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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中生智(?)的一句话,成功为她赢得了时间,但是也赢来了……
“我真的喝不下了……”
唐格推开小七手里的药膳,皱着眉头。
各式各样的补品,堆满了桌子,她也被下令不能下床,只能这么休养生息……
对于一个大姨妈期间还能跑四百的运动型女性来说,基本和坐牢也没什么区别了。
“格格姐姐,头一周真不能受寒,很容易落下病根,到时候下个月你就知道啦——腰酸背痛,要是刮风下雨的时候连腰都直不起来。”踢掉的被子被小七又掖了回来。
“好歹把这碗喝掉吧……”她软语温声,不急不躁劝着。
“你刚刚明明说已经是最后一碗了。”唐格抗拒。
“恩,那是避寒汤的最后一碗,这是滋阴补血的,还有那边是宁神安睡的……格格姐姐,你别昏啊……”
过了一会。
“格格姐姐,就一口,好吗?”
唐格拍拍砰砰响的肚子,一晃都能听见水声。
“真喝不下啦……我是天秤座,不是水瓶座的……”
“甜橙做?水萍做的?”小七摇头不明白。
“唔,真要我喝也可以。那你去书库里面帮我拿两本书过来好了。”
“不行啊……月事期间如果劳累过度,眼睛会受伤害的。”小七柔柔拒绝。
唐格望天:这让那些月事期间还正常游泳训练的女汉子们情何以堪。
对这里的女孩子们来说,每一次月事不像是月事,更像是一次小月子,但凡有条件的都会小心翼翼照看,不能喝凉水,不能吹凉风,不能多行,多喝汤,多喝水,多吃肉糜,多进补。因为他们相信这个时候休养不好不但会影响女子身体,更会影响未来子嗣的孕育。
大约流血一月和流血一周的生物构造真的不一样。
唐格在床~上不过躺了半天,便已经辗转反侧,无聊到几欲抓狂。
小七安抚:“格格姐姐忍忍,第一周之后就可以下地了。”
一周后……ohmygod……还要六天半!
好在这时候小白活了过来,经历第一周的奄奄一息,她已可以行动自如行走,不过精神状态比较之前的确差了很多。小丫头见到唐格后便是一如既往的模样,声音轻快,像一只小小的麻雀。
小白和小七不一样,她胆子大,唐格要的东西,她眨眨眼睛,一会便偷偷摸~摸~弄了过来,只是每次找书,虽然写了名字画了图案,还是经常拿错。
比如今天,让她去取越城志过来,她竟然取了一本婚姻古录来。
唐格随意翻了两翻,没什么兴趣,婚姻本质虽为契约,但在她的认知里面,那顶顶重要的一条必然是两人的感情为基础,而不是这里男权定下的一家之言。
小白趴在她床边,这些日子,她虽没有跟在唐格身旁,但是也早就从小七那里知道了少爷和格格小姐相处有多么愉快。
小白便觉得自己的一番良苦用心和老爷的叮嘱有了回报。
但是少爷总也不提将格格姐姐带回帝都老宅的事情,没有在宗谱上按过手印,将来就算有了孩子,格格姐姐也留不下名字。她为这事颇为苦恼。可是珞大人向来不好亲近,她便只有硬着头皮咬牙去问崔副官。
结果得了崔副官一个小指头,按得她额头一疼:“你个小丫头操心大人的事情干什么?少帅若是够喜欢,自然便会带她去见宗亲刻入宗谱。”
小白听来听去便记得这么一句话:“少帅若是够喜欢。”
——那意思是少爷现在不够喜欢吗?!
她心头乱糟糟,曾经老宅里也有老爷买回来的女人,一个个圆圆扁扁各有各的好看,但因为少爷不喜欢,最后全数打发了去,听说都是分给了自己的下属……不行!格格姐姐这么好……呜呜呜……
于是,便经常会出现现在这样的对话。
“格格姐姐,你觉得这里好吗?”
“好啊。”
“我跟你讲,咱们帝都那个大宅子比这里更好呢!后院里面种满了七里月影,秋天之后就会开,花季要开到落雪的时候呢,开的时候,七里外都能闻到香味,而且一到有月亮的时候,花脸就会追着月亮跑,别提多好看了。格格姐姐要是过去了,早上的时候就可以在花园里吃早餐……多好啊。”
“恩,听起来不错。”
“格格姐姐也这么觉得是不是?”小白笑呵呵。
“其实少爷心情好的时候很好说话的。”她为了加重可信度重重点了点头,“真的,如果格格姐姐好好和他说一说,那少爷一定会同意带您去老宅的。”
“带我去老宅?带我去老宅干什么?”唐格终于从奋笔疾书的笔记整理中抬起了头。
“……”小白感觉自己真是操碎了心。
门口传来脚步声,她面色一定,快速将手里的笔记本藏到被子下,转头看向门口。
果真是傅婪。
他进了房间,小白连忙站起来退到旁边。
屋子里面拉了一层薄薄的窗纱,窗户小小的孔洞吹着风,拱得窗帘一侧不动声色微动。
他回过头来看唐格,乖乖巧巧半靠坐在床~上,面孔半遮半掩在光晕中,带着慵懒的蓬勃。并不像是一个正值月事期间女人的模样。
他目光扫过她床头的书:“在看书?”
唐格呵呵:“没事做……就瞎看看。”
“婚姻古录?”他抬眼,“真叫人惊讶……”
仿佛间里面似有笑意,唐格脸不争气一红,却又不能供出小白帮她偷拿书的实情:“……是啊。”
“格格看了,可有收获?”
“啊……也谈不上什么收获。”
“那你觉得婚姻是什么?”他就势坐下,手里捡起她来不及收起的长笔,眸光微闪。
“呵呵,我也没有结过婚,所以没有什么感悟,但是大概来说,应该就是经济、子嗣和爱情吧。只是在不同的时候,这三个的位置排序不一样而已。”
本是随口问问,却得到了答案,傅婪抬眼,从这里可以清楚看见女孩子脸上细微的表情和晕红的耳尖。
“爱情?”他微微扬眉。
“是啊,在□□蒙昧时候,娶妻生子只是为了增加劳动力创造财富,所以经济和子嗣排在前两位,到了经济好些的时候,总需要人来继承这些东西呀,这个时候,子嗣便成了婚姻的主导动机……”
说起来,和这个时代到是蛮像的。
“你说的这些,我在联邦大学时候也曾听一位退休的老博士讲过。不过,那时候,他还提到了第三种可能。”傅婪声音温和,带着某种久远的回忆,“傅家戎马世家,而我偏偏自小喜文。从小,便被家里的视作怪人。兄弟也不喜我。”
难怪如此。唐格便想到那一屋子的书,心里不由生出同是读书人的一丝亲切来。
“那后来呢?”
“后来?反正他们也打不过我,喜不喜欢,无所谓了。”
好嚣张而又坦然的回答。
“所以,以你来看,觉得第三种是什么呢?”
唐格忽然说不出来以爱情为主导才是婚姻的宗旨了。两姓之好,彼此的厮守,这样的观点,对他们来说,恐怕是很难理解的异端和挑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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