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七十四章 找隔壁老王(1/2)
七岁的年纪,并不能分辨是非,但夜无忧一向比同龄人早熟,加上以前在夜家就见过,夜天翔因为端木溪的事情欺负周小璇,所以,在她心里,要是李少明一直帮乔薇的话,那就是李少明的错。
可是妈妈都那么说了,她也不好在反驳,最后,夜无忧不甘心地说:“好嘛,礼貌就礼貌,但是别的就没有了,我才不要再喜欢李叔叔。”
“好,都听你的。”周小璇抱着夜无忧,心里一片平静,也许是原本就没有太多期待,在失去的时候,内心也没有太难过,她低头亲了亲夜无忧的唇。
这一夜李少明依旧是在医院里度过的,在乔薇平静下来之后,他有去门口找过,发现周小璇没有打招呼就离开了心里有点不痛快,等给周小璇打电话,发现对方竟然关机了之后,心里就更加不痛快了。
他想的很简单,乔薇因为他们俩的事情闹自杀,那么,他们就有责任把人给照顾好,吃醋归吃醋,怎么能这么不懂事,这一生闷气,李少明干脆也没有去找周小璇。
兰梨和梁明月的ep紧密锣鼓的制作起来,期间,程冽纡尊降贵地去看过一次,他看了歌单,又看了看歌曲效果,最后皱起了眉。
“怎么这么个样子?我唱歌就是那样,能拿出去给人家听已经很不错了,你难道还想要我像明月一样,可以随便放声高歌,那是不可能的。”
兰梨撅起嘴巴,臭着脸,实在说不上高兴,她已经很努力了好不好,要不是因为面前这个衣冠禽兽,她怎么可能会不能拍戏反而去攻克自己压根就不会歌坛,要是有一天,她真的在歌坛上做出了什么杰出的成绩,连她自己的会觉得不真实。
“感觉差强人意,明明是你和明月俩人的ep,但你的出镜率就跟路人甲一样,反而因为你的出现,让明月原本的歌声魅力也大打折扣,这歌需要重新编写。”程大少的眼光向来都是一流的,说出来的事情绝对没问题。
“没错,之前录制好一首,我和梁小姐看过之后,就发现了这个问题,但是我们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案,不知道程总你有什么好的办法没有?”林若华道。
程冽伸手摸摸下巴,沉默片刻之后,对一边的助理说:“去想办法把洛小洛请来,让他谱写几首钢琴曲。”
“洛小洛?”三重惊呼外加抽起身响起,包括兰梨,她惊讶地拉拉程冽的袖子,紧张地问:“阿冽,你说的洛小洛是我知道的那个洛小洛吗?会弹钢琴,从意大利回来,有名的音乐家?”
程冽刮了一下兰梨的鼻子,“如果你说会弹钢琴,从意大利回来的话,我认识的洛小洛确实是那个洛小洛。”
“天啦,我简直是在做梦,阿冽,你实在是太厉害了,居然认识洛小洛。”兰梨一脸崇拜地望着程冽,闪烁着星星眼。
被这种眼神望着,程大少内心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被别人敬畏崇拜,和被兰梨崇拜,那种感觉简直是一点都不一样,大少爷嘚瑟地摸摸下巴,傲然道:“你男人我厉害的地方多了去,以后你就会知道,我到底有多厉害。”
“恩恩,在我心里我的阿冽是这个世上最厉害的人。”可以见到著名的钢琴家,兰梨好话不要钱地乱洒。
于是,程大少就更加嘚瑟了,他觉得,难得有一样事情让兰梨这么上心,他应该办事效率高一点,当下就准备亲自去把好友请来博得美人一笑,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的程大少拍拍兰梨的脑袋,留下一句乖乖等着的话。
林若华目睹程大少离开的背影,感慨地说:“真是红颜祸水,为博美人一笑,烽火戏诸侯耳。”
梁明月点点头,肯定地说:“真有昏君的潜质,被美人几句话就说的找不到被,我喜欢。”
“你们够了啊,不就是让我男朋友帮了点小忙,有必要这么夸张吗?”兰梨大喝起来。
“小忙啊,这洛小洛的身价,就算是我哥去请,也不一定能请来。”梁明月砸砸嘴巴。
“我要是以环亚的名义去请,估计连人家门都进不去吧。”林若华摸摸下巴。
“所以,你们这是嫉妒吧,直说就好,反正我是不会把我家阿冽的好告诉你们的。”兰梨得意洋洋地甩甩手,哼着小曲进了录音棚,片刻后,录音棚里传来一阵破八度的女高音,像是被捏着嗓子尖叫垂死的鸭子,难听的要死。
歌曲录到一半,就因为发现问题太大胎死腹中,还好有解决的办法了,兰梨在回别墅的途中,接到周小璇的电话,周小璇说,她今天去学校接孩子晚了一点,结果孩子让李少明接走了,这接走了还不算,李少明把人带到了医院。
周小璇实在是懒得一个人去看那两人相处的场景,膈应的慌,想来想去就准备让兰梨跟自己一起去,她为人有时候比较死板,没有兰梨点子多,要是真吃了什么亏,怕是也就只能是哑巴亏,带上兰梨心里有底一点。
兰梨听了这话简直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那乔薇一看就不是省油的灯,梁明月那么直爽的性子都不喜欢的人,那就绝对是她兰梨和周小璇这一类人也不喜欢结交的对象,怎么李少明偏偏要让周小璇往乔薇身边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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