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新春番外(1/2)
</strong>阿临在一家大型书铺住宿兼做工,平日帮忙做些家事,店中人手不够时,就接待客人卖卖书,有时也会跑到雕工那里去,定制雕版印刷所用的模板。
在阿临看来,书这种东西,只该采取雕版印刷。即在木板上雕好文章与图画,刷上油墨,再翻印于纸面的做法。
其实也有活版印刷的方法,但阿临不喜欢。就是事先烧铸好一只只活字,然后将它门排列成模板的印刷法。
简直荒谬!
汉字成千上万,还有不少通假字和异体字,若把它们逐个雕铸出来,那还不得造上数不清的一大堆?再说,所有文字都变成了一种字体风格,也太缺乏意趣了。而木板工艺,每位匠人的雕刻都深具自身独特的韵味,无论汉字还是插画,都会水乳交融,在纸上汇成一个浑然的整体。
要印书,还是非雕版印刷莫属啊!
阿临翻着宝禾先生的手稿,脑中思索着印刷工艺的问题,忽听师傅自房里唤道:“阿临啊,你来。”
“来啦!”
就这样,阿临邂逅了《旅中书》的作者宝禾先生。那年,他二十岁。而卷入火灾的浓烟当中死去那年,他三十岁。因此这里所讲的,是十年前的事。
“虽说是奉师命来的,但还是多谢你呢。”
行走在山道上,宝禾先生感叹道。
此行中,阿临扮演的是类似于随从的角色,主要是帮忙挑行李。他身材虽然并不十分壮实,但比起宝禾先生,看上去还算有些力气。露出袖管的双臂,也不似宝禾先生那么纤弱。
“先生哪里话,能跟先生这样的作家结伴出行,我高兴都还来不及呢。”阿临笑道,“况且,我也挺希望能泡泡温泉的。”
“但愿不要迷路才好。”宝禾先生小声嘟囔着。
阿临瞟了一眼走在前面的宝禾先生。只见他脚步轻盈,浑然不觉累似的,束起的头发尾端被编成辫子,在背后荡来荡去。
“先生在的话,即使迷路也肯定能到达最终的目的地。”阿临也不知道自己哪儿来的这种迷之自信。
到了第五天,及至午后,二人果然迷了路。兜兜转转地,总是绕不出同一个地方。
“先生,咱们该不会是遇到鬼打墙了吧?”阿临想到坊间盛传的怪谈,不免有些头痛。
“出门难免会遇到些奇怪的事,习惯就好。”宝禾先生安慰道,“就当是在收集怪谈了。”
“先生很喜欢怪谈吗?”阿临好奇地问道。
“也谈不上喜欢,但写书的时候总难免会涉及到这方面的内容。”宝禾先生想了想,答道,“不过,如果有机会的话,总想玩玩百物语呢。”
“百物语?”阿临倒是头会听到这个词。
“百物语是东瀛那边的一个小游戏,点上一百根蜡烛,每讲完一个故事就吹灭一根蜡烛。据说当所有蜡烛都熄灭的时候,就会有鬼魂降临。”宝禾先生解释道。
“听上去怪瘆人的。”阿临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宝禾先生笑了笑,没再说话。
可能是聊天让人不由自主地放松了心情,谈话间,二人竟不知不觉地走出了方才的**阵,来到了一处村落。
当地的村民十分热情好客,见有生人来,便主动拿出食物来招待他们,并为他们安排了住处。
“话说你以前可曾听过什么怪谈吗?”宝禾先生一边整理着卧具一边问道。
“怪谈啊……小时候母亲怕我出去乱跑,倒说过一些灵异妖怪的故事,为的是让我害怕。不过,母亲去世后,就再也没有人给我讲怪谈了。先生听过些什么怪谈吗?”
“怪谈倒没听过很多,不过我最近倒是快被传成怪谈了。”
“先生的经历的确离奇。”
阿临想了想关于宝禾先生的传言,笑道。
“说真的,那些传我谣言的人,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宝禾先生把脸埋在被子里,闷声道,“明明一看就是那种很正统的游记啊。”
阿临一回头看到宝禾先生这种孩子气的行为,失笑道:“先生何必去理会那些人,做你自己想做的便好了。”
“我也知道……只不过每次都忍不住去打听别人的看法。”宝禾先生叹了口气,道,“不说了,睡吧,明早咱们还要赶路呢。”
“好。”青年应了一声,上床熄灯就寝。
一夜无话。
次日早间,睡醒后的阿临在村中散了散步。恰值稻子最美的季节,鲜嫩的稻叶绿油油一望无际,随风摇曳,正是随处可见的寻常乡村景色。
阿临轻抚着一排排宛若剑刃的稻叶,手心痒扎扎的。
望着田间翩翩起舞的菜粉蝶,阿临忆起了自己的故乡。
孩提时期,他与家人们居住在乡间。他还记得那时屋后有片花田,总有蝴蝶四处飞舞。有时它们飞入家中,阿临便会追赶嬉戏。说起来,那好像是灾难发生那天早上的事。
灾难发生后,阿临沦为了孤儿,无亲无故,无人收留,因此在同村人的介绍下,来到了城里一间书店帮工。若不是这份工作,阿临恐怕早就沦落为乞儿了。因此,尽管工作十分的琐碎辛苦,他也从不厌烦,安安分分做好老板安排的每一件事。
散步后,阿临回到落宿的地方,与宝禾先生一起到村长家吃早饭。没想到刚一进门,就看到有人慌慌张张地冲出屋来,一问才得知,村长的某位孙儿生了怪病。
宝禾先生与阿临二人混在一群村民当中,站在某户民居门前。人人都探头探脑,从大敞的屋门向内窥望着。
只见一个稚龄男童躺在屋中,闭着眼睛,口吐白沫,身体不断地抽搐着。村中没有大夫,人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男童被病痛折磨而束手无策。男童的家人守在他旁边不停地抹泪。
围观人群的头顶,一只白色的小蝴蝶上下飞舞,飞进幽暗的室内,并不落于何处,依旧忽闪着翅膀漂浮在空中。村人全都未曾留意这情形,似乎谁也顾不上。只有阿临的视线追随着它,想起了灾难发生那天早上的光景。
父亲好像也有这个病!
阿临猛地想起来,当初因为父亲常常会犯病,所以家里每个人身上都带着药,以备不时之需。
他返回落宿的地方,自行囊中取出一只小荷包,又重新跑了回来。
“这个,请您拿去用吧,应该会有效。”
阿临将荷包递给村长。
说老实话,要将这荷包中的东西送人,是很需要勇气的。这可是去世的家人留给他的遗物。
村长向荷包中瞅了瞅,取出一粒小药丸,将它搁在布满沧桑的掌心之中。
这虽然是宝贵的最后一粒,但阿临觉得正该用在此时此刻。
村长将药丸送入孙子口中,灌水使他服了下去。
“先生,你说那个药过了这么久了还管用吗?”
原本应该在今早动身的他们因为牵挂着男童的病情,所以决定在村中多留一宿。
“放宽心吧,能帮的你已经帮了。接下来,就看那孩子的造化了。”
语毕,二人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月亮白白的,照着院中的松树,虫儿发出清寂的啁鸣……
大抵是药丸起效,第二天一早二人还未起身,就有村民来报信说孩子的病好起来了。虽仍然无法起身下床,但神智已经清醒,唤他名字时,也知道睁眼看人了。
“太好了!”阿临惊喜道,于是匆匆穿戴整齐,向村长家走去。
还没进屋,忽觉背后有动静传来,阿临扭头一看,是村长立在那里。
阿临正要问村长有什么事,却见他腿一弯,竟跪在地上给阿临行了个大礼。
“村长,这可使不得!”阿临惶恐万分,忙将村长扶起。
“这颗石头,请你拿去吧。”村长从衣服里掏出一块折好的帕子道。
他摊开帕子,里面裹着一颗小指肚大小的黑色石子那色泽,仿佛是将整个夜色统统凝聚在一处般深浓。
“这石头,已经在我身边保存五百多年了。”
“什么?”
“五百年了。”
村长神情肃穆。
“这颗石头,你要随时随地带着它,不可有片刻离身。如此,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我在说什么。”
多么美丽的墨色啊!阿临不由得为之感叹。即使在阳光的照射下,它依然呈现出非常纯粹的黑色,简直要把人的灵魂吸进去了。
“这石头,我也是从某位过路的旅人那里得到的。正如你今日所做,作为救人一命的报答之礼。你务必要一辈子带着它,直到死去的那一刻。不过,有一事须得小心,你万万不可自己寻死。否则,便会灰飞烟灭。”
村长取出那只原来装有药丸的小荷包,把石子放进去,交予阿临,令他将之紧紧攥在拳中。
看来,这石头一定价值连城。
阿临最初想要推拒,但村长却无论如何非请他收下不可。在他极力说服之下,阿临终于接受了下来。
临走时,宝禾先生为了住宿餐饭,向村长致礼;阿临则因受赠的石头向他道谢。
村长只交代了一句话:“给那荷包系根绳子,一定要好好挂在脖子上。”
出发后,一路上所遇的每位村人都向阿临低头致意。
不出半晌,二人便远离了村落,田地也渐渐消失,到处都只见荒芜的土地。
宝禾先生带头走在前方,阿临则跟在他身后。
走累了,坐在树荫下休息的时候,阿临将村长赠他的那颗黑石子拿出来端详。即使在白天,那色泽也依然令人着迷——浓重的黑色当中夹杂着点点星光,如果仔细端详一下,数一数那串星光,会发现刚好是七颗银星,整齐地排列成北斗七星的形状。
“你那是什么东西?”宝禾先生凑过来问道。
“村长送我的,作为药丸的回礼。”
阿临用指尖捏起那颗石子给宝禾先生瞧。
“这不是‘七星石’嘛。”
“七星石?”
“对,很罕见的。你最好小心珍藏。”
那之后,二人没有再迷路,顺利抵达了目的地那座温泉。阿临虽是头回泡温泉,感到万分新奇,但好在他到底没忘了工作,把关于温泉的感受一五一十地报告给了宝禾先生,让他写进日记簿中去。
返程途中,他们又迷路了大约三次,但情况都不至于特别糟糕。
回到城中,旅行结束,与宝禾先生告别时,阿临颇感不舍。好在两人都住在同一座城,并不是这辈子再也见不着了。
隔了些时日,宝禾先生将旅行所获写进了折叠本,顺利付梓,在书店做工的阿临亲自将他的书摆到了架上。
可惜,阿临虽然初次见面就已对宝禾先生情根深种,这番心意却始终不曾向对方流露。他一直觉得自己配不上那位作家先生。
后来,阿临23岁时,经由师傅说媒娶了一位门户相当的姑娘,并有了三个孩子,过着既饱含辛劳又深感幸福的日子——每日白天出去做工,晚上回家帮着妻子悉心抚慰啼哭的小儿,凝望着孩子的小脸,直到他们安详睡去;既有自己乱发脾气怒摔饭碗的时候,也有妻子火冒三丈,两人赌气谁也不理谁的时候。
某次,在院子里乘凉时,最小的孩子好奇地望着他脖间挂的荷包。他便自其中去处那块七星石,将从前旅行的回忆娓娓讲给孩子听。
这样平淡且幸福的日子一直持续到阿临三十岁。那年秋天,附近人家有个汉子抽烟时用火不慎,失手酿成了火灾。木制的房屋不仅易燃,而且火势蔓延极快,顷刻之间,阿临家便被火舌吞没。幼子们未能及时逃生,阿临反身冲回火海相救,然而却再也没能出来。
他因吸入过量浓烟而陷入昏迷,身上衣裳亦随之起火,而葬身于烈焰之中。
等意识再度清醒之时,阿临已蜷身于一狭小的空间之中。他觉得自己大概是到了黄泉彼岸,自脚尖至头顶,皆被温暖的液体所围裹,舒服又安详,身子仿佛要融化掉一般。偶尔,手脚会跟一条绳状的东西缠绕在一起。
直到后来,阿临才明白那是脐带。而被他当作黄泉彼岸的地方,则是母亲的腹内。
某一天,那里变得格外逼仄憋屈,让他十分难受。正当这时,接生婆一双手将他拽出母亲体外。
“哇——!”随着一声啼哭,阿临重新感受到了生的气息。
起初,他以为自己死了一回,投胎转生做了另一个人。然而低头望向自己的某张面孔,却是记忆之中的母亲;被她抱在臂弯里散步时,看到的景象也似曾相识。
阿临并没有转生成为一个新的人,他仍被取名叫做阿临。他仍是他,又再度作为自己降生到了世间。
由于带有前世的记忆,身为婴儿的阿临在出世一个月左右时,已经能够听懂周围大人的对话了。从人们的谈话中他了解到,自己出生时手中攥着一颗黑色的石子。所谓石子,则必是那块七星石无疑了。
在前世的人生中,阿临并未听说过自己一出生手里就握着什么黑色的石子。所以,自己身上所发生的事情,莫非都起因于这块石头?
在火灾中丧生时,阿临身上也佩戴着它。正如村长所叮嘱的那样,一直到死,石头都不曾离开过他身边。村长曾道:“只要如此做,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我在说什么。”
阿临的母亲把他出生时打娘胎里带出来的那块石头装在一个小巧的荷包里,挂在他脖子上。他时常把那石头掏出来,放在手中把玩,觉得这石头必定是村长赠与他的那颗,无论形状、大小或是色泽,都完全无异。有时候他就在想,如果“夜”这种东西能够化作动物,那它的眼睛大抵就是这样的吧。
眼看着多年前就已故世,原以为再也无法见到的亲人们依旧活着,且在自己眼前行走活动,起初阿临倍感讶异,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也便慢慢习惯了。有时他甚至觉得:第一次的人生不过是场梦境,事实上全都不曾发生过。
尽管如此,只要忆起前世的妻儿,他依然感到十分怅惘。也不知他们怎么样了……若还在生的话,或许某天仍可再会也说不定。
日子一天天过去,阿临渐渐长成了一个男童,家里也添了新的小生命。
“囡囡,仔仔,你们看,这是妹妹。”阿临的母亲一边哄着怀里的婴儿,一边微微侧着身子,让其他孩子来见见家里的新成员。
阿临好奇地看着在母亲臂弯里睡着的小妹,说实话,他对自己这个妹妹印象其实并不深。在前世的记忆里,妹妹好像总是病着,没等长大就死了。
“娘,妹妹什么时候能跟我玩儿啊?”阿临故作天真地问道。他下定决心,即使不能改变小妹的命运,也一定要让她有生之年活得快快乐乐的。
“妹妹还小,再等等,等你像姐姐那么大了,妹妹就能陪你玩儿了。”母亲用手指点了点他的额头,笑道。
在等待妹妹长大的日子里,有一天,阿临随着父亲到镇上的集市去购买些生活必需品,沿途经过了一个租书的摊位。他忍不住从人堆的缝隙里探头张望,租书贩看他年纪小,于是调笑说:“小家伙,你也会读书吗?”
“当然会!”阿临自信满满地说答道。
然而,租书贩完全把他的话当作了小孩子的玩笑,嘱咐了一句“别把书弄坏了”,就不再理他。
握着久久不曾触摸过的木版印刷书,阿临心中愉悦,把草席上那些书一本挨一本拿起来翻阅时,发现有一册折叠本,名叫《旅中书》,作者是宝禾先生。
曾经多么熟悉的一本书,阿临差点当场落下泪来。
那人,也活在这世间的某处……
“仔仔,怎么眼眶红了?有人欺负你了?”
阿临的父亲一回身,刚好看到阿临红着眼圈站在那里,一副似哭非哭的样子。
阿临努力压制住自己内心的情感,摇了摇头。
“你家孩子爱看书,要不把他送到学堂里去,将来也好光宗耀祖。”租书贩见阿临的长辈过来了,笑道,“刚好,我这儿有启蒙用的书,您要是要,我就便宜卖您了。”
“算了吧。”阿临的父亲听了这话连连摆首,“他一个小孩子哪里认得什么字,估计连自己大名都写不利索,就是看书上的画儿好玩。而且,就算要读书,也要等大些再说吧。”
“不小了,大户人家的孩子像这个年纪都会吟诗作对了。咱们这种人家虽比不上他们,但让孩子认个字还是可以的。”
阿临的父亲犹豫了,问阿临道:“阿临,说实话,你想读书认字吗?”
阿临摇了摇头,他已经识字了,又何苦再花这份冤枉钱?
租书贩这下可急了,道:“你家孩子刚才在我这儿乱翻一通,把书都给翻烂了,您要是不表示表示,是不是说不过去啊!”
“孩子还小,你跟他较什么劲啊!”
“孩子小就可以胡作非为了?我看是爹娘教的不好吧。”
“你!那你说怎么办?”
“您看,我也不是那么不讲道理的人。孩子既然喜欢书,您就给他买几本吧,即使现在用不上,将来也迟早能用上。”
无缘无故给父亲招来如此麻烦,阿临十分愧疚,但如果必须要在这些书中选一本的话……
“爹,我能要这本吗?”阿临指了指那本《旅中书》小声道。
“小家伙,挺有眼光啊。这可是首版首印,除了在我这儿,别的地儿你想买都没处买去……”
几番讨价还价之后,父子二人还是买下了那本书。说真的,花那么多钱买几页纸阿临的父亲觉得十分不值,但看到自家仔仔抱着书傻乐的样子,他也只得安慰自己,就当花钱买个高兴了。
自此之后,阿临随身携带的除了那块神秘的七星石又多了一样东西,那就是宝禾先生所作的《旅中书》。但凡有一点空闲,阿临都要翻翻那本书,看看宝禾先生都去了哪儿,做了些什么。时间一长,阿临甚至觉得自己真的一直都在宝禾先生身边一样。
“仔仔,别看书了。你爹该回来了,带着妹妹到村口去迎迎他。”阿临的母亲一边在厨房做着饭,一边朝院中喊道。
“知道了。”阿临合上书,站起身来,“小妹——!跟我到村口接爹去——!”
“来啦。”
一个三、四岁的女童蹦蹦跳跳地从屋子里跃了出来。
“快去把外套穿上,回头你要是病了,娘又该念我了。”阿临虽然记不清上辈子小妹是什么时候去的了,但小心点总是好的。
“你不是也没穿外套吗?我不穿,穿了热。”小妹好像故意要跟阿临对着干,说什么都不肯回屋把外套穿上。于是,两个人就在院子里吵了起来。
“你们两个都快把房顶掀了,怎么了?吵吵嚷嚷的,像个什么样子!”阿临的母亲听这两个孩子在院子里越吵越凶,决定出去管管。
“娘,小妹不愿意穿外套。”
“穿外套热!”
“算了,就一会儿,她不愿意穿就算了,反正回头病了是她自己受罪。”阿临的母亲被他们俩吵得脑袋发胀,“赶紧去村口找你们的爹去吧。还有,村子里有几家孩子出天花,你们俩绕着点走。”
“知——道——了——”即使重活一世,阿临还是很怕母亲的碎碎念,于是带着小妹三步并作两步地冲出了院门。
“哥,爹怎么还没到啊。”小妹一边问,一边用指甲挠着自己的手背。
“快了,你要是觉得冷,就回家吧。”阿临答道,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家妹妹的小动作。
“才不冷呢……就是有些无聊。”
“无聊吗?那……我教你唱歌好不好。”
说着,阿临哼起了不知名的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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