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 重要之物(2/2)
我低头看了看身上仅有的内裤:“你觉得现在合适吗?”
她尴尬的红着脸,“那我稍后再来。”
“你可以......不,明天再来。”我本想把她赶走但想到屋内确实需要个人打扫,因为我暂时肯定是要住在这儿的,便改了口。而我正可以在之前把屋子检查一遍。
她刚才称呼我为舒伯特先生,并且看她的样子我也说不准她究竟有没有撒谎。不过看来那日记上未必是我的名字,我得仔细瞧瞧。
读完后,我失望了。头脑不但没有丝毫清醒反倒更是一团乱麻。简单来说,那上面琐碎的记录了发生在五个不同人身上的事,时间地点也全不一样。而且全都是以失忆主人公在一个陌生的地方醒来为开头,却都在写到最关键的地方戛然而止。这又是为什么?笔记表明是一个人的,那他写作的目的是什么?我实在想不通。
凭与我现在处境相似的这点,我不得不又开始猜测这本日记与我有何种联系。
那么我也开始写吧,像那五个人一样,等我快找回自己的时候说不定我会明白那莫名其妙的理由,我想这些东西一定不会是毫无缘故的出现。
我忙找出一支笔,在日记的空白一处上写下:舒伯特,起来的一刻忘记了自己是谁以及身边的一切事。
我对比了前后字迹,还好令我最担心的事没有发生,我们的字迹并不一样。
嘀嘀,嘀嘀!短促的铃声,是短信。我闻声从桌上找到电话,上面写道:一点整,酒吧老地方见。
当我立即回过电话去后,听筒那头等待我的是电话关机。
我顺便检查了手机,没有什么全家福照片,也没有宠物狗女朋友之类的,更没有任何联系人电话。记录、短信等统统没有。就像有人故意删除掉只留下一部空手机给我。
什么酒吧?什么老地方?尽管我什么都不记得可我还是打算到外面去碰碰运气。至少作为舒伯特,我觉得我不应该是一个喜欢坐以待毙的人。
我洗了澡,镜子里是一张干净的三十岁左右的脸,黑发被我打理得和衣服很配。只是神色有些过度疲劳似的迷离,仿佛弄丢了自己。
我失忆了,我不知道我的身上发生过什么。但我发誓要找回自己。一定。
2.戒指
街道上狂欢节的人群很壮观,扮相更‘壮观’。难怪这么吵。我并不知道会和地点是哪家酒吧,所以打算凭直觉在街上乱晃。也许就在我公寓的附近说不定。
但是几条街下来,我发现自己只是越走越远,其他的一点头绪也没有。看来这不是办法,舒伯特你到底是做什么的?为什么有人发来短信后就这直接关机了呢?我觉得这不是对方电量用尽就能解释得通的。
我想起了放在抽屉里的那把枪,还有那枚戒指。总觉得这两件从法律上看似合理的东西实则放在我身上很奇怪。
我的头又开始痛了,我叫了辆车,叫司机开去最近的酒吧,我想去喝点什么。
两杯发酵的液体刮过喉咙,我深深叹了口气。好像刺激的东西总能缓解疼痛,除了一封告白的情书,它带来的总是伤痛。当然,痛不是关键,无论成败与否,爱情的醉人之处在于彻底摧毁原有基础生活的上瘾。
酒吧老板是个留着两撇小胡子的男子。嘴里衔着根牙签,不停地哼着小曲。
“这里的酒味道还好吗?还是说抱着好奇心坐在这里却忍着恶心强咽下肚子?”
酒吧老板说了两遍我才反应过来是对我说的。
“至少酒里没发现醉死的老鼠和它的孩子们。”我说。
老板擦着酒杯,眼神也不望向我这里说:“你怎么会来了这里?”
你?他用了你,难道他知道我是谁?我唯一的一颗心因激动颤抖起来,“你知道我是谁?”我不暇思索的问出。
“是的。”
酒吧老板仍旧不看我一眼回答道。
我的心快到了嗓子眼里,没想到我竟然随便走进一家酒吧就遇上了熟人,感谢原来的酒鬼舒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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