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夜禁(1/2)
第一百二十五章夜禁
两人几下吃完饭了就立刻就向工地赶去,怕一会天黑后不久就要夜禁了,说起这宵禁,在明代就叫夜禁。“宵”就是夜晚,“禁”是禁止。宵禁就是古代时禁止夜间活动的规定。很多古装影视剧经常有男男女女夜里逛大街的镜头,把古代说的跟现在一样每晚灯火通明、夜店林立、人们可以狂欢到通宵,其实这样的情景在古代是很少存在的。
“宵禁令”在古代很普遍,在明代改名叫“夜禁”。规定更加明确,一更三点敲响暮鼓,禁止出行;五更三点敲响晨钟后才开禁通行。在二、三、四更在街上行走的,笞打四十下(京城五十下);在一更夜禁后、五更开禁前不久犯夜的,笞打三十下(京城四十下)。疾病、生育、死丧可以通行。
现在的晚上七点到九点为古代的一更,九点到十一点为二更,午夜十一点到一点为三更,凌晨一点到三点为四更,凌晨三点到五点为五更。也就是说,晚上七点多钟就不能出去了。晚上九点到凌晨三点逛大街是要被打板子的。
为了实施宵禁,每个驻有官府的城市一到晚上,就要锁上城门,禁止出入城市。城门的钥匙也要交到地方官的内衙。同时在大街交叉路口上也要拦起栅栏,由官府的衙役看守,不准通行。
古代没有电灯,到了晚上大街几乎一片黑暗,通常百姓家过了晚上七点都呼呼大睡了。所以夜禁对于当时人民生活妨碍并不大。可是,对于专靠黑夜掩护才能进行的行业来说,就是个大问题。比如娼妓晚上出去唱堂会,回家时就要有麻烦、赌馆啊、小偷啊、夜行者之类的违法营生也同样如此。至于实施夜禁的地点范围,史料记载内城必须夜禁,外城可能会宽松一些,所以一些妓*院都开在外城里。
虽然法律规定如此,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不愿意受夜禁束缚的人自然有办法打擦边球。比如晚上聚赌的人,常常在赌到夜深人静之时,输光了只好回家。可是城里的道路都已被栅栏拦死,不准通行。赌徒们只好绕道,趟臭水塘子,或越荒野地。即使这样还会被巡夜的更夫或长官拦下盘问。
在明代禁*书《金瓶梅》里西门庆和应伯爵等人就经常夜里看烟火,叫j***来陪,应伯爵席间半开玩笑说“拿你犯夜,教他拿了去,拶你一顿好拶子”。****却也不怕,说说笑笑,权当为西门庆寻开心。由此可见很多时候政策是对民不对官,西门大官人本身就是管理治安的官员,夜禁又奈他如何。
规定限制人们不能夜晚逛街,但在宅中的生活官府是不予干涉的。所以一些生活有品位的人常常邀请朋友到家里饮酒玩乐,然后留宿,一夜不出门就ok了。还有逛妓院、酒馆的人也会在规定宵禁的时间之前赶到,然后留宿一夜,转天回家。
在一些节日时期,夜禁是可以取消的。记载明成祖时,逢元宵节,北京城内张灯结彩,灯市贩售各种花灯。还有妇女群游祈免灾咎的习俗。只有在类似的特殊日子里,大家可以夜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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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冯青柏和山熊两人来到工地时,发现工人们也都吃过了晚饭,但冯青柏也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清洁问题,虽说这年代不可能有人浪费粮食,没有发现四处乱丢垃圾的现象。却发现了另一种现象,那就是有些民工是携家带口的,包吃住的情况忽略了小孩子的情况,再加上平时没有人提醒没有人管教孩子,随地大小便现象很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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