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第六章(2/2)
戚祝,就是锦歌的小舅舅。
小舅舅中的这个“小”字,倒是名副其实。他是锦歌母亲的幼弟,是父母的老来得子,只比锦歌大十岁,是个被宠的有些任性、有些傲娇的家伙。
虽然戚祝终究没有被宠坏,却因为日久天长的泡在蜜罐儿里,终究养出了一些在外人看来比较奇怪的习惯。
比如,他明明是民国南地的公子哥儿,偏偏极为追求魏晋的飘逸洒脱,在很多人学着洋人穿睡衣、睡裙的时候,他却找江南有名的绣坊订制广袖华服。要不是他的姐姐,也就是锦歌的娘一剪子将他的长发剪掉,他还对着镜子束发抹粉,捧着自己的脑袋自恋呢!他将自己的医学天赋,尽数投入在了研制美化自己那身皮囊之上了。
对此锦歌一直觉得,这也就是她小舅舅,是她娘的亲弟弟罢了,若是换上二个人这样在她娘眼皮子底下得瑟,也就能落两个结局——一个,是被扫地出门,还是属于净身出户那种;另一个,就是被人道毁灭了。
戚祝此人命格甚好,父母康健身体硬朗、兄嫂慈爱姐姐宠溺、家有产业银钱无数,便是留给他的那一份,也足以让他带着几十口子人大手大脚、坐吃山空几辈子的了,更别说平日里还有兄长姐姐们的“补助”了。
所以,他很聪明、很有学识、很有见识、很有本事,却没什么经营的概念。
于是,当戚祝拿着一笔不菲的零花钱闲逛时,在知道剧院出售时,戚祝兴奋了。
这场交易让买卖双方都格外愉快。
一个有心抬价、一个不懂还价;一个迫不及待、一个懒怠繁琐;于是,卖家在得到比自己心理价格高出一半儿的银票时,痛快的签下了合同。
戚祝在得到地契之后,便将剧院丢到一处,他只是在享受花钱的过程而已,钱花完了,事儿也就结了,至于买来的东西?呃,他早就忘了。
这还是在他后来结识了一个志趣相投的好友之后,才将剧院捡起来的。那好友是北方人,能来南地定居,也是因为追妻。他的心上人是个戏班的班主,顾念着一个班子的人生活,自是不肯解散,况且唱戏亦是其毕生的爱好,怎可轻言放弃?又因矜持于自尊,不肯让戚祝的好友养,于是,只得带着戏班儿在南地各处游走。而戚祝也是在得知好友的苦处之后,才想起自己好像坐拥十几家的剧院呢,那些,原就是梨园改的。
于是,剧院又重修了。
那些剧院,锦歌也去过几次,好在她小舅舅只是无心经营,而非头脑不济,那些西洋式的舞台,好歹被保留下一部分,剩下的,一半儿恢复成旧事梨园风格、古色古香、原汁原味儿,剩下的一部分则被修整成露天赏了园,或是曲水流觞、或是竹林卵石、或是花香满园、或是草场林地,倒是招引了不少同好过去享受。
而锦歌推荐这些剧院,自然是看中了那些保留下来的西洋舞台,那里,着实是播放电影的好地方。
……
“妞妞啊,你给小舅找活儿干,可得好好的犒劳犒劳小舅哦!”
电话那头儿漫不经心的话,让锦歌充分的意识到,她这个麻烦的小舅舅,要进京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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