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1/2)
1
初十凌晨。
张梓游在预计时间之前就离开了五华县。
天幕灰蒙蒙,街上行人冷清,雾气萦绕在街旁树木间。
保安说张先生已经走了,一小时之前走的。
单徙站在酒店门口茫然失措,心里突然空了一块。
发了好一会儿呆才想起给他打电话。
那边刚接通,她就吼:“张梓游!大坏人!”
“……”
“你怎么可以不按时!就这样走了!我、我我……”她说着,鼻音渐重,喉间哽咽。
“敢哭出来试试。”他声音不高,但语气不容抗拒。
单徙吸着鼻子,“……那你、你到哪啦?”
“梅江区。”
“大骗子……”她扁嘴,实在难过得想哭。
“说了不会让你送,我不开玩笑的,”张梓游换了只手拿手机,“用早餐了吗?”
“没用!不吃了!饿死算啦!”超委屈的,这一分开就得半年后才能见到他,他居然不让她送机!
信号那端传来他好听的低声笑音,“小天真。”
“什么事呀大流氓!”
“你知道……五华县的别名是什么吗?”
“长乐,”单徙擦了一下额角的细汗,“长乐县。问这个做什么呀?”
他又笑了一声,很轻,很释怀,很……疲惫?
盲音传来。
又挂了?
这坏毛病!
以后必须得教教他,自己说完就挂人电话是毛病!
坏毛病。
2
的确,是个坏毛病。
这些年他一直改不过来。
越是熟悉他的人,便越是骄纵他这个毛病。
就像被上帝下了诅咒,习惯性挥霍所有既得的偏爱。
偏偏又见鬼地可以有恃无恐,挟裹着自身的种种资本,恣意享受或冷眼旁观,永远对自己的所爱冷静自持,永远对自己的所得不以为然。直到突然被上帝宣判受刑,以另一种方式备受岁月煎熬,又或者搭上下辈子轮回的机会。
留在地狱,才能心安理得地做坏人。
3
腾出左手,右手扶着方向盘,张梓游垂下眼睑看了眼自己的左手掌心,上面的纹路深浅繁杂,藏着神秘的生命线。
他一直觉得,一旦牵手,彼此的生命线就会渐渐交错。
于他而言,牵手这个动作的意义比亲吻还郑重。
所以他一般不会轻易牵别人的手。
4
一边踢着脚下的落叶,一边小声嘀咕,单徙觉得他简直讨厌死了。
“等以后离不开我的时候、就慢慢收拾你!怎么可以这么坏?大坏蛋……”
自言自语得正起劲,手里握着的手机突然震动。
她盯着手机屏幕酝酿了一下,又清了清嗓子。
接通之后凶巴巴地问:“先生你打错了吧?刚刚不是特别大爷地给我挂了么?”
那边低声笑,还不小心咳嗽了句。
她忍不住,又别别扭扭地问:“……你、你感冒啦?”
“是呀,被人凶到感冒了。”
“谁……”单徙超不情愿地哼哼,“……谁凶你了?我才没有。”
“不打自招。”
“我那是……”
“是什么?”
“是明目张胆地在气你!”
他不跟她计较,轻轻喊她名字:“单徙。”
“干嘛?”
“你是我的小长乐。”
“什么?什么小常乐?”这人怎么总是冒出一些没头没尾的话?
“没什么,”张梓游看着前方的机场大门,停下来问她,“给你一个先挂电话的机会,要不要?”
“瞧瞧这人……”她不满地‘啧啧’几声,“说得多好听,仿佛我原本不能先挂电话一样。”
他轻笑,“好吧,我错了”
“哼!”
“嘟嘟————”
传说中的盲音。
他第一次听到。
5
我曾经相信救赎,但不相信所谓的相互救赎。
也曾经在笔下的另一个故事里极力表达“孤绝者对得到救赎的幻想”。
是幻想,会破灭的想象。
我让男女主人公站在彼端,绝望地爱着对方——如果那是爱的话。
人跟人之间感情的终极意义,无非就是救赎。
救人于深渊,或救人于浑噩。
我曾一度痴迷的戏剧,在他的极端精神反叛中寻找与世界的契合点。
我流浪、漂泊、醉生梦死,在风月场所消耗虚无的生命。
本以为这辈子大概也就这样,在不夜城里天生孤独地等待着解脱。
清醒的理智却一次次劝我,于繁华陷阱面前甘愿妥协一部分灵魂。
我纠缠、挣扎、反复算计,得到的同时必然会经历失去。
所以也是个糊涂家伙,他那“要么一无所有,要么得到一切”的命题根本不成立。
而很多时候,立场往往比对错更加重要。
就像现在,我在试着说服自己,用最自私的方式驯服你,制造与你之间的羁绊,然后给你最世俗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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