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鳖宝(1/2)
鳖宝
传说有一种虫子,若是将这种虫子寄生在人手臂上,人便可以感应到宝物所在,因为这种虫子最喜欢寄生于百年老鳖中中,因此谓之曰“鳖宝”。
康熙年间的大才子纪晓岚在其《阅微草堂笔记中》就曾记载有一个鳖宝的故事:纪晓岚的母亲,也就是纪家太夫人喜欢喝鳖汤。纪家厨子生怀杀鳖绝技,他杀鳖的时候往往要冷不防一脚踩住鳖背,趁老鳖伸头之时一刀剁下鳖头。一日,厨子在南关菜市偶得一只脸盆大小的巨鳖,于是兴冲冲提回来,在厨房天井水池旁理落,准备杀了给太夫人熬汤。
然而杀鳖时却出了奇事,厨子刚斩下鳖头,忽然从血流如注的脖腔里跑出来一个寸把长的小人儿,围着那鳖跑了几圈又跑回脖腔里了,厨子好奇剖开鳖身一看,小人已死,这小人面目如玉,手足和真人一样。有位私塾老师听到街上疯传这件奇事,急急跑到纪府。他叹息着对太夫人和厨师说:其实那小人就名叫“鳖宝”,谁要是得到了它,把自己的胳膊用刀切个口子,把鳖宝放进去用血脉养它,这人从此以后就能看见埋在地下的金银财宝、古董文物,便能把它们挖掘出来。可不久以后鳖宝就会吸尽这人的血脉,令他血尽而亡,然后子孙就能把鳖宝从他的胳膊里取出,再放到自己的身体里,如此往复可以致大富。
那厨子听说后,后悔脸都悔青了,就扇了自己好几个耳光,恨自己怎么把这么好的机会给放过了。纪家的太夫人于是劝他说:“那东西是怪物,用了会把命丢了,到时候就算找到了金山银山又能怎么样?还不如你勤勤恳恳的干活,虽然没有大富大贵,可生活也可以过的有滋有味啊!”可惜厨子到最后还是想不开,给活活气死了。
类似的记录在清代末年也有过一次。清朝末年,时局混乱,民不聊生,很多平民百姓被逼成盗墓贼。其中有一个名叫李四的倒霉贼,深得盗墓精髓,每次出手必有不少金银财宝收入囊中。而后,李四财富颇多,便不在以身试险,而是充当盗墓顾问,盗出宝物十得其三,谁也不知道李四为什么能有如此慧眼,这件事只有李四心里清楚。
然而,没过多长时间,李四的身体越来越差,李四的儿子李松请了好多郎中都无济于事。有一天,李四把自己的儿子叫到床前,对儿子说:“你知道咋们家是怎么发达起来的吗?”李松想了想说:“父亲对摸金一行非常熟悉,故而而闻穴探宝,以此多次,致德大富!”李四听了儿子的回答之后说:“那你知道为父出入摸金一行,如何变得经验丰富?”儿子思索一方,还是没有想出什么合理的答案出来。
李四苦笑着说:“那是因为我身上有鳖宝!”李四见儿子仍然一脸疑惑,继续说:“我干这行之前只是一个打渔的渔夫,一次偶然的机会抓到一只大鳖,杀鳖做汤的时候发现了一个一寸多大的小人,我想起了祖上流传的鳖宝,想想这小人或许就是鳖宝吧。于是在自己胳膊上划出一个血口,将小人放进去,那小人果然进入我的血肉之中,瞬间,我便能感应到家门口地下埋藏的宝物。一挖果然挖到了钱财,以后我便凭借鳖宝感应灵物,因此慢慢致富。”
儿子听后大惊,连忙问:“都说鳖宝以人的血肉为食,难道父亲你的病是因为这个吗?”李四苦笑着道:“没错,这鳖宝既然能帮人寻宝,自然得吞噬人的血肉,想来我命已休矣!只是我放心不下这鳖宝,所以特来询问你的意见,我当然不想你继续受这个罪,咋家现在的家产已经够子孙后代好几百年花了!”
李四看着儿子犹豫不决的样子,心里“咯噔”一下,都说人心是最贪婪的,这话一点也不假。以命求富,就是有再大的富贵也没有享受富贵的命啊!
李松默默的走出去,他在想一个万全之法,既能拥有无穷财富,又不会因此而丧命。半路上看到一个叫花子,李松心中顿时出现了一个好主意。
躺在床上的李四已经隐隐感觉到鳖宝已经把自己的五脏六腑都吞噬了,他撑起身子来,这时儿子走进来,李四这时已经数不出话来了,只能用手指着自己的口。果不其然,一盏茶的功夫,李四已经开始大口大口的吐血了,最后一大口鲜血喷出,血中带着一个一寸大小的白人,使劲的吮吸着血液。李松大喜,知道这就是那鳖宝,遂用筷子把鳖宝夹起来,走到另一个屋子里。
屋子很简陋,只有一张床,床上躺着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李松拿起小刀在乞丐手臂上划了个口子,把鳖宝放进去,那鳖宝仿佛鱼儿入水一般,兴奋的钻入乞丐体内。另一间屋子里,李四早已经死去,死状极惨,身体缩为一具干尸,浑身血液早都被鳖宝吸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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