,握住了程安沐的手——
“丫头啊,我这么说你别不信,你是少爷这么多年来带到我跟前的第一个女的,老婆子才见到你就知道我家少爷终于有喜欢的人了。”
“我?”
程安沐指着自己的鼻子,对孙妈说的话她显然是不信的,陆夜白能喜欢她,那母猪都能上树了,从警察局两日游的炒粉开始,两人新仇旧怨加起来不打架就不错了。
“孙妈,那天我跟他一起去仓库只是因为遇上了点事,迫不得已,我之前根本就不知道他会带我过去,是你们误会了。”
孙妈笑了笑,“傻丫头哟,我是看着少爷长大的,他什么性格我最了解了,他看你的眼神都不一样,就算他藏得够好能骗得过别人,也骗不过我的。”
程安沐有点吃惊,“孙妈,你说你看着他长大的,是不是也知道他小时候……”
见程安沐居然知道陆夜白小时候的那些事情,孙妈就更肯定陆夜白是真的喜欢这个年纪不大的小丫头了,看着程安沐也更亲近了几分。
“是,我以前在盛家做事,那天那个女人带着少爷去盛家找老爷的时候,他们娘俩经历的那些我都在旁边看着……”
孙妈的语气变得有些伤感,叹了一口气,“哎,要说那个女人也是贪心,算计错了人,可是少爷可怜啊,那会他也才十岁吧,就要经历那些事情……”
“他小时候就是这样吗?冷冷的,话不多,没什么情绪?”
孙妈摇摇头,“虽然后来我听殷守说少爷没去盛家之前就遭了不少罪了,可是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也不是现在这样,那会虽然他也不爱笑,也不喜欢说话,但还会主动跟我问好呢,眼睛也是干干净净的,可好看了,不像现在这样,谁都猜不透。”
孙妈说这些的时候语气里全是心疼,她对陆夜白的疼爱甚至超过了自己早逝的儿子,某种程度上说,她那个儿子也算是咎由自取,但是陆夜白是无辜的,从一开始就是,整场闹剧里最无辜的那一个。
程安沐皱了皱眉头,“我都没想到,居然还会有人有这么惨的童年。”
孙妈又叹了一口气,“谁说不是呢,那个女人被扔出盛家别墅,没走多远就被撞死了,虽然这女人不是个好妈妈的,但如果活着的话少爷也不会被送去精神病院,要说他盛柏生是真的心狠啊,对自己亲生儿子都想得出这么狠的招,可怜了少年,小小年纪就要承受这么东西……”
程安沐心下一紧,后面的这些事情陆夜白昨晚只字未提,她以为那样的童年已经够可怕的了,没想到陆夜白经历的远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可怕百倍,甚至更多。
孙妈见程安沐小脸绷得紧紧的,也就不再说这些陈年往事了,她现在只希望程安沐能不放弃陆夜白,不然这孩子的这一辈子就真的是没有任何让人欣慰的事情了。
“丫头,孙妈这么说你可能会觉得我自私,可是就当老婆子求你,你多给少爷一点时间,多给他点机会,这么多年了,他没被谁爱过,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去爱一个人,如果他哪里做错了,你多担待点,要是你心疼他,能接受得了他,后半辈子跟他做个伴儿自然是老婆子最想看到的。”
孙妈顿了顿,把程安沐的手握紧了些,“但我也知道,和他在一起不会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别的不说,就是那些过去都不是普通人能接受的,更别说他现在面临的这些东西了,丫头你是个好姑娘,老婆子也舍不得把你往火坑里推,如果你不喜欢他,那跟他好好说,让他想明白,别让他一个人憋在心里,哎,都不知道他上辈子造了什么孽,这辈子的命能有这么苦……”
“孙妈你别这么说,陆先生有你这么关心他又何尝不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呢?”
程安沐看孙妈眼睛都红了,知道这是孙妈的心里话,可是她不能接受因为心疼或者是别的原因就跟陆夜白在一起,在程安沐眼里,两个人在一起只能是因为彼此喜欢,彼此相爱。
那自己喜欢他吗?
这个问题程安沐也不知道,不过她能肯定的是,现在陆夜白对她而言是有一点不一样的,或许因为他的故事,或许是因为松松,也或许是因为他对自己的照顾。
话匣子一打开就关不住了,孙妈一会伤感一会开心一会骄傲地说了陆夜白的很多事情,字里行间的那种关爱不像是假的。
程安沐虽然一句话都没有插,但是却听得很认真,原来真实的陆夜白还是这么多她不知道的东西。
原来陆夜白远比她想象的孤独。
“你看老婆子这该说的不该说的说了这么多,要少爷知道了非怪我不可,丫头你就当我什么都没说过,别有什么心理负担,照顾好小少爷就好。”
孙妈擦了擦眼角站了起来,去厨房里给程安沐端姜汤,程安沐坐在沙发上,心里就像打结的毛线一样,乱糟糟的。
程安沐一直觉得自己的心特别简单,只装满了一个字——钱!
可现在听孙妈说了这么多,程安沐第一次觉得看不清自己的内心,从在废旧工厂陆夜白突然出现,救了自己回到远辰仓库那个毫无预兆的告白开始,程安沐就一直忽略了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不论是他深邃的眼神,还是他靠近时候身上的青草味道,还是他一会紧张一会温柔的语气,自己好像统统都把这些东西刻意地忽略了。
只是一味地提醒自己,她和陆夜白不可能。
程安沐眉头越皱越紧,如果她真的喜欢上陆夜白了怎么办?
这个问题让程安沐觉得不安。
“时间不早了,把这个喝了快去睡觉,少爷嘱咐了让你一定要早点休息,明早我起来做早饭,小徐会过来送小少爷去幼儿园的,你关好门,好好地睡一觉。”
孙妈把姜汤塞到程安沐手里,硬是看着她喝完了才放心让程安沐上楼去睡觉。
虽然说是睡觉,可程安沐知道今晚自己一定会失眠。
或者说在理不清自己对陆夜白什么感情之前,自己应该都睡不好了。
*
京市三环,远辰物流中转仓库。
灰熊看了一眼身后的熊熊火光,骂了一句脏话,“我操他妈的何浩洋,没想到这次还低估他了!我早就说了直接把他做掉现在就没这么多事了!”
陆夜白吸了一口烟,吐出来的烟气像一块白纱遮住了他脸上的表情,比起灰熊的愤慨,陆夜白显然淡定得多,“灰熊,别忘了你是军人,不是土匪。”
银狐也还算理智,走过去拍了拍灰熊的肩膀,“好了,地下室及时焊死了,我们就算赢了这一局,要没有今天这场大火我们也不会发现何浩洋背后还藏了这么一只手。”
话虽然这么说,但几个人脸色都不太好,毕竟这个仓库经营两年多了,现在不得不壮士断腕,也不算完胜。
“一会给麋鹿打个电话,让他告诉宫律做好公关,找一个合适的理由解释这场火,至于何浩洋那边,抓着今天的尾巴查下去,看看他还隐藏了多少我们不知道的势力,一一揪出来,全部弄掉。”
“嗯,麋鹿那边我刚才已经交代过了,但何浩洋这边有点复杂,线索太少,藏得太深了,查起来可能有点慢……”
“嗯,不急。”陆夜白又吸了一口烟。
“雪狼,那地下室怎么办?里面的东西……”
陆夜白一只手斜插着口袋,把烟头扔到地下,用脚碾了一下,因为刚才的打斗,衣服有点脏,额前的头发也有点乱。
“就先这样,既然他们怀疑这里,一击不中就一定会盯牢的,银狐那边先弄点动作出来,把他们引过去,等过了这段时间再转移吧。”
银狐点头,这的确是最稳妥的方法。
鳄鱼看着陆夜白脚底已经有了一块阴影,有点担心,“雪狼,要不先去医院处理一下吧?或者回去让麋鹿帮你弄弄?”
鳄鱼一开口银狐和灰熊才注意到陆夜白受伤了,因为他的裤子是黑色的,所以血迹并不明显。
更关键的是,陆夜白站着的时候别说喊疼了,就连脚都没挪一步,神色自如的样子,哪里像腿上挨了一刀的人。
陆夜白低头看了一眼,眼波没有丝毫变换,“不用了,一会车上银狐帮我缝两针就行。”
陆夜白说的云淡风轻,好像要缝的东西只是一块布,而不是他的腿一样。
听陆夜白这样说,其他三个人也一点都不惊奇,反正他陆夜白也不是第一次受伤了,这种不打麻药直接处理伤口缝针他们也都见过,在野狼那几年,野外任务的时候,这种场景大家都见多了,所以现在也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和程安沐怕疼不一样,对于疼痛,陆夜白早就习惯了,也可以说是麻木了。
小时候被不同的男人揍,在精神病院里被扎针,电击,逃出来后跟人打架断手断腿,入伍后的魔鬼训练,野狼里挨的枪子……疼痛的东西太多了,多到陆夜白都快忘了疼,是一种什么感觉。
陆夜白抬头看了一眼星星,虽然有些黯淡,但隐约也能看见几颗。
陆夜白在心底庆幸,还好他的世界里还有一个程安沐,让他除了疼痛,还能感受一下,什么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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