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读后感(2/2)
这样我们就不难猜测了,那位同学也许是受到了威胁,所以才会这么做,而且在叶凡取走李长青鱼鼓的时候也可看出,多数人是站在刘云志这一边的。所以那位同学做出这样的选择一点也不奇怪啊。
我觉得如果叫别人来写这本小说,那李长青和那位同学是非死不可的,但是辰东这样写我才觉得恰到好处。
首先,就像其他人说的,毕竟是同学关系,放二人性命可以体现主角的宽宏大度。要知道,虽然刘云志那边人多,但更多的是中立的持观望态度的人,主角这样做可以充分的争取人心,而不会导致以后被所有人孤立,这是争势。
第二,现在最具威胁的不是内部的人,而是隐藏不见的杀手,这时多杀一人,他们活命的希望就少一分,这样做也是为自己留一条宽敞的路走,这是在大环境下求同存异(例如,抗日时期的国共两党,停止内战,一致对外)。
第三,主角把李长青的鱼鼓拿走了,也算小小的报了一下仇。而且这样做大有深意。我们现在都认为李长青应该是刘云志一方的人,那么现在他的鱼鼓丢了改怎么办呢?众人的第一想法是要回鱼鼓,但这绝对是不可能的事情,主角会对一个想杀了自己的人手软么!那么现在只有第二条路可走了,那就是回到刘云志那里,和刘云志公用法宝了。可是刘云志会让别人和自己共用法宝么?这样就把刘云志逼入了一个两难的境地:如果共用法宝,那么可能法宝法力不够保护两个人而导致自己陷入危险;如果不共用的话,则失了人心。
所以主角这样做我认为是最正确的,关键的是刘云志,他会怎样选择呢?下一章,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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