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番外6(1/2)
书言书俊开始学走路了,两条短短的小胖腿没什么力气,就喜欢嗷嗷叫着让爸爸扶着他们俩站在沙发旁边。
可怜盛爷那么大个人,每天把腰弯的像个老妈子,整日陪着兄弟俩撒欢。
家里有恒温空调,书言书俊最爱脱得只剩一条三角尿片,露出肥嘟嘟的小肚皮,踩在柔软的地垫上。
团子心满意足的看儿子们笑嘻嘻的学走路,盛赞就坐在她身边,与她耳语:“有个人小时候也是这样,站不起来就非要人扶着她走,害得我家隔壁那个叫毛毛的傻蛋每天直不起腰。”
团子扑过去捂住男人的嘴,不让他笑她。
盛爷只好去找儿子玩,他最喜欢摸儿子的小脚丫,肥嘟嘟软乎乎的,他一只手掌可以同时把一个小家伙的脚丫子都拢住,小家伙咯咯笑着躺在地上,他就作势要吃了那香喷喷的小脚丫,逗得孩子大笑,很喜欢爸爸。
这件事被团子看见了,于是盛爷被团子骂说:“摸——摸摸,以后不会走路你就完蛋了!”
盛赞笑,“我儿子怎么可能学不会走路?”
团子拍掉他的手:“不许摸~!”
盛赞转而抱起她摸她的脚,“那就摸你的。”
两人嬉闹,儿子们咬着手看不懂爸爸妈妈在干什么。
哥哥像模像样的拍拍弟弟的小手手,爬去厨房找大厨子了。
盛爷也不顾其他,抱着团子闹,咬她的耳朵,把她身上弄得热热的,粉红粉红,闹到她娇声喊停。
他看着她那娇俏模样,觉得口渴,他抱着人亲,在她唇边亲昵的说:“你什么时候嫁给我?恩?”
团子觉得好笑,全三千巷的街坊邻居都知道,她团子是盛老爹抱来给盛赞做童养媳的,现在还谈什么嫁不嫁?
***
但盛爷却不这么想,他从很久以前就在想这件事,要怎么办,办多大排场,请什么人,几桌,什么风格,喜帖印上什么样,谁来写字,谁做证婚人,谁……
总之,有好多好多事要忙。
他要让大家都知道他女人有多好多优秀。
所以,这一策划,时间一晃而过,转眼,孩子们都会走路了。
学会走路的小孩总是坐不住,喜欢到处逛,这时狗哥就成为了盛爷最得力的助手,每天早晨醒来,书言书俊就嗷嗷叫着要去园,狗哥早已待命,看见小主人出来了,呜呜两声,用脑袋亲昵的顶着兄弟俩圆圆的肚皮,然后舔舔他们的小手手,慢慢跟在后面,如果其中一个摔倒了,狗哥就会上去,用嘴咬着衣领把宝贝们叼起来。
孩子们不怎么爱哭,摔倒了就再站起来,园里泥巴小草随便玩,玩脏了妈妈也不会骂,只要不弄伤自己就行。
他们从小就知道这些。
他们带着狗哥在院子里探险,喜欢看蓝天白云和小,喜欢把小戴在狗哥耳朵上,喜欢骑在狗哥脖子上驾驾驾。
原来狗哥的生活重心都是围绕男主人女主人小主人,可有一段时间,狗哥也比较忙,书言书俊早晨起来了杀向院子里,常常会找不到狗哥。
兄弟俩回去拉着粑粑的裤子出来,嗷嗷叫着,努力表达自己的意思:狗哥呢?
盛爷会蹲下来拍拍两个儿子的脑袋,问:“谁要吃土豆泥?”
立马的,家里响起孩子们欢喜的嗷嗷声,大厨子得意的把土豆泥放在两个小少爷面前,看他们把自己吃的满身都是,却开心快乐。
***
找了一天好日子,盛爷带着团子回到了三千港,三千港的海还是他们记忆中的样子,海边的白沙滩上,盛爷说:“我今天是很正式的跟你说,你要不要嫁给我?我们老盛家别的没有,男人是最专一专情的。”
团子想笑又不敢笑,因为盛爷的表情太严肃,好像在谈多少亿的大单子。
可……我本来就是你们老盛家的人啊,我本来就是你盛赞的女人啊。
男人与女人的脑回路常常会不一样,盛爷想给委屈了这么多年的团子一个名分。
而团子,却觉得,名分什么的都是虚的,你爱我,你好爱我,这就够了。
盛爷把戒指戴进团子的无名指,说:“你等着,爷要给你个完美的婚礼。”
团子表示很期待。
婚礼前,狗哥似乎也是想表达一下自己的祝贺,在某一天早晨,叼回家来两只小狗崽。
一模一样的姜黄色毛毛,每只小狗崽的鼻子上还有一撮白毛。
于是大家都知道了,狗哥的相好是一只白色的漂亮的母狗狗。
狗哥特别得意,老蚌生珠啊这是,看,我的小崽子好看吧,可爱吧,乖吧。
团子带着书言书俊亲手给小狗狗们做窝,把窝就放在书言书俊的房间里,每天哥两好的一起睡,还给狗哥装了一袋牛肝和肉骨头,特地用袋子装好,方便它叼着走。
果然,第二天狗哥就出门了,叼着他的礼物昂首挺胸的出门,去给媳妇儿补身体。
大厨子跟着去了,看见那女朋友就是隔壁家的那条白犬,狗哥还特别黏糊,一回给人家亲亲,一回挨着人家蹭蹭。
大厨子回家给团子说了这事,团子隔天就带着书言书俊去认门,说这是狗哥女朋友家。
狗哥还特别不好意思,羞答答的着急的围着团子转。
小狗崽在霍宅长得特别好,油光发亮,圆嘟嘟的小模样让书言书俊都发疯了似的喜欢,每天干什么都要带着小狗狗。
团子占时还没给小狗狗起名字,决定要等书言书俊大一些了自己给取名字。
想想从前,盛赞与她冷战,为了和平,带回来一条小狗,小狗长大了,也生下自己的孩子,将会一直陪伴她与盛赞的孩子。
***
很快,就到了盛爷与团子的婚礼。
婚礼办在三千港,如同团子的成人礼那样,在三千巷摆了流水席。
主厨是毛毛,三千巷人都要乐疯了,开玩笑,平时排队都吃不到的冒记,今天随便吃有没有!
有老饕早在几个礼拜前就翻族谱与三千巷的街坊邻里套近乎,想蹭一个位置,可三千巷人也有分寸的,是我们团子和赞少爷的婚礼呢,其他人怎么好进来?我们被邀请参加的人身份可是不一般的呢!
三千巷里铺上红毯,双胞胎书言书俊两兄弟颠儿颠儿的走在前面,头发梳整齐了,小西装小皮鞋,手里捏着一支玫瑰,小脸蛋上被他们软姐姐点了胭脂。
软说:“我幼儿园跳舞表演就要点胭脂的,弟弟们点胭脂也好看。”
童之后,是新娘,新娘按按三千港习俗,穿红嫁衣,与新郎一起,手牵手,走过红毯,一桌桌走过去,承载了乡亲父老的祝福。
冒记后厨里,狗哥带着女盆友和崽子们,哼哼的也吃着毛爷爷特别准备的盛宴,软作为总服装师,也给狗哥一家准备了服装——在脖子上圈一条红绳,打了个大大的蝴蝶结,胡子旁边也点了胭脂。
书言书俊完成了童的任务,跑到后厨找狗哥一家,几只的脸上都是红红的胭脂,特别搞笑。
毛爷爷心情特别好,给书言书俊炸小鱼丸吃,他不用出去看,确切的说,是不敢出去看,怕自己哭的太厉害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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