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乱乱乱(1/2)
狂乱的风, 狂乱的吹,狂乱的风里的人, 狂乱的奔跑。
静谧的夜, 静谧的流淌,静谧的夜下的人, 伤心绝望。
跑吧,跑吧,跑至生命的尽头吧!
“驸马爷, 喜欢公主你就去对她好啊, 溪声永远支持你啊!”
“驸马爷,溪声永远不会背叛你的。”
“驸马爷,溪声会替你将咖啡养得肥肥胖胖的。”
“驸马爷, 你是好人, 好人会有好报的。”
“驸马爷,不要再敲我头啦,敲傻了就没人做你跟班了。”
冰冷的风, 冰冷的吹过,吹在脸上, 割在心头。不断的吹过, 带着片片回忆,余留苦楚。
哦, 楚徇溪又想起来了。她曾有个小跟班,木讷又调皮,胆小又忠诚, 如今没了。
她曾经有只小狗,会听她的话,会朝她摇尾巴,后来也没了。
哦,她终于明白了。原来这个世界,好的东西不一定能长久,命运伸出它的大手,不知道哪天就将她们夺去。
哦,这样的道理,谁要明白!
“为什么!”
楚徇溪一头栽倒在坚硬又冰冷的地面上,却再也不想爬起来。
她冲这天放声大哭,厉声质问。她此生究竟犯了什么错?上天要这样对待她?
“我究竟犯了什么错!你说啊!你告诉我啊!我改啊!我赎罪啊!你为什么要加诸到无辜的人身上!”
楚徇溪朝着不见星光的夜空大声的吼,吼得撕心又裂肺。但不管她如何喊,如何吼,夜空的那一方都未给过她回应。
夜空从来没给过她回应,不管是祈愿还是乞求,不管是夸赞还是痛骂。
不管是现代,还是古代。
它永远静静立在人头顶,默默无声看着,在人被痛苦火星烧灼的时候,撒一把火。
楚徇溪死死拽着手里的匕首,就这样发泄之后,她突然又明白一个道理,在这杀人不眨眼的时代,好人命多舛,唯有坏人,才能活的长久。
按部就班没用,与人无争亦没用。
边关
天空还只露出鱼肚白,空气中浮着淡淡的薄雾。
琰国的兵马与辰国的军队对峙着。
卫关和辰军大元帅双双从队伍出来,骑着马停在自己军队最前面。
辰国的元帅是小王爷司命,与卫关靠着杀人无数一步步拿到帅印不同的是,司命仅是凭着天赋。
司命,辰国最有名的少年将军,其带兵打仗的能力甚至在卫关之上。出身皇家,与辰国太子关系亲厚。从小锦衣玉食,含着金汤匙长大,却能学什么都过目不忘,不用怎么吃苦,就能习得一身绝学。他人熬到两鬓斑白才能做到的事,他年纪轻轻,便已做到。为人十分任性,只和指定的将军打仗,出战次数不多,但出战必胜。
“卫关,此战若开始,今日琰军必败。”
司命带马走近,带着目空一切的傲慢。
看着这个一身金黄盔甲的傲慢少年,卫关心头升起愤怒,但很快目光还是微微动摇。的确,不管他承不承认,今日若开战,他必败。
摆在他们面前的,就是庸者与天才的差距。
“我跟很多宣称战无不胜的将军打过杖,唯独没和你打过,我没和你打过,但我最欣赏你。”
司命抽出腰间的佩刀,从怀里掏出一块洁白的手帕,沿着刀刃轻轻擦拭。随后他将手里帕子一扔,刀尖直指卫关。
“你若弃械投降,我可饶你不死。”说这话的时候,司命嘴角溢出一丝诡异的笑,他散着头发,几十万大军竟没有一人能看清他的容貌。
卫关冷笑,冰冷的眸子死死看着司命,这个人,打仗的时候从不戴头盔,喜欢以头发将半张脸遮住。据说,只有在被他杀死的一瞬间,被杀者方可看到他的脸。卫关最最不愿的,就是和司命这样的人打仗,他老了,杀人无数,战功赫赫,这注定会是一场他必败的杖,他不想因这一仗而身败名裂让以往风光都成尘埃。
卫关嘴动了动,回头看过身后数十万大军,每一个都是和他一起出生入死的好战士。卫关紧紧握住手边的剑,轻吸一口气,平静道,“卫家军,从不会投降。”
此话一出,身后数十万士兵齐齐高举双手,握拳高呼,“杀!杀!杀!”一时气震山河。
暗卫落到公主府的内院,抬起袖子抹去额头的汗,公主的房门大开着,这一次,他却有些不敢再往前走了。昨夜他赶去的时候,已经错过了搭救驸马的最佳时机,抓住一个下人追问,才知发生了何事,之后他找了楚徇溪一夜,却是无果。
“你干了什么!”
随着一声怒吼,段临启的衣领被狠狠的拽起。
“没干什么,只是想杀她而已。”
段临启没有挣扎,任由那人拽住他,“她毫无利用价值,还留着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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