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元庆歌类爱好(1/2)
说是要宰一顿,但余乐乐和蒋中筠并没有挑很高大上的饭馆,学校附近也没有特别上档次的饭馆。
偌大的校园暑假期间很清净,走在路上,偶尔能看见零零散散的同学,不时有骑着自行车的同学从三人身边穿过。
路上,陈元庆突然感慨着对蒋中筠说道,“你说我来你们学校当教授,怎么样?”虽然在云天金融,他很自由,没人能支使他,但他还是喜欢在学校待着。
蒋中筠还没回答,余乐乐就接话道,“这个想法好!你来当教授,小芸芸就当你的学生,以后就可以传出一段师生佳话啦!”她一边坏笑,一边起哄,就差把师生恋给说出来了!
虽然学校也不是纯洁的江湖,但相比社会来说,相对平静很多,蒋中筠也觉得陈元庆更适合在学校做学术,所以她附和了下陈元庆。
要想成为学校教授的门槛很高,蒋中筠听师兄师姐说过,起码得海外名校背景,至于博士学历就不用说了。
不过这些门槛对于陈元庆来说不存在!
对于他来说,唯一的问题是,他父母不会同意他到高校来,他父母让他回国时继承家业的,到高校做学术算怎么回事!
蒋中筠附和了下就没再把这事放在心上!
三人慢慢来到了校外附近的一家土菜馆!
三人之前一起吃过一次饭,所以这次三人没像第一次那样拘谨。再加上余乐乐善于活跃气氛,蒋中筠自在多了。
三人一落座,余乐乐就开口道,“天气这么热,每人都来一瓶啤酒吧!”
蒋中筠知道陈元庆不喜欢啤酒就回道,“他就算了,他不喝啤酒的!”
“大博士你不喝,难道看我们俩女孩子喝啊?”余乐乐自打调侃了一次后就顺嘴了,称呼也改不会来了,浓浓的挑衅味!
这种卖萌式的挑衅,让陈元庆生不起气来!
陈元庆一直不明白余乐乐为什么老对自己横挑鼻子竖挑眼,但偏偏他一点也不讨厌,甚至有点期待她来挑战,不然怎么秀自己的智商,这是显示存在感的最好方式!
“小蒋知道的,我抵触啤酒!这样吧,我出个题考下你,如果你能答出来,我就喝!”陈元庆自打刚刚输了,就在想着扳回一局,顺口就说道。
“我才不接你的题呢,你一个双料大博士,要是出玄而又玄的题目,我怎么答?”余乐乐不接招,她又不傻!
陈元庆见她有顾忌,也理解,就笑道,“你听下我的题目,就一个脑筋急转弯而已!”
“脑经急转弯啊,那我倒不怕!”余乐乐回道,她原以为陈元庆要出他专业领域内的考题呢,那她肯定不接。
“听好了,我的题很简单,谁给刘德华喝忘情水?”陈元庆笑眯眯的念出了自己的题目。之所所会出这题,就因为刚刚进店的时候,他听到了这歌,不过这会歌已经结束了!
《忘情水》,不用说,很多男生k歌时都会唱,余乐乐虽然对这歌没感觉,也没唱过,但架不住听的次数多。
陈元庆一出完题,她就陷入了沉思。
作为一个擅长急智的人,余乐乐一听这题就知道这题属于抖机灵型,它和“谁跑的最快”这种题目是一样的!
她自然念道一下歌词,她开始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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