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喜冤家(2/2)
“那怎么行。”陆琪眼圈一红,道:“难道我就任由他这么欺负?”
楚凌有些头疼,道:“那你想怎么样?”
陆琪眼珠一转,道:“除非你现在教我用枪。”这鬼灵精的丫头,分明就是以此来谈条件的。
“好!”楚凌答应道。
第二天,正式启程。贝仔被陆琪赶到了沈静的车上。换朱浩天来跟林岚一起坐后面。
从早上六点出发,下午三点,在一段山路前停下。山路狭窄,车子根本开不进去。应该说,这次的旅程艰辛,是从这一刻正式开始。
背装备的任务由楚凌,贝仔,沈静三人承担,因为三人体力最好。而另外几人也背了较轻的包裹。
艳阳高照,山上野花遍地。
上了山,走出五里路。五里路后,必须穿过一片丛林。沈静对楚凌道:“你去旧金山时,我们来过这里。这片丛林是边缘地带,我们穿过去,就会有一个村庄。村庄一共百来户人口,还没有通电。朝天峰是一条山路,我们上次进去找了一个村里的向导,但是只走了一段路,我们被一段泥石流塌方的地方挡住。据村民说还另有捷径,不过他不知道。只有村里的赵支书才知道。后来因为听说荆州的范智能破地图,我们就没有继续去寻找,直接返回了。”
五里的山路,对于娇娇小姐陆琪来说,很是艰难。况且艳阳高照,让她走的气喘吁吁。光洁的额头上,满是汗水。
不过陆琪却也有让人喜欢佩服的一面,因为她至始至终都未喊累。倒是老严说爬不动了,让陆琪好一顿鄙视。老严被小姑娘鄙视,老脸上挂不住,再也不敢喊累。
陆琪为了证明自己不是累赘,还坚持拎了一个很轻的包裹。贝仔对她刮目相看,另外也对她心有愧疚,便道:“这个包裹我帮你拿吧。”
“不用!”陆琪没好气的断然拒绝。楚凌看了陆琪一眼,道:“我帮你拿吧。”
陆琪甜甜一笑,却还是道:“我坚持得住。”还挺倔强的。而对楚凌和贝仔的态度,那可是冰火两重天。
林岚也拎了较轻的医药包,楚凌不容分说的接过,替她拎了起来。林岚脸蛋一红,也不好意思跟他去抢。但心里多的是甜蜜。事实上,楚凌,贝仔,沈静三人身上背的东西是最重的,但三人却也是最轻松的。如果不是将就朱浩天这三人,他们可以健步如飞。
在丛林中穿行一个小时,终于眼前豁然一亮,看到了连绵的田野,田野中一片空旷,却是还未开始下种。
田野前是连绵的土屋,很老式的农村,跟在八十年代似的。小孩子们在屋前快乐的玩耍着,楚凌一行人从田野上的阡陌经过。阡陌上绿草如茵,这儿散发着一种清新而原始的味道。一家土屋前的树边,还有一头大水牛。屋前偶尔能见到牛粪。
小孩们看到楚凌一行人,新奇的不得了。纷纷交头接耳,然后往屋里跑。一土屋前,一小孩问抽旱烟的爷爷,道:“爷爷,他们来干什么呀?是来做客的吗?”
头发花白的爷爷,脸上是刀刻般的皱纹,他呸了一声,道:“来这里他们能干什么,倒斗的。”
“爷爷,什么叫倒斗啊?”
“就是专干烂pi眼事情的,挖坟,挖别人的祖坟,懂不懂,小兔崽子,什么你都要打破砂锅问到底。”
“不懂!”小孩很实诚的摇头。
一般村民都不喜欢楚凌这一众外来人,但也有格外欢迎的。那就是有生意头脑的,这些人来,无论是留宿,还是带路,还是指路,那都是有钱可赚的。在这儿住,要去赶一趟集非常不容易,走近路都得八个小时。一去一来,得两天。但是却能在集市上买到让村里人艳羡的东西。所以,钱绝对还是好东西。一件花衣裳,就能娶上漂亮的邻家小芳。
村里人也经常打猎,或则采摘草药,药参去集市上买。有时候年轻人结婚不容易,就一家人攒钱,攒个十来年,几万块,找人贩子买一个媳妇。
所以,钱对村里人的诱惑力还是很大的。
楚凌他们一进村里,上次给沈静他们当向导的二娃,二十八岁的憨厚青年第一个跑上来迎接。先接沈静他们去他家里吃饭,表示吃过饭后帮他们找赵支书。
二娃子皮肤黝黑,家里就他一个人。也还没娶老婆。他的房子自然也是土房,不过还算整洁宽敞。
楚凌一行人,尤其是以朱浩天林岚他们,也确实累的够呛。二娃子家里很是凉快,灶屋里格外的黑。他忙里忙外的洗菜做饭,把家里的野味都给炖上了,加些野菜进去,一煮出来,还别说,香的一众人口水直掉。
已经是下午五点了,眼看着今天入山也不太可能。众人便也不着急了。
野味是山里的果子狸,本来果子狸的土腥味儿重,但是在野雪菜的炖补下,一切都掩盖下去。加上山里的米非常的好,吃起来香喷喷的。陆琪连说饭好吃,光吃饭都可以吃两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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