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合伙(1/2)
,票证年代的日常生活[空间]!
孙瑟和陶笙的记性确实很好。
别的小孩学说话, 那是几个字几个字的学,从指着东西能叫出称呼到自己能简单的说话造句得用上7、8个月到1年的时间。而他们呢, 会叫妈妈爸爸后,学起大人说话来那叫一个快。
陶小霜哄他们睡觉时唱的儿歌念的诗词,哪怕不懂其中的意思,他们也能听两遍就复述出来, 霍清芬和孙大柱见了后,都说两个曾孙子特别像他们的爸爸。
孙齐圣小时候也是个早慧的, 只两岁半就能背出几十首唐诗了。两个老人当年为此乐了好久!
可其实, 与其说双胞胎像孙齐圣小时候,还不如说这父子三人都像孙仲。
就像上官静说起的那样,孙仲是一个有过目不忘的超强记忆天赋的人。
上官静和陶小霜举过一个例子,当年孙仲带她来上海治病时, 见她在火车上闷得慌,就拿出纸笔来把上海的地图现画给她看。上海市区的十个分区, 他能记得每一条街道的名字和分布,市区里的一应公交路线,他也都一一记得。
虽然在那个建在大山深处的研究所里待了十几年,可对过目不忘的孙仲来说, 往日的一切仿佛都犹如昨日。
知道这事后,陶小霜惊讶羡慕之余, 又觉得对他来说,这也许也是一种不幸——
在他的记忆里,连故乡的街道和公交路线都如此的清晰, 那他的妻子呢?大圣的母亲,那个因为他的疏失而很早就过世的女人,她的一颦一笑他也永远都历历在目吧。
做一个不能忘却的人,也许就是命运对孙仲的最大的惩罚。
情深缘浅,不外如是。
陶小霜有些黯然,她摇摇头,“他们的爷爷确实能过目不忘,不过他们应该不会有这个本事的。”
“我听爷爷奶奶说起过,大圣和佰岁小时候和孙瑟陶笙一样,大人说什么话他们听一遍就能记住,可长到5、6岁后两人就没有那么好的记性了。现在的话,他们两个也就比普通人的记性好,有兴趣的东西,看几遍后能记住大半,但要是不用,过个半把个月也还是会忘掉的。”
“那也好呀!”
潘颖觉得就孙家兄弟俩现在这个记性考个清华读个北大也完全够用了!
“……确实是好。”看着潘颖羡慕的眼神。陶小霜不觉就想到很久以前自己和孙齐圣上学时的一些事了。
那时,自己整天预习、听课、做作业,一样不敢落下,样样都认真完成,就为了能在班上考个第一名。这么辛辛苦苦地做个好学生,可到了期末,还得和天天忙着打球打架的孙齐圣争着考第一!因为这个,自己当年还偷偷哭过好几次的……
对一个一心要靠好好读书来争口气的小囡来说,没有什么比发现自己原来不够聪明更伤心的事了!
想到这些往事,陶小霜觉得心里一股子闷气就上来了。哼,死猴精,打小就爱折腾自己,以前是,现在还是!陶小霜伸手按了下后背,那里还有隐约的酸疼感,都是孙齐圣昨晚瞎闹腾的结果!
非得让孙齐圣这猴精素上两天我才能解气!陶小霜不由恨恨地想道。
于是,孙齐圣和小孙齐圣就悲催了。接下来的整一个星期,对着香香软软的老婆,他都只能看不能吃了!
……
吃午饭前,孙齐圣回来了一趟,他先来12号和陶小霜碰了一面,告诉她,说要请客的朋友是朱大友,这次他还约了庄沙,他们3人好久没聚在一起了,所以他会晚回来一些。
“知道了,我会先睡的。”陶小霜给他理理领子,交代道:“朱大友现在就是个活酒桶,你可别被他灌醉了,记得少喝点。”
这几年里朱大友一个单身汉拖着个儿子,在男女之事上那是极不顺当的,白日里还好,要上班,还要顾着面子,他还撑得住,到了晚上回了家不用顾忌这些了,他就常常喝酒消愁,几年喝下来,可不喝成个活酒桶了!
“都听你的”,孙齐圣从善如流的点头答应了。
等他去了朱大友家,一上桌,朱大友却是大异往常,酒瓶子就没往桌上放,只顾着给他和庄沙夹菜。
“大圣,你尝尝这牛肉,鲜吧——今早刚杀的牛,我亲眼看着杀的。”朱大友一边说一边又往孙齐圣的碗里夹肉,夹完肉,他还觉不足,又殷勤地舀了一碗牛肚汤。一碗汤里,牛肚足有大半碗,他往孙齐圣的手边一放,“大圣,你再喝碗汤,原汤化原食好伐!”
这殷勤献得,简直昭如白日了。朱大友是故意的,他就等着孙齐圣好奇之下问他一句:“大朱,你这又是有什么为难事了吧?”
谁知孙齐圣却若无其事般,端起碗吃菜喝汤,压根不好这奇。
朱大友心里急呀,这一次他所求之事非同小可,孙齐圣不问,他就不好开这口。
还好,他请来做陪客的庄沙吃了他的牛肉喝了他的牛肚汤后发了善心,只听他开口问了:“大朱,你今天是有什么事吧,也别闷着了,和我们说说吧。”
朱大友大喜,面上却是露出沮丧之色来,“唉,我能有什么事!不过是找不到老婆,还得防着前面那个回来和我抢儿子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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